走出非洲(奥斯卡获奖电影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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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卡曼特和露露(10)

有一天,我从内罗毕回来,卡曼特站在厨房门外面等我。看到我,他走过来,很兴奋地说,露露已经来过农场了,它有托托了。也就是说,它有孩子了。几天之后,我很荣幸地在男仆们的小屋空地上遇到了它。但它非常警惕,看起来不敢随便惹的样子。有一只小小的动物站在它的腿边,动作优雅而缓慢,很像我们最初看到露露时的样子。此时,高原上的雨季刚刚结束。在这样的夏日里,露露通常会在早晨和下午来到我们房子周围。偶尔也在正午的时候过来,但只在房子的阴影里活动。露露的孩子不怕我们的猎犬,会任由它们从头嗅到脚,但它不习惯和土著仆人或我接触。如果我们试着去抱它,它会和妈妈一起马上跑开。自从露露第一次长时间离开农场之后,它再也不和我们靠近,一点儿都不让我们碰它。但在其他时候,它对我们还是很友好的,它明白我们想看看它的孩子,如果我们递给它一根甘蔗,它也会凑上来吃。有一次,它走到了餐厅的门前,从开着的门里望向模模糊糊的厨房,但是没有跨过厨房的门槛。就是这次,它脖颈上的铃铛掉了。之后,它回来或者离开,都是静悄悄的。

仆人们建议我把露露的孩子抓回来,像当初养露露一样养着它。但我觉得这种行为太粗鲁了,如果这么做的话,露露刚刚和我们建立起来的高贵信任感就又没了。

现在,露露和我的房子之间有一种很自由的联盟关系,这种关系非常罕见,非常值得尊重。它能够从原始的自然世界里来到我们这儿,这表明我们和大自然的关系非常融洽。正是因为它,我的房子和非洲的风景才融为了一体,人们再也看不到它们之间的分界线,看不到哪里是开始,哪里是结束。露露知道巨林猪的家在哪儿,也见到过犀牛们的交配。在非洲的大热天里,有一种布谷鸟会在森林里歌唱,听起来就像是这个世界的响亮的心跳声。我运气不好,从来没有见过它们,我认识的人里也没有谁见过它们,因为没有人能说出它们的样子。但是,当它们蹲在某棵树的某根枝丫上歌唱时,露露很有可能正从树下的绿色小径上走过。那时,我正在读一本书,是关于中国的慈禧老太后的。书中说,这位姓叶赫那拉的太后在生下第一个儿子后,乘坐一顶带有绿色吊穗的金色轿子,从紫禁城出发,回娘家省亲。我觉得,我的房子就像是这位年轻皇后的娘家。

那两只羚羊,一大一小,在这个夏日里常常在我的房子周围游逛。有时候会隔上两周来一次,有时会是三周。即使它们不回来,我也能天天见到它们。第二个雨季开始了,我的仆人们跑过来告诉我,露露又带了一个孩子回来了。但这次,露露和两个孩子再也不靠近我的房子了,所以我没有看到新生的小羚羊。后来我在森林里看到了它们三个。

露露以及它的孩子和我房子之间的这种联盟关系一直保持了很多年。羚羊们常常在我的房子周围游逛。它们自丛林中来,然后再回去,就好像我的这片土地就是它们野生王国的一部分。大多数时间,它们会先在附近的树林里活动一阵,然后在日出前来到我们这儿。远远望去,它们就像是黑色枝丫上的黑色剪影,精美雅致。它们从树林里走出时,就已经是下午了。它们在附近的草地上吃草,午后的阳光洒在它们身上,皮毛泛出一层红铜色的光芒。露露就是它们中的一员。它常常会跑到我的房子周围,安静地在这里踱步,一辆汽车来了,或我们打开了某扇窗,它就会竖起耳朵去听。猎犬们也很熟悉它。随着年龄的增长,它浑身的皮毛会变得更黑。有一次,我和朋友开车来到房子前,竟然发现平台上站着三只羚羊,它们正围着盐粒吃盐,这些盐本来是撒给牛吃的。但是很奇怪,除了露露的“博瓦纳”曾昂头站在那棵好望角美树下,再也没有其他雄羚羊来过我的房子周围。我们好像接触到了一个森林里的母系社会。

猎人和自然主义者们对我房子周围的羚羊都颇感兴趣。有一位监督狩猎的官员还专门开车来到农场看望它们,他最终也如愿以偿。一位记者还专门为它们写了一篇报道,发表在《东非标准报》(East African Standard)上。

露露一家在我家周围游逛的那些年,是我在非洲最快乐的时光。我把和这些非洲羚羊的相识看成是生活的恩惠,是我和非洲友谊的象征。整个肯尼亚也是如此。它代表的是吉兆,是古老的约定,是一首歌:

我的良人哪,求你快来。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16]

在非洲的最后几年,我越来越难见到露露和它的家人。离开前的一年里,它们都没有来过。那时,很多事情都变了,农场南边的地分给了其他农场主,原始森林不在了,房屋建起来了,拖拉机在原来的林中空地里爬上爬下。来这里居住的新居民大多数都是户外运动迷,所以常常能听到来福枪在旷野中歌唱。我觉得,野生动物们应该都在向西撤离,进入马赛保留区的树林里了。

我不知道羚羊的寿命有多长,或许露露早已经去世了。

很多个黎明,我都在期待,期待着能听到露露脖颈上的铃铛声。在睡梦中,我常常是心里充满欣喜,醒来后,就希望有什么或新鲜或美好的事情能够立刻发生。

我躺在床上想着露露,不知道它在林中生活的时候,有没有梦到过那个小铃铛。在它的小脑瓜中,会不会像水面留下倒影一样,留下我的农场上的人和狗的样子?

如果我会唱一首非洲之歌,歌里有非洲的长颈鹿,有挂在它身后天空的新月,有田里的犁,有咖啡采摘工脸上的汗珠,那非洲是否会唱一首关于我的歌曲?平原上的空气是否会因我穿过的某种颜色而颤动?孩子们是否会在玩以我的名字命名的游戏?天空的满月是否会在车道的砂石路上洒下我的影子?或者,恩贡山的山鹰是否会在天空追逐我的踪影?

我离开非洲之后,再也没有听到关于露露的消息,但我与卡曼特和其他男仆们的联系却没有断。就在不到一个月前,我还收到了卡曼特的信。对于我而言,和非洲的这种联系总是有些奇怪,有些不真实,感觉就像影子,或是海市蜃楼,而不像从真实世界来的消息。

因为卡曼特不会写字,也不懂英语。如果他和仆人们想要给我传达消息,就要去找专业的写信人。写信人中,有的是印度人,有的是土著人。他们通常就坐在邮局门外的一个桌子前,桌上放着纸、笔和墨水。卡曼特他们会告诉写信人信里要写什么。但这些所谓的专业写信人其实并不怎么懂英语,甚至根本不能写,但他们自己认为他们能写。为了炫耀文采,他们会给信的内容增添很多修饰性的词语,这让我的阅读变得很困难。他们还有一个习惯,就是写信的时候,会用三到四种不同的墨水。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这样总给人一种印象——他们很缺墨水,总会把墨水瓶里的墨水用个光,一滴都不剩。做了所有的努力后,他们写下的就是如德尔斐神谕般难以理解的信。每次我都觉得信的内容很有深度,能感觉到信的内容对于写信人非常重要,像一块大石头一样压在他的心头,所以他才从基库尤居住区走那么远的路到邮局寄信。遗憾的是,这些内容似乎都隐藏在黑暗中。这些旅行了上千英里,已经变得脏兮兮的廉价纸张好像一直在说啊说,甚至都在朝你尖叫,但却似乎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而卡曼特在写信时又总是会别具一格,他做事时就是这样,总是要特立独行,与其他人不一样。他会把三到四封信一起放到一个信封里,然后在上面标明:第一封、第二封等。可是所有的信里面的内容都是一样的,都是在重复再重复。他可能是想通过重复让我加深印象。跟我说话的时候他也是如此,如果他有特别想让我理解或记住的事情时,他就会不断地重复再重复。又或者是因为,他觉得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和一位朋友联系,停下来不写是很困难的。

卡曼特在信里说,他已经失业很久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并没有感觉很吃惊,因为他就是一种与众不同的鱼子酱。我调教出了一位宫廷御厨,却把他丢在了一块新建的殖民地上。对他来说,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就像是“芝麻开门”这个咒语,让他看到了一个新世界。现在,他又失去了这个世界——那座石头门,连同洞里神秘的宝藏,永远朝他关闭了。当这位优秀的、博学的厨师若有所思地走路时,旁人看到的不过是一个有着罗圈腿、扁平脸,且脸上永远毫无表情的小矮人。

当他走到内罗毕,站在那些贪婪又目空一切的印度写信人面前时,他到底说了什么了?信里的字一行一行都歪歪扭扭的,所用的词语也是颠三倒四。但卡曼特那颗伟大的心灵有着一种能力:熟悉他的人,即使是从一首声音嘶哑、音调混乱的曲子里,甚至是牧童大卫的竖琴的回声里,也能清晰地听出其中的音符。

这是他的“第二封信”:

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姆萨布,尊敬的姆萨布。现在,你所有的仆人天天都很不开心,因为你离开了这个国家。如果我们是鸟,我们就会飞过去看你,然后我们再飞回来。然后是你的农庄,它过去对母牛、小妞、黑人都是好地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没有牛、山羊、绵羊,什么都没有了。现在,所有坏人心里都很高兴,因为你的老仆人们又变成了穷人。现在,上帝在心里已经知道了这一切,他有时会帮助你的仆人。[17]

在“第三封”信里,他向我展示了土著人对别人的宽容和厚待,他写道:

如果你要回来,写信告诉我们。我们觉得你会回来。因为什么?因为我们相信你从来不会忘记我们。因为什么?因为我们相信,你仍然记得我们的脸和我们妈妈的名字。

白人在写信恭维某个人时,他们会说“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而非洲人则会说“我们不相信你会忘记我们”。

注释:

[1]1英里约等于1.6千米。

[2]1英尺约等于0.3米。

[3]1英亩约等于0.004平方千米。

[4]在非洲殖民地时期,大批缺乏可耕地的黑人农牧民移居到白人农场主的地产上占有土地,向白人农场主缴纳实物或货币。

[5]原文为斯瓦希里语,意思是“田地”。

[6]容量单位,1蒲式耳约等于35.2升。

[7]1英寸约等于2.54厘米。

[8]法国科幻小说家凡尔纳的小说《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

[9]希腊神话中爱上女祭司海若的小伙子。他每天晚上游过达达尼尔海峡与海若相会。最终,他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溺水而亡,悲痛的海若也跳海自杀身亡。

[10]Lord Byron,即英国著名诗人拜伦。他在1809年离开英国前往土耳其,1810年抵达达达尼尔海峡西岸。为了追忆希腊神话中的利安得和海若,他跳进海中游到对岸。之后,他在自己的长诗《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中描述了此事。

[11]1301年英格兰吞并威尔士后英王赐予长子的头衔,并一直沿用至今。等同于英国王储。

[12]语言课本中常常会为读者在课后设置很多问题。

[13]即圣婴耶稣、圣母玛利亚和圣约瑟。——原注

[14]Berserk,字面意思为“披着熊皮的人”,是北欧神话中的狂战士。他受到主神奥丁保护,在战争中会极度兴奋,用肉体去打击敌人,且没有疼痛和恐惧感,严重者会陷入癫狂而死。

[15]《圣经》中以色列利未支派的祖先,是雅各和利亚的第三个儿子。利未的后代称为利未支派,后代中最著名的人是摩西,带领几百万希伯来人逃出古埃及,使他们摆脱了被奴役的悲惨生活。作者这里的意思是,她本来可以成为小羚羊的解救者。

[16]原文为Make haste,my beloved and be thou like to a roe or to a young hart upon the mountain of spices,见《圣经·旧约·雅歌》8:14。——原注

[17]信中内容原文如下:I was not forget you Memsahib.Honoured Memsahib.Now all your servants they never glad because you was from the country.If we was bird we yand see you.en we turn.en your farm it was good place for cow small calf black people.Now they had no anything cows goat sheep they has no anything.Now all bad people they enjoy in their heart because your old servant they come poor people now.Now God know in his heart all this to help sometime your servant.该段话有多处语法错误和语义不通之处,译文采取直译,以保持原文的凌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