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政策与美国国内政治(1941~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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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不平等条约基础上美国的对华政策:与列强联手争取利益

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的签订,给美国对中国的认知施以强大的推动力。在这个条约签订前,从实用主义的角度考虑,美商还能够接受在没有条约的基础上发展在华贸易,但是条约缔结之后,意味着英国较以往获得更为有利的地位,为了确保其已有的贸易和传教利益不受英国新获得的权力的干扰,美国需要获得同样的权力。

此时,伯驾等传教士团体也展开密集的游说,1841~1843年,丹尼尔·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连续担任哈里森和泰勒两位总统任内的国务卿,伯驾与韦伯斯特是姻亲关系,因此,伯驾所主张的“不屈服就打败”的观点促成顾盛使团的修约之旅。1843年泰勒总统建议国会派遣使团来华,得到国会的批准。1844年,顾盛与清政府签订《望厦条约》, 60年来在华美侨孜孜以求的签约努力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此后,直到19世纪50年代中期,美国政府借改组领事机构的机会,任命正式的带薪驻华领事,1856年,伯驾被任命为领事。这一时期的领事密切观察着中国局势的发展与美国在华利益之间的关系。19世纪50年代初期,太平天国运动兴起,而1850年登基的咸丰帝放弃其前任道光帝对西方实行的怀柔政策,转向对抗性政策,美国与朝廷之间关系的曲折,一度让美国人对具有某种耶稣教色彩的太平天国运动寄予期望。但是很快,美国领事官员和商人都意识到,太平天国运动无论是从短期还是从长远看都不可能符合西方人的利益,两害相权取其轻,支持清政府,使其免遭垮台才是美国的利益所在。而最初想借助太平天国打击洋人的清政府,也意识到太平天国运动最终会颠覆朝廷的统治。与此同时,欧洲列强也意识到太平天国对其利益带来的威胁。因此,美国、英国和清政府第一次寻找到利益的契合点:共同对付内乱。1856年8月,伯驾在致信英国驻中国全权公使包令(John Bowring)的领事函中写道:“现在,大清国的统治者意识到,国内的动荡使国家陷入空前衰弱的境地,……我完全可以断定:清政府已经在酝酿借助外国的帮助镇压国内的敌人。”“Peter Parker to Sir John Bowring”, Dispatch No.23, Shanghai, August 12, 1856, in The Executive Documents, Printed by Order of the Senate of the United States 1858 - 1859(Washington: William A. Harris Printer, 1859), p.928.

当太平天国逼近上海时,为了保护租界的安全,美国与英国联合。此时麦莲(Mclane)接替马沙利担任公使,马沙利主张追求独立于英国的政策,以证明美国作为正在奋力崛起中的潜在大国有着自己独立的对华政策,而麦莲认为,在中国,美国应该与英国保持合作。应当说这两种政策方向都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中为美国实现了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19世纪50年代的另外一件大事也促使英美走向联合,如果说此前美国还需要维持自己独立的立场,使自己与英国人区别开来,以获得清政府的好感,在缺少母国力量支持的情况下,必要时可以寻求清政府的保护以对付英国人1812~1814年第二次英美战争期间,在广州海岸,英国人不但经常以搜捕逃兵为由,登上美国商船,强征美国水手当兵,还试图将美国商人驱离中国海岸。美国商人向清政府地方官员寻求保护,清政府及时制止了英国商人的行动。,那么19世纪50年代在修约上,美国决定与英国联手对付清政府。根据1844年中美签订的《望厦条约》, 12年后将修订条约。这意味着修约年份应是1856年。但是1843年中英签订的《虎门条约》《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作为1842年《南京条约》的附件,有一个最惠国待遇条款(the most favored status),根据这一条款,英国可以同样享有美国根据《望厦条约》而享有的修约权利。由此,1854年,英国可以要求清政府修订1842年《南京条约》。而美国也享有最惠国待遇条款,既然英国在1854年修约,美国也可以要求在1854年修订《望厦条约》。

当时,清政府疲于对付太平军,并不想提前修约。主要依靠善于搪塞西方要求的广东巡抚叶名琛应付周旋,尽可能拖延,以推迟修约时间。但是19世纪50年代中期并不是对清政府有利的时机,英国从克里米亚战争中脱身,有足够的精力来对付清政府。1856年当清政府在广州缉拿海盗时,拦下一艘悬挂英国国旗的船只进行盘查,并从船上带走几名中国海盗。英国感到帝国的威信受损,遂以此为契机炮击广州城和要塞。11月,美国也找到类似的机会,起因是一艘开往广州的美国船被从中国要塞中发出的炮火击中,驻广州的美国海军随即连续炮轰要塞,攻克要塞后迫使拆除所有大炮。尽管阿姆斯特朗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诉诸军事手段,遭到皮尔斯总统(Franklin Pierce)和马西国务卿的批评,但这一举动的确对后续的修约很有帮助。

1857年上任的布坎南总统(Buchanan)任命列卫康(W. Reed)担任驻华公使。国务卿卡斯(L. Cass)向列卫康提出几点政策原则:第一,美国对中国没有领土要求,反对诉诸军事方式解决问题;第二,美国赞同英法等国的修约要求,美国同样坚持要求修约;第三,美国愿意在清政府与英法之间以中立者的身份进行协调。上述政策原则说明,美国试图退回到之前商人开启、政府跟进的政策思路:保持独立的立场,争取获得清政府的好感,不充当英国的小伙伴。但是这种原则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当1858年美国公使和以舰队为后盾的英法俄等国共同北上,强迫清政府修约时,美国不充当小伙伴的独立立场成为不可能之事。1858年,美国成功实现修约,强迫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

从《望厦条约》到《天津条约》,在政策层面,美国对中国的认知基本成型:美国的在华利益以贸易和传教等利益为主,要扩大上述利益,美国需要获得和其他列强均等的机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美国需要保持相对独立,必要时也需要和其他国家联合,清政府、英国都曾成为值得合作的伙伴。此时,美国对中国还没有产生政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