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民生:明代灾区社会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章 明朝:“灾区”的王朝

古代中国,天灾与饥荒频发,灾荒历史学家邓拓称:“一般地说,所谓‘灾荒’乃是由于自然界的破坏力对人类生活的打击超过了人类的抵抗力而引起的损害;而在阶级社会里,灾荒基本上是由于人和人的社会关系的失调而引起的人对于自然条件控制的失败所招致的社会物质生活上的损害和破坏。”(邓拓:《中国救荒史》,北京出版社,1998,第5页。)本书“灾荒”概念,持邓拓之说。即“灾”系指天灾,如水灾、旱灾、风灾、雹灾、地震、蝗灾等;“荒”则指饥荒或饥歉;即包括各种自然灾害与饥馑。一体。如历史学家邓拓所论:“我国灾荒之多,世界罕有,就文献可考的记载来看,从公元前18世纪,直到公元20世纪的今天,将近四千年间,几乎无年无灾,也几乎无年不荒;西欧学者甚至称我国为‘饥荒的国度’(The Land of Famine)。综计历代史籍中所有灾荒的记载,灾情的严重程度和次数的频繁是非常可惊的。”邓拓:《中国救荒史》,北京出版社,1998,第7页。邓拓统计,秦汉至明清,各种灾害与饥歉多达5079次。其中,水灾1013次,旱灾1022次,地震686次,雹灾541次,风灾512次,蝗灾460次,疫灾254次,霜雪灾194次,饥歉397次。邓拓:《中国救荒史》,第56~57页。又据陈高傭研究,秦汉至明清共计9697次灾害。其中,水灾3459次,旱灾3504次。陈高傭:《中国历代天灾人祸年表》,上海国立暨南大学十卷线装本,1939。每次灾荒,都有灾区。灾荒与“灾区”都是历史的重要内容,它们频繁参与中国历史“创造”,历史内容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