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尽管世界经济服务化趋势在不断发展,中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却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根据《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2年中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约为44.6%,比上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有一定差距。统计显示,2012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的全球平均水平是63.6%。其中,法国最高,为79.8%,位居全球第一;美国和英国则位列第二和第三,分别是79.7%和78.2%。与欠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服务业占比相对较低。早在2006年,根据世界银行分类的中低收入国家第三产业平均占比已经高达55%,而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其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远远低于中国,2006年印度的服务业占比也已经高达55%。虽然中国各级政府提出了服务业发展的目标并不断出台各项鼓励政策,但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
国内现有研究主要关注整体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江小涓、李辉认为,中国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服务业比重在低水平上保持稳定发展的现象与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经济体制、认识和政策以及统计口径等多方面的原因有关;夏杰长、霍景东则认为,政府的制约作用是服务业发展较慢的关键;汪德华等人认为服务业发展滞后与政府规模和发展水平相关。江静和刘志彪构建了政府公共职能与服务业分类发展关系的分析框架,将服务业分为公共性服务、消费性服务和生产性服务,并且将消费性服务界定为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服务业,研究表明,中国政府公共职能的缺失是公共性服务、消费性服务和生产性服务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江静和刘志彪进一步指出,中国代工生产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割裂了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之间的产业关联,直接导致中国生产性服务发展缓慢。
“十二五”规划指出了“生活性服务”的概念,要“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面向城乡居民生活,丰富服务产品类型,扩大服务业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多样化的需求”,要重点发展的有商贸服务业、旅游业、家庭服务业、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等。冯建林认为,长期以来,消费领域中存在的重大认识缺陷就是“重物质性消费、轻服务性消费”。范剑平的研究表明,在2001~2010年中国居89民消费结构中,居住、医疗和娱乐教育服务三项消费将成为促进经济结构变动的新因素。夏杰长、毛中根也指出,服务消费在居民总消费中的占比将会逐年提高,其优化消费结构和拉动内需的作用也日益显现。
公共性服务业的发展主要依赖政府的投入,生产性服务的发展主要依赖产业互动中制造业对其市场的支撑,而消费性服务因为直接面向广大消费者而更依赖于居民的国内消费需求。
市场需求对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是用来分析制造业竞争力和产业升级问题的。Griliches以美国杂交玉米为例,分析不同的市场需求条件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Schmookler(1966)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Griliches-Schmookler假说,即在市场化国家,某种商品所隐含的创新技术与该国的市场需求密切相关。Pavitt指出,在新产品的市场推广阶段,消费者的需求、政府的公共采购以及其他企业和专家的需求是至关重要的。Porter在行业分析时,提出了著名的五力模型(Five Forces Model),其中一个重要的力量就是“购买者的力量”。Porter指出,所有的公司都要密切关注顾客的需求,因为需求市场的差异性会导致购买者力量、他们压低价格的能力以及影响产品质量水平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别。Porter研究的每个产业中都能看到本国市场的影响力,他认为内需市场凭借其规模经济的影响力而提高了效率。可见,需求对一个产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内行的挑剔消费者实际上就是产品开发者。顾客不挑剔,产业升级的动力不足,企业往往缺乏创新动力。某些制造业产业,如纺织业、印刷业、电子及通信制造业、仪器仪表业等,都非常注重消费者的需求,尤其是消费者的潜在需求,这些行业中内行而挑剔的消费者(Lead Users)是产业创新的直接推动力,也是产业主动创新的方向。
目前市场需求与产业发展关系的研究,大多聚焦于制造产业,对服务业的研究相对较少,尤其是缺乏对消费性服务的研究。程大中和汪蕊表明,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性服务支出会带来未来收益的稳定预期,能够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和整体经济的长期增长。本文试图通过中国城镇居民消费性服务支出的现状特征,找出影响消费性服务支出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进而促进中国消费性服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