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契约法论(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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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说明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并列为西方两大法系。契约法是英美法系中最富特色的精髓部分之一。在我们的法学教育与研究中,尤其是改革开放的今日,深入了解英美契约法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亚洲法学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杨桢先生的《英美契约法论》,是作者数十年潜心研究的结晶。这部著作论述详尽,见解精辟,材料丰富,1995年在台湾面世后即受到学术界的好评和读者们的欢迎。承杨桢教授授权,北京大学出版社欣然推出这一力作的简体字本,在祖国大陆地区发行,以飨读者。对于杨桢教授的盛情,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海峡两岸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为方便祖国大陆读者,我们在排版时对原书的某些文字形式作了少量技术性处理。至于原书内容,我们遵从著者的意愿,未作任何改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书中有些地方提及“司法院”、“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等,系指我国台湾地区之机构,为保持行文顺畅,我们未在它们出现时一一加注,而在这里一并申明,敬请读者注意。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