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通典·边防》内《吐谷浑传》
《通典》卷一九○,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021—1022页。
吐谷浑,本辽东鲜卑也。西晋时,酋帅徒何涉归有二子,长曰吐谷浑,少曰若洛廆胡罪反。涉归死,若洛廆代统部落,别为慕容氏。浑庶长,廆正嫡,父在时分七百户与浑。浑与廆二部俱牧马,马斗相伤。廆怒,遣使谓浑曰:“先公处分,与兄弟异部牧马,何不相远而令马斗。”浑曰:“马是畜生,食草饮水,春气发动,所以致斗,斗在于马,而怒于人耶!乖别甚易,今当去汝于万里之外矣。”于是拥马西行,乃西附阴山今朔方之北。属永嘉之乱,始度陇西,至于枹罕。而后子孙据有甘松之南,洮水之西南,极于白兰,在益州西北甘松山在今合川郡境内,临洮、和政郡之南及合川郡之地。其地四时常有冰雪,唯六七月雨雹甚盛,若晴则风飘沙砾。有麦无谷。其青海周回千余里,海中有小山,每冬冰合后,以良牝马置此山,至来冬收之。马有孕,所生得驹,号曰龙种。吐谷浑尝得波斯草马,放入海,因生骢驹,能行千里,故时称青海骢焉。
至其孙叶延,以礼云,公孙之子得以王父字为氏,吾祖始自昌黎,先宅于此,今以吐谷浑为氏,尊祖之义也。自吐谷浑至叶延曾孙视罴,皆有才略,知古今,司马、博士皆用儒生。至其子阿豺,自称骠骑将军、沙州刺史。阿豺兼并羌、氐,号为强国,遣使诣宋朝献。
阿豺死,弟慕璝立璝音瓌,遣军击乞伏茙蔓①,败之茙音戎。东奔陇右,慕璝据有其地。其时,赫连定据长安,为后魏主所攻败,拥秦、雍户口十余万,西次罕幵。慕璝拒击,大破之,生擒定,送于魏。后,弟慕延立。魏太武帝遣军击延,大破之。慕延率部落西奔白兰,攻破于阗国,南依罽宾。②七年,乃还旧土。
【注释】
① 按,《宋书》等“茙蔓”作“茂蔓”,《晋书》、《魏书》等作“暮末”或“慕末”。
② 《北史·吐谷浑传》作“南征罽宾”。
慕延死,阿豺兄树洛干子拾寅立,始邑于伏罗川。至元孙夸吕立,自号为可汗,理伏俟城,在青海西十五里。有地方数千里。其西北诸杂种谓之阿赀虏赀,即移反。其南界陇(龙)涸城,去成都千余里。大城有四:一在清水川,一在赤水,一在浇河,一在吐屈真川,皆子弟所理。其主理慕贺川。西有黄沙,南北百二十里,东西七十里,不生草木。虽有城郭不居,而随逐水草。官有王公、仆射、尚书及郎中之号。其主椎直追反髻,以皁为帽。其妻衣织成裙,披锦袍,辫髻于后,首载①金花。丈夫衣服略同于华夏,多以幂罗为冠,亦以缯为帽。妇人皆贯珠束发,以多为贵。兵器有弓刀甲矟。国无常赋,须则税富室商人以充用焉。父兄亡,妻后母及嫂等,与北狄俗同。死者亦皆埋殡。其服制,葬讫则除之。性贪婪,忍于杀害。
【注释】
① 《北史·吐谷浑传》“载”作“戴”是。
后周明帝武成初,夸吕寇凉州,诏贺兰祥率兵讨破之。又攻拔其洮阳、泥和二城,置洮州今临洮郡地而还。武帝天和初,其龙涸王莫昌率众降,以其地为扶州今同昌郡地。二年①,复遣皇太子征之,军度青海至伏俟城,夸吕遁走,虏其余众而还。
【注释】
① 按,《北史》、《周书》本传,均记皇太子征吐谷浑是在建德五年。《通典》略去“二年五月,复遣使来献”一段,在二年之后,直接写皇太子征吐谷浑事,遗漏《周书》本传等“建德五年,其国大乱”一段,故误。
隋开皇中,夸吕侵弘州①在今安化郡马岭县界,遣上柱国元谐击之。贼悉发国中兵,自曼头至于树敦,甲骑不绝。谐频击破之。夸吕率其亲兵远遁,其名王十三人各率部落而降。夸吕在位且百年,死以后还以慕容为姓。其子伏允立。②炀帝初,伏允遣子顺来朝。帝令铁勒袭,大败之,伏允东走,保西平今西平郡。帝复令观王雄以掩之,大破其众,伏允遁逃,部落来降十万余口。伏允惧,南遁于山谷间,其故地皆空。自西平临羌城以西,旦末③以东,祁连以南,雪山以北,东西四千里,南北二千里,皆为隋有。置郡县、镇戍,发天下轻罪徙居之其地在今西平郡之西,张掖、酒泉郡之北,隋氏置西海、且末、河源等郡。于是留顺不之遣,伏允无以自资,率其徒数千骑,客于党项。大业末,天下大乱,伏允及顺复其故地。④
【注释】
① 此注弘州误,见前注。
② 《北史》、《隋书》本传均云,夸吕死后,其子世伏立。世伏死,弟伏允立。《通典》漏记世伏。
③ “旦末”作“且末”是。
④ 《北史》、《隋书》本传此句作“伏允复其故地”,无“顺”。按,时顺随隋炀帝至江都,云其参与伏允复故地,误。
大唐贞观中,李靖、侯君集破灭之。①伏允远遁,为左右所杀②,其子大宁王顺归降。于是重建其国,封顺为西平部王③,仍加趉巨屈反胡吕乌甘豆可汗之号④,旋又为其下所杀。十年(636),立顺子诺曷钵为河源郡王,主其国。自尔衰弱,而吐蕃强盛,高宗时为其破灭。⑤诺曷钵以余众复来降中间叛去⑥,于灵州之境置安乐州⑦,以诺曷钵为刺史。其故地并没于吐蕃。后又封渠帅慕容宣超⑧为青海王。
【注释】
① 新、旧《唐书》的《吐谷浑传》等系此事于贞观九年(635),详两《唐书》有关纪传。
② 两《唐书》本传均云伏允系自杀,仅《册府元龟》卷九八五记其为左右所杀,《通典》同《册府元龟》。
③ 两《唐书》及《册府元龟》均作“西平郡王”是。
④ 原诏书见《唐大诏令集》卷一二九《原吐谷浑制》。
⑤ 据两《唐书》本传,吐蕃灭吐谷浑是在高宗龙朔三年(663)。
⑥ 诺曷钵部“中间叛去”事,不见他书记载。
⑦ 安乐州,地当在今宁夏中宁鸣沙乡。
⑧ 慕容宣超,两《唐书》本传作“宣赵”。据甘肃榆中出土《故交河郡夫人慕容氏墓志》作“宣超”确,说见后。
武太后朝,郭元振上《安置降吐谷浑状》曰:“臣昨见唐休璟、张锡等众议商量,其吐谷浑部落或拟移就秦今天水郡、陇今汧阳郡,或欲移近丰今九原郡、灵今灵武郡,责令渐去边隅,使居内地,用为防闲之要冀,免背叛之虞。臣以为并是偏见之一端,未为长久之深册。若近秦、陇,则与监牧杂居,如在丰、灵,复与默啜①甫迩,必以虑其翻复。须有迁移,纵至中土,安可易变其本性。至如耽尔乙句贵,往年王孝杰奏请,自河源军徙居灵州,②用为惬便。及其逃叛之日,穿监牧,掠马群,所在伤夷,大损州县。是则迁居中土,无益之明验矣。往者,素和贵③虽背圣化,只从当所居地叛走,其于中国无所损伤,但是失少许吐浑④耳,岂与句贵之为害同日而语哉!今吐谷浑之降者,非驱略而来,皆是渴慕圣化,冲锋突刃,弃吐蕃而至者也。臣谓宜当循其情以为制,勿惊扰之,使其情地稍安,则其系恋心亦日厚。当凉州今武威郡降者,则宜于凉州左侧安置之;当甘州今张掖郡、肃州今酒泉郡降者,则宜于甘、肃左侧安置之;当瓜州今晋昌郡、沙州今敦煌郡降者,则宜于瓜、沙左侧安置之。但吐浑所降之处,皆是其旧居之地,斯辈既投此地,实有恋本之情。若因其所投之地,而便居之,其情易安。因数州而磔裂之,则其势自分。顺其情,分其势,而不扰于人,可谓善夺戎狄之权矣。何要纂聚一处,如一国,使情通意合如一家,脱有异志,则一时尽去,伤害州县,为患滋深。何如分置诸州,使每州皆得吐浑使役,欲有他怀,必不能远相连结总去。臣愚辄以为胜册,如允臣此见,其所置之处,仍请简取当处强明官人,于当处镇遏之,则小小为非,亦可杜绝。兼每使达蕃情、识利害者,共宣超兄弟一人,岁往巡按,以抚护之。无使侵削其生业,日就乐恋自亦深矣。如此,臣实为羁縻戎狄之良册。设使后有去就,不过边州失少许吐浑,终无伤于中国。今此辈心悠扬而无主,未知所安在。早定安置之计,无令惊扰,速生边患。”⑤
【注释】
① 默啜为东突厥可汗名,见《旧唐书》卷一九四《突厥传》等。
② 按,耽尔乙句贵事,不见他书记载,其由河源军(今青海西宁)移至灵州,可能亦为吐谷浑部落。
③ 素和贵为吐谷浑大臣,《新唐书·吐谷浑传》云:“吐谷浑大臣素和贵奔吐蕃,言其情,吐蕃出兵捣虚,破其众黄河上,诺曷钵不支,与公主引数千帐走凉州。”
④ 吐浑,即吐谷浑省称。
⑤ 按,《新唐书·吐谷浑传》有郭元振安置吐谷浑状的节录,文字与此略有不同。元振上此状,时当武后圣历三年(700),说见后。
附《通典·边防五·西戎一·序略》内吐谷浑记事 ( 《通典》卷一八九,第1013页)
永嘉以后,吐谷浑兴焉。本辽东鲜卑,晋时数百户西附于阴山。属晋乱,遂吞并诸羌而有其地。至其孙叶延,遂为强国。后魏末,其主夸吕,自号可汗,建官多效中国。洎隋炀帝遣观王雄大破之,其主伏允远遯,收其地列置郡县、镇戍。后转衰弱。大唐初,吐蕃始兴焉……高宗时,遂灭吐谷浑,尽有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