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谷浑资料辑录(增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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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魏书》、《北史》内《吐谷浑传》

《魏书》卷一○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233—2241页。

《北史》卷九六,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178—3189页。


按,《魏书》在北宋有部分散佚,其中也包括《吐谷浑传》,刘恕等转采《北史》等补撰此传,删去魏以后事。故下录《吐谷浑传》以《北史》为正文,《魏书》内容歧异者注明,个别字句不同而无害文义者,不另附注。


吐谷浑,本辽东鲜卑徒何涉归子也。涉归一名弈洛韩,有二子,庶长曰吐谷浑,少曰若洛廆。涉归死,若洛廆代统部落,是为慕容氏。涉归之在也,分户七百以给吐谷浑。与若洛廆二部马斗相伤,若洛廆怒,遣人谓吐谷浑曰:“先公处分,与兄异部,何不相远,而马斗相伤?”吐谷浑曰:“马食草饮水,春气发动,所以斗。斗在马,而怒及人!乖别甚易,今当去汝万里外!”若洛廆悔,遣旧老及长史七那楼谢之。吐谷浑曰:“我乃祖以来,树德辽右,先公之世,卜筮之言云:‘有二子,当享福祚,并流子孙。’我是卑庶,理无并大。今以马致怒,殆天所启。诸君试驱马令东,马若还东,我当随去。”即令从骑拥马令回,数百步,欻然悲鸣,突走而西,声若颓山,如是者十余辈,一回一迷。楼力屈,乃跪曰:“可汗,此非复人事!”浑谓其部落曰:“我兄弟子孙并应昌盛,廆当传子及曾玄孙,其间可百余年;我乃玄孙间始当显耳。”于是遂西附阴山,后假道上陇。若洛廆追思吐谷浑,作《阿于 歌》,徒以兄为阿于也。子孙僭号,以此歌为辇后鼓吹大曲。


【注释】

① 《晋书》卷一○八《慕容廆载记》云:“其先有熊氏之苗裔,世居北夷,邑于紫蒙之野,号曰东胡……秦汉之际为匈奴所败,分保鲜卑山(今内蒙古科尔沁旗西哈古勒河附近),因以为号。曾祖莫护跋,魏初率其诸部入居辽西,从宣帝伐公孙氏有功,拜率义王,始建国于棘城(今辽宁义县附近)之北……祖木延,左贤王。父涉归,以全柳城之功,进拜鲜卑单于,迁邑于辽东北,于是渐慕诸夏之风矣……太康十年(289),廆又迁于徒何之青山。”辽东鲜卑之名,或即因慕容鲜卑部居辽东而得名。徒何,县名,有山曰大青山,地在今辽宁锦州附近。因廆后迁于徒何,故史籍有时又称其部为“徒何”。

② 《晋书·慕容廆载记》记慕容氏之来源云:“时燕代多冠步摇冠,莫护跋见而好之,乃敛发袭冠,诸部因呼之为步摇,其后音讹,遂为慕容焉。或云慕二仪之德,继三光之容,遂以慕容为氏。”

③ 按,《北史》在“与若洛廆二部”后用句号,则意变为“分户七百以给吐谷浑,与若洛廆二部”,不妥,应在“分户七百以给吐谷浑”后用句号,删去“与若洛廆二部”后句号,则更符合原意。

④ 《魏书》卷一○一校勘记[十五]云:“一回一迷。按,《宋书》卷九六作‘一向一远’上云‘拥马令回’,作‘回’是,‘迷’字疑当作‘远’。”

⑤ 《宋书·鲜卑吐谷浑传》“可汗”作“可寒”,译写不同之故。《宋书》又云:“处可寒”,“宋言尔官家也”。则“可寒(汗)”一词最早鲜卑语有官家、首领之意。

⑥ 按,“阿于”应作“阿干”,见前注。


吐谷浑遂从上陇,止于枹罕。自枹罕暨甘松,南界昂城、龙涸,从洮水西南极白兰,数千里中,逐水草,庐帐而居,以肉酪为粮。西北诸杂种谓之阿柴虏。


【注释】

① 《北史》卷九六校勘记[二七]云:“《魏书》卷一○一(补)《吐谷浑传》‘从’作‘徙’,疑是。”

② 《宋书·鲜卑吐谷浑传》“昂城”作“昴城”。


吐谷浑死,有子六十人。长子吐延,身长七尺八寸,勇力过人,性刻暴。为昂城羌酋姜聪所刺,剑犹在体,呼子叶延语其大将绝拔泥曰:“吾气绝,棺敛讫,便速去保白兰。地既险远,又土俗懦弱,易控御。叶延小儿,欲授余人,恐仓卒终不能相制。今以叶延付汝,竭股肱之力以辅之,孺子得立,吾无恨也。”抽剑而死。有子十二人。


【注释】

① 《北史》卷九六校勘记[二八]云:“诸本脱‘白’字,据《宋书》卷九六、《魏书》、《通志》卷一九五《吐谷浑传》补。”


叶延少而勇果,年十岁,缚草为人,号曰姜聪,每旦辄射之,射中则嗥叫泣涕。其母曰:“雠贼诸将已屠脍之,汝年小,何烦朝朝自苦!”叶延呜咽若不自胜,答母曰:“诚知无益,然罔极之心,不胜其痛。”性至孝,母病,母三日不食,叶延亦不食。颇视书传,自谓曾祖弈洛韩始封昌黎公,吾为公孙之子,案礼,公孙之子得以王父字为氏,遂以吐谷浑为氏焉。


【注释】

① 《晋书·慕容廆载记》仅云涉归(弈洛韩)“以全柳城之功,进拜鲜卑单于”。


叶延死,子碎奚立。性淳谨,三弟专权,碎奚不能制,诸大将共诛之。奚忧哀不复摄事,遂立子视连为世子,委之事。号曰莫贺郎,华言父也。奚遂以忧死。视连立,以父忧思,不游娱酣宴。十五年死,弟视罴立。死,子树洛干等并幼,弟乌纥堤立,而妻树洛干母,生二子慕璝、慕利延。乌纥堤一名大孩。死,树洛干立,自号车骑将军。是岁,晋义熙初也。


【注释】

① 白鸟库吉著、方壮猷译《东胡民族考》上编第107页(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云:今蒙古语谓伯叔父曰abaga,“鲜卑语之莫贺,即abaga之音译,而省略其首音a者也”。

② 《晋书》、《宋书》等以视罴为视连子,见前注。

③ 《北史》卷九六校勘记[三一]云:“诸本‘利’上脱‘慕’字,据《宋书》、《梁书》卷五四,《通志》及下文补。”

④ 《资治通鉴》卷一一四系树洛干立于晋安帝义熙元年(405)。


树洛干死,弟阿豺立,自号骠骑将军、沙州刺史。部内有黄沙,周回数百里,不生草木,因号沙州。阿豺兼并氐、羌,地方数千里,号为强国。升西强山,观垫江源,问于群僚曰:“此水东流,更有何名?由何郡国入何水也?”其长史曾和曰:“此水经仇池,过晋寿,出宕渠始号垫江,至巴郡入江,度广陵入于海。”阿豺曰:“水尚知归,吾虽塞表小国,而独无所归乎!”遣使通宋,献其方物。宋少帝封为浇河公。未及拜受,宋文帝元嘉三年(428),又加除命。又将遣使朝贡,会暴病,临死召诸子弟告之曰:“先公车骑舍其子虔,以大业属吾,岂敢忘先公之举而私于纬代!其以慕璝继事。”阿豺有子二十人,纬代长子也。阿豺又谓曰:“汝等各奉吾一只箭,将玩之地下。”俄而命母弟慕利延曰:“汝取一只箭折之。”慕利延折之。曰:“汝取十九只箭折之。”慕延不能折。阿豺曰:“汝曹知不?单者易折,众则难摧,戮力一心,然后社稷可固。”言终而死。慕璝立。


【注释】

① 阿豺,《宋书·鲜卑吐谷浑传》作“阿犲”,《资治通鉴》作“阿柴”,盖译音无定字。

② 《魏书·吐谷浑传》此句作“田于西强山”。又《太平寰宇记》卷一八八云:“西倾山在金城西南,大河所经其下,一名西强山,一名嵹台山,在积石山东。”则西强山、西倾山、嵹台山均指同一山名,今名西倾山,在今甘肃洮河上游。

③ 垫江,《水经注》卷二《河水》曰:“《沙州记》曰:洮水与垫江水俱出嵹台山(即西倾山),山南即垫江源,山东则洮水源。”则垫江,即今白龙江(嘉陵江上游)。

④ 仇池在今甘肃西和西南。

⑤ 晋寿郡,治今四川昭化东南,西晋置。

⑥ 宕渠郡,治今四川渠县。

⑦ 《宋书》卷四《少帝纪》记:景平元年(423)二月,“沮渠蒙逊、吐谷浑阿犲并遣使朝贡……以阿犲为安西将军、沙州刺史,封浇河公”。又《水经注》卷二亦记:“河水又东径浇河故城北。有二城东西角倚,东北去西平二百二十里。宋少帝景平中,拜吐谷浑阿柴为安西将军、浇河公,即此城也。”这是吐谷浑第一次向南朝遣使。

⑧ 车骑,即树洛干,因其自号车骑将军;虔,即拾虔,树洛干子。

⑨ 按,《宋书》卷九六“纬代”作“炜代”,卷五《文帝纪》作“辉伐”。

⑩ 《资治通鉴》卷一二○系阿柴卒于晋文帝元嘉元年(424)。


先是,阿豺时,宋命竟未至而死。慕璝又奉表通宋,宋文帝又授陇西公。慕璝招集秦、凉亡业之人,及羌戎杂夷众至五六百落,南通蜀、汉,北交凉州、赫连,部众转盛。太武时,慕璝始遣其侍郎谢大宁奉表归魏。寻讨擒赫连定,送之京师。太武嘉之,遣使者策拜慕璝为大将军、西秦王。


【注释】

① 《宋书》卷五《文帝纪》元嘉六年(429)十二月丁亥,“河南国(即吐谷浑)、河西王遣使献方物”。“七年春正月癸巳,以吐谷浑慕容璝为征西将军、沙州刺史。”

② 凉州,指据凉州的北凉沮渠氏政权。

③ 赫连,指赫连氏所建夏国。《太平御览》卷一二七引《十六国春秋·夏录》云:“(胜光)元年(428),进征南大将军、白兰王吐谷浑慕璝为开府仪同三司、河南王。”

④ 《资治通鉴》卷一二二宋文帝元嘉八年(431)云:“吐谷浑王慕璝遣侍郎谢太宁奉表于魏,请送赫连定。”谢太宁应即谢大宁,奉表归魏是元嘉八年,且为擒送赫连定事。《北史》将谢大宁奉表事,置于擒赫连定之前,易引起误解。

⑤ 《魏书》卷四《世祖纪》记慕璝遣使奉表,请送赫连定是在神四年(431)八月,送定于京师在延和元年(432)三月。

⑥ 《魏书·世祖纪上》云:魏封慕璝为大将军、西秦王,是在神四年八月。由于慕璝此时已掩有原西秦陇西等地,故魏封之为“西秦王”。


慕璝表曰:“臣诚庸弱,敢竭精款,俘擒僭逆,献捷王府,爵秩虽崇,而土不增廓,车旗既饰,而财不周赏,愿垂鉴察,亮其单款。臣顷接寇逆,疆境之人,为贼所抄,流转东下,今皇化混一,求还乡土。乞佛曰连、窟略寒、张华等三人家弱在此,分乖可愍,愿并敕遣,使恩洽遐荒,存亡感戴。”


【注释】

① 《北史》卷九六校勘记[三二]云:“诸本‘顷’讹作‘须’,据《魏书》改。”

② 《魏书·吐谷浑传》“乞佛曰连”作“乞佛日连”。


太武诏公卿朝堂会,议答施行。太尉长孙嵩及议郎、博士二百七十九人议曰:

前者有司所处,以为秦王荒外之君,本非政教所及,来则受之,去则不禁。皇威远被,西秦王慕义畏威,称臣纳贡,求受爵号。议者以为古者要荒之君,虽人土众广,而爵不拟华夏。陛下加宠王官,乃越常分,容饰车旗,班同上国。至于缯絮多少,旧典所无,皆当临时以制丰寡。自汉、魏以来,抚绥遐荒,颇有故事。吕后遗单于御车二乘、马二驷,单于答马千匹。其后匈奴和亲,敌国,遗缯絮不过数百;呼韩邪称臣,身自入朝,始乃至万匹。今西秦王若以土无桑蚕,便当上请,不得言财不周赏也。周室衰微,齐侯小白一匡天下,有赐胙之命,无益土之赏。晋侯重耳破楚城濮,唯受南阳之田,为朝宿之邑。西秦所致,唯定而已。塞外之人,因时乘便,侵入秦、凉,未有经略拓境之勋,爵登上国,统秦、凉、河、沙四州之地而云土不增廓。比圣朝于弱周,而自同于五霸,无厌之情,其可极乎!西秦王忠款于朝廷,原其本情,必不至此。或左右不敕,因致斯累。

检西秦流人,贼时所抄,悉在蒲阪。今既称藩,四海咸泰,天下一家,可敕秦州送诣京师,随后遣还。所请乞佛三人,昔为宾国之使,来在王庭,国破家迁,即为臣妾,可勿听许。

制曰:“公卿议之,未为失体。西秦王所收金城、枹罕、陇西之地,彼自取之,朕即与之,便是裂土,何须复廓?西秦款至,绵绢随使疏数增益之,非一匹而已。”自是,慕璝贡献颇简。又通于宋,宋文封为陇西王。


【注释】

① 《北史》卷九六校勘记[三三]:“《魏书》无‘堂’字,当是衍文。”

② 同上书校勘记[三四]:“诸本‘蒲’讹作‘薄’,据《魏书》改。”蒲阪,在今山西永济西黄河边。

③ 宋文帝封慕璝为陇西王,《宋书》卷五系于元嘉九年(432)六月乙未。


太延二年(436),慕璝死,弟慕利延立。诏遣使者策谥慕璝曰惠王。后拜慕利延镇西大将军、仪同三司,改封西平王。以慕璝子元绪为抚军将军。时慕利延又通宋,宋封为河南王。太武征凉州,慕利延惧,遂率其部人,西遁沙漠。太武以慕利延兄有禽赫连定之功,遣使宣喻之,乃还。后慕利延遣使表谢,书奏,乃下诏褒奖之。


【注释】

① 《魏书》卷四《世祖纪上》系此事于太延三年(437)九月。

② 《南史》卷二《宋本纪上》及《宋书·鲜卑吐谷浑传》均云:改封慕利延为河南王,是在元嘉十六年(439)。

③ 按,魏太武帝征凉州(北凉沮渠氏)在魏太延五年(439)。


慕利延兄子纬代惧慕利延害己,与使者谋欲自归,慕利延觉而杀之。纬代弟叱力延等八人逃归京师,请兵讨慕利延。太武拜叱力延归义王,诏晋王伏罗率诸将讨之。军至大母桥,慕利延兄子拾寅走河西,伏罗遣将追击之,斩首五千余级。慕利延走白兰。慕利延从弟伏念、长史鸠黎、部大崇娥等率众一万三千落归降。后复遣征西将军、高凉王那等讨之于白兰。慕利延遂入于阗国,杀其王,死者数万人。南征罽宾。遣使通宋求援,献乌丸帽、女国金酒器、胡王金钏等物,宋文帝赐以牵车。七年,遂还旧土。


【注释】

①《魏书·世祖纪下》系此事于太平真君五年(444)六月。

② 同上书,太平真君五年八月,“晋王伏罗督高平、凉州诸军讨吐谷浑慕利延”。

③ 佐藤长《西藏历史地理研究》第217、223页云:大母桥应即《水经注》卷二所记吐谷浑所造的“河厉”桥,地在今循化东清水河口之东的临津关,对岸即白土城。

④ 《魏书》卷一八《晋王传》“河西”作“阿曲”。按,河西之地时为北魏所据,拾寅走河西不可能,故疑“阿”为“河”之讹,河曲为确。

⑤ 《魏书·晋王传》云:“斩首五千余级,降其一万余落。”

⑥ 《魏书·世祖纪下》系此事于太平真君六年四月,且云“讨吐谷浑于阴平、白兰”。同书卷一〇五《天象志》仅作“阴平”。

⑦ 日人大谷胜真《关于吐谷浑名称》(《山下先生还历纪念东洋史论文集》,1938年)一文,引西藏所传《于阗国史》记:大略在5世纪前半叶,有名Drug gu之A no shos率兵攻入Li yul(于阗),牛头山南侧的诸大寺大半被焚,人民被杀。他认为此Drug gu即指吐谷浑慕利延。

⑧ 按,据下文“七年,遂还旧土”,知慕利延在于阗只待了一年左右,远征罽宾(今克什米尔地),似不可能。《通典》卷一九○作“南依罽宾”是。

⑨ 按,《宋书·鲜卑吐谷浑传》,慕利延向宋求援,且献乌丸帽等,是在元嘉二十七年(450)。

⑩ 《资治通鉴》卷一二四宋元嘉二十三年(446)云:“是岁,吐谷浑复还旧土。”如此,则“七年”,应为魏太平真君七年(446)。


慕利延死,树洛干子拾寅立。始邑于伏罗川,其居止出入,窃拟王者。拾寅奉修贡职,受魏正朔;又受宋封爵,号河南王。太武遣使拜为镇西大将军、沙州刺史、西平王。后拾寅自恃险远,颇不恭命。通使于宋,献善马、四角羊,宋明帝加之官号。


【注释】

① 《资治通鉴》卷一二六系慕利延卒于元嘉二十九年(452)。

② 伏罗川的位置,历来众说不一。《读史方舆纪要》卷六四西宁镇记:伏罗川“在卫(西宁卫)西南”,“川盖与白兰山相近”。丁谦《魏书西域传地理考证》卷四又云:“伏罗川,即湟水上源,今称博洛克克河。”严耕望《唐代河湟青海地区交通镇图考》(《新亚学报》1974年第11卷上册)以为,伏罗川在今青海都兰南布伦吉尔河一带。佐藤长《西藏历史地理研究》第215页云,伏罗川应即树洛干始居之莫何川。莫何、伏罗音近,又因《北史·吐谷浑传》前未提到莫何川,所以至拾寅时,“始邑于伏罗川”。

③ 《资治通鉴》卷一二六系此事于元嘉二十九年(452)。

④ 考吐谷浑向宋献四角羊、舞马,是在大明五年(461),见《宋书·吐谷浑传》等。

⑤ 《宋书》卷八《明帝纪》记:泰始三年(467)十月,“镇西大将军,西秦、河二州刺史吐谷浑拾寅进号征西大将军”。


文成时,定阳侯曹安表拾寅今保白兰,多有金银、牛马,若击之,可以大获。议者咸以先帝忿拾寅兄弟不睦,使晋王伏罗、高凉王那再征之,竟无多克,拾寅虽复远遁,军亦疲劳。今在白兰,不犯王塞,不为人患,非国家之所急也。若遣使招慰,必求为臣妾,可不劳而定也。王者之于四荒,羁縻而已,何必屠其国,有其地。安曰:“臣昔为浇河戍将,与之相近,明其意势。若分军出其左右,拾寅必走保南山,不过十日,牛马草尽,人无所食,众必溃叛,可一举而定也。”从之。诏阳平王新成、建安王穆六头等出南道,南郡公李惠,给事中公孙拔及安出北道以讨之。拾寅走南山,诸军济河追之。时军多病,诸将议贼已远遁,军容已振,今驱疲病之卒,要难冀之功,不亦过乎?众以为然,乃引还,获驼马二十余万。


【注释】

① 《魏书》卷五《高宗纪》系此事于和平元年(460)六月。

② 考其方位,此南山应指今青海湖南之南山。

③ 《魏书·高宗纪》记:“九月,诸军济河追之,遇瘴气,多有疫疾,乃引军还,获畜二十余万。”


献文复诏上党王长孙观等率州郡兵讨拾寅。军至曼头山,拾寅来逆战,观等纵兵击败之,拾寅宵遁。于是思悔复蕃职,遣别驾康盘龙奉表朝贡。献文幽之,不报其使。拾寅部落大饥,屡寇浇河。诏平西将军、广川公皮欢喜率敦煌、凉州、枹罕、高平诸军为前锋,司空、上党王长孙观为大都督以讨之。观等军入拾寅境,刍其秋稼。拾寅窘怖,遣子诣军,表求改过,观等以闻。献文以重劳将士,乃下诏切责之,征其任子。拾寅遣子斤入侍,献文寻遣斤还。拾寅后复扰掠边人,遣其将良利守洮阳,枹罕所统也。枹罕镇将、西郡公杨钟葵贻拾寅书以责之。拾寅表曰:“奉诏,听臣还旧土,故遣良利守洮阳。若不追前恩,求令洮阳贡其土物。”辞旨恳切,献文许之。自是岁修职贡。


【注释】

① 《魏书》卷六《显祖纪》系此事于皇兴四年(470)二月。

② 《隋书》卷二九《地理志上》河源郡注云:“置在古赤水城。有曼头山、积石山,河所出。有七乌海。”则曼头山当在今青海共和西南。

③ 按,《魏书·吐谷浑传》“蕃”作“藩”是。

④ 《北史》卷九六校勘记[三八]云:“诸本无‘凉’字,‘诸’字作‘将’。《魏书》、《通志》无‘凉州’二字,‘将’作‘诸’。按《魏书》卷五一皮豹子附子喜传云:‘领凉州、枹罕、高平诸军与上党王长孙观讨拾寅。’则是‘州’上脱 ‘凉’字,今据补。‘将’字讹,今据改。”

⑤ 同上书校勘记[三九]云:“诸本脱‘之’字,据《魏书》、《通志》补。”

⑥ 按,《魏书》卷七《高祖纪上》记,长孙观第二次讨拾寅,是在高祖(孝文帝)延兴三年(473)四月,故此处“献文”应为“孝文”之讹。下“献文”同此。

⑦ 《魏书·高祖纪上》记:延兴四年(474)二月,“辛亥,吐谷浑拾寅遣子费斗斤入侍,并献方物”。则

“斤”为“费斗斤”之省称。

⑧ 《水经注》卷二《河水》云:“洮水又东北流径洮阳、曾城北。”又《晋书》卷一四《地理志》云,洮阳属狄道郡。地当在今甘肃临潭北。


太和五年(481),拾寅死,子度易侯立。遣其侍郎时真贡方物,提上表称嗣事。后度易侯伐宕昌,诏让之,赐锦一百二十匹,喻令悛改,所掠宕昌口累,部送时还。易侯并奉诏。死。


【注释】

① 《南齐书·河南传》“度易侯”作“易度侯”。

② 《北史》卷九六校勘记[四○]云:“《魏书》同。《通志》‘提’作‘并’。按,‘提’字疑误。”

③ 吐谷浑伐宕昌事,见《北史》卷九六《宕昌传》、《魏书》卷二七《穆崇附亮传》等。此事《资治通鉴》卷一三七系于齐永明三年(485)。

④ 度易侯卒年,《资治通鉴》卷一三七系于齐永明八年(490 )。又《南齐书·河南传》云:永明八年,“齐封度易侯子休留茂”。故此说可信。


子伏连筹立。孝文欲令入朝,表称疾病,辄修洮阳、泥和城而置戍焉。文明太后崩,使人告凶,伏连筹拜命不恭,有司请伐之,孝文不许。群臣以其受诏不敬,不宜纳所献。帝曰:“拜受失礼,乃可加以诘责。所献土毛,乃是臣之常道。杜弃所献,便是绝之,纵欲改悔,其路无由矣。”诏曰:“朕在哀疚之中,未存征讨。而去春枹罕表取其洮阳、泥和二戍,时以此既边将之常,即便听许。及偏师致讨,二戍望风请降,执讯二千余人,又得妇女九百口。子妇可悉还之。”伏连筹乃遣世子贺鲁头朝于京师。礼锡有加,拜伏连筹使持节、都督西垂诸军事、征西将军、领护西戎中郎将、西海郡开国公、吐谷浑王,麾旗章绶之饰,皆备给之。


【注释】

① 《南齐书·河南传》云:“易度侯卒,八年(490),立其世子休留茂为使持节,督西秦、河、沙三州诸军事……” 则休留茂或即伏连筹之别名。

② 《水经注》卷二《河水》云:“洮水又东径迷和城北,羌名也。”《资治通鉴》卷一三七齐永明九年(491)胡注:“后周武帝逐吐谷浑,置洮阳郡;唐洮州及临潭县所治,即洮阳城也。泥和,即《水经注》所谓迷和城,洮水径其南,又在洮阳城东。宋白曰:洮州临洮郡,郡城本名洮阳,在洮水之北,乃吐谷浑所筑,南临洮水,极峻险,今谓之洪和城。”则泥和、迷合、洪合皆指一地,在洮水北,今甘肃临潭北,与洮阳临近。

③ 按,孝文诏内所云去春攻洮阳、泥和二戍事,见《魏书》卷七《高祖纪下》,内云:太和十五年(491)“二月乙亥,枹罕镇将长孙百年请讨吐谷浑所置洮阳、泥和二戍,许之”。五月“乙卯,百年攻洮阳、泥和二戍,克之,俘获三千余人,诏悉免归”。

④ 《北史》卷九六校勘记[四一]云:“诸本脱‘以’字,据《魏书》补。”

⑤ 《魏书·高祖纪下》系此事于太和十六年(492)秋七月庚申。又《北史》卷九六校勘记[四二]云:“诸本脱‘筹’字,据《魏书》、《通志》补。”

⑥ 《魏书·高祖纪下》仅在“太和十七年正月”条下,略记为“以吐谷浑伏连筹为其国王”。


后遣兼员外散骑常侍张礼使于伏连筹。谓礼曰:“昔与宕昌通和,恒见称大王,己则自名。今忽名仆,而拘执此使。将命偏师,往问其意。”礼曰:“君与宕昌,并为魏蕃,而比辄有兴动,殊违臣节。当发之日,宰辅以为君若返迷知罪,则克保蕃业;脱守愚不改,则祸难将至。”伏连筹遂默然。及孝文崩,遣使赴哀,尽其诚敬。


【注释】

① 《北史》卷九六校勘记[四四]云:“诸本‘则’作‘有’,《魏书》、《通志》作‘则’。按,这是说宕昌王先称伏连筹为大王,而自己则自名。作‘有’不通,今据改。”

② 《魏书·吐谷浑传》“蕃”作“藩”,下“蕃业”作“藩业”。


伏连筹内修职贡,外并戎狄,塞表之中,号为强富。准拟天朝,树置官司,称制诸国,以自夸大。宣武初,诏责之曰:“梁州表送卿报宕昌书。梁弥邕与卿并为边附,语其国则邻藩,论其位则同列,而称书为表,名报为旨。有司以国常刑,殷勤请讨。朕虑险远多虞,轻相构惑,故先宣此意,善自三思。”伏连筹上表自申,辞诚恳至。终宣武世至于正光,犛牛、蜀马及西南之珍,无岁不至。后秦州城人莫折念生反,河西路绝。凉州城人万于菩提等东应念生,囚刺史宋颖。颖密遣求援于伏连筹,伏连筹亲率大众救之,遂获保全。自尔以后,关徼不通,贡献遂绝。


【注释】

① 《北史》卷九六校勘记[四五]云:“诸本脱‘书’字,据《魏书》、《通志》补。”

② 梁弥邕,宕昌王名。

③ 正光,魏孝明帝年号。

④ 《通志·氏族略五》云:“莫折氏,本羌姓,代居渭州襄城。后魏秦州刺史莫折大提”。莫折念生即莫折大提子,羌族。《魏书》卷九《肃宗纪》记念生父子反魏是在正光五年(524)六月。

⑤ 万于氏,原应为“万忸氏”或“勿忸氏”。《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云:“勿忸氏,后改为于氏。”故万于菩提史籍亦作“于菩提”(《魏书·肃宗纪》)。

⑥ 《魏书·肃宗纪》“正光五年九月”条云:“吐谷浑主伏连筹兵讨凉州,于菩提弃城走,追击之,城民赵天安复推宋颖为刺史。”


伏连筹死,子夸吕立,始自号为可汗。居伏俟城,在青海西十五里。虽有城廓而不居,恒处穹庐,随水草畜牧。其地,东西三千里,南北千余里。官有王、公、仆射、尚书及郎中、将军之号。夸吕椎髻毦珠,以皂为帽,坐金狮子床。号其妻为母尊,衣织成裙,披锦大袍,辫发于后,首戴金花冠。


【注释】

① 《资治通鉴》卷一五八系伏连筹卒于梁武帝大同六年(540),同年夸吕继立。按,《梁书·河南传》云:“筹死,子呵罗真立。大通三年(529)诏以为宁西将军、护羌校尉,西秦、河二州刺史。”是知伏连筹死于大通三年。

② 据《梁书》、《南史》等记,伏连筹死,非其子夸吕立。说见后。

③ 按,伏俟城遗址已发现,在今青海共和铁卜卡古城。见黄盛璋等:《吐谷浑故都——伏俟城发现记》,《考古》1962年第8期。

④ 《魏书·吐谷浑传》“母尊”作“恪尊”。按,母尊、恪尊、可孙、可敦、可贺敦,皆为北方民族可汗之正室,相当于内地之皇后,盖译音无定字。


其俗:丈夫衣服略同于华夏,多以罗幂为冠,亦以缯为帽;妇人皆贯珠贝,束发,以多为贵。兵器有弓、刀、甲、矟。国无常赋,须则税富室商人以充用焉。其刑罚:杀人及盗马,死;余则征物以赎罪,亦量事决杖。刑人必以毡蒙头,持石从高击之。父兄死,妻后母及嫂等,与突厥俗同。至于婚,贫不能备财者,辄盗女去。死者亦皆埋殡,其服制,葬讫则除之。性贪婪,忍于杀害。好射猎,以肉酪为粮。亦知种田,有大麦、粟、豆。然其北界气候多寒,唯得芜菁、大麦,故其俗贫多富少。青海周回千余里,海内有小山。每冬冰合后,以良牝马置此山,至来春收之,马皆有孕,所生得驹,号为龙种,必多骏异。吐谷浑尝得波斯草马,放入海,因生骢驹,能日行千里,世传青海骢者也。土出犛牛、马、骡,多鹦鹉,饶铜、铁、朱砂。地兼鄯善、且末。


【注释】

① 《隋书》卷八四《突厥传》云:“父兄死,子弟妻其群母及嫂。”

② 吐谷浑地兼鄯善(今新疆若羌)、且末的时间,诸书皆未记,大约在5世纪末至6世纪初。


兴和中,齐神武作相,招怀荒远,蠕蠕既附于国,夸吕遣使致敬。神武喻以大义,征其朝贡,夸吕乃遣使人赵吐骨真假道蠕蠕,频来东魏。又荐其从妹,静帝纳以为嫔。遣员外散骑常侍傅灵檦使于其国。夸吕又请婚,乃以济南王匡孙女为广乐公主以妻之。此后朝贡不绝。


【注释】

① 蠕蠕,即柔然。《北史》卷八六《蠕蠕传》记:“兴和二年(540)春,复遣龙无驹等朝贡东魏。”吐谷浑使当随其使东魏。

② 《魏书》卷一二《孝静帝纪》:兴和四年(542),“蠕蠕、高丽、吐谷浑国并遣使朝贡”。

③ 同上书记:东魏武定元年(543)、二年(544)吐谷浑均遣使至东魏。

④ 《魏书·孝静帝纪》:武定三年(545)“二月庚申,吐谷浑奉其从妹以备后宫,纳为容华嫔”。即指此事。

⑤ 按,宋人补《魏书·吐谷浑传》到此为止。以下仍为《北史》文。


西魏大统初,周文遣仪同潘濬喻以逆顺之理,于是夸吕再遣使献能舞马及羊、牛等。然寇抄不已,缘边多被其害。废帝二年(553),周文勒大兵至姑臧,夸吕震惧,使贡方物。是岁,夸吕又通使于齐。凉州刺史史宁觇知其还,袭之于州西赤泉,获其仆射乞伏触状、将军翟潘密,商胡二百四十人,驼骡六百头,杂丝绢以万计。恭帝三年(556),史宁又与突厥木杆可汗袭击夸吕,破之,虏其妻子,获珍物及杂畜。武成初,夸吕复寇凉州,刺史是云宝战没。贺兰祥、宇文贵率兵讨之,夸吕遣其广定王、钟留王拒战。祥等破之,广定等遁走。又拔其洮阳、洪和二城,置洮州而还。保定中,夸吕前后三辈遣使献方物。天和初,其龙涸王莫昌率来降,以其地为扶州。二年(567)五月,复遣使来献。建德五年(576),其国大乱,武帝诏皇太子征之。军至伏俟城,夸吕遁走,虏其余众而还。明年,又再遣使奉献。宣政初,其赵王他娄屯来降。自是,朝献遂绝。


【注释】

① 按,《北史》卷六四《柳蚪附弟桧传》、《周书》卷三九《王子直传》记:大统八年(542)、十四年(548),吐谷浑曾攻西魏西平、湟河等郡。

② 《北史》卷九六校勘记[四七]云:“《周书》百本‘状’作‘拔’,疑是。”

③ 此事又见《周书》卷二八《史宁传》,内系此事于废帝三年,疑误。

④ 详见《周书》卷二八《史宁传》。

⑤ 详见《周书》卷一九《宇文贵附是云宝传》。

⑥ 详见《周书》卷二○《贺兰祥传》等。

⑦ 据《周书》卷五《武帝纪上》记:吐谷浑于保定元年(561),五年正月、十月三次向北周遣使。又《周书》卷三三《王庆传》又记保定二年吐谷浑使随王庆至北周朝献。

⑧ 据《周书·武帝纪上》记:天和元年五月,“吐谷浑龙涸王莫昌率户内附,以其地为扶州”。则知文内“率”字后脱“户”字。

⑨ 《周书》卷六《武帝纪下》记此年(建德六年)九月、十二月吐谷浑两次遣使入贡。


及隋开皇初(581),侵弘州,地旷人梗,废之。遣上柱国元谐率步骑数万击之。贼悉发国中,自曼头至树敦,甲骑不绝。其所署河西总管定城王钟利房及其太子可博汗前后来拒战,谐频破之。夸吕大惧,率亲兵远遁,其名王十三人召率部落而降。上以其高宁王移兹裒素得众心,拜大将军,封河南王,以统降众。自余官赏各有差。未几,复来寇边,州刺史皮子信拒战死之。汶州总管梁远以锐卒击之,乃奔退。俄而入寇廓州,州兵击走之。


【注释】

① 按,《通典》卷一九○《吐谷浑》注弘州“在今安化郡马岭界”。《隋书》卷二九《地理志上》:弘化郡,统县七,其一是马岭,下注云:“大业初置”。而安化郡在今甘肃庆阳一带,吐谷浑当时不会侵至此,且此地也并非“地旷人梗”。考《隋书·地理志上》“临洮郡归政县”条下云:“又后周立弘州及开远、河滨二郡。开皇初郡废。有白岭山。”则吐谷浑开皇初所侵之弘州,应为临洮郡之归政县(在今甘肃临潭西),《通典》误。

② 曼头城,即在曼头山,说见前注。又《读史方舆纪要》卷六四“西宁镇”条云:树敦城“在卫西曼头山北,吐谷浑旧都也。《志》云:周穆王时,犬戎树惇居此,因名……唐天宝九载,关西将王难得击吐蕃,克五桥,拔树敦城,即此”。佐藤长《西藏历史地理研究》第212—213页云:树敦城即赤水城(今青海共和),位于曼头山北。

③ 《隋书》卷四○《元谐传》此句为:“其名王十七人、公侯十三人,各率其部落来降。”则文中“召”字似为“各”字之讹。

④ 《北史》卷九六校勘记[五○]云:“《隋书》‘州’上有‘旭’字。按,本书卷一《隋文帝纪》开皇三年四月称:‘洮州刺史皮子信死之。’《北齐书》卷四一《皮景和传》言其子子信开皇中卒于洮州刺史。隋初有洮州亦有旭州,俱见《隋书·地理志》上临洮郡。‘洮’、‘旭’未知孰是。这里当脱‘洮’或‘旭’字。”

⑤ 《隋书》卷一《高祖纪上》:开皇三年(583)六月,“庚辰,行军总管梁远破吐谷浑于尔汗山,斩其名王”。

⑥ 《元和郡县图志》卷三九“廓州”条云:“……南凉秃发乌孤又以河南地为浇河郡。周建德五年于今州理西南达化县界浇河故城置廓州,盖以开廓边境为义。”则周廓州应治今青海贵德东。


夸吕在位百年,屡因喜怒废杀太子。其后太子惧杀,遂谋执夸吕而降,请兵于边吏。秦州总管河间王计应之,上不许。太子谋泄,为其父所杀。复立少子嵬王诃为太子。叠州刺史杜祭请因其衅讨之,上又不许。六年(586),嵬王诃复惧父诛,谋归国,请兵迎接。上谓其使者曰:“溥天之下,皆是朕臣妾,各为善事,即朕称心。嵬王既有好意,欲来投服,唯教嵬王为臣子法,不可远遣兵马,助为恶事。”嵬王乃止。八年(588),其名王拓拔木弥请以千余家归化。上曰:“叛天背父,何可收纳!又其本意,正自避死,若今违拒,又复不仁。若有音信,宜遣慰抚,任其自拔,不须出兵马应接。其妹夫及甥欲来,亦任其意,不劳劝诱也。”是岁,河南王移兹裒死,文帝令其弟树归袭统其众。平陈之后,夸吕大惧,逃遁险远,不敢为寇。


【注释】

① 按,下文云夸吕卒于开皇十一年(591),如其在位百年,即位时应为北魏太和十五年(491),此时伏连筹在位。故云夸吕在位百年不确。

② 《隋书·吐谷浑传》河间王下有“弘”字。

③ 《资治通鉴》卷一七六胡注:“吐谷浑自亦有拓跋姓。”按,吐谷浑有拓跋氏,系因其统治了一部分党项部落而来。党项有大姓拓跋氏,见《新唐书》卷二二一《党项传》等。

④ 隋平陈在开皇九年(589)。


十一年(591),夸吕卒,子世伏使其兄子无素奉表称藩,并献方物,请以女备后庭。上谓无素曰:“若依来请,他国便当相学,一许一塞,是谓不平。若并许之,又非好法。”竟不许。十一年(591),遣刑部尚书宇文抚慰之。十六年(596),以光化公主妻世伏,上表称公主为天后,上不许。


【注释】

① 《隋书·吐谷浑传》“世伏”作“伏”。

② 《隋书·吐谷浑传》“十一年”作“十二年”。


明年(597),其国大乱,国人杀世伏,立其弟伏允为主。使陈废立事,并谢专命罪,且请依俗尚主,上从之。自是朝贡岁至,而常访国家消息,上甚恶之。炀帝即位,伏允遣子顺来朝。时铁勒犯塞,帝遣将军冯孝慈出敦煌御之,战不利。铁勒遣使谢罪请降,帝遣黄门侍郎裴矩慰抚之,讽令击吐谷浑以自效。铁勒即勒兵袭破吐谷浑,伏允东走,保西平境。帝复令观德王雄出浇河,许公宇文述出西平掩之,大破其众。伏允遁逃于山谷间,其故地皆空。自西平临羌城以西,且末以东,祁连以南,雪山以北,东西四千里,南北二千里皆为隋有。置郡、县、镇、戍,发天下轻罪徙居之。于是留顺不之遣。伏允无以自资,率其徒数千骑,客于党项。帝立顺为主,送出玉门,令统余众,以其大宝王泥洛周为辅。至西平,其部下杀洛周,顺不果入而还。


【注释】

①《隋书》卷六一《宇文述传》记:“时(大业三年)铁勒契弊歌棱攻败吐谷浑,其部携散,遂遣使请降求救。”

② 雪山,《资治通鉴》卷一八一隋大业四年胡注:“此即蜀西之西雪山也。”即今岷山。

③ 按,隋取吐谷浑境,以置郡县,是大业五年炀帝西巡时事,非宇文述、观德王雄于大业四年击吐谷浑时,《北史》误。说见后。

④《金石萃编》卷四○《姚辩墓志》“大宝王尼洛周”作“大保五期尼乐周”。


大业末,天下乱,伏允复其故地,屡寇河右,郡县不能制。

吐谷浑北有乙弗勿敌国,国有屈海,海周回千余里。众有万落,风俗与吐谷浑同。然不识五谷,唯食鱼及苏子。苏子状若中国枸杞子,或赤或黑。


【注释】

①《资治通鉴》卷一一一晋安帝隆安四年胡注:“乙弗,亦鲜卑种,居西海。”又《北史》卷一三《后妃·文帝皇后乙弗氏传》云:乙弗氏,“其先世为吐谷浑渠帅,居青海,号为青海王”。按,乙弗勿敌国,即乙弗鲜卑部,居青海,曾先后臣属南凉、西秦、北凉等,后为吐谷浑所并。

② 屈海,又作曲海。据白鸟库吉考证,应即青海(西海),见氏著:《东胡民族考》上编,方壮译,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101—105页。


有契翰一部,风俗亦同,特多狼。


【注释】

①《晋书·秃发傉檀载记》记:傉檀伐乙弗,“谓众曰:‘今乐都为炽磐所陷,男夫尽杀,妇女赏军,虽欲归还,无所赴也。卿等能与吾藉乙弗之资,取契汗以赎妻子者,是所望也’”。按,契汗即契翰,与乙弗部均居于青海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