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南学刊(第1辑)](https://wfqqreader-1252317822.image.myqcloud.com/cover/124/25018124/b_2501812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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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太极与圣三 论的对比
道:神或天主(终极意义)
无极:神元(神的本性)
太极:神(三位一体)
阳:圣父(能生) //正:在己之道:存有/身
阴:圣子(所生) //反:对己之道:自然(历史与文化) /心
合(阴阳) :圣灵(授受之间) //合:在己/对己之道:精神/灵
太极与圣三论(圆形与三角形)的对比,参见图6:
![img](https://epubservercos.yuewen.com/25E300/13354360305657906/epubprivate/OEBPS/Images/txt004_6.jpg?sign=1738775228-o3FLVZ0bLF55CjivySjvhd6mCsZ9Dng6-0-5e862fe1031420e3cfb2e949460c40b9)
图6
一般意见认为太极是“理”,圣三属“事”,“理”与“事”应有分际。笔者认为,“理观”与“事观”都以主客合一为目标,“理”与“事”能有“异中有同”的关系。士林哲学论天主的自由(“事”)时,提出一种“适然的必然性”(“理”),如果“天主是爱”,那么“神爱世人”是天主“适然”的自由(“事”),也是天主“必然”的自然(“理”)。[18]
以道家精神补充说明,“道法自然”就是道依自然的本性而为[19];中世纪密契家艾克哈(Meister Eckhart,1260—1327/8)于德文道理第三十一篇表达意见,认为真正的爱是“不问理由的爱”(love is without why)[20],天主的爱出于自己的本性或自然,所以“不问理由”。论天主的自由(“事”)与自然(“理”),最能以父母对子女的爱或艺术家的创造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