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创新与展望
一 本书创新
1.全面分析厘清了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及其影响
本书在界定农业巨灾标准的基础上,首先,对我国农业巨灾情况进行了系统描述,主要包括历年农业巨灾直接经济损失及占GDP的比例等情况、历年农业巨灾主要灾种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历年农业巨灾风险其他情况,如受灾人口、死亡(含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和农作物成灾面积等,总结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的特征;其次,利用投入产出模型从损失角度对农业巨灾影响进行评估分析,利用我国2010—2013年经济发展和农业巨灾损失的相关数据,以2010年我国投入产出表为基础,运用投入产出表模型,评估了2010—2013年农业巨灾损失;最后,以GMM模型为基础,选取我国教育水平、健康水平、金融发展、政府预算、对外开放程度和通货膨胀率等决定经济发展的指标,利用我国1949—2013年农业巨灾直接损失的数据,在对面板数据处理的基础上,通过相关回归分析,研究了我国农业巨灾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2.系统刻画了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及行为
首先,对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现状进行了分析。刻画了包括我国防灾减灾法律和规划、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农业保险、再保险、巨灾准备金和防灾减灾国际合作等在内的政策;总结出了财政主导模式、财政支持模式和多层次分析分散等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历史模式演变;在描述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情况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存在着农业巨灾损失总体补偿很低、农业巨灾风险分散主体分散比例不尽合理、农业巨灾风险分散主体风险分散发展情况差异较大、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的主体不足等问题。其次,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拟合分析及责任测算。建立巨灾损失救助金额和灾害损失、财政支出、农业保险和社会救助之间的拟合模型,刻画出它们的数量关系。假定在目前的理想状态下,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和准备金在农业巨灾分散中的责任进行测算,推导农业保险和再保险的合适分担比例以及巨灾准备金的理想规模。最后,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行为分析。农业巨灾风险分散主体主要包括受灾农户、保险企业、政府、社会捐助组织等,本书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会和访谈的方式,分别对河南省洛阳市、陕西省咸阳市、湖北省孝感市和浙江省金华市部分保险公司72家营销服务部或代办处和655家农户进行了为期20天的调研,并结合文献资料和非参与观察所得数据,对农业保险企业和受灾农户两大主体参与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的行为进行实证分析,基于共生视角,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建模和计量分析,探讨了农业保险企业和受灾农户参与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合作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
3.总体设计了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机制及其实现路径
从生物学中的“共生”视角出发,以共生理论为基础,分析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模式及其演进机理,设计了我国应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共生机制,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由共生政策机制、共生组织机制、共生行为机制和其他共生机制四个部分构成,结合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及分散现状,综合共生理论和路径依赖理论,设计了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实现路径。
二 研究展望
我国农业巨灾损失的不可避免性和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现状,决定了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是一个永久的课题,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有效的解决,加上课题组成员的能力和水平有限,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存在不足乃至错误也在所难免,恳请各位专家批评和指正。
本书主要由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基础理论、农业巨灾风险分析、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研究和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设计四个大的部分构成。尽管课题组全体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做了大量的分析和研究工作,但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开展研究。
(1)未来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工具组合最优拟合分析。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未来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的工具会不断创新,通过对未来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工具组合最优拟合分析,探索未来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在资源既定的情况下,实现其效用最大化。
(2)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细化设计。尽管本书设计了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的共生机制和实现路径,但其共生政策机制、共生组织机制、共生行为机制和其他共生机制需要进一步细化设计,同时,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区域和不同农业巨灾灾种,进一步细化实现路径设计。
[1]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国保险报》201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