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目的
在当前宁波打造“港口经济圈”,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新形势下,本研究基于贸易便利化理论和世界各国贸易便利化的实践经验,对宁波如何实现从区域性的贸易物流节点城市转变为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历史性跨越,进行系统性的分析论述;在对比当前世界各国主要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形成条件和主要特征后,分析宁波建设“一带一路”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现实基础和比较优势;通过建立国际贸易引力模型计量分析宁波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开展国际贸易的潜力,分析未来宁波需要重点关注的国家和地区以及产业,从而找出宁波建设“一带一路”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基本路径,探索宁波建设“一带一路”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支持政策。
二、研究意义
新时期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我国提出“一带一路”战略,这是完善我国全方位开放体系的需要,是历史镜鉴与时代需求交汇的必然结果。“一带一路”建设对外可以加强我国与沿线国家的互联互通,对内可以辐射中部地区;在战略资源的获取、战略纵深的开拓,解决国内产能过剩问题以及争取全球贸易主导权等方面,“一带一路”建设也将发挥重要作用。深挖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潜力,必将提升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在我国对外开放格局中的地位;对沿线国家经济社会的有力带动,亦将有利于我国与相关国家形成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态势,为我国带来巨大的地缘政治利益。同时统筹东中西,运用全国之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有利于我国深化和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形成陆海统筹、东西互济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宁波建设“一带一路”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推进“海向”“陆向”“内外兼修”,既是顺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必然选择,也是宁波打造“港口经济圈”的题中应有之义。具体而言,本书研究意义突出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针对宁波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展开研究,可以丰富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研究案例。目前有关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的案例研究,更多的是针对纽约、伦敦等全球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这对该领域研究框架的设定、理论体系的构建等都有积极的作用,对其他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区域性的国际贸易中心城市正大量形成,它们与全球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共同形成了全球贸易网络体系,而这些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发展急需理论的支撑。对这些城市展开案例研究,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当前全球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发展机理和功能定位。
其次,从产品内贸易视角对产业区位理论进行解释,可以丰富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形成机制的研究视角。传统的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研究主要包括城市经济学、区域(空间)经济学、新经济地理学、新新贸易理论等。在借鉴已有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建立基于产品内贸易理论的国际产业区位模型,并以宁波为特定的研究对象分析产业及贸易要素集聚的条件,可以丰富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形成机制的研究视角。
最后,在全面分析宁波自身条件及发展环境的基础上,本书提出了宁波建设“一带一路”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对策和建议,可以为宁波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再创开放新优势提供决策参考,也可以为其他城市提供借鉴。自国家提出“一带一路”战略以来,包括宁波在内的国内众多城市就如何融入这一国家战略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并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探索。分析城市自身发展条件,找准发展方向,是每个城市把握国家新一轮开放战略机遇的重中之重。
三、研究方法
1.理论推演与实地调研相结合。本书根据国际贸易理论、产业集聚理论与新经济地理学、城市经济学等理论,运用归纳和演绎的方法对国际贸易中心形成的内在机理、影响途径等进行了的逻辑推演。运用实证研究的分析方法,调研了宁波外经贸管理部门以及贸易公司等,了解宁波建设“一带一路”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的现实基础与面临的挑战。
2.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一是建立国际贸易中心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利用统计方法和各种度量指标对宁波建设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的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二是借鉴引力模型,分析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互补性,进而展现宁波未来的发展趋势。
3.历史研究和比较研究相结合。一方面,运用历史研究方法分析了纽约、伦敦、东京以及我国香港、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的主要经验;另一方面,就上海、天津等建设“一带一路”国际贸易中心的条件和举措与宁波进行对比,使宁波对建设“一带一路”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有更加明确的定位。
四、相关概念界定
(一)国际贸易中心城市
目前学术界对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概念并没有统一的描述。复旦发展研究院(1995)主编的《上海发展报告——跨世纪的上海经济》对国际贸易中心城市下过比较微观的定义:“国际贸易中心是国际市场的枢纽。国际市场的地理位置是很难进行明确划分的,因为市场是各种经济关系存在的空间,众多的经济关系在同一空间中发生,便形成了市场。但是,国际贸易中心的地理位置是明确的,因为经济行为不仅在那里频繁地发生,而且经济关系也集中在那里建立”, “所谓贸易中心,是指大量贸易关系的建立,大量贸易机会的存在,与贸易有关的各种服务都集中在同一个地方”。汪亮(2011)根据城市辐射能力及辐射范围等将国际贸易中心分为全球性中心和区域性中心两类。他通过回顾伦敦、纽约、东京、新加坡和香港等城市的发展历程,认为国际贸易中心一定是国家工业化高度发展和综合能力巨大提升的结果。王火灿(1995)根据市场大小、资源禀赋和相关生产能力将国际贸易中心分为加工贸易和转口贸易两大类型,并罗列了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条件,包括地理和交通运输条件、通信设施、金融环境、市场营销以及法律法规等因素。
不同部门和不同人士基于自身的立场对国际贸易中心城市进行了不同角度的解释,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这一概念的混乱,如国际贸易中心到底是指国际的贸易中心,还是指国际贸易的中心?前者是一个贸易辐射力和影响力的概念,包含外贸与内贸在内的所有贸易活动;而后者则是关于贸易性质或类型的概念,只针对外贸活动。从宁波的发展战略目标来看,宁波应当发展成为一个高度国际化的贸易中心城市。
关于“贸易”的内涵,目前学界也有各种不同的理解,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认为“贸易”主要指货物贸易及其相关的辅助活动;二是认为现代贸易活动应当是一个广泛的概念,不仅包含货物贸易,也应当包含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产权贸易以及文化体育贸易等各种贸易活动;三是认为现代贸易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的资源配置,所以国际贸易中心首先应当成为资源配置中心。对于第三种理解,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是将资源配置活动主要看作跨国公司内部的产业链整合,,从而产生了上游产业与下游产业之间、原材料供应地与加工地之间、加工地与销售地之间的贸易活动,于是成为国际贸易中心的关键就在于将这些跨国公司的资源配置中心集聚到区域中来。另一种则是指对大量订单分拨企业的吸纳与集聚。所谓订单分拨企业,主要是指能从资源配置型的跨国公司获取大量订单,但自身并不从事生产和加工业务的中介型企业。它们会将所获得的订单再分发到适当的地区进行加工或采购,从而也产生了大量的贸易活动。我国香港地区就集聚了大量订单分拨企业。对于所要建设的国际贸易中心。宁波必须对其内涵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否则就很难确定其发展目标、管理体系、推进政策等。基于宁波目前的现实条件,本书认为,宁波应该采用前述“贸易”的第一种理解,即不仅应当包含货物贸易,也应当包含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产权贸易以及文化体育贸易等各种贸易活动。
(二)全球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和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
根据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吸纳力等综合影响力,国际学术界将其分为全球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和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两大类。目前,世界公认的全球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代表有美国纽约、英国伦敦、日本东京等,而区域性的国际贸易中心城市代表有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等。
全球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主要是指,某一发达国家为实现全球化战略而设置的辐射全球市场的本土辐射源城市。这些城市承担着一国实施资源全球化、市场国际化的全球性战略任务。在这些城市中,大量聚集着为本国利益服务的本土跨国公司,它们从事着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和将商品销往各国市场等工作。作为基础产业的商贸产业,在这些城市中高效运行,带来了对配套服务业的大量需求,由此带动了配套服务业的繁荣发展。如金融业与商贸业的互动,大大加快了金融产品的推陈出新,使金融业成为商贸业与航运业的保障性产业。商贸业与配套服务业的互相作用,大大提升了这些城市的国际竞争力。配套服务业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不仅使这些城市成为本土跨国公司的孵化基地,也增强了这些城市在全球范围内的吸纳能力。大量来自他国的国际化公司为寻找商机而纷纷进入,又进一步促进了这些城市的国际化消费,同时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研发创新和快速发展。
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一般是指,随着贸易活动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延伸,发达国家为实对某一区域市场进行广泛渗透,而选择这一区域中具有良好区位优势、较强辐射力和吸纳力的国家或地区,建立的区域级的前哨平台。发达国家通过这一平台,实现对这一区域中各国市场的渗透。
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一般都在这些国家或地区中建立起区域总部,不仅如此,为了提高商贸效率,其本土服务业也往往抱团进入,在本国政府外交和经济政策的有力支持下,这些被开发出来的前哨平台逐渐形成贸易环境开放自由、服务配套完善、服务设施齐全的资源配置型和市场拓展型的庞大产业集群,并通过这一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不断增强的商贸产业功能,对周边国家和整个区域的商贸活动甚至于产业结构,产生重大的影响力,实现为本国利益服务的目的。
(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一带一路”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中国为推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而提出的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是中国首倡、高层推动的跨地区经济合作倡议,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重大国家战略。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相继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2013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抓紧制定战略规划,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加强海上通道互联互通建设,拉紧相互利益纽带。2014年5月,习近平在亚信峰会上做主旨发言时指出:“中国将同各国一道,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尽早启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更加深入参与区域合作进程,推动亚洲发展和安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2014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加强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对话会上发表题为《联通引领发展伙伴聚焦合作》的重要讲话,强调要以亚洲国家为重点方向,以经济走廊为依托,以交通基础设施为突破,以建设融资平台为抓手,以人文交流为纽带,加强“一带一路”务实合作,深化亚洲国家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共建发展和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进入务实合作、全面推进新阶段。在2014年11月6日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研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规划、发起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设立丝路基金成为主要议题,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筹建、丝路基金的成立,标志着“一带一路”战略布局的正式落地,“一带一路”建设由此进入加速推进期。《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指出:“一带一路”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是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
“一带一路”建设涉及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南亚、欧洲和中亚、中东与北非等区域,分列如下。
东亚与太平洋地区(13个国家):中国、缅甸、柬埔寨、印度尼西亚、文莱、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老挝、泰国、新加坡、东帝汶、蒙古。
南亚(8个国家):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尼泊尔、斯里兰卡、印度、阿富汗、马尔代夫、不丹。
欧洲和中亚(30个国家):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白俄罗斯、捷克、克罗地亚、俄罗斯、黑山、斯洛文尼亚、土耳其、保加利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匈牙利、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波兰、塔吉克斯坦、乌克兰、阿塞拜疆、格鲁吉亚、罗马尼亚、立陶宛、塞尔维亚、摩尔多瓦、马其顿、波黑、土库曼斯坦、斯洛伐克、乌兹别克斯坦、希腊。
中东与北非(15个国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巴林、伊拉克、约旦、黎巴嫩、埃及、阿曼、巴勒斯坦、以色列、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叙利亚、伊朗、也门、科威特。
五、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一带一路”相关研究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力图构建一种不同于传统区域合作体系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指出:“‘一带一路’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是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李向阳(2013)将“一带一路”界定为:以运输通道为纽带,以互联互通为基础,以多元化合作机制为特征,以打造命运共同体为目标的新型区域合作机制。申现杰、肖金成(2014)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新形势出发,分析了中国建设“一带一路”的重要战略意义。卢峰、李昕等(2015)认为,在全球经济增长重心和中国对外经贸增长重心同时向新兴经济体与广大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背景下,共建“一带一路”有助于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同时也为全球经济可持续增长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和方案。更有国外学者称,“一带一路”战略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AIIB)是可与“二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出现相比较的历史性事件。孔庆峰、董虹蔚(2015)对“一带一路”沿线69个亚欧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了测算,通过拓展的引力模型,验证了贸易便利化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贸易的促进作用大于区域经济组织、关税减免等的促进作用。
(二)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相关研究
1.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特征研究
国际上,关于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讨论经常被囊括在“世界城市”“全球城市”的研究中。1965年美国威尔伯·汤普森(Wilbur Thompson)的《城市经济学导言》问世,标志着城市经济学在美国首先诞生。彼得·霍尔(Peter Hall)1966年提出“世界城市”(world city)理论,他将那些属于国内和国际的政治力量中心,国内和国际的贸易中心,银行、保险以及相关的金融服务中心,医疗、法律、高等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应用等专业活动中心,以出版业和大众媒体为代表的信息聚集和扩散中心,奢侈品和大众商品的消费中心,艺术文化和娱乐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中心的城市称作“世界城市”。
弗里德曼(John Friedmann)于1986年提出的“世界城市假说”(world city hypothesis)则把世界城市体系看作新国际劳动分工在空间组织上的表现。
他认为,全球资本把某些关键城市作为空间组织的“基点”以及生产和销售的“节点”,这些关键城市即为“世界城市”; “世界城市”成长的推动力来源于少数快速成长的部门,例如公司总部、国际金融部门、全球运输及通信部门以及高层次的商业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世界城市”是国际资本的主要汇聚地,也是大量国内和国际移民的主要目的地。在对“世界城市”大量研究的基础上,美国学者丝奇雅·沙森(Saskia Sassen)在1991年出版的《全球城市:纽约、伦敦、东京》一书中提出了“全球城市”(global city)的概念。她对三个“世界城市”——纽约、伦敦、东京的进行了实证研究,并指出,跨国公司生产活动在全球范围内的分散化促成了其中心管理与控制的需要;而日趋复杂的中心管理工作必须得到各种专业服务的支撑,那些提供金融、信息服务以及其他专业服务的企业比较集中的大城市便成为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的集聚地。同时,为了帮助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运营和管理,这些专业服务公司也必须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这就使得这些城市成为跨国公司和专业服务机构全球网络的主要节点,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城市”。弗里德曼和萨森的理论都是建立在新的国际劳动分工的基础上的,同样证明了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全球经济活动向少数主要大城市集中。林汉川(1992)认为,国际大都市从层次上可以分为全球经济中心城市、区域经济中心城市和地区经济中心城市三种类型;从功能上可以分为综合性国际大都市和专业性国际大都市两种类型,前者一般在政治、经济、信息、科技、文化等领域都具有主导权;后者一般在某些领域具有主导权。蔡建明(2002)从政治经济环境、人口和人才、经济活力、控制力、能动性基础设施、生活环境质量和城市综合形象等六个方面,对世界不同地区的33个城市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将其分为综合性世界城市、世界城市、次世界城市和准世界城市。黄叶芳等(2007)借鉴世界城市研究小组对世界城市评价分类的方法,选择会计、广告、银行和法律服务四个生产性服务业的69家公司在城市中出现的数目作为划分依据,将研究对象按照国际化水平分成了三个层次,其研究还表明,东西欧、大洋洲、南美洲、亚洲和北美等地区的城市国际化水平较高,非洲地区的城市国际化水平最低。
2.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形成机理研究
国外学术界对国际大都市以及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的形成和发展的学术研究已有近200年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德国传统的古典区位理论。约翰·海因希里·冯·杜能(Johann Heinrich von Thünen)于1826年完成了《孤立国同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一书,书中对地租和土地利用进行了分析;其对于孤立国(城市)的描述则成为城市经济学的发源。此后,经阿·韦伯尔弗雷德(Alfred Weber)、沃尔特·克里斯塔勒(Walter Christaller)、奥古斯特·勒施(August Losch)、沃尔特·艾萨德(Walter Isard)等人的发展,区位理论逐渐形成。
将区位理论与国际贸易密切联系起来的是经济学家贝蒂尔·奥林(Gotlard Bertil Ohlin),1933年出版的《地区间贸易和国际贸易》是他的代表作。在该书1966年的修订版中,奥林增加了一篇新的论文(《对当代国际贸易理论的看法》)作为附录并指出:“国际贸易理论是一个‘多边市场理论’,其他多边市场理论,可以从价格差异理论和地租理论中看到。然而,尤其重要的是,国际贸易理论是接近于区位理论的。区位理论比国际贸易理论更为广泛,贸易理论的一大部分可以看作是区位理论的一小部分。”
新贸易理论认为国际贸易的发生不一定必须依赖于国家间的要素禀赋差异,也可以源于规模经济,首次明确强调了经济活动的地理集聚对国际贸易的重要作用。这一理论的提出,使学界重新认识和理解了经济活动的空间集聚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新经济地理学的诞生奠定了基础,也为20世纪90年代以新经济地理学理论分析贸易对产业区位产生的影响提供了理论基础。藤田(Fujita,1988)的《空间集聚的垄断竞争模型:细分产品方法》(发表于《区域科学和城市经济学》)和克鲁格曼(1991)的《报酬递增和经济地理》(发表于《政治经济学杂志》)被视为新经济地理学研究的开山之作。新经济地理学试图构建起“空间经济”的理论体系,注重运用规范的模型,分析地理区位和运输成本与国际经济学之间的内在联系。克鲁格曼和藤田提出了一系列空间经济模型,试图模拟产业的集聚向心力和离心力的相互作用,寻找产业集聚持续发展和多重均衡实现及被打破的条件。商品贸易会在一定程度上替代要素贸易,并使各种生产要素得以有效组合,生产过程在空间集聚,最终形成产业集聚。虽然从总体上看,贸易自由化会使一个国家的工业布局在空间上显得更加分散,但是对某些工业而言,贸易自由化却可能带来空间集聚。因此,新经济地理学的分析表明,贸易可以导致内部经济地理的重新组织,它既在总体上促使制造业活动变得更加分散,同时又促使某些产业发生集聚。当一个产业为了适应贸易方式的变化而重新组织生产时,意味着贸易也许是通过深层的作用机制来改变一国经济的福利水平。自新贸易理论(new trade theory, NTT)和新经济地理学(new economic geography, NEG)诞生以后,经济学中的空间因素再次受到关注,国际贸易与经济活动地理集聚的关系也被广泛研究,这些研究具有一定的解释力。
梅里兹(Melitz,2003)首次将企业的异质性假设纳入垄断竞争模型中,开启了新新贸易理论研究,把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他在一般均衡的框架下运用动态分析方法扩展了克鲁格曼的垄断竞争模型,引入了企业异质性假设,即假设企业的生产效率存在一定差异,结果证明:由于需要承担更高的沉没成本,因而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有能力进行出口贸易。以企业异质性为视角的新新贸易理论提出之后,中外学者大量的实证研究就此展开。经济学家们对这一模型进了拓展和延伸,突破了传统贸易理论的一些局限性,将其发展为当前研究国际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
Antonietti和Cainelli(2008)对意大利企业的研究发现,经济活动地理集聚的正外部性、多样化和专业化不但能够直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还能促进企业出口。Rodriguez-Pose等(2013)利用印度尼西亚企业的相关数据,分析了地理因素对企业出口绩效的影响,发现“第一性质”(first nature)和“第二性质”(second nature)的地理特征(geographic characteristics)都会影响企业出口,集聚效应和出口溢出效应对该国企业的出口倾向和强度有显著影响,企业所在地区及相邻地区的环境也都会影响企业的出口决策。Freeman等(2012)考察了区位因素对澳大利亚中小企业出口的影响,发现位于经济活动相对集中的大都市地区的企业在出口贸易上具有一定优势。Farole和Winkler(2013)对76个发展中国家约35000家制造业或服务业企业的研究发现,地区投资环境和集聚经济对发展中国家企业的贸易参与有重要影响。
3.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建设策略研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对外贸易的加速发展,有关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和支点城市建设的研究也开始不断涌现。高汝熹(1995)认为,上海成为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关键是在上海形成一个有秩序合理、公平竞争的外贸市场。李邦军(1995)则强调了建立良好的外贸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重要性。匡增杰(2011)详细分析了行业协会的协调功能、服务功能和保护功能对于外贸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指出了国内行业协会在发挥自身作用方面存在的诸多不足之处,认为国际贸易中心的建设离不开行业协会自律能力和国际市场营销能力的提高。陆昊(2007)认为,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是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以此来带动城市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优化贸易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唐启国(2010)分析了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机遇,并由此提出了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促进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国际贸易商品结构调整、加强国际贸易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经管水平和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孙浩(2012)通过对比上海和东京两个城市的国际货物贸易情况,认为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应着重提高货物流量的总体规模。姜良根、胡侠参(2011)提出应以贸易示范区作为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的切入点和核心功能区,促进高端服务贸易业务发展,完善贸易服务体系和环境建设。农晓丹(2010)建议,加快搭建商品流通平台、国际服务贸易平台和跨国公司聚集平台,以此作为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丁国杰(2011)认为,打造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应以建设自由贸易区、实现免税购物、搭建综合商务平台和开展离岸贸易功能为突破口,逐渐在外汇管制和税收政策等方面深化改革。高耀松、张娟(2010)论证了现代内陆物流中心对于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支持效应,并就如何拓展经济腹地进行了深入探索。张泓铭(2009)认为,发展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关键是以商贸业作为动力,注重中高端商品交易和批发商品交易的发展。唐章红(2006)认为,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建设离不开其经济腹地的密切配合,而中心城市与其辐射区域内不同城市的分工合作能够提升区域的整体竞争力。
4.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案例研究
国内关于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案例研究指向上海。张娟(2009)梳理了明清以来上海的商贸发展历史,并站在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的高度审视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的发展。沈玉良和高耀松(2008)从内容、主体和方式三个方面梳理了现代国际贸易中心的变化,从经济利益定位角度对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提出了建议。王火灿(1995)、严功翠(2006)、刘淑芸(2001)等从不同角度切入研究,但都提出了上海建成国际贸易中心的目标、原则与对策等。施蔷生(2005)论述了国际贸易中心与上海城市功能的关系。
继上海建设国际金融、航运“两个中心”获国务院原则批准之后,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的研究工作出现了一个高潮,王中美(2009)、姜永坤(2009)、孙小中(2005)等重点考察了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与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建设的关系。郁鸿胜(2009)强调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要与长三角联动发展。何骏(2009)、哈尔曼(2005)提到世博会的因素,阎蓓和宋韬(2009)从跨国公司全球采购的角度进行了探讨。张乱铭(2009)、朱连庆(2009)、孙元欣(2009)、沈开艳(2009)、黄强(2009)等众多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深化了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问题的研究。
周振华的《崛起中的世界城市:理论框架及中国模式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和沈玉良的《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是关于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研究的重要著作。周振华在分析主流世界城市研究理论框架及其局限性的基础上,引入全球化城市等新的中间变量,重新解释了全球化与信息化背景下的世界城市体系变革,从世界城市网络的角度阐述了世界城市、“崛起中的世界城市”以及一般全球化城市之间的关系及其差异,并分析了世界城市的基本功能、“崛起中的世界城市”的功能演化趋向等。在此基础上,他针对发展中国家“崛起中的世界城市”的背景条件、发展基础、路径依赖等约束条件,引入全球产业链、产业集群、世界城市区域等新的理论元素,进行理论分析框架的新综合。周振华还提出了注重流量扩展导向的发展战略和以服务经济主导的产业基础,而国际贸易的内容包蕴其中。沈玉良的《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研究》较为系统地分析了世界贸易的基本格局和上海的特点及局限,并分不同的类型模式对香港、东京和爱尔兰进行了案例介绍。沈玉良从理论层面总体概述了基于发达国家(中心体系)和发展中国家(外围体系)的“中心—外围”理论,提出在“中心—外围”理论仍然适用并日趋强化的条件下,发展中国家要实现“突围”,必须充分利用发达国家的知识资源,通过形成企业内贸易机制,逐步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同时,他针对空间经济学的理论方法,提出利用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技术扩散效应,形成产品反生命周期运作模式。在实践层面,沈玉良认为,不管是低附加值产品还是中高技术产品,国际贸易的主导权都由发达国家掌握,为此,上海应重点培育国际贸易主体。沈玉良认为国际贸易主体是包括上海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中心城市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竞争力所在。
(三)宁波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探索性研究
自上海自贸区批准建设后,宁波也提出了开展自贸区建设的设想,学界也为此开展了一系列探索性的研究,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几种观点。杨代新(2012)认为,“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打造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离不开江浙沪沿海城市的配合支撑,至少需要上海、宁波‘双轮驱动’,这为宁波建立自由贸易园区创造了机遇”。戴东生(2014)提出,打造“一带一路”海陆联运枢纽是宁波的战略选择。宁波要依托港口优势,加快打造“港口经济圈”,向内连接沿海各港口,并通过江海联运、海铁联运,覆盖经济发达的长江流域,辐射广袤的中西部地区;对外通过连接东南亚和日韩黄金航道,辐射东亚及整个环太平洋地区,形成“一带一路”海陆联运枢纽。李宇(2014)指出,上海以综合保税区为载体推进建设自贸区的成功经验为宁波提供了范本和借鉴,宁波坚持推进贸易便利化的探索实践为宁波下一步建设自由贸易园区奠定了基础。王海龙等(2014)探索了宁波建设自由贸易区的金融支持框架。钟昌标(2014)指出,上海在国内率先争取到自由贸易园区试点,开启了新一轮开放促改革发展的航标。在此背景下,宁波不仅需要盯紧上海、学习上海,更需要结合宁波实际思考外贸发展新战略,推进以超比较优势为核心的梯形对外货物贸易新战略以及以比较优势变迁为背景的雁形对外服务贸易新战略。杨丹萍、许继琴(2014)探讨了宁波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城市中的贸易模式创新、经贸主体培育、配套服务业发展、经贸环境建设等问题,对宁波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做了比较全面的研究。
综上可知,国内外关于宁波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的研究主要来自三个角度:一是区域(空间)经济学特别是城市经济学角度;二是世界城市实证研究角度;三是对国内外典型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发展的案例研究。这三个方面的研究涉及经济、社会与组织、空间等众多领域,但是其关注的内容主要是全球城市或国际大都市的内涵及特征描述、形成机制、功能及作用、分类及体系等问题。由于国际贸易已成为全球城市的必备功能,对国际贸易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成为上述三方面所有研究几乎都会涉及的内容,但其议论又比较泛化。也有部分研究提出了宁波建设国际经济贸易中心城市的一些制度性的设想和安排。遗憾的是,这些安排和设想主要基于宁波自身发展基础而提出,并没有将宁波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的大局融入全国对外开放格局中。“一带一路”构想的提出,使得宁波外经贸的发展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宁波既需要把握时机,更需要解决新的问题。总之,宁波建设“一带一路”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战略和路径,还需要研究者们进行更深入的思考,提出更具可行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