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的转向:当代西方史学理论的考察(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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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昆廷·斯金纳:历史地理解思想

怀特海有过一句广为人知的名言,是说两千年来的西方哲学史可以看作是对柏拉图的一连串注脚。其中的蕴涵,与另一句歌德的名言并无二致——歌德说的是:凡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没有不是被人思考过了的,我们所能做的不过是力图重新思考而已。长久以来,哲学史和思想史研究领域所盛行的一个基本假设——虽然经常是未经反思就被认之为当然的——乃是:由于人类的根本处境并没有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发生根本的变化,哲学、政治、道德、宗教等领域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也就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过往杰出的思想家们以其经典著作表达了他们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成果,第一流的头脑对于这些根本而具有永恒性的问题的探索,构成为人类思想的宝库,内中包含了永恒的智慧,那是我们任何严肃认真的重新思考,都必须引以为出发点的。思想史研究的价值,就在于我们可以期望从研究这些永恒要素之中直接学习和受益。思想史家所要做的,就是去研究和阐释一套经典文本,其作者已被学术传统确立为思想史伟大的光荣榜或点鬼簿(canon)中的一员。由于永恒问题对于人类处境的持久相关性,人们研读这些经典文本,就应像对待自己的同代人的作品一样,将考察的焦点放在它们的论证上,看看关于那些永恒问题它们要告诉我们一些什么。倘若我们误入歧途,将重点放在考察它们所从中出现的生活条件或思想语境,我们就会看不到它们那永恒的智慧,从而错过了研究它们的价值和目的。

这样的假设与19世纪以来历史主义传统的立场,形成了尖锐的对立。在历史主义看来,所有文化都孕育、发展于特定的独一无二的自然、社会和历史条件之下,它们所具有的价值就在于其不可与其他文化通约的独特性。一切人类思想都受到它们所处的具体历史环境的制约和影响,没有任何思想能够超越其历史局限性,因而,人类思想中就没有什么真正永恒和持久的因素。政治思想史领域中的巨擘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就是在与历史主义和相对主义持续不断的论战中,鲜明地展示出自己立场的。在他看来,历史主义本身乃是自相反驳的,因为“历史主义既已断定所有的人类思想、或者至少是所有合理的人类思想都是历史性的,它就承认了人类思想有能力获得某种普遍有效、并且不会受到任何将来的惊人事件影响的最为重要的洞见。……历史主义之兴旺发达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它没有保持连贯一致,而使自己摆脱了它自己给所有人类思想所下的诫命。”[168]既然历史主义站不住脚,人类思想所从中产生的具体处境和条件的历史性,就并不见得给所有思想的成果一劳永逸地套上了历史性的枷锁。人类处境的根本相似性和根本问题的持久性,为思想超越历史视域而达到某种自然视域(natural ho-rizon),从而获得苏格拉底意义上不同于“意见”的“知识”,敞开了可能性。施特劳斯说道:

历史远没有证明历史主义的推论的合法性,毋宁说它倒是证明了,一切的人类思想,而且当然地,一切的哲学思想所关切的都是相同的根本整体或者说是相同的根本问题,因此,在人类知识就其事实与原则两方面所发生的一切变化中,都潜藏着某种不变的结构。这一论点显然与以下的事实并不冲突,那就是,认识到这些问题的清晰程度、处理它们的方式、提出来的解决它们的办法都或多或少地因不同的思想家而异,因不同的时代而异。倘若在一切的历史变迁之中,那些根本的问题保持不变,那么人类思想就有可能超越其历史局限或把握到某种超历史的东西。即使力图解决这些问题的一切努力都注定要失败,而且它们之注定失败是由于“一切”人类思想都具有的“历史性”,情况仍然会是这样的。[169]

由这样的立场出发,思想史和哲学史研究的主要方法,当然就是专注于经典文本,通过字里行间的仔细研读(reading between lines)来把握各种清晰显明的论证、观点或者各种晦暗不清的微言大义。

与此相类的是观念史[170]学科的奠基者拉夫乔伊(Arthur O.Lovejoy)的立场。在其名著《伟大的存在之链》中,拉夫乔伊开宗明义地指出:

我所谓的观念史指的是比之哲学史既更加具体又更少受到限制的某种东西。它首先是由它自身所关注的那些单元的特性所辨明的。尽管它很大程度上处理的是同思想史的其他分支相同的素材,并且极大地依赖于那些分支先前的工作,它却是以某种特殊的方式来划分那一素材,将部分引入新的群集和关系之中,从某种特定目的的视角来考察它。它最初的程序可以说是——尽管这样的类比有其危险性——多少有类于分析化学。比如说,在处理哲学学说的历史时,它为着自身的目的切入到铁板一块的各个个别系统之中,将它们分解为它们的各个单元观念。[171]

拉夫乔伊所说的这些单元观念(unit-ideas)乃是构成各种学说的基本单位,这些单元观念包括各种概念、范畴、假设等,如拉夫乔伊本人所考察过的存在之链(chain of being)、自然(nature)、高贵(nobility)等。政治思想史领域内的“自然权利”“社会契约”“权力分立”等也属于此类。这些单元观念在思想史上的某个时刻开始出现,不断孕育成熟,成为人们在某个思想领域进行思考时所仰赖的基本成分。在拉夫乔伊看来,基本的单元观念的数量可能相当有限,各种学说的原创性和新颖性,往往并非来自于构成它们的基本单元,而是更多地来自于这些基本相同的单元观念构建成为复杂的思想系统的组合模式上。观念史考察的就是各个单元观念出现、孕育、发展和组合进入各种思想系统的过程。此种思路下的观念史研究,注重的就并非思想家在具体社会、历史处境下所面临的问题及其进行思考的全部努力,而是某种思想成分是否以及以何种方式出现在他的思考之中,此种成分是否达到了该单元观念所理应达到的那种“理想类型”,抑或是虽然有了初步的萌芽,却距离那种理想而标准的状态尚有距离。观念本身似乎就获得了某种独立的生命力,它不过暂时寄居于各个思想家的思想母体,却通过迁移于不同时代、民族和文化的思想家之间,而完成自身发育成熟的过程。拉夫乔伊眼中的那些“单元观念”之于具体思想家,就仿佛黑格尔历史哲学中的世界精神,虽然在不同时代体现于各个具体的民族精神,但其实现纯粹自由的历程,在逻辑上并不与实际历史进程中各个具体的民族精神有必然的关联。对人类过往思想的非历史性的考察方式,遂成为施特劳斯式的政治思想史研究和拉夫乔伊式的观念史研究的相通之处。[172]

在昆廷·斯金纳(Quentin Skinner)及其同道波柯克(J.G.A.Pocock)、约翰·达恩(John Dunn)等剑桥学人,于20世纪70年代以其新颖的研究方法和丰硕的研究成果而形成政治思想史研究中引人瞩目的剑桥学派之前,这一领域的研究状况所反映出来的,就是类似的工作假设的大行其道。传统的政治思想史往往以进入了学术传统所确立的“英雄榜”或“点鬼簿”的思想家为讨论对象,然而,具体人物是依据何种标准而获得了“准入”资格,却似乎并没有一定之规。有人虽则未必在当时或随后思想发展的脉络中产生多大影响,而是晚近才被人们重新“发现”出来,却因为本身的思想深度和系统程度而入选,如维柯[173];有人则是因为被认定成某个观念发展中的关键环节而随着此观念由边缘进入中心而获得了自身的重要性,如梅尼克之突破陈说,将莱布尼茨的单子论视作历史主义发展中的一个阶段。[174]如同里希特(Melvin Richter)所说,传统的政治思想史讨论的是进入了思想史花名册中的主要思想人物,他们之间的联系往往暗淡不清。而在美国,政治思想史主要是以这样三种面目出现的:第一种是建构被指定为花名册中成员的思想家之间就永恒问题而进行的玄秘对话;第二种则是选取若干文本,构成一条发展线索——通常是自由主义或“西方政治传统”的发展;第三种则以长期充当标准教科书的萨拜因的《政治学说史》[175]最为典型,乃是文本、语境和哲学评论的一个折中主义的混合物。[176]

政治思想史中所谓斯金纳式的革命(Skinnerian Revolu-tion)[177]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