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选题缘起
隋代(581—617)大兴城始建于开皇二年(582)六月,位于北周(557—581)长安东南的龙首原上。大兴城东西长9721米、南北长8651.7米,周长约36.7公里,面积84平方公里。郭城内南北向大街十一条、东西向大街十四条,除了宫城、皇城与两市,将郭城分为108坊。坊墙之内,分布公私建筑和佛寺、道观。韦述记载:“文帝初移都,便出寺额一百二十枚于朝堂,下制云,有能修造,便任取之。”寺院经营一开始就与社会紧密相连。唐代(618—907)长安,皇室成为寺院营建的主体。
不断营建的寺院吸引了地方与外国的僧人,僧团的聚集与流动加强了长安的佛教中心地位,也为城市文化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同一寺院可以容纳不同学业的僧侣,同一学派的僧团能够延伸到不同的寺院,寺院、僧侣以及僧团之间在佛教宣传上呈现多样化的共存与竞争格局。这种状态势必带来居民信仰世界的丰富性和多样化,也使得佛教有可能渗入民众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
宗教社会学的基本观点认为,宗教与构成社会的其他社会单位之间有相互作用的关系。从这一角度讨论长安佛教社会史能够深化隋唐史的研究。荣新江曾提示寺观研究的意义:“长安的佛寺道观既是名僧高道的修习讲学之地,也是皇家、贵族、官僚、百姓供养的对象,它们和世俗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对于长安各种宗教寺宇及其相关人物的研究,必将加深我们对唐朝宗教、信仰以及宗教社会史的认识。”佛教与社会之间关联的领域和程度,经过深入观察才能作出评估,总体而言,目前的讨论还不充分。
与中古时期的其他都城如北魏(386—557)的平城(398—494)和洛阳(494—557)、东晋(316—420)、南朝(420—589)的建康以及北宋(960—1127)的东京、南宋(1127—1279)的临安相比较,长安作为隋唐二朝的都城延续的时间最长,同时期的东都洛阳延续的时间与之相当。虽然历经政治革命和短暂的社会动荡,但民众大部分时期生活在安定而繁荣的环境之中,同时,社会也发生渐渐的变化。例如,学界一般认为中唐已经开启了唐宋转变,政治和社会领域中的显著变化是贵族社会让渡于官僚社会。作为知识人汇聚和流动的集中之地,都城地区也是观察中古时期佛教与社会变迁之间关系的理想区域。
长安与地域性城市以及东亚其他都市之间有密切的文化交流。西域敦煌等地的写本文献、佛教美术等已经有较为充分的分期研究,洛阳、扬州、成都、幽州等地形态各异的佛教史料也有丰富的研究成果。同时期的日本古代都城如藤原、平城和平安京的佛教社会史也因古文书的公开、考古发掘成果的公布而得到持续的关注。历时性地讨论长安佛教社会史,可为地域之间的宗教文化比较及互动关系的讨论提供参照。长安佛教社会史问题的讨论越具体、越细致,则具有的参照价值就越大。
长安史料的丰富性为具体问题的讨论提供了可能。敦煌吐鲁番等地的出土文献有的直接来自长安,有的源头可以追溯到长安,如果与其他史料相互验证,就可以大致还原这些文献产生的历史场景。传世典籍涉及长安者尤为集中。初唐佛教史家法琳(572—640)、道宣(596—667)、道世(生卒年不详)主要居住在长安,他们关于周边人物、史事的记载内容翔实。盛唐史家韦述(?—757)有良好的家学渊源,他关于两京里坊、寺观和人物事迹的记载为探索唐人的精神世界提供直接资料。外典资料如《唐会要》、两《唐书》、《太平广记》、《文苑英华》、《册府元龟》等涉及长安史事者也很丰富。石刻铭文为隋唐史研究的重要资源,近年,西安、洛阳地区碑石不断出土并整理刊布,是都城佛教社会史研究新的资源。
无论从史料的发掘、社会学方法的应用还是论题的拓展上,都城佛教社会史研究都有充分的发展余地,长安的文化魅力不乏有待研究和揭示之处。
二、研究主题
宗教社会学主要讨论意义和秩序。意义主要探寻针对个体与社会的关切所提供的解释。这种情况下,伦理、价值、动机、目的、意义、功能等有着类似的含义,都可以用来说明意义。解释中古时代人们宗教实践的动机是困难的工作,但也并非不可能之事,因为人们“本能地追求普适性和稳定性”,“对普适性的追求使得个体或群体的意义系统努力将所有日常的事件和经验整合到一种可以理解的范式之中”,社会稳定则是宗教的基本功能。长安社会的佛教实践也基本如此,但意义的复杂性和丰富性远远超过上述概括。
长安社会有着多元或混合的意义系统。从传统看,儒家思想有着长期的影响,儒家伦理规范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因而处于主导地位。大兴城建设之初兴建的寺院数量远远超过公私学校,社会各界对于寺院和僧团的供养历久不衰,从一个侧面说明佛教的意义系统具有深厚的影响。民众在社会生活中汲取多种宗教资源,这样的意义系统就很难贴上单一宗教的标签。以孝道论为例,三教都提倡孝道。印度佛教已有孝道论。冉云华认为,佛教在与中国社会的互动过程中,原有的佛教伦理价值作出调整,“中国政治、社会、文化对孝道的重视,远超过在印度的传统……孝道与中国官僚政治的结合,是印度历史所没有的现象”。可见,佛教方面汲取了传统社会的价值因子。但也不能因此否认佛教的独特意义。经营寺院和举办佛教仪式,如果用儒家伦理解释,或以“佛表儒里”概括,显然过于简单,因此,需要详细讨论佛教在宗教实践中的社会意义。
佛教内部的意义系统也是并列、竞争和兴替关系。不同学派的僧团、学业相异的僧侣在宣传时风格不同,对于意义的看法有时也大相径庭。这就使得佛教与社会联系的方式、佛教供养的方式呈现不同的形态。不同学派有时提供相似的意义系统,但宣传方式却不同。对个性化的宣传方式与意义之间关系的探索能够深化了解长安佛教的多元形态。
一段时期,社会上盛行一个学派,该学派或得到国家的支持和资助,或风靡于民间,但最有影响的莫过于盛唐时期流行于两京社会的东山法门(后来的北宗禅)。这一学派在武后末至睿宗时期政治混乱、佛教过度发展之际北传,给都城地区带来清新的佛教风尚,宗教信仰转趋理性。这一学派也是中唐儒家心性论的促动因素。这种意义系统的兴替关系也应得到关注。
秩序就是“社会共同体在运动和变化过程中,其内部的各个方面或者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相对平衡、稳定、和谐的发展状况”。涂尔干(Émile Durkheim)、帕森斯(Talcott Persons)、莫顿(Robert K.Merton)等人从多方面论证宗教有维护社会秩序的正面功能,莫顿还讨论宗教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传统社会中,佛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推动力量。
佛教信仰对于皇室、官僚贵族、士大夫以及一般居民的家庭秩序的影响有无差异?这需要从供养方式、夫妇关系、尊卑长幼关系、家庭内外关系以及丧葬礼仪等方面分别观察。就皇室的家族秩序而言,唐前期的重要事件莫过于武周代唐,武则天(624—705)利用佛教意义为即位称帝制造舆论,打破了传统社会的政治秩序。这一事件是否是孤立的个案?它的社会影响如何?如果将关注点从政治领域转移到贵族与士大夫的家庭生活之中,会看到佛教影响社会生活更为丰富的细节,也才能对佛教与社会秩序之间的关系做出切实的评估。
佛教与唐代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有着复杂的情形。所谓社会变迁,“指的是一个群体或社会的社会安排中所发生的任何变化”,“对社会学特别有意义的社会变迁则指的是长时段里社会结构发生变更的过程或一系列过程”。盛唐以降,政治与社会领域显著的变化是知识人通过科举登上政治舞台,成为统治阶层的重要来源。安史之乱后至局势逐渐稳定的德宗(742—805)、宪宗(778—820)时代,科举入仕的知识人仕途有顺畅与坎坷,官位有高低之别,他们与佛教的关系也各不相同。与唐前期的贵族供养方式比较,这些知识人在信仰方式上有无延续和变化?唐中后期的知识阶层信仰上有无差异?这都需要结合他们的生命史、个人际遇、学识修养等作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做出综合性判断。
宗教社会学与宗教社会史的共同点是对历史现象的阐释,因此,可以相互借鉴;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侧重于意义与秩序本身,后者则注重方式、过程和关系。佛教如何为宗教实践提供意义系统,以及佛教信仰与都城社会秩序和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是长安佛教社会史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书侧重于“秩序”和“理性”两个主旨。理性就是“以越来越精确的抽象概念为手段,越来越能理论性地支配现实,或者,以越来越精确地计算合适的手段为基础,有条理地达成一个特定既有的现实目的”。“秩序”体现宗教的基本社会意义,在中古时期涉及信仰、人伦规范和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理性”体现中古佛教信仰方式的转变。旧的信仰传统带来政治和社会危机之际,新的信仰方式会激发传统思想中的理性因素,从而促使社会秩序达到新的平衡。
三、资料与方法
长安历史文献较为丰富,根据来源和保存的情况,大致可分为四种,对于佛教社会史的研究,具有各自的价值,也需要相应的研究方法,概述如次。
一为传世史料,这是主要的资料来源。包括(1)《隋书》、两《唐书》等正史。其中《本纪》与传记部分是人物生平研究的主要资源。(2)典章制度。《隋书》卷27《百官志》,卷35《经籍志》,《旧唐书》卷43《职官志》,《唐会要》卷10《郊拜》,卷47至49《释教》、《道教》,《大唐六典》卷4《礼部尚书》,卷20《太府寺》,《通典》卷23《礼部尚书》、卷106《五礼篇目》,《唐大诏令集》中有关于释、道教的制度部分。(3)历史地理著述。主要用以建构关中地区以及长安及其周边寺院的空间格局。正史地理志中有地域文化的论述。韦述《两京新记》卷3残卷、宋敏求《长安志》、骆天骧《类编长安志》、徐松撰《唐两京城坊考》(李健超增订)、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是这方面的基本史料。(4)类书、文集。主要有欧阳询编《艺文类聚》、徐坚编《初学记》,李昉等编《太平御览》、《文苑英华》,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其中宋人编类书保留大量史料,可资校勘、引用者很多。六朝及唐人文集是了解作者思想的主要来源。(5)笔记小说。初唐承六朝志怪小说之风,有《冥报记》、《冥报拾遗》、《法华经传记》、《华严经传记》等小说,此后,张《朝野佥载》、戴孚《广异记》、段成式《酉阳杂俎》有从世俗角度观察佛教活动的。(6)域外史乘。除了上述圆仁的著作之外,日本僧俗人士访问两京,相关传记可作补充材料。
二是考古遗存、文物与金石铭文。包括(1)考古遗存、文物。这是佛教社会史研究的实物资料。考古遗存保留了现场,对于综合讨论有很高的价值。(2)金石铭文,是主要的实物遗存,集中收藏于西安碑林博物馆、陕西省历史博物馆等处。《金石萃编》、《八琼室金石补正》、《陕西金石志》等有录文及考证资料,也包括实物不存,仅有录文者。《考古》、《文物》、《考古与文物》、《文博》、《中原文物》、《华夏考古》、《碑林集刊》、《唐研究》、《唐史论丛》、《東アジア石刻研究》等刊物也有陆续公布。墓志资料主要有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陈尚君《全唐文补编》等。近年,墓志等铭文资料的整理和刊布成为研究的重要资源。志文传递的宗教现场感较少,但保留了志主宗教体验与社会生活的丰富史料,志文作者有时也流露宗教体验和情感,这提供了实证性的经验材料。
三是敦煌吐鲁番遗物。长安与地方城市之间有着密切的文化交流,敦煌和吐鲁番等地保存的唐代遗物,有来自长安的文书等遗物。(1)长安僧团的佛经注疏、讲经文,如果有不同僧人对同一佛经的注疏,可以结合其他史料,比较其异同,从而分析都城佛教宣传方式与相互关系。(2)敦煌的《金刚经灵验记》故事抄本最初源头是初唐长安流传的故事集,但中间经过改编。(3)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有《唐龙朔二年(662)正月西州高昌县思恩寺僧籍》和《唐神龙三年(707)正月西州高昌县开觉等寺手实》,可以作为长安寺观经济状况的参照。(4)国家寺、观抄经。佛经抄写方面,隋文帝时代就有皇室抄经流传敦煌,唐太宗(599—649)晚年将新译佛经传抄九份,流通全国。唐高宗(628—683)时期,以休祥坊太原寺为中心,从咸亨元年(670)以后开始大规模的佛经抄写活动,其参加的人员、程序,在抄经题记中都有详细记载。西域文献镶嵌到传统史籍的脉络中,能够显示多方面内涵。
四是藏经中的史传类文献。(1)传记。《续高僧传》、《宋高僧传》、《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中有丰富的僧团分布、佛教与社会关系的资料。(2)佛教与道教关系文献。释教方面关于释、道往复论争的资料集《弘明集》、道宣《广弘明集》、《集古今佛道论衡》,智昇《续集古今佛道论衡》,记载辩论内容的北周《二教论》、甄鸾《笑道论》、法琳《辩正论》、道世《法苑珠林》、玄嶷《甄正论》、神清《北山录》。这些文献详细记载佛道双方关于世界观的论难,对于分析佛教的意义系统、佛教与社会的关系很有助益。
宗教社会学研究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资中古佛教社会史研究借鉴之处很多。格尔兹(Clifford Geertz)使用哲学家赖尔(Gilbea Ryle)称为“深描”的方法,认为,“必须叙述的不只是确实发生的事实,还有事实背后人们的意图”。他在描述巴厘人的仪式和爪哇人的盛宴时,“就像一位伟大的画家在描绘一幅肖像一样——为了向我们展现出这位公爵夫人或那位女王的特征和气质完全是个人独有的,不会有另一个和她一样的人”。这样的研究是为了展现独特性,而不是去寻找普遍适用的规律。
与独特性相关联,格尔兹认为,不同文化的独特表达形式完全不能被联结在一起,在人类事务中,所有的知识都是“地方性的知识”。这一观点是格尔兹对人类学所做的贡献。这从方法论上启迪我们努力探寻都城佛教与社会关系中的独特性,而不是不分背景、场景地寻找共性,否则就无法体现长安文化的个性与魅力。
社会学家积累的经验是在大量田野调查的基础上经过往复辩难得出的,但未必都能够适用于中古研究。差别在于今人无法亲临现场,去观察、沟通和交流,这种“田野”只能建立在前人留下的各种文献资料的基础之上,具体论证仍需运用文献学、历史学的方法。
一是文献比勘。古文献辗转流传至今,鱼鲁之别所在多有,现有校勘成果大致已经恢复文献原貌,但此项工作如秋风扫落叶,随扫随落,难达止境。对于同一史实的记载,如果源头相同,则尽可能搜集齐全各种记载,相互比勘,以求原状。同一史事史源不同,能够从不同的视角观察同一事件,因此可得较为全面的了解,这样的资料多多益善,也应致力搜求。
二是同情地理解古人。陈寅恪说:“吾人今日可依据之材料,仅为当时所遗存最小之一部,欲藉此残余断片,以窥测其全部结构,必须备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雕刻之眼光及精神,然后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始可以真了解。所谓真了解者,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古代文献虽然丰富,但要了解古人所思所想,实在残缺。笔者力求忘记自我,以倾听史料诉说,并体味其言外之意。陈寅恪又注意到,今人容易流入“穿凿傅会之恶习”。这需要搜集大量材料,以建立实证性基础。
具体写作中,根据材料的性质和多寡状况、论题确定叙述的方法。主要用个案的方法解决具体的问题,这样可以集中分析文献产生的环境,梳理文献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于丰富的墓志史料,侧重于搜集其中宗教经验与社会生活相关联的部分。对于传世史料丰富的论题,主要讨论佛教与社会秩序和变迁之间的关系。
四、基础研究与篇章结构
由于主要采用专题或个案研究的方式,各章皆有相关的学术史陈述,在此只述及长安研究的基础性成果。这些进展有以下几方面:
1.基本史料整理与考辨。福山敏男的《校注两京新记及解说》是对尊经阁本《两京新记》卷3残卷的重要整理。黄永年整理的《类编长安志》是重要的校勘成果,也提示了若干校勘方法。小野胜年《中国隋唐长安·寺院史料集成》(法藏馆,1989年)是关于长安寺院传世文献资料汇编,兼及部分考古资料。辛德勇《隋唐两京丛考》运用传世文献和考古资料考证隋唐两京史地。李健超吸收隋唐两京史地研究成果与考古资料,对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做了修订,增补大量史料。
隋唐实行两京制,政治中心一度转移到洛阳,有的官僚贵族之家在两京分别建宅,两京文化密切关联。在前述石刻资料的整理刊布之外,气贺泽保规近年持续搜集石刻史料文献来源,做了基础性的整理工作。
2.长安都市规划及其演变研究。妹尾达彦多年以来致力于长安文化研究,其特点是对生活空间及其变迁的关注。近年,他将长安放到中国都城发展演变的进程中观察长安文化。他关于长安官僚居住地变迁、礼仪空间、城市生活等方面的研究,对于史料的运用和解读,很有参考价值。
3.寺院的空间分布与建筑布局。由于相关唐宋文献的保存和学术界多年的调查研究,今人能够相对准确地研究唐代的长安与洛阳寺观分布情况。辛德勇观察到隋代大兴城的寺院有四个相对集中的分布区,其特点是中部多、南北少,西部多于东部。他结合福山敏男的研究,认为唐代寺院更集中于中部。另外,由于唐高宗大明宫的修建,此后东北部的寺院略有增加。王亚荣的相关研究表明,隋代佛寺朱雀街以西多于街东,各坊之间的差异极大。从时间上看,开皇前期陆续建造,仁寿年间达到鼎盛,大业年间走向衰落。孙昌武对唐代长安的寺院、道观也有考证,对长安周边的寺院作了稽考。近年,樊耀亭实地调查终南山的佛寺,所撰《终南山佛寺游访记》中附有寺院分布地图,有助于了解唐代终南山的佛寺分布情况。李孝聪的研究表明,隋朝规划大兴城时为了对外郭城坊市区加强控制,除强化街坊巡察制度外,还将王宅、官衙、寺观分建在外郭城四隅和主要街道两侧的坊内。
4.宗派、人物与宗教宣传。以三阶教的研究最为详尽。藤善真澄对道宣生平中的游历经过、在长安的活动、晚年著述有详尽的考证。陈金华吸收近年隋唐史、粟特学研究成果,对涉及昙迁、法藏的各种史料作了辨析。
5.佛教社会史研究。通论性的著作。威斯坦因(Stanley Weinstein)与巴瑞特(T.H.Barrett)分别对唐代宗教政策的演变做了梳理。专论性的著作。孙英刚注意到武则天时期李显住宅变化与政治斗争之间的关系。荣新江从唐宋社会变迁的角度论述唐代长安王宅转变为寺观带来的由私人空间向公共空间的转化,即公共的政治空间、学术空间、大众的文化与娱乐空间。
有的著作虽不专论都城,但提及长安的场景,或在资料利用、论题开拓方面多有启发,也是基础性成果。寺院经济与制度方面。谢和耐(Gernet Jacques)讨论寺院的财富积累状况,谢重光讨论隋唐僧官制度、僧侣特权和寺院的文化中心地位。中古时代,疑伪经典的编造和宣传颇为盛行,是讨论佛教与社会关系的重要面向,牧田谛亮等有文献整理。宗教史方面。太史文(Stephen F.Teiser)以盂兰盆节为中心,讨论宗教仪式、宗教之间以及宗教与民众生活的关系,在讨论转轮图的艺术史和轮回观念流传的专著中,认为长安是一个传播的中心。社会史方面。张国刚讨论了佛学对隋唐社会生活多方面的影响。郝春文主要利用敦煌文献讨论寺院内部结构、僧尼与寺院、僧尼收入以及寺院与归义军之间的关系。
本书以专题或个案形式出现,注重长安社会的内部结构、历史的转折和社会的变迁,按照时间顺序叙述,篇章之间遵循内在的逻辑关系。
第一至四章是关于隋与唐前期佛教与社会关系结构的讨论。分别从寺院、佛教宣传、国家宗教实践和民众家庭秩序等方面观察佛教与社会的关系。第一章是寺院的社会等级与相互关系。建城之初,寺院营建主体包括社会各阶层,国家寺院占据主要的位置,贵族与百姓建寺是重要的营建力量,诸王在建造上最为活跃。初唐以降,寺院社会等级发生变化,由于王朝削弱王府力量,禁止贵族和百姓新建寺院,国家成为寺院的营建主体。
第二章是佛教宣传和社会之间的互动。以个案的形式多视角观察佛教宣传的方式和途径。以敦煌文献为中心讨论佛教宣传的新“旧”格局及其在中晚唐时期的影响;以灵验记故事的辗转传播为中心分析皇帝与大臣、寺院与社会之间在舆论宣传上的互动关系;以密教佛经的合法化过程为中心观察密教佛典在社会上传播的过程。
第三章和第四章讨论佛教与社会秩序的关系。皇室的家庭秩序与居民家庭秩序有着类似的性质,但前者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贵族、士大夫和普通居民的家庭秩序较为稳定。综合观察佛教与政治秩序和家庭秩序的关系可以了解一时风尚、佛教的社会影响。
第五章考察武后末至玄宗初期东山法门与都市居民社会生活的关系。东山法门在武周时期传入两京,深入居民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对于士大夫思想也有深远影响。这是佛教社会史的转折点,它的社会史意义应该做多方面的评估。
第六章探讨唐中后期权势阶层与僧团流动的关系。代宗一朝的宰相元载、王缙(700—781)、杜鸿渐(709—769)等人通过科举入仕,迥异于此前政治舞台上贵族阶层,因此,对这一新兴权势阶层宗教信仰的讨论有着社会史意义。王、杜还是禅宗信徒,因此,还可以讨论禅宗与社会生活的复杂关联。
第七章讨论会昌法难的社会反响。目前的研究多关注法难产生的政治与经济等原因,关注寺院的命运、僧团在法难前后生活的变化以及士大夫、宦官和居民在毁佛以及恢复过程中的反响,可以观察唐后期佛教与社会关系的变化。
前四章以及第七章涉及皇室、社会主要阶层佛教信仰与秩序之间的关系及其变化。第五、六章为理性信仰与社会的关联。结论部分阐述秩序、伦理与理性的关系,补正现有观点,提示有待讨论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