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知识产权(专利)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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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专利代理服务

一、概述

专利代理属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服务。它是指专利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

二、专利代理服务范围

专利代理的业务范围主要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承办国内外专利申请、专利案件代理、专利申请咨询、专利信息查询等专利代理事务。

三、专利代理服务工作

30年来,新疆专利代理机构在专职代理人员少,特别是少数民族专利代理人少、年龄大等困难条件下,面向全区开展专利申请代理、专利案件代理、专利咨询、专利检索查询、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和为企业培训等服务活动。另外,每年还积极配合自治区知识产权、科技等部门组织开展“3·15”“4·26”“科技下乡”等宣传活动,为全社会公众增强专利意识,促进企业专利运用能力及全区专利创造数量和质量的提升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例如,1993年,乌鲁木齐市专利事务所为13个企业上门服务,提供专利信息1818项,为企业引进专利项目,并取得实效。其中,提供22项专利信息项目,创产值7656.25万元、利税额997.26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2000—2014年,新疆专利代理机构共代理三种专利申请为20675件,其中代理发明专利申请4446件,占专利代理量的21.5%;代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2116件,占专利代理量的58.6%;代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4105件,占专利代理量的19.9%;共代理PCT专利申请12件。同期,新疆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三种专利申请量占同期新疆专利申请总数51815件的39.9%;代理的发明专利申请占同期新疆发明专利申请总数11726件的37.9%;代理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占新疆同期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总数28724件的42.2%;代理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占新疆同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总数11365件的36.1%。同期,新疆专利代理机构共代理专利案件514件,其中代理无效专利案件27件、复审专利案件38件、调处专利案件9件、转让专利案件96件、撤销专利案件344件。

2000—2014年,新疆专利代理机构经营收入共计2464.99万元,上缴营业税124.24万元,缴个人所得税68.9万元,职工收入1228.22万元。2014年,有固定资产86.72万元、流动资产416.67万元。在自治区颁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后的2010—2014年,经营收入为1941.64万元,年均增幅35.23%。经营收入比前5年(2005—2009年)的472.28万元增加了1469.36万元,年均增幅比前5年的22.83%提高了12.83个百分点。

2010—2014年,在实施《战略纲要》期间,新疆专利代理机构共代理专利14393件,是《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前5年专利代理量4313件的3.34倍。

表10-1-1 新疆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业务情况统计表

表10-1-2 新疆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业务年度情况统计表(2000—2014年)

表10-2 新疆专利代理事务所经营情况统计汇总表(2004—2014 年)

表10-3 新疆各专利代理机构经营情况统计表(单位:万元)

表10-4 新疆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增幅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