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易风文集(第三卷):马克思经济学和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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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价值论和生产要素价值论的根本区别

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商品有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商品的二因素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生产商品的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用的形式上的耗费,例如在生产粮食、纺织品、住宅、汽车、计算机等千差万别的使用价值上的耗费,马克思称这种劳动为具体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是人的脑力、体力的耗费,马克思称这种劳动为抽象劳动。生产商品的劳动包括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两个方面。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商品中包含的价值量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劳动者的抽象劳动创造的新价值,一部分是劳动者的具体劳动转移的生产资料原有的价值。商品价值决定于体现和物化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

劳动价值论是剩余价值论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区分了劳动和劳动力。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是商品。与其他商品一样,劳动力商品也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劳动力的价值决定于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商品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即决定于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不仅能创造价值,而且能创造出比劳动力价值更大的价值。这种由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就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是资本主义剥削的特有形式。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第一次科学地揭露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

与劳动价值论有着根本不同,生产要素价值论断言商品的价值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在西方经济学中,生产要素是指生产商品所投入的资源。资源可分为自然资源、资本资源、人力资源。这三类资源被简称为土地、资本、劳动,即所谓生产三要素。法国庸俗经济学家萨伊最先提出劳动、资本、土地三要素“协同创造”价值的理论,这就是经济思想史上声名狼藉的“生产三要素论”。在西方经济学中,资源中的人力资源又被分为劳动和企业主才能。因此,生产三要素论又演变成为“生产四要素论”。这种理论认为劳动、土地、资本、企业主才能四个要素共同创造价值。在西方价值理论史上更为庸俗的价值论还宣称,不仅生产要素,而且自然力、畜力等因素以及其他非经济因素也创造价值。生产要素价值论是生产要素分配论的理论基础。这种分配理论宣称,既然价值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当然就应该按生产要素分配:工人得工资,资本得利息,土地得地租。这就是经济思想史上为资本主义剥削辩护的“三位一体”的分配公式。“生产四要素论”实际上是在“三位一体”的分配公式中再加进“企业主才能得企业主收入即企业利润”这一项。这类分配理论否定资本主义剥削的存在,掩盖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

由上可见,劳动价值论和生产要素价值论是两种根本对立的理论。在阶级对立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价值论是无产阶级反对资本主义剥削的理论武器,而生产要素价值论则是资产阶级维护资本主义剥削的理论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