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管理人员的劳动、科技人员的劳动与创造价值的关系
在现代资本主义企业中,从事商品生产的劳动者是由三部分人组成的生产集体,包括受雇于企业的工人、受雇于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受雇于企业的科技人员。他们的劳动方式不同: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以脑力劳动为主,工人以体力劳动为主。这三部分人的劳动都是生产商品所不可缺少的。商品是这三部分人组成的生产集体共同劳动所创造的,他们的具体劳动共同创造使用价值,他们的抽象劳动共同创造价值。这三部分人都是雇佣劳动者,他们的劳动都直接与资本相交换。他们的劳动都分成两个部分: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这就是说,他们的劳动不仅创造出等于他们的劳动力价值的价值,而且还创造出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关于工人、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马克思说:“所有这些劳动者合在一起,作为一个生产集体,是生产这种产品的活机器……所有这些人不仅直接从事物质财富的生产,并且用自己的劳动直接同作为资本的货币交换,因而不仅把自己的工资再生产出来,并且还直接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他们的劳动是由有酬劳动加无酬的剩余劳动组成的。”
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企业中,从事商品生产的劳动者也是由工人、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这三部分人所组成的。他们的劳动方式也不同:工人以体力劳动为主,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以脑力劳动为主。这三部分人的劳动也都是生产商品所不可缺少的。同样,这三部分人组成的劳动集体的共同劳动生产商品,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但是,与资本主义企业不同,社会主义企业中不存在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社会主义企业的工人、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都不是受雇于私人企业主或资本家的雇佣劳动者,而是摆脱了雇佣关系的社会主义劳动者。他们都属于成为社会主人翁的工人阶级。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目前还缺乏比较完善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在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并逐步完善对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工人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真正体现按劳分配,以充分发挥组成社会主义企业劳动集体的所有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