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发展(197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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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改革开放40年来青年教育的发展历程

(一)恢复整顿时期(1977~1984)

1.青年状况

(1)青少年犯罪现象高发。十年“文革”期间,无政府主义、蔑视权威的风气肆虐,打砸抢横行,越轨、违法、犯罪现象多发、高发。“20世纪70年代末,青少年犯罪情况严重,不仅体现在以上的统计数字上,而且还表现在青少年犯罪所呈现出的新特点上。这些特点是: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在校学生和流失生犯罪增多;青少年团伙犯罪突出;青少年暴力犯罪活动增加;犯罪手段成人化;女青少年犯罪上升”。[7]

(2)青年思想迷茫。经历了“文革”,20世纪70年代末期,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面临很多问题。在此情况下,对现实的困惑和对未来的迷茫弥漫于青年群体之中,并在潘晓“人生的路啊,为什么越走越窄?”的发问中得到了充分的表露。梁小斌《中国,我的钥匙丢了》等诗歌之所以被无数青年传抄、流传,不胫而走,正是因为它深刻、贴切地反映了青年心中的种种困惑和迷茫。

(3)青年教育几乎停滞。1978年4月,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四人帮’对教育事业的破坏,不仅造成科学文化的教育质量惊人下降,而且严重地损害了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败坏了学校纪律,腐蚀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革命风气。”1966年“文革”爆发后,统一高考制度被贬斥为落后反动的教育制度而被废止,以群众推荐、领导批准为主要形式的高校招生办法1972年后在各地推广,一直持续到1976年。这种推荐制在现实生活中使得许多干部子弟通过“走后门”、“拉关系”等方式挤占了升入高校的名额,而那些“黑五类”、“走资派”等“出身不好”家庭中的青年,以及很多工农子弟均无法被推荐上大学、接受高等教育。而被推荐到高校的学生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整体水平不高。因此,推荐制既难言公平公正,也无法保证生源质量和高等教育的质量,不仅直接影响到高等教育,也直接影响到了中小学教育的目标、理念、价值、内容和要求。朱永新指出:建国60年来,中国教育发展有时却背离了更好更快地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这个根本点,“教育成了历次政治运动的附庸”[8]。总之,十年“文革”期间,中国教育事业几乎停滞不前,严重耽搁了青年的成长和发展,使国家各项建设事业面临着难以破解的人才断档难题。

2.政策制度

如何通过教育管理、教育结构、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诸多方面的改革,顺应世界范围内新技术革命兴起与发展和中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体制的大趋势,这成为当时中国教育必须面对和破解的重大难题。党和政府推出了许多教育改革的举措。

(1)恢复高考制度引领青年教育全局。1976年“文革”结束。1977年,邓小平在亲自主持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时指出,“未来属于青年,谁重视青年的培养教育,谁就赢得了未来。反之,谁忽视了青年、失去了青年,谁就失去了未来”[9]。在这次座谈会上,邓小平果断决策,恢复中断11年的高考制度。同年9月,教育部召开全国高校招生工作会议,开启了高校招生工作。

(2)整顿教育秩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为教育整顿改革提供了政治上的保障。1978年,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对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等重大问题作了精辟的阐述。1983年10月,邓小平为北京景山学校题词,要求教育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对新时期青少年教育培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1978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的试行方案的通知》,对全国重点中小学进行整顿,努力改善基础教育状况。教育部要求全国中小学从9月1日起,执行《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同年9月,教育部重新修订并颁发《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10月,修订和颁发《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此后又相继出台《高等学校学生守则(试行草案)》、《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守则(试行草案)》和《中等师范学校学生守则(试行草案)》。这些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大中小学各项工作制度的恢复与重建,全国教育迅速摆脱了混乱局面,逐步走上了有序发展的轨道。

(3)逐步恢复和重建完整的教育体系。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全国在80年代基本普及小学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初中教育。1983年,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颁发了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文件。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正式建立。1984年8月8日,教育部要求在22所全国重点高等院校试办研究生院,并发出《关于在部分全国重点高等院校试办研究生院的几点意见》。为尽快缓解人才紧张局面,又陆续建立了高等函授教育、夜大、职工业余大学、广播电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制度(即所谓的“五大”)。至此,我国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教育体系。

(4)改善教职工待遇。从1977年10月起,全国近60%的教职工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工资。在高等学校恢复教师职务的同时,建立了中小学教师可以评高级教师的制度。全国陆续授予一大批教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1985年,国家规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的普遍改善,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教职工促进青年教育的积极性。

(5)扩大派遣留学生。1978年,邓小平做出了关于扩大派遣留学生的重要指示,为青年教育拓宽了渠道。1978年12月26日,首批52名赴美访问学者成行。

(6)关注家庭教育。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1954年“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规定的基础上,通过虐待罪、遗弃罪等对家庭成员间的违法犯罪行为做了新的规定。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在法律中对家庭关系和父母教育义务做出的有些模糊的表述[10]。“面对前期大量的失足青少年,党中央和国务院颁发了一系列文件和方针政策,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1981年5月,中共中央以中发〔1981〕19号文件向各省市自治区转发全国妇联党组《关于两个会议情况及1981年妇联工作要点的报告》,转发通知有‘帮助家长加强和改进对子女的教育,关心和培养从事儿童和少年工作的人员’的导语”。[11]“198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设置父母家庭教育责任的条款,凸显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重视”[12]

3.实践探索

(1)恢复高考,激发青年学习的巨大热情。1977年冬天,570万考生走进了全国各地的高考考场。高考制度恢复后,重新确立了选拔人才的公平竞争原则,不仅使10多年报考无门的几百万优秀青年有了走进考场的机会,也使更多青少年亲身感受到了通过高考改变自身命运、以才华报效祖国的无限可能性。这对于激发亿万青少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巨大热情具有极其重要的激励和促进作用。这也使中国教育事业重新焕发了生机和活力,教育领域风气为之一新,社会环境为之一新。从根本上讲,高考制度的恢复,是近40年来青年教育中最具有革命性意义的重大事件。

(2)加强对青年的正面引导和教育。党中央高度重视对青年的正面引导和教育。邓小平在很多讲话中多次指出,对当代青年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优良传统教育、中国历史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帮助青年树立“精神支柱”,确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党中央的要求,通过政治课等平台,加强对青年的思想教育。

(3)家庭教育助力青年教育。高考制度恢复后,无数家庭摒弃了“文革”期间“知识越多越反动”一类的谬论,大力支持青年认真学习,争取考上大学,成为国家建设的可用之才,改变自身命运。

1980年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成立,1981年上海市虹口区长治中学成立家长学校,这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国家庭教育领域的标志性事件。许多地方的妇联和教育主管部门联合教育专家和大众媒体,开展了关于独生子女身心发展特点和家庭教育问题的大讨论,提出了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一些观点和对策建议。

(4)“严打”违法犯罪,优化社会教育环境。“十年内乱”滋生了一大批打砸抢分子、强奸犯、抢劫犯、杀人犯、盗窃犯和流氓团伙犯罪分子。他们活动猖獗,破坏社会治安,严重毒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1983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提出从1983年起,在3年内组织3个战役,对刑事犯罪分子“从重从快,一网打尽”,予以坚决打击。“严打”取得了辉煌战果。比如1983年8月至年底的“第一战役第一仗”,摧毁了犯罪团伙7万多个,逮捕了一大批流氓犯罪分子,缴获枪支18000多支,子弹42万多发,群众检举线索150万件,群众扭送犯罪分子4.7万多人,投案自首的10万多人[13]。虽然有学者质疑“严打”有违程序正义,但是,不可否认,“严打”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秩序,为青少年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5)引导青年在研讨中达成共识。1978年,在共青团组织的引导下,中国青年积极参加“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绝大多数青年真切认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980年,广大青年参与由潘晓“人生的路啊,为什么越走越窄……”引发的人生观大讨论。共青团和工会、妇联各级组织借力高考制度恢复,在广大青年中兴起“振兴中华”读书热。各地青年参加各类文化补习班,高度关注“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寻根文学”等文学现象和西方学术名著的翻译出版,形成了文学热、美学热、西方社会科学名著阅读热潮、辩论热等。同时,青年欣赏、学习、模仿港台、韩日、欧美等地的音乐、舞蹈、影视、体育等流行文化,逐步发展出了当代中国青年文化。共青团组织青年开展学习张海迪等先进个人和英雄集体活动,引导青年争当新长征突击手,参与“五小”发明竞赛活动、“采种支甘”活动、“万里铁路万里林”活动、六省区青年黄河两岸绿化活动等,让青年在社会参与中受到教育。在良好社会氛围的熏陶下,广大青年热情高涨,态度积极。在国庆35周年的游行队伍中,大学生打出“小平您好!”横幅,表达了青年对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政策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高度认同。广大青年为中国女排夺冠欢呼,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参与岗位立功竞赛,以实际行动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社会百业待举,人心思变。改革、开放、思变、阅读、研讨、思考之清新风气弥漫于全社会。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广大青年充分体现出了积极向上,认真学习、求知的良好精神面貌和发展态势。

(二)改革调整时期(1985~1998)

1.青年状况

通过前几年的恢复和重建,学校教育逐步走上了正轨。但是,“文革”后遗症对青年的负面影响,需要持续荡涤、清除。同时,在改革开放不断走向深入的形势下,社会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史无前例、最大规模的独生子女群体诞生。这就使青年教育面临的很多新问题亟须得到破解。要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新要求,青年教育还面临着不少亟须破解的问题。

(1)学校教育不能适应青少年成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对当时中国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与问题做出了准确的判断:不少课程内容陈旧,教学方法死板,实践环节不被重视,专业设置过于狭窄,不同程度地脱离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落后于当代科学文化的发展;基础教育薄弱,学校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合格的师资和必要的设备严重缺乏,经济建设大量急需的职业和技术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高等教育内部的科系、层次比例失调;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主要是对高等学校统得过死,使学校缺乏应有的活力。而政府应该加以管理的事情,又没有很好地管起来。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深刻指出:“我国企业经济效益低、产品缺乏竞争能力的状况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改变,农业科学技术之所以得不到普遍推广,宝贵的资源和生态环境之所以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和保护,人口增长之所以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固然很多,但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劳动者素质低。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这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条必由之路。”[14]

(2)社会环境复杂多元,青年教育亟待加强。青年好奇心强、思维活跃、富有激情,容易接受各种新的事物。身处对外开放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年代,青年接收的信息更加丰富,视野也更加开阔。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境外的种种文化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中国青年的生活中,对青年及青年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风笑天等认为,“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青年一代生活于一个相对自由和宽容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不仅没有受到传统文化的浸染,‘文革’也只在他们的记忆中留下了模糊的印记。改革开放后形态各异的文化快餐和流行艺术潮水般涌入国内,成为青年们最直接的精神食粮,青年文化中政治化意识形态的话语体系失效,青年文化开始呈现反叛与消解意味。青年文化在反叛传统的同时,却没有新的理想归属和寄托,处于价值真空的年青一代在同一生存境遇中选择了不同的人生态度”[15]。社会环境中存在着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消费主义、“道德相对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等片面、极端化思想、思潮,以影视传媒、文学作品和各种消费品等为载体和介质,对青年群体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甚至腐蚀着青年群体的精神世界。由于年纪较小、阅历较浅,他们对一些现象和问题缺乏较强的识别、辨别能力,难免会受到一些不良社会现象和社会思想的影响,思想上出现一些波动和疑惑。1989年3月,邓小平深刻地指出:“我们最近十年的发展是很好的。我们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教育发展不够。”[16]青年教育,特别是青年思想教育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政策制度

(1)明确青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权利。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并且,“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1993年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全国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使青壮年中的文盲率降到百分之五以下。通过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在职学历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思想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以九年义务教育为基础,大力加强基础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把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初、中级人才摆到突出的位置”。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意见》,要求对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进行岗位培训,培养一支能够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农民技术骨干队伍。2001年,教育部、农业部再次发出《关于在农村普通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力度推进“绿色证书”教育。这些都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青年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2)明确教育优先发展地位。1992年,中共十四大强调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求各级政府增加教育投入,鼓励形成多渠道、多形式社会集资办学和民间办学的局面。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制度,维护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加速教育法制建设,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入了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

(3)调整教育资源配置。基础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和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体制。高等教育实行缴费上学、成本分担的原则。1994年《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试点意见》进一步明确:大学“从招生开始,通过建立收费制度,改变学生上大学由国家包下来、毕业时国家包安排职业的做法。同时,建立相应的奖学金、贷学金制度,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引导学生毕业后参与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国家不再以行政分配而是以方针政策指导、奖学金制度和社会就业需求信息来引导毕业生自主择业。这样,逐步建立起‘学生上学自己缴纳部分培养费用、毕业后多数人自主择业’的机制”。同时,推进民办高等学校和公办高等学校举办独立学院等的发展,调动和整合地方政府、社会力量和家庭的多种资源,为教育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源支持。

(4)推进教育体制改革。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结合国家教育改革源于基层的改革经验,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内容包括:简政放权。为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这一目标,“决定”要求必须“改革管理体制,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坚决实行简政放权,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对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把基础教育的管理权交给地方。努力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高校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值得一提的是,1993年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对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出了要求:“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调整搞活:“决定”提出实行国家计划招生、用人单位委托招生、招收计划外自费生三结合的招生办法,以及国家分配与学校推荐就业和学生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分配办法。调整结构:调整普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比例。到1993年,高中阶段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比重由1976年的5.7%提高到53%。调整高等教育内部的科系、层次结构。通过调整,文科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尤其财经、政法类专业,增设了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

(5)促进教育模式转轨。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中小学要从‘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1994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正式使用“素质教育”的概念。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由‘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199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

(6)家庭教育列为国家计划。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第二章具体说明了家长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等。1992年颁布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立起学校(托幼园所)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育人机制,创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社会和家庭环境。”这是国务院以行政法规形式首次颁布的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标志着政府对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予以了更多的关注和指导。1996年,全国妇联和教育部两部委推出《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要求“到2000年,使90%儿童的家长不同程度地掌握保育、教育儿童的知识。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素质,使家庭、学校、社会协调配合,面向21世纪,共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家庭教育工作部门首次制定专门的家庭教育工作计划。

3.实践探索

(1)学校教育让更多青年受惠。到1998年底,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达到73%,“普九”验收的县(市、区)总数达到2242个(含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17个),9个省市已按要求实现“普九”;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取得重要进展,199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调整到1022所。其中大学、学院590所,高等专科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432所。全国培养研究生的单位736个,其中高等学校408个,科研机构328个[17]

1990年,全国小学招生达到2063.97万人,在校学生达到12241.38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7.8%。1998年,全国小学招生2201.38万人,在校生13953.80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按各地相应学龄、学制计算)达到98.93%。1990年,全国普通高中招生249.76万人;1998年,全国普通高中招生359.55万人。199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60.89万人;199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生108.36万人[18];全国高等自学考试报考人数1091.09万人,取得毕业证书人数31.87万人。其中,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人数3.55万人,取得专科毕业证书人数28.32万人[19]。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挖掘潜力,为更多青年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创造了条件。

(2)课程改革培养青年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后,课程改革的步伐日益加快。1986~1991间,进行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六次课程改革。1986年《义务教育法》出台后,国家教委公布了义务教育教学计划初稿,突出了新型教育方针的具体要求,适当增加了基础学科的教学时数,在教学计划中给课外活动留出固定的足够的空间,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

(3)家庭教育列为国家计划。1992年颁布的中国首部儿童发展行动计划《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规定,到20世纪末使90%儿童(14岁以下)的家长不同程度地掌握保育、教育儿童的知识。1995年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提出,提倡夫妻共同抚育子女,并利用多种形式向父母传播正确教育子女的知识与经验。1996年全国妇联和教育部两部委制定《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对家庭教育提出一系列要求。这标志着中国家庭教育开始被作为一项专门工作进行部署。之后,国家又接连出台了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的3个五年规划。

(4)社会教育受到重视。共青团在组织开展青年社会教育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1982年12月24日通过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要求,团组织不断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青年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帮助他们逐步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1991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年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青年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条战线的团组织,“都要组织青年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特别是本岗位需要的生产操作技能和业务本领,大力提高青年的科学文化技术水平”。针对“我国青年的社会教育资金不足,青年活动阵地也比较少”等问题,“意见”“建议各级地方政府重视青年文化设施的建设,并逐步将其列入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基层行政部门要根据青年工作的需要,适当解决活动经费,以保证政党工作的开展。同时,要支持共青团开展经营自助工作,兴办一些为青年服务的、公益性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事业,以增加青少年活动经费的来源。园林、旅游、文物部门、影剧院、博物院(馆)、展览馆、图书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礼堂等,都要为青年有组织地开展活动提供方便”[20]。据此,共青团组织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命名并建立“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对青少年进行了形式多样、生动形象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1991年至2008年,团中央先后命名了四批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主要有四种类型:在中国共产党党史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革命史、新中国建设史、共青团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纪念地、纪念场所、纪念设施等;体现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在中国近现代史上对民族进步具有重要影响,以及反映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的纪念地、纪念场所;体现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反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的重点工程、项目基地;具有鲜明时代特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对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的教育场馆、活动场所[21]。这些基地坚持面向广大青少年,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使包括青年教育在内的青年工作有法律上的保证,共青团组织“建议逐步制定和完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有关青少年保护的地方性法规”[22]

针对全国有2亿文盲、1亿贫困人口、3700万失学儿童的严峻现实,1989年,团中央发起希望工程,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广大青年踊跃响应,使希望工程很快成为民众知晓率最高、参与最广泛的社会公益项目。广大青年在此过程中也受到了深刻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

(三)超常发展时期(1999~2018)

1.青年状况

(1)社会转型向青年教育提出新问题新挑战。世纪之交,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性转变,引发了一系列深刻的社会变革,中国社会进入了急遽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与此同时,世界高科技,特别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青年接收知识的途径得以大大拓宽,也使各国面临着的种种社会道德问题越来越呈现共时态、全球化特征。这使原先以陈述性知识传播为主要形式的学校教育受到了空前的挑战,对青年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也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2)青年群体出现新动向新特点。处在世纪之交这一特殊时期,新媒体技术的普及、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社会的转型,促成了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环境的形成。社会环境中存在着一些有害于青年健康成长的因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01年)指出:“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4年)进一步指出:在我国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的同时,国际敌对势力利用各种途径加紧对我未成年人进行思想文化渗透,某些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不能低估……一些成年人价值观发生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等等,也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也通过网络传播,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在各种消极因素影响下,少数未成年人精神空虚、行为失范,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

在社会环境的深刻影响下,青年的思维方式从宏观、抽象转向微观、具体;其人生目标从崇高、理想转向现实、世俗;其价值取向从单一、社会本位转向多元整合、努力融合个人与社会;其对外在事物的把握和态度,从更多服从转向更多理性、更多宽容、更多参与。整体上看,青年的思想状况呈现理性务实、开放宽容、多元流变的特点[23]。现实生活中,青年在人们的心目中表现出了明显的多面性:一方面,一些青年思想和行为中个人主义抬头、思想道德滑坡、拜金主义蔓延,以至于社会许多方面认为青少年娇惯、自私、冷漠、浅薄、懒惰、无能、不关心政治,除了吃喝玩乐、梦想轻松发财之外,就没有别的追求;但另一方面,青年反对藏独暴乱、自发护卫奥运火炬传递,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参与国家重大工作的志愿服务,又让全社会看到了他们“奋发向上、大有希望”的风采。这些新动向新特点,向青年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

进入21世纪以来,党中央不断加强青年思想道德教育,推出了许多重要的举措。值得注意的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内涵,一些学校和教师理解不够深入,往往只能转述,甚至照本宣科,还难以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贴近青年的生活世界和现实,实现有效的转化。

(3)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世纪之交,一场高级人才的争夺战正在中国大地上打响。各类高级人才包括高级基础技术、学术研究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应用技术人才、高级中介服务人才、高级涉外人才等”。人才争夺战体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以高等院校为主力,企业“多国部队”参战;多面出击,吸纳人才;以高位、高薪等优惠条件,千方百计吸引网罗高级人才[24]。新华社2000年9月17日载文指出: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全世界出现了高科技人才,特别是信息技术人才和生物技术人才紧缺的危机,由此引发的全球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发展中国家如不迅速采取培养、吸引和招揽人才的有力措施,就会在21世纪的竞争中处于更加被动的地位[25]。所有这些,都对世纪之交的青年教育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2.政策制度

(1)全面推进素质教育。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颁布,对基础教育模式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1999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颁布,明确提出实施“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同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发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动员令,素质教育开始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2001年,教育部颁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划纲要》,要求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新的课程体系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2007年4月,多部委联合在全国亿万学生中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活动,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保障青年教育的权利。城乡义务教育全免费。2001年5月29日,国务院做出《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予以完善,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2005年年底,国务院决定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保障负全责[26]。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对国家财政全面保障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重大问题做出了法律规定。2008年,国务院决定自秋季学期起,在全国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这标志着我国形成了城乡统筹的义务教育普惠制度,在我国教育史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高校扩招。1999年6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后,高校扩招决策出台,当年高校计划招生人数由原来的23万追加到56万。1998年我国高等学校在校生总规模为643万人,而到2001年增加到了1214万人,预计2002年1400万人,已接近排在世界首位的美国(1420万人);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从1998年的9%上升到2001年的13.3%。到2002年末,这个数字接近15%,达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标准。中国仅用几年时间,就走完了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完成的高等教育由精英到大众化的转变[27]。高校扩招对高中阶段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高中阶段毕业生升学率从1998年的40%提高到了2001年的65.5%。而且,像多米诺骨牌,高校扩招拉动了高中扩招。2001年,全国普通高中招生数由1998年的356万人增加到558万人,3年增幅高达56.7%,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相应明显提高。”[28]中国高等教育开始了跨越式超常发展,圆了数百万青年的大学梦。

加强高等职业教育。2000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将高职学校设置权下放给省级政府。“高等职业学校的主要任务,是面向地方和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适应就业市场的实际需要,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为更多青年接受高等教育创造了条件。

发展网络教育。许多高校还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为青年搭建教育学习的网络平台。至2002年,我国网络大学由4年前的4所发展为67所,网络大学生达100多万人。学生年龄集中在21~35岁。“从数据看,获取文凭、补充知识、提高业务知识、充实生活、换工作是人们选择网络教育的主要目的”[29]

(3)提升办学质量。继续深入推进招生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小学升初中普遍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中考改革提倡用等级制方式呈现学生考试成绩,增加了综合素质评价;高考改革中,在不断调整高考考试内容、科目等的同时,推进高考分省命题、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等多样化的高校招生选拔方式。

2005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要把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30]。教育部从2003年起启动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以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要求。2011年7月1日,教育部和财政部印发实施意见,中央财政斥资25亿元实施新一轮“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这项工程是继“211工程”、“985工程”、“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之后,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和以评促管,通过广泛开展高等院校教学水平评估,确保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31]。在职教领域,实行校企合作、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加强实践环节。“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140亿元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高等学校招生就业体制改革、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包括后勤社会化和人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以“奖、贷、助、补、减免”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经建立,教师资格制、聘任制逐步推进。这对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质量提升同样发挥了重要支持作用[32]

(4)立德树人,回应人民群众的教育期待。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要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不断使教育同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契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

3.实践探索

(1)素质教育全面推进。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出台后,各级各类学校大力推行课程、教材和教学方式的改革,成为素质教育推进的突破口。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划纲要(试行)》和新的课程标准颁布后,出版了一批新教材,“繁、难、偏、旧”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有条件的地区已从小学开始开设信息技术课、外语课。“2005年秋季,全国所有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已经开始实施新课程,很多省份启动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33]。推进中小学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也取得了丰硕成果,使职业教育的专业门类、课程和教材更加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高考更加注重考查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推进。

(2)家庭教育建章立制。200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2007年,《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对家庭教育工作做了具体规划,重视家庭教育工作的社会化,真正把家庭教育纳入公共服务领域。2010年,全国妇联与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要求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儿童为本”原则、“家长主体”原则、“多向互动”原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还专门对特殊儿童、特殊家庭及灾害背景下的家庭教育指导提出了意见。自此,我国家庭教育政策建设的步伐逐步加快,教育部在制定和主导家庭教育政策文件中的作用加强,初步形成了多个文件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家庭教育政策体系,家庭教育政策建设与家庭教育法规建设同步[34]。2010年,七部委首次联合发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这是首份国家层面的科学系统全面的家庭教育指导性文件。2012年3月,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了新的五年里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科学化、法制化、社会化,对未来五年的家庭教育工作做了具体的部署。2015年10月,《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

(3)社会教育赢得更多关注。进入21世纪以来,青年社会教育、教育阵地建设受到广泛关注和支持。至2005年,“全国范围内,成规模、成建制的青少年宫已经由‘文革’前的159所,发展到2000年逾千所;由平均183万青少年拥有一所青少年宫,发展到平均51万青少年拥有一个规范的青少年活动阵地。根据团中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目前全国青少年活动阵地已达10000多家,其中:共青团1400多家、教育部2600多家、妇联1200多家、其他场所分别归属于科技、文化、体育等有关部门。全国成规模、成建制的团属青少年宫已达到628家。县级以上的团属青少年活动阵地达到‘文革’前的4倍以上。青少年活动阵地,特别是青少年宫大多拥有活动主楼、培训教室、会议室、多功能娱乐厅、录像厅、影剧院和部分室外活动设施等。据不完全统计,全国青少年宫建设累计投资总额超过80亿元,现有固定资产总额超过150多亿元。应当说,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的最高水平”[35]。2013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做政府工作报告时宣布,中国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全面实现免费开放[36]

2017年,共青团制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规划”提出:在未来10年内,通过提高学校育人质量、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强化社会实践教育、促进青年终身学习、培育青年人才队伍等举措,使“青年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教育公平程度明显提升。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

共青团积极搭建青年教育服务平台。青年中心建设全面推进。2003年,共青团十五大把在城乡基层普遍成立青年中心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写进工作报告,在团代会上达成了共识。至2005年,全国已成立城市青年中心1400多个、农村青年中心1700多个,在组织青年、服务青年方面日益发挥出重要作用,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37]。“青年之家”是共青团联系服务青年的“门店”。这些“门店”是向所有的青少年免费开放的、由共青团运行管理的公益性服务场所,它们散落在青年周边的社区、咖啡馆、学校……目的是方便青年“找得到”团组织,参与团的活动、享受贴心服务,与团干部交心交友、共同成长。共青团力争到2017年年底全国所有城市街道和东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西部地区50%的乡镇都要依托团组织建成1个以上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2015年4月28日,由共青团中央指导,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中国青年网承建的“青年之声”青年互动社交平台正式开通,以回应青年工作、生活、学习、创业、社交等方面的诉求。团十八大提出,要“大力建设线上线下‘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团的组织、工作、阵地在基层的有机融合,打造青年身边的共青团‘门店’。整合团的各类网络新媒体平台,加强与其他社会新媒体的合作与互动,优化‘青年之声’建设,实现团的各级组织零距离联系服务青年”[38]

共青团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年教育。1999年1月16日,全国共青团学校工作会议提出要把“素质拓展”作为今后学校共青团的重点工作。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共青团组织通过希望工程、志愿者行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支教等途径,引领青年全方位参与社会活动。2000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会同10省市青少年研究机构进行的青年思想道德状况调查显示,70%的青年为希望工程捐过款。截至2012年,全国希望工程累计募集捐款87.3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筹集善款31亿元人民币,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逾450万名,建设希望小学18002所[39]。至2007年底,有2.68亿人次青年和其他志愿加入者,为社会提供了超过61亿小时的志愿服务,注册志愿者2511万人。“一对一结对服务计划”、“扶贫接力计划”等一大批青年志愿行动重点服务项目,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活动品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在青年中普及,对于唤起公民意识的觉醒、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参与,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积极影响。在汶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奥运会、残奥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一些重大社会事件中,青年志愿者表现突出,既有力地推进了重大项目,又在全社会传播了志愿精神。进入21世纪以来,青年通过捐款、捐物、“微博打拐”、“灯塔计划”、“麦田计划”、“多背一公斤”等多种形式,积极参加各类公益事业,创新和拓展了社会参与的途径与渠道,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独特而重要的贡献[40]。这已经成为进入21世纪以来,青年社会参与所呈现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特征。2008年启动“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到2015年,中国大学生村官数量达到40万人,覆盖2/3的行政村,到2020年将达到60万人,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