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争鸣
论智能机器人的民法地位及其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杨立新[1]
摘要:目前法学界对于智能机器人的民法地位主要有否定说、肯定说和中间说三种。具备法律上的人格或拟制成为法律上的人,须具备生理学要素、心理学要素以及社会学要素,智能机器人尽管有一定的意识能力和意志,能够充当一定的社会角色,但不具有法律上的人格。智能机器人的民法地位属于人工类人格,即智能机器人所享有的是通过人工制造的、类似于或者接近于自然人的民事法律地位。但智能机器人仍然属于物的范畴,是权利客体,而不是民事主体,对其现实造成的损害以及发展中的社会风险防范,应当适用产品责任规则。
关键词:智能机器人;主体地位;人工类人格;产品责任
2010年以来,人工智能技术迎来了新一轮发展浪潮,开始突飞猛进地发展,[2]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迅猛发展的高端智能机器人。面对智能机器人技术的迅猛发展,现在有理由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交通运输、医疗、看护、工业和服务业等诸多领域的各式各样的智能机器或者智能机器人将成为人类社会中司空见惯的事物。[3]
2016年3月问世的索菲亚,是历史上首个获得公民身份的智能机器人,她拥有的“大脑”采用了人工智能和谷歌语音识别技术,能识别人类面部、理解语言、记住与人类的互动,[4]还会学习,[5]2017年10月26日,沙特阿拉伯授予索菲亚以沙特公民身份。围棋机器人阿尔法狗(AlphaGo)具有高端智能,世界上顶级的围棋运动员都是它的手下败将。2017年5月23日到27日,在中国乌镇围棋峰会上,阿尔法狗以3比0的总比分战胜排名第一的世界围棋冠军柯洁。2017年5月26日,阿尔法狗还战胜了由陈耀烨、唐韦星、周睿羊、时越、芈昱廷五位世界冠军组成的围棋团队。[6]2017年4月,美国最大的情趣玩具工厂Abyss Creations,面向全球推出了世界上第一款真正意义上的性爱女机器人——Harmony,并以10000美元起的价格全面开售。Harmony操着一口流利的苏格兰语,并具备害羞、性感、嫉妒、外向等18种性格特点。Harmony最特别的地方,是拥有永久性的记忆,可以建立情感联系并记住用户的喜好等。[7]2017年1月,日本一家保险公司宣布将利用一个人工智能系统换掉多位员工,该系统可以为投保人计算保险费,将把生产率提高30%,节约工资支出165万美元。IBM的认知计算机Watson支撑的人工智能律师ROSS,目前已经“受雇”于多家美国律所。[8]
上述事实,说明目前研制的智能机器人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智能水平,智能机器人发展给人类带来的挑战,反映在民法方面,更为核心和基础的就是智能机器人是否具有法律人格,即智能机器人究竟是人还是物。这是研究民法规制人工智能发展的最基本问题,只有在解决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才能确认智能机器人的民法地位,进而研究由智能机器人引发的致人损害民事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