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笑看人生”问:我两年前与一男子恋爱同居,并产下一男孩。后来男子称要回家办手续与我结婚,不料男方一去不回。请问,该男子是否有责任抚养孩子?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的《婚姻法》有关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父母均负有抚养及教育的责任。你虽然没有跟该男子结婚,但是该男子是婴儿的血缘父亲,依法负有抚养及教育的责任。建议你与该男子协商要求支付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该男子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