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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浙江的“美丽之花”

金秋十月,桂花飘香。在这个收获的时节,建德市、宁波市江北区、余姚市、瑞安市、湖州市吴兴区、嘉善县、新昌县、东阳市、常山县、王环县、庆元县、景宁县等十二个县(市、区)脱颖而出,成为“2015年度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它们宛如十二朵争奇斗艳的“美丽之花”,齐刷刷地绽放于浙江这块大地上,与其他四十六株已经盛开的“美丽之花”交相辉映,为这个时代增光添彩……

众所周知,“美丽乡村”是小康社会在农村的具象化表达,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统一体。它集中体现在五个“美”的建设上:一是环境之美,二是风尚之美,三是人文之美,四是秩序之美,五是创业之美。建设“美丽乡村”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农民群众养成美的德行、得到美的享受、过上美的生活,让城乡之间、乡村之间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用无数的“美丽乡村”共筑“美丽中国”。

浙江,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境内山陵绵延起伏,平原阡陌纵横,江河滔滔不绝,海岛星罗棋布,是典型的山水江南、鱼米之乡,被称为“丝绸之府”“鱼米之乡”。同时,浙江也是吴越文化、江南文化的发源地和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这里的乡村,不仅美不胜收,还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有着“诗画江南”的美誉。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作为中国经济最活跃的省份之一,在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前提下,以民营经济的发展带动经济的起飞,农民的人均收入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由温饱向小康的跨越。但社会事业发展一度滞后,城乡之间差距越拉越大,农村规划杂乱无章,生产生活环境恶化,套用一句顺口溜:“房屋散乱搭,道路拧麻花,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

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面貌,推进城乡统筹发展,2003年,浙江省委做出了实施“八八战略”的重大决策。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提出,进一步发展浙江生态优势,打造“绿色浙江”,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计划花五年时间,从全省四万个村庄中选择一万个左右的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把其中一千个左右的中心村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揭开了“美丽乡村”建设的瑰丽篇章,并亲自指导淳安下姜村探索“美丽乡村”建设新路子。

2010年,在农村环境大为改观的基础上,浙江顺应发展的趋势和要求,进一步做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按照生态文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按照“布局美、环境美、生活美、身心美”和“宜居、宜业、宜游”的要求,培育“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使农村的面貌发生了质的变化:康庄工程、联网公路、万里清水河道、农民饮用水、绿化示范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电气化、现代商贸服务示范村、小康体育村等都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声势浩大的村庄整治氛围。

2013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随后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又将建设“美丽乡村”作为奋斗目标,要求“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加快编制村庄规划,推行以奖促治政策,以治理垃圾、污水为重点,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抓紧把有历史文化等价值的传统村落和民居列入保护名录,切实加大投入和保护力度。”

在这个大背景下,浙江省委、省政府于同年号召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探索农村复兴之路——“五水共治”(指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全面治水,让水更绿更清澈;“四边三化”(指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开展洁化、绿化、美化行动),让城乡变得更加整洁、宜居;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使一大批带有乡愁印记的传统建筑得到保护,“小桥、流水、人家”的古村落美景正在形成。

到2014年年底,浙江省2.7万个左右建制村完成了村庄整治建设,整治率达到94%左右。形成了竹茶安吉,田园松阳;金色平湖,阳光温岭;龙游天下,梦留奉化;幸福江山,人间仙居等一系列特色鲜明的示范地区。“美丽乡村”在浙江已经从“盆景”变成了“风景”,实现了从建设向经营的成功跨越,城乡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走出了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美丽乡村”建设之路。

浙江农村因创建“美丽乡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此,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胸有成竹地表示:“浙江不和人家比GDP,浙江要和人家比‘美丽乡村’,比谁的农村更漂亮、更富裕、更文明!”浙江省委副秘书长兼农办主任章文彪则感慨不已,认为现在的农村甚至比城里还好,不仅山清水秀,而且干净整洁,是个大氧吧。“上网有宽带,进城有公交,看病有报销,晚上在广场上聊聊天、跳跳舞。你说这日子有没有滋味?”

确实,“三农问题”是工业化国家都必须关注并致力于探索的重大课题,也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生态文明过渡的必然产物,其本质是城乡二元社会中城市与农村发展不同步、结构不协调的问题。而在中国,“三农问题”更有其艰巨性、复杂性和特殊性。于是,党的第十六届五中全会针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重大历史任务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具体要求。

建设“美丽乡村”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在生态文明建设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是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升级版的新农村建设。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为此,他还特别强调,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

2014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与时俱进提出了“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吹响了“美丽乡村”建设再出发、再推进、再提升的进军号!当前,浙江全省上下正根据“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总要求,担负着“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正更加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两富”“两美”的浙江建设决策部署,以“水净、人文、村美、民富”为基本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内生动力,大力拓展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广度与深度。

住在豪宅里的西方人曾经说过,现代人是无根的,是没有家乡的。台湾摄影师阮义忠在台湾经济起飞的20世纪70年代,曾走遍宝岛创作了摄影集《人与土地》,表达“人对土地的依赖感恩,人对天的敬畏,对物的珍惜”,以此提醒我们,不要因为走得太远,而忘记了自己生命的来处。“美丽乡村”建设,不是把乡村变成城市,而是把乡村建设得更像乡村,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乡村不仅不会消失,而且要变得越来越美丽。这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的实事,是利在当代、功在后代的好事。

随着如火如荼的“美丽乡村”的创建,笔者相信经年之后,一个个“美丽乡村”,会如同一株株“美丽之花”开遍整个浙江大地!届时,当我们把目光聚焦于此,无疑会出现这样一幅幅令人神往的美丽图景:农村真正变成活力乡村、生态乡村、人文乡村、富美乡村、幸福乡村;农业真正发挥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农耕文化、特色产业、森林景观的优势;农民真正与市民一道共享人生出彩、梦想成真的机会,共享改革发展的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