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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806应用法学(经济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视频讲解]

中国人民大学

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806应用法学

报考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

第四部分 经济法学

一、名词解释(4×5=20分)

1.市场准入

2.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3.营业税

4.再贴现

二、简答题(1×10=10分)

简述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

参考答案:

中国人民大学

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806应用法学

报考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

第四部分 经济法学

一、名词解释(4×5=20分)

1.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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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该题考查的是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于考生来讲难度不大。答题过程中应当注意对“市场准入”中的市场与一般意义上的市场概念作一个简单区分。复习时一并记忆企业登记管理制度,设定市场准入的原则,我国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答: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是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市场准入之“市场”,是指具体的市场,包括特定的产品、服务、项目等。市场准入通常是指企业的市场准入,但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政府等的准入。与政府规制相比,市场准入是一种市场壁垒,其具有消极性和“门槛性”。

2.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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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该题考查的是《产品质量法》中的质量认证制度,比较简单。答题时注意首先明确该制度是《产品质量法》两种认证制度之一即可。复习时一并掌握: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和质量抽查、产品召回制度。

答: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两种认证制度之一。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以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

3.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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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该题是对流转税中营业税这一类型的考查,对于考生来说是送分题。答题时要明确营业税的纳税人范围。复习时不仅要了解08年营业税改革所涉及到的四个方面的有关内容,还要记忆重要的关联知识点: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所得税等。

答:营业税是以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营业税暂行条例》,并于2008年对其进行了修订。凡在我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的税率为比例税率,税率低,档次较少、计税简便。

4.再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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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此题考查的是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由于教材当中对再贴现只有简单的提及,所以对于考生来讲难度较高。复习过程中要注意全面把握中国人民银行主要的业务以及货币政策。

答:再贴现是中国人民银行一项非常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是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所做的票据转让,实际上就是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票据买卖和资金让渡的活动(实质上就是中央银行向金融机构提供了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为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为已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二、简答题(1×10=10分)

简述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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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该题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考查,对于不正当有奖销售的含义和认定是考生比较熟悉的考点,因此本题难度不大。答题时注意分层次列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规定的三种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复习时一并记忆:侵犯标志权和名称权的行为,误导性宣传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诽谤,传销行为等。

答:(1)不正当有奖销售的概念

不正当有奖销售,又称不正当奖售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而进行的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有奖销售是经营者的一种促销手段,正当的有奖销售,法律是允许的;而不正当的有奖销售,不仅会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而且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危害公序良俗。因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加以禁止。

(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

不正当有奖销售主要有三种类型,即欺诈式的有奖销售、不当推销的有奖销售和高额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具体表现形式:

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此外,立法应当对实践中存在的非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行为作适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