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的以色列地:从圣地到祖国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先辈土地的名称

本书的目标之一是回答,作为应由“犹太人民”统治的、一个变动着的领土空间,“以色列地”是如何被虚构出来的?同样,我曾在别处长篇大论,在这里简短论及,“犹太人民”也是经由意识形态建构后发明的。有三部著作论及本书主题,不过基本上,它们都给出了不同的见解和结论。参见让-克里斯托弗·阿提亚斯(Jean-Christophe Attias)和埃斯特·本巴萨(Esther Benbassa):《以色列移民》(Israel Imaginaire),巴黎:弗拉马伦出版社,1998年;埃利泽·施韦德(Eliezer Schweid):《祖国与应许之地》(Homeland and a Land of Promise),特拉维夫:阿莫韦德出版社,希伯来语,1979年;约阿德·埃利亚兹(Yoad Eliaz):《土地/文本:犹太复国主义的基督教根源》(Land/Text:The Christian Roots of Zionism),特拉维夫:莱斯灵出版社,希伯来语,2008年。这块土地对西方来说极具魅力,不过,在进入其神秘深处的理论旅程之前,我必须先提请读者注意它所在的概念体系。如在其他民族语言中常见的那样,犹太复国主义的事例也包含着自己的语义学操控,充满了令任何批评话语都头痛的时代误植。

对于这个问题多多的历史词汇,在这篇简短导言中我想谈一个突出的例子。术语“以色列地”与以色列国的主权领土并不符合,而且从未符合。许多年来,它曾被广泛用于指称地中海和约旦河之间的地区,而较晚近的时候,它还被用于指称约旦河以东的广大地区。在超过一个世纪的时间里,这个流动的术语是犹太复国主义进行领土想象的动力源泉和导航仪器。对于不在希伯来语环境生活的人们来说,这个术语的分量和它对以色列人意识的影响很难被充分理解。从教科书到博士论文,从严肃文学到历史学术写作,从诗与歌曲到地理政治学,这个术语一直发挥着规范的作用,将以色列的政治感受和文化产出的各分支统一起来。在现代希伯来语中,这个术语还用作形容词,例如,与以色列人经验相对的“以色列地经验”“以色列地诗歌”“以色列地景观”等。多年来,以历史和地理学科为基础,一些以色列大学成立了单独的科系,其领域是排他性的“以色列地研究”。有关对这一教育内容的意识形态正当性的支持,参见耶胡沙·本-阿里:《作为历史-地理研究课题的以色列地》(“The Land of Israel as a Subject of Historical-Geographic Study”),见《反映在其过去之中的土地》(A Land Reflected in Its Pas),耶路撒冷:马格尼斯出版社(Magnes),希伯来语,2001年,第5—26页。

在以色列书店和大学图书馆的书架上,无数册书谈论着相关的主题,如“史前以色列地”“十字军统治时期的以色列地”“阿拉伯占领期的以色列地”等。在外语书籍的希伯来语版本中,“巴勒斯坦”一词被系统地换成了“以色列地”。西奥多·赫茨尔(Theodor Herzl)、马克斯·诺尔道(Max Nordau)、伯尔·伯罗霍夫(Ber Borochov)及其他许多重要的犹太复国主义人物与绝大多数他们的支持者一样,使用标准的术语“巴勒斯坦”(Palestine),或者很多那时的欧洲语言使用的拉丁语形式“Palestina”;然而,即便是他们的作品被翻译为希伯来语时,人们也将那个词改为“以色列地”。有时候,这种语言政治会显得荒唐可笑,比如说,天真的希伯来语读者搞不明白,20世纪初犹太复国主义运动讨论在乌干达而不是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国时,反对这一计划的人们为什么被称为是“巴勒斯坦中心主义的”。

一些亲犹太复国主义的历史学家还试图把这个术语引入其他语言。这里,西蒙·沙玛依然提供了显著的例子,他把自己纪念罗斯柴尔德家族殖民事业的书命名为“两位罗斯柴尔德与以色列地”《两位罗斯柴尔德与以色列地》(Two Rothschilds and the Land of Israel),伦敦:柯林斯出版社,1978年。,而不顾所涉及的历史时期的事实:不仅所有欧洲语言都习惯用“巴勒斯坦”一词,沙玛的书讨论的所有犹太人物也是如此。英裔美国历史学家伯纳德·李维斯(Bernard Lewis)是另一位忠实的犹太复国主义事业支持者,他在一篇学术论文中走得更远;为尽可能少用“巴勒斯坦”这个术语,他写出了下面的句子:“犹太人把以色列地(Eretz Israel)这个国家称作以色列地(the Land of Israel),用以色列和犹大指称所罗门王死后分裂成的两个王国。”伯纳德·李维斯:《巴勒斯坦:一个名称的历史与地理》(“Palestine:On the History and Geography of a Name”),载《国际历史评论》2:1,1980年。

毫不奇怪,犹太-以色列人确信,这个名称具备永恒的清晰本质,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其所有权都全无质疑的余地,他们相信自上帝许诺它以来一直有效。如我在别处以略显不同的方式论述的那样,与说希伯来语的人借助“以色列地”的神话来思考相比,神话式的以色列地更多地通过这些人来思考自己,而且在这么做的时候,塑造出一种带有政治与道德意味的民族空间的形象,而我们或许不是总能注意到它。施罗莫·桑德:《名称与土地:以色列知识分子和民族主义神话》(The Words and the Land:Israeli Intellectuals and the Nationalist Myth),洛杉矶:塞米欧泰克出版社,2011年,第119—128页。自1948年建国以来,以色列地与以色列国的主权领土从未有过相符的时候,这一事实有助于我们洞察绝大多数犹太-以色列人典型的地理政治心态和对待边界或边界缺失状况的态度。

历史有时令人啼笑皆非,尤其是涉及一般传统的发明,或者具体而言,语言传统时。人们很少注意到或不愿承认,《圣经》文本中的以色列地不包括耶路撒冷、希布伦、伯利恒及其周边地带,而仅仅指撒玛利亚及其相邻地区。换言之,它仅指北方以色列王国的土地。

由于从来不存在一个包括古代犹大和以色列的统一王国,涵盖二者地域的希伯来语词汇也从未出现过,结果是,所有《圣经》文本都采用埃及法老式的名字指称这一地区——迦南地。关于统一王国的从未存在,参见以色列·芬克尔斯坦和尼尔·A.西伯曼:《考古发掘映照下的〈圣经〉》,纽约:试金石出版社,2000年,第123—168页。“迦南地”一词曾出现在美索不达米亚尤其是埃及的材料中。《创世记》中有一处,迦南用来指“希伯来人之地”(40:15)。由于对指称这个地区的圣经名字感到不安,犹太复国主义者做了一些努力,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书写文本。见约哈南·阿哈罗尼(Yohanan Aharoni):《圣经时代的以色列地:历史地理学的考察》(The Land of Israel in Biblical Times:A Historical Geography),耶路撒冷:比亚利克出版社,希伯来语,1962年,第1—30页。在《创世记》中,上帝向第一个皈依犹太教的人亚伯拉罕许诺:“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创世记》17:8)以同样鼓励的、父辈般的口吻,他后来命令摩西道:“你上这亚巴琳山中的尼波山去,在摩押地与耶利哥相对,观看迦南地。”(《申命记》32:49)以这种方式,这个常见的名字出现在57处文字中。

相比之下,耶路撒冷总是位于犹大地。作为一个地理政治名称,犹大随着大卫家族小王国的成立而确定下来,在《圣经》中出现过24次。《圣经》诸卷中,没有哪个作者梦想把上帝之城的周围叫作“以色列地”。因此,《历代志下》记述道:“他又拆毁祭坛,把木偶和雕刻的像打碎成灰,砍断以色列遍地所有的日像,就回耶路撒冷去了。”(《历代志下》34:7)与犹大地相比,以色列地被认为是更多罪人的家。它还出现在另外11处文字里,多是以批评的口气提到的。最后,《圣经》作者们说到的这个基本空间概念与古代时期的其他材料相符合。在任何文本或考古发掘中,我们都未发现用术语“以色列地”指向确定的地理区域的情况。

对于以色列史学所谓“第二圣殿时期”这个更广泛的历史时期,上述概括依然适用。根据我们掌握的一切文字资料,无论是公元前167—前160年成功的哈斯蒙尼起义,还是公元66—73年失败的奋锐党反抗,都不是发生在“以色列地”。从《马加比》上下两卷或别的次经文本中《托比传》(Tobit)看起来写于公元前2世纪初,曾有一次用“以色列地”来指以色列王国的土地。(14:6),从亚历山大的斐洛的哲学文章或弗拉维乌斯·约瑟夫斯的历史写作中,人们都找不到这个术语。在某种形式的犹太王国——无论是拥有主权的还是在别人保护下的——存在的许多年里,这个名字从未被用来指称从地中海到约旦河的地区。

地区和国家的名称会随着时间而变,有时候,用后来的历史所给予的名字指称古代地域是常见的。不过,只是在所说的地方没有已知的或已被接受的名字的情况下,人们才采纳这一语言学惯例。例如我们都知道,汉谟拉比统治的是巴比伦而不是永恒的伊拉克地,尤利乌斯·恺撒征服的是高卢而不是伟大的法兰西地。然而,很少有以色列人意识到,杰西的儿子大卫和约西亚王统治的地区是迦南或犹大,马萨达的群体自杀不是发生在以色列地。

不过,以色列学者若无其事、毫不犹豫地重复着这种语言上的时代错误,不受其问题多多的语义学上的“过去”的困扰。耶胡达·埃利茨乌(Yehuda Elitzur)是巴尔伊兰大学的《圣经》与历史地理学资深学者,他以罕见的坦率总结了那些以色列学人的民族主义-科学立场:

按照我们的观念,我们与以色列地的关系不应简单等同于其他民族与祖国的关系,其中的区别不难觉察。我们还未进入这块土地时,以色列就已经是以色列了。进入流散期许多个世代之后,以色列还是以色列。甚至在一片荒芜的时候,这块土地依然是以色列地。别的民族不是这样的。人们之所以是英国人,凭依的是他们生活在英国的事实;英国之所以是英国,原因是那里住着英国人。在一代或两代人以后,离开这个国家的英国人就不再是英国人了。如果英国没有了英国人,它也不再是英国了。所有民族都是这样的。耶胡达·埃利茨乌:《〈圣经〉思想中的以色列地》,见耶胡达·夏维夫(Shaviv):《埃里兹·纳克哈拉》(Eretz Nakhala),耶路撒冷:世界米兹拉西中心,希伯来语,1977年,第22页。

正如“犹太人民”被看作永恒的“民族”,“以色列地”也成为实体,像它的名字一样不会改变。在所有关于《圣经》和“第二圣殿时期”文献的上述书籍的解读中,以色列地被描述为一块确定的、稳固的、受到认可的领土。

下面的例子将证明这一点。2004年,《马加比二书》的一部高质量希伯来语新译本出版了,在其导言和脚注中,“以色列地”出现了156次。哈斯蒙尼人自己可不知道,他们是在叫着那个名字的地方领导的起义。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的一位历史学家做了类似的跨越,他出版了一部学术著作,名为“哈斯蒙尼文献中作为政治概念的以色列地”,虽然其所说的时期并不存在那个概念。近些年里,这一地理政治神话极其盛行,以至于弗拉维乌斯·约瑟夫斯作品的编辑们大胆地将术语“以色列地”用在了所译的文本之中。《马加比二书》(The Second Book of Maccabees),导言部分,乌里尔·拉帕鲍特(Uriel Rappaport)翻译和评注,耶路撒冷:伊萨克·本-兹维研究所,2004年,希伯来语;多伦·曼德尔斯(Doron Mendels):《哈斯蒙尼文献中作为政治概念的以色列地》(The Land of Israel as a Political Concept in Hasmonean Literature),图宾根:莫尔出版社,1987年。比如,参见《犹太人反抗罗马战争史》(History of the Jewish War against the Romans),华沙:斯提贝尔出版社,1923年,第2卷,4:1和1—15:6。更晚近的译本见第7卷,3:3,拉马特甘:马萨德出版社,希伯来语,1968年,第376页。

事实上,作为指称这个地区的许多名字之一——其中一些同样为犹太传统所接受,如圣地、迦南地、锡安地、瞪羚之地等——“以色列地”一词是后来的基督徒和犹太拉比发明的,原意是神学而非政治的。我愿谨慎地指出,它首次出现是在《新约》的《马太福音》。显然,如果这个基督教文本作于1世纪末的假设是正确的,那么术语“以色列地”的使用的确可以看作是突破性的:“希律死了以后,有主的使者,在埃及向约瑟梦中显现,说:‘起来,带着小孩子和他母亲往以色列地去。因为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已经死了。’约瑟就起来,把小孩子和他母亲带到以色列地去。”(《马太福音》2:19—21)

这里,用“以色列地”一词指称耶路撒冷周边的用法是孤立的、一次性的。它很不寻常,因为《新约》的绝大多数地方用的是“犹大地”。例如,见《马可福音》1:5,《约翰福音》3:22和7:1,《罗马书》15:31。新术语的出现或许源于第一批基督徒,他们把自己看作以色列之子,而不是犹太人。此外,我们也无法排除另一种可能,即它是在很久之后才被塞入这个古老文本中的。

术语“以色列地”扎根犹太教是在圣殿被毁后,当时,由于三次反异教徒起义的失败,在整个地中海地带,犹太一神教显示出衰落的迹象。只是在公元2世纪,当犹大地按照罗马的命令成为巴勒斯坦后,当彼时的一个重要阶层皈依基督教后,在《密西拿》和《塔木德》中,我们才看到术语“以色列地”首次犹疑不定的出现。而且,这个名词的采用还可能由于一种深切的担忧:担心巴比伦的犹太人中心不断增长的力量,担心它对犹太知识分子越来越大的吸引力。

不过,如上面提到的,尽管基督教和拉比使用了这个术语,它与民族主义时期犹太人与这个地区相关联的那个词含义仍不尽相同。古代和中世纪有一些概念,如“以色列人民”“特选子民(人民)”“基督教子民(人民)”“上帝子民(人民)”等,它们与今天在说“现代人民”时的含义大相径庭;类似的,在犹太和基督教传统中,“应许之地”“圣地”跟犹太复国主义者的“祖国”也不一样。从尼罗河到幼发拉底河,上帝许诺的土地包括了半个中东,而在《塔木德》的以色列地中,宗教的和有限的边界区分出的总是一些不连续的小地块,并被赋予不同的神圣级别。犹太人的思想传统漫长且多样化,但是,这些分界从未被设想为政治主权的边界。

只是到了20世纪初,在新教的熔炉出现多年之后,神学概念“以色列地”才最终转变和提炼为明确的地理民族概念。从拉比传统中,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取代“巴勒斯坦”一词,主张移民开拓的犹太复国主义借用了这个术语。如我们已看到的,那时候巴勒斯坦一词不仅在整个欧洲广泛使用,第一代犹太复国主义领袖也都使用它。而在移民者的新语言中,以色列地成为指称这个地区的唯一名字。甚至19世纪80年代末的歌曲《希望》用的也是“锡安地”,而不是“以色列地”。指称这一地区的所有其他犹太名字都出局了,从民族话语文化中消失了。

这一语言学工程是民族中心主义的记忆建构的一部分,这种记忆建构后来涉及地区、地段、街道、山脉、河床名字的希伯来化。它让犹太民族主义记忆后退了惊人的一步,略过了这个地区漫长的非犹太人历史。1949年,大卫·本-古里安解释了做这一努力的理由:“为了国家,我们必须去除阿拉伯名字。正如我们不承认阿拉伯人对这块土地的所有权,我们也不承认他们的精神所有权和他们的名字。”引自梅隆·本维尼斯提(Meron Benvenisti):《神圣的风景:1948年以来圣地被埋葬的历史》(Sacred Landscape:The Buried History of the Holy Land since 1948),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4页。不过,对我们的讨论来说更有意义的是一个事实:这一地域的命名既不包括也不涉及当地的大批人口,因此这一命名更容易将他们看作承租人的聚合或暂时的住户。术语“以色列地”帮助塑造了一种广为接受的空地意象——“没有人民的土地”永远是为“没有土地的人民”准备的。这个虚假意象流传很广,但其实是福音派基督徒发明的;对它的批判性审查能使我们更好地理解1948年战争期间难民问题的形成,理解1967年战争后开拓定居的复兴。

之所以写这本书,我主要是想解构犹太人对以色列地的“历史权利”概念,解构相关的民族主义叙事,它们的唯一目的是构建领土攫取的道德正当性。从这个角度看,本书努力想要批判犹太复国主义的以色列体制的官方史学,并在此过程中,追踪逐渐萎缩的犹太教内犹太复国主义重大范式革命的后果。从一开始,犹太民族主义对犹太宗教的反抗就牵涉对后者词汇、价值、象征、节日、仪式等的稳步增长的工具化。世俗犹太复国主义的移民事业从一开始,就需要一件正式的宗教服饰,既用来维持和加强“民族”的边界,也用以定位和认同其“先辈土地”的边界。与犹太复国主义的社会主义梦想的消失一道,以色列的领土扩张使得这件正式服饰更显重要。到20世纪末,在政府和军队中,它支撑着以色列民族宗教的意识形态体制的地位。

不过,我们不应被这一相对晚近的进程欺骗。揭开这块土地神秘面纱的不是上帝之死,而是上帝的民族化,它把土地变成了新犹太民族能随心所欲地践踏和建设的一片土壤。如果对犹太教来说,形而上的流亡的反面首要是弥赛亚救赎,是拥有与这块土地的精神联系,而不是对它提出实际的要求,那么对犹太复国主义来说,想象的流亡的反面已经得以显明,即通过创造一个地理的、实实在在的现代祖国,实现对土地的主动救赎。然而,由于缺乏永久的边界,这一祖国对其居民和邻居都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