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及思维中的偏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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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不同原因造成的语误

言语交际是复杂多变的,实际言语交际中出现的语误是多种多样的,造成语误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研究造成语误的各种原因,有助于我们制定对语误的对策,最大限度地减少语误。

这一节我们结合实例来谈谈几种常见的致误原因及其造成的语误。

一、缺乏基本的语言知识造成的语误

有些语误是由于语言使用者缺乏基本的语言知识造成的,突出表现为经过推敲斟酌的话语中存在明显的违反语言规范的情况。

例一:

有一种儿童玩具的外包装上印着这样的说明:三岁以上的儿童玩具。其原意是供三岁以上儿童玩的玩具,可是人们按照正常的切分原则来切分,上面的说法只能理解成:

这样,意思就成了“三岁以上的(儿童)玩具”了,是说不通的。如果具备必要的语法知识,把这项说明改成“三岁以上儿童的玩具”就不会出问题了。

例二:

哈尔滨市一条线路的公共汽车上一段时间里曾有如下的报站广播(录音播放):“下一站文化宫,有去电视台、工人文化宫,请准备下车。”这段报站词的撰写者不知道,动词“有”和后面的动宾短语“去电视台……”不能直接组成动宾关系,“有”要和名词性的“的”字短语——“去……的”才能构成动宾关系。这段报站词要么说成“……有去电视台……的(乘客),请准备下车”,要么说成“去电视台、工人文化宫,请准备下车”,都可以避免上面的问题。

有不少个人的临时性语误也是因为缺乏基本的语法知识造成的。比如有的演员在电视节目中说“作为我一个演员,当然要努力演好戏”。她不知道“作为”作为一个身份介词应该是用在身份名词前组成介词短语,不能和人称代词组成介词短语。所以她这句话应该说“我作为一个演员……”才是合乎规范的。说成“作为我一个演员……”虽然不至于造成误解,但听话者、释话者对于说话人的语文素养的评判却可能打折扣。

二、缺乏基本的逻辑知识造成的语误

许多讲形式逻辑的书都从概念、判断、推理诸方面较为系统地分析过相关逻辑错误,在这里我们就不全面展开谈了,只就概念和判断运用中的几个问题结合我们看到的一些实例略作说明。

先说概念运用方面的。

例一:

我们在《新华文摘》上看到过一篇摘录文章的标题,叫《儿童文学是和文学一起产生的》。这个标题涉及的两个概念“儿童文学”和“文学”本是种属关系——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的关系,作者把它们当成平行、并列的两个概念来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就像“东方人是和人类一起形成的”讲不通一样。

例二:

一位女明星为万家乐热水器做的电视广告中说了这么一句:“为了保持青春活力,我每天都跑步和运动”。这句话逻辑上同样有问题:“跑步”是“运动”的一种,即“跑步”和“运动”本来是种属关系,广告词中直接用“和”把它们并列起来,形成了典型的“误种属为并列”的错误。

例三:

一篇成人高考作文写道:“原来的高中同学,有的工作了几年,有的上了大学,有的做了爸爸和妈妈。”这里,“工作了几年”和“做了爸爸和妈妈”并非统一标准划分出来的并列概念,而是不同标准得到的交叉概念,把它们直接并列起来,就形成了“误交叉为并列”的逻辑错误。

例四:

某图书馆的一位资料员对查资料的读者解释情况时说:“期刊分为月刊和季刊,你查的那种是季刊,还没到。”这句话涉及概念的划分问题。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则告诉我们,划分母项与划分子项的和要相等,如果划分子项的和小于母项的范围,就犯了“划分不全”的错误。上面那句话中“期刊分为月刊和季刊”没有考虑到半月刊、双月刊等情况,表达自然是不周密的。

再说判断方面的两个问题。

例一:

一位青年工作者在一次谈话中说:“我们国家里,青年人都是积极向上的”。这句话讲得不严谨,用形式逻辑的话来说,是判断的量项不当,“误特称判断为全称判断”。恰当的说法应该是“我们国家里,青年人大多数是积极向上的”。

例二:

一位小学教师对班里的学生说:“好人好事多数是应该表扬的。”这话也存在量项不当的问题,是“误全称判断为特称判断”。严谨的说法应该是“好人好事都是应该表扬的”。

例三:

一篇高考作文中有一句话:“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可能要碰钉子”。这句话是模态判断不恰当——“误必然判断为可能判断”。应该说成“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就会碰钉子”才对。

三、心理因素造成的语误

关于心理因素造成的语误国内研究得比较少,国外研究得比较多。国外较早从事这方面研究并产生重大影响的是西格蒙·弗洛伊德。他的《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一书专门有《语误》一章,对心理因素造成的语误进行多方面探讨,分析了许多实例。本来,弗洛伊德所分析的例证并不是汉语的,不过,中译本译者的出色翻译却使我们可以很好地了解书中的内容,受到很多启示。

这里我们就先引述弗洛伊德书中一个经典的例子:

一个吝啬的富翁请一群朋友开舞会。直到晚上11点半,舞会还很顺利。其后有一段休息时间,大家以为晚宴要开始了。令宾客们大为失望的是,并没有什么晚宴,主人只用三明治和柠檬汁来招待他们。那时选举日即将到来,话题多半以候选人为中心,讨论越来越激烈。有一位客人是罗斯福的热心支持者,大声地向主人说:“罗斯福的好处太多了,说也说不完。但是有一件事不能不提——他是一个绝对可靠的人,铁面无餐。”他本来要说的是铁面无私。在场的宾客无不拍掌大笑,主人和那位客人则尴尬得不得了,他们都心中有数。

这个例子让我们清楚地看到说话人的心理因素导致语码输出错误的全过程。按着弗洛伊德的思想,语误反映出说话人的无意识愿望。

近年来我们在考察真实的汉语语误的过程中,也记录下一些这方面的语误实例。

例一:

有一段时间里,国内电视新闻中经常讲到搞“两国论”的李登辉和搞“法论功”的李洪志,因为他们的名字、角色有相似之处,一家电视台的主持人有一次竟把两个人说串了,在节目中说到“李洪志搞两国论”。

例二:

有一位老太太,她的小儿子名叫“小武”,她的大孙子名叫“大超”。这位老人家在家里喊孙子的时候或对别人提到孙子的时候常常说成“小武”,而喊小儿子的时候或对别人提到小儿子的时候有时也说成“大超”。别人则“评论”道:“老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

上面两个例子可以说是同一种类型的心理语误,它们的共同点是:被混淆的词语对说话人来说心理价值是相同的。我们通过这类语误往往可以看到说话人的心理状态,印证哪些对象在说话人心目中具有相同价值。

例三:

有一个电视小品表现妻子“审问”丈夫的内容。丈夫并没做什么错事,可是妻子疑心太重,一再逼问。丈夫有口难辩,情急之下竟说道“你听我跟你编啊!”(本来要说的是“你听我跟你说啊”。)这个例子代表另一种情况:与说话人本意相悖的、说话人最为担心的、由于外来压力而成为心理焦点的东西,也会干扰话语编码过程,造成语误。

四、文化因素造成的语误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同一个国家、同一个民族处于不同地域的人们也往往存在文化背景的差异。有着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用同一种语言进行交际时,如果说话人对听话人的文化背景缺乏充分了解,有时说话就会“出毛病”。

例一:

某外国语学院一次师生运动会上,一位老师在短跑比赛中表现优异,一个美国留学生现场评价说:“这位老师跑得像狗一样快!”旁边的中国师生感到很不舒服。有人告诉那个留学生:在汉语表达中常常把坏人比喻成狗,一般不能把好人尤其是尊重的人比喻成狗。这正是相同的动物词语在中西方有不同文化内涵所致。

例二:

有些外国留学生喜欢吃中国面条。有一次,一个日本学生在餐厅点了碗热汤面。餐厅服务员端来面条后,这个留学生一看,却说道:“怎么是这样的?这面条不是人做的!”服务员听到如此无礼的话,很生气:“你怎么这么说话!”经过后来的交谈才知道留学生想吃的是手擀面,而不是煮挂面。这个事例一方面表明那个留学生汉语词汇学习不到家,没有掌握“手擀面”的说法,另一方面也有文化差异因素在发生影响,外国学习者往往不知道汉语里“不是人做的”实际上是一句骂人话(等于说“做这事儿的不是人”)。

例三:

1991年4月6日《哈尔滨日报》的《红绿灯》栏目里一篇短文讲道:台湾一个旅游团来到某国营大商店观光。旅游团里一位老者来到金银首饰柜台前,见金银首饰做工精巧,欲购之留念,遂问道:“小姐,这一件多少钱?”答曰:“八十八元。”老者遂拿出一张百元钞票购买,那年轻女营业员冷冷说道:“找不开”。老者为此不快,便道:“小姐,你只要笑笑,余款就不必找了。”女营业员闻此怒道:“我们这儿不卖笑。”说罢转身离去。只把那老者尴尬冷落一旁……报纸叙述此事之后的简单评论是“从这件事中看出,服务员的微笑服务确实重要”。

从语误分析的角度来说,我们感到,台湾老者和大陆女服务员之间存在文化背景的差异。台湾老者把服务态度和小费联系起来,认为要求服务态度好和给小费都是正常的;大陆女服务员则没有把服务态度和小费联系起来,认为余款不要就可以要求服务员笑是侮辱人。台湾老者和大陆女服务员对对方的文化背景都缺乏足够的了解,话语中都包含着失当之处。台湾老者如果说:“小姐,你服务态度好一些,剩下的钱不找也没关系”,对方的反应可能就不一样;而女服务员如果不把服务态度与小费的关系扯到“卖笑”上去,局面也会好一些。

五、生理因素造成的语误

生理因素造成的语误主要指某些生理缺陷造成的口吃及身体患病或高度疲劳状态下产生的“口不应心”等。

例一:

兄弟两人给自家菜园子编栅栏,弟弟在里,哥哥在外,弟弟手把着铁丝,哥哥用钳子勒。编到一处,只听弟弟对哥哥说:“勒——勒——”,哥哥便用钳子使劲勒铁丝,这样一来,弟弟的声音变得很痛苦:“勒——勒手了”!原来弟弟有阵发性的口吃,手被铁丝勒住时,没有顺利说出“勒手了”,断断续续说出的“勒——勒——”被哥哥当成了祈使句。

例二:

一个因急性扁桃腺炎发烧多日的女生,在家人问她现在体温多少度时,她告诉说:“都烧到八九十度了。”其实是三十八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