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节报关管理的基本制度
报关是向海关办理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的行为,因此,海关是报关管理的法定行政机构。报关管理制度是海关对报关人、报关员及其报关行为实施管理的基本业务制度,报关人员必须掌握其内容。
1.5.1 报关概述
从广义上讲,报关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手续的全过程。其中,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是报关行为的承担者,是报关的主体,也就是报关人。这里所称的报关人既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如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也包括自然人,如物品的所有人。进口货物的报关人也称报关单位。报关的对象是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报关的内容是办理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手续。
报关,尤其是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包括许多步骤和工作环节,其中按规定的内容以规定的方式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是报关工作的核心环节。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人们把向海关申报也称为报关,这是狭义的报关概念。除另有说明外,本书所指的报关一般是广义的报关概念。
1.报关的范围
我国规定,所有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都需要办理报关手续。报关的具体范围如下。
(1)进出境运输工具:指用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在国际运营的各种境内或境外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
(2)进出境货物:主要包括一般进口货物;一般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时(准)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及其他进出境货物。另外,一些特殊货物,如通过电缆、管道输送进出境的水、电等和无形的货物,如附着在货品载体上的软件等也属报关的对象。
(3)进出境物品:指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进出境人员携带、托运等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行李物品;以邮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邮递物品;其他物品主要包括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或自用物品,以及通过国际速递进出境的部分快件等。
2.自理报关与代理报关
由于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管要求各不相同,报关可分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报关、进出境货物的报关和进出境物品的报关三类。其中,进出境运输工具作为货物、人员及其携带物品进出境的载体,其报关主要是向海关直接交验随附的、符合国际商业运输惯例、能反映运输工具进出合法性及其所承运货物、物品情况的合法证件、清单和其他运输单证,报关手续较为简单。进出境物品由于其非贸易性质,且一般限于自用、合理数量,报关手续也很简单。进出境货物的报关就较为复杂,为此,海关根据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报关管理规范,并要求必须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经海关注册的专业人员代表报关单位专门办理。本书主要阐述进出境(或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又可分为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两类。
(1)自理报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手续称为自理报关。根据我国海关目前的规定,自理报关单位必须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和报关权。
(2)代理报关。代理报关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理其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我国海关把有权接受他人委托办理报关纳税手续的企业称为报关企业。报关企业从事代理报关业务必须经过海关批准且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根据代理报关法律行为责任的承担不同,代理报关又分为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直接代理报关是指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间接代理报关是指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报关企业自身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手续的行为。在直接代理中,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而在间接代理中,报关企业应当承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己报关时所应当承担的相同的法律责任。
1.5.2 报关员的职业资格与行为规范
报关员是指代表所属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业务的人员。报关员主要负责在进出口贸易中办理海关及其他进出口贸易手续。我国海关总署决定自2014年起不再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关员由企业自主聘用,由报关协会自律管理,海关通过指导、督促报关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实现对报关员的间接管理。
1.报关员的权利与义务
(1)报关员的权利
①根据海关规定,代表所属报关单位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
②有权拒绝办理所属企业交办的单证不真实、手续不齐全的报关业务。
③根据海关法规,对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向海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④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海关工作进行监督,并有权对海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和控告。
⑤有权举报报关活动中的违规走私行为。
(2)报关员的义务
①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关规章。
②熟悉所申报货物的基本情况,提供齐全、正确、有效的单证,准确、清楚地填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并按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
③海关查验进出口货物时,应按时到场,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④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缴纳所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各项税费的手续、海关罚款手续和销案手续。
⑤配合海关对走私违规案件的调查。
⑥协助本企业完整保存各种原始报关单证、票据、函电等资料。
⑦参加海关召集的有关报关业务会议或培训。
⑧承担海关规定报关员办理的与报关业务有关的工作。
2.报关员行为规则
报关人员从事报关服务,应当遵守必要的行为规则,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按照海关法确立的法律原则以及海关总署的具体规定去履行报关职责,主要内容如下。
(1)报关员代理业务时,应当对本企业负责,接受海关的指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机关法律、法规和海关规章。
(2)报关员应当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关区内办理本企业授权承办的报关业务。报关人员应熟悉所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基本情况,提供齐全、正确、有效的单证,准确、清楚地填报报关单,按规定向海关提交报关手续。
(3)报关员有权拒绝办理所在企业交办的单证不真实、手续不齐全的报关业务;有义务配合海关对走私犯罪案件的调查;有责任协助本企业完整保存各种原始报关单证、票据、函电等资料。
(4)报关员应当使用有效的报关员证件办理报关业务,其签字在海关备案;报关员向海关递交报关单,应当有报关人员和所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并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所报进出口货物的各项税费手续、海关罚款手续和销案手续。
(5)报关员不得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报关人员以行贿等犯罪手段收买海关工作人员,逃避海关监管,从事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海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庇护、放纵走私以致串通走私。这些行为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为法律所不容。报关员的行贿往往还有其他人指使、授意、提供财物等。在这种情况下指使、授意的,即提供财物者要承担法律责任,报关员作为参与者、知情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还应当作行贿者受到惩处。
3.报关员的法律责任
报关员是受所在企业的委托,向海关办理有关货物的进出口和纳税事宜的专门人员,必须具备办理上述事宜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道德品质,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目前,报关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私刻印章、私自揽活、乱收费、伙同不法人员进行走私活动,甚至以不正当手段败坏海关声誉。上述问题严重扰乱了报关秩序,影响了国家税收,损害了企业的正当权益。
报关员是联系企业和海关的桥梁,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督管理的助手,每年承担数亿吨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报关员素质的高低和报关质量不仅关系着国家政策法令的有效执行,也关系着进出口货物通关的速度,关系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报关员需要熟悉和掌握海关的基本法规、海关监管制度、海关操作程序、进出口贸易价格估算、进出口业务、外贸运输保险以及英文基础知识。
报关员在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关规章,如实申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关员在报关活动中,违反《海关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海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报关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暂停其执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
报关员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由海关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永久不得从事报关工作。
报关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处以罚款:①转借、涂改报关员证件的;②未经企业授权自行招揽报关业务的;③不履行报关员义务的;④因其他原因须处以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