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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定义】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简称妊高症。是指妊娠20周以后出现高血压、水肿、蛋白尿三大症候群,严重时可出现抽搐、昏迷、心肾功能衰竭,甚至发生母婴死亡。目前它是导致我国孕产妇死亡的第二位死因。
【疾病相关知识】
(一)临床表现
1.妊娠期高血压 BP≥140/90mmHg,尿蛋白(-),血小板减少。
2.子痫前期
(1)轻度:BP≥140/90mmHg,尿蛋白(+)或蛋白尿≥0.3g/24h。
(2)重度:BP≥160/110mmHg,尿蛋白(++)或蛋白尿≥2.0g/24h,血肌酐>106μmol/L,血小板<100×10 9/L。
3.子痫 子痫前期孕产妇抽搐且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若出现蛋白尿≥0.3g/24h;或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前突然尿蛋白增加,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100×10 9/L。
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BP≥140/90mmHg妊前、妊20周前或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
(二)治疗
1.妊娠期高血压
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密切注意病情变化,防止发展为重度,防止子痫发生。
(1)休息:
适当减轻工作。保证充分睡眠。在家休息,必要时住院治疗。
(2)左侧卧位:
休息及睡眠时取左侧卧位。
(3)饮食:
应注意摄入足够的蛋白质、维生素,补足铁和钙剂。食盐不必严格限制,长期低盐饮食可引起低钠血症,易发生产后血液循环衰竭;此外,低盐饮食影响食欲,减少蛋白质的摄入,对母儿均不利。全身浮肿者应限制食盐。
(4)药物:
必要时遵医嘱口服药。
2.中、重度
一经确诊,应住院治疗,积极处理,防止子痫及并发症的发生。治疗原则为解痉、降压、镇静、合理扩容及必要时利尿,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前期(轻、重度)
子痫为重度妊高征最严重阶段,一旦发生抽搐,母儿死亡率均明显增高。因此,除上述治疗外,尚应重视下列情况:
(1)控制抽搐:一旦抽搐发作,应尽快控制。药物首选硫酸镁,必要时加用强有力的镇静药物。若血压过高应加用降压药物静脉滴注。降低颅内压时,给予20%甘露醇250ml快速静脉滴注,出现肺水肿时则用速尿20~40mg静脉注射。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2)护理:子痫患者的护理与治疗同样重要。严密监测血压、脉搏、呼吸、体温及尿量(留置导尿管),记录液体出入量。防止受伤十分重要,必须专人护理,加用床档,以防患者从床上跌落。若有义齿应取出。
(3)严密观察病情,及时进行必要的血、尿化验与特殊检查。及早发现与处理脑出血、肺水肿、急性肾衰竭等并发症。
【专科评估与观察要点】
(一)病史
详细询问患者于孕前及妊娠20周前有无高血压、蛋白尿和(或)水肿及抽搐等征象;既往病史中有无原发性高血压、慢性肾炎及糖尿病等;有无家族史。此次妊娠经过,出现异常现象的时间及治疗经过。
(二)身心状况
除评估患者一般健康状况外,护士需重点评估患者的血压、尿蛋白、水肿、自觉症状以及抽搐、昏迷等情況。在评估过程中应注意。
1.初测血压有升高者,需休息1小时后再测,方能正确反映血压情况。同时不要忽略测得的血压与其基础血压的比较。而且也可经过翻身试验(roll over test,ROT)进行判断,即在孕妇左侧卧位时测血压直至血压稳定后,嘱其翻身仰卧位5分钟再测血压,若仰卧位舒张压较左侧卧位≥20mmHg,提示有发生先兆子痫的倾向。
2.留取24小时尿进行尿蛋白检查。凡24小时尿蛋白定量≥0.5g者均为异常。由于蛋白尿的出现及量的多少反映了肾小管痉挛的程度以及肾小管细胞缺氧及其功能受损的程度,护士应给予高度重视。
3.妊娠后期水肿发生的原因除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外,还可由于下腔静脉受增大子宫压迫使血液回流受阻、营养不良性低蛋白血症以及贫血等引起,因此水肿的轻重并不一定反映病情的严重程度。但是水肿不明显者,也有可能迅速发展为子痫,应引起重视。此外,还应注意水肿不明显,但体重于一周内增加超过0.5kg的隐性水肿。
4.孕妇出现头痛、眼花、胸闷、恶心、呕吐等自觉症状时提示病情的进一步发展,即进入先兆子痫阶段,护士应高度重视。
5.抽搐与昏迷是最严重的表现,护士应特别注意发作状态、频率、持续时间、间隔时间,神志情况以及有无唇舌咬伤、摔伤甚至骨折、窒息或吸入性肺炎等。
6.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的心理状态与病情的严重程度密切相关。轻度妊高征孕妇由于身体上未感明显不适,心理上往往易忽略,不予重视。随着病情的发展,当血压明显升高,出现自觉症状时,孕妇紧张、焦虑、恐惧的心理也会随之加重。此外,孕妇的心理状态还与孕妇对疾病的认识,以及其支持系统的认知与帮助有关。
(三)诊断检查
1.尿常规检查 根据蛋白定量确定病情严重程度;根据镜检出现管型判断肾功能受损情况。
2.血液检查
(1)测定血红蛋白、血细胞比容、血浆黏度、全血黏度以了解血液浓缩程度;重症患者应测血小板计数、凝血时间,必要时测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和鱼精蛋白副凝试验(3P试验)等,以了解有无凝血功能异常。
(2)测定血电解质及二氧化碳结合力,以及时了解有无电解质紊乱及酸中毒。
3.肝、肾功能测定如进行谷丙转氨酶、血尿素氮、肌酐及尿酸等测定。
4.眼底检查 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时,眼底小动脉痉挛,动静脉比例可由正常的2∶3变为1∶2,甚至1∶4,或出现视网膜水肿、渗出、出血,甚至视网膜剥离,一时性失明。
5.其他检查如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胎盘功能、胎儿成熟度检查等,可视病情而定。
【护理问题】
1.恐惧 与担心高血压发展或子痫危及母儿生命有关。
2.有母儿受伤的危险 与妊高征的程度有关。
3.知识缺乏:缺乏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预防、处理的相关知识。
4.潜在并发症:胎盘早剥。
【护理措施】
(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预防指导
1.加强孕期教育。
2.进行休息及饮食指导,左侧卧位休息。
(二)一般护理
1.保证休息。
2.调整饮食。
3.密切监护母婴状态。
4.间断吸氧。
(三)用药护理
1.硫酸镁的用药途经
肌内注射、静脉给药。
2.硫酸镁的毒性反应
膝反射减弱或消失、呼吸抑制、抑制呼吸和心肌,全身肌张力减退。
3.应用硫酸镁的注意事项
用药前及用药期间监测:血压、膝腱反射存在、呼吸不少于16次/分、尿量每小时不少于25ml(或不少于600ml/24h)、床边准备10%葡萄糖酸钙、用药期间监测胎心。
(四)子痫护理
1.绝对卧床休息,住单间,避免声光刺激,有专人护理,备好急救物品。
2.禁食、补液、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吸氧。
3.除去病人衣带、耳环、义齿,解松衣服,床上加床档以免坠床。
4.准备好舌钳、压舌板、张口器,防止抽搐时咬破舌头。
5.严密监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遵医嘱迅速给予解痉、降压、镇静药,记出入量。
6.做好口腔护理,注意皮肤护理,防止褥疮发生。
7.产后仍需密切观察病情,防止产后子痫发生,尤其在产后24小时内。
8.产后注意子宫收缩情况,必要时给予按摩子宫或用缩宫素预防产后出血。
9.产后加强会阴护理,防止感染。
(五)妊娠期高血压孕妇的产时及产后护理
1.若决定经阴道分娩,需加强各产程护理。开放静脉,测量血压;继续硫酸镁治疗,加强用药护理。
2.分娩期护理 保持环境安静,密切观察产程,尽量缩短第二产程
3.产褥期护理 分娩后24~48小时应注意产后子痫,尽可能安排安静的休息环境
【健康指导】
1.做好产后随访,定期来院检查。
2.严格避孕。
【护理结局评价】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妇休息充分、睡眠良好、饮食合理,病情缓解。
2.妊娠期高血压重度子痫前期的孕妇病情得以控制,未出现子痫及并发症。
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妇分娩经过顺利。
4.治疗中,病人未出现硫酸镁的中毒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