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赞德人的巫术、神谕和魔法(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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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文思-普里查德的学术轨迹(代译序)

翁乃群

E.E.埃文思-普里查德是一位自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初著述丰厚、影响广深的英国著名社会人类学家。1937年首次出版的《阿赞德人的巫术、神谕和魔法》是他基于1926年到1930年期间三次累积长达20个月的田野调查所撰写的第一部田野志专著。该著作与他于1940年发表的《努尔人——对尼罗河流域一族群生计方式与政治制度的描述》后来都被视为代表他所处时代的人类学经典之作。他也因此被后人视为现代社会人类学奠基人之一。商务印书馆出版《阿赞德人的巫术、神谕和魔法》的中译本,无疑将有助于学人在对埃文思-普里查德的学术建树有更多了解的同时,也对在我国仍处于潜学地位的人类学,和上个世纪中叶欧美人类学研究及其学理发展脉络有更深的认识。

1902年埃文思-普里查德出生于英格兰的萨塞克斯。在牛津大学读书期间他学的是近现代史。毕业以后他到伦敦经济政治学院人类学系攻读博士学位,师从该系心理学派人类学家塞利格曼和功能学派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他最早的田野研究经验就是参加塞利格曼主持的尼罗河流域社会文化研究。1935年埃文思-普里查德受牛津大学之聘任非洲社会学讲师,使他获得了与功能结构学派人类学家拉德克利夫-布朗进行更多接触和学术交流的机会。正是拉德克利夫-布朗的社会学理论取向,对他后来的社会人类学理论建树有着比其前述两位导师更大的影响。他始终遵循马林诺夫斯基开创的、长时段深入的参与式田野调查方法。在马氏之前,尤其是在19世纪文史哲影响下,人类学者的研究资料主要依赖传教士、旅行者、商人、殖民官员的著作,而不是靠自己进行系统化的田野研究。马氏之前的人类学者还相信把这些碎片化的资料纳入他们的理论便成为客观的事实,而从来没有担心它们会受到理论建构的歪曲。比起马氏缺乏理论构架和系统化的田野研究,埃文思普里查德更欣赏布朗依据社会学所进行的框架和观念的系统化的田野研究,在他看来,后者更具有明确的调查范围以及更严格控制的比较研究。虽然他的两位导师以及布朗对他后来的学术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但他并没有止于模仿或简单继承他们的学术主张,而是在自己的学术实践和理论创造中追求对他们的超越。

1939年二战爆发,埃文思普里查德参了军。他在阿比西尼亚参与组织了阿努厄人(Anuak)和居住在该地区与埃塞俄比亚交界的其他族群抗击在埃塞俄比亚的意大利驻军的战斗。这是他参军后参加的第一场战斗。后来他因通晓英语、法语和阿拉伯语而被派驻到叙利亚任行政官员。1942年底他被派到英军驻昔兰尼加(现为利比亚东部一地区)军管部门任行政官员。他在那里工作了两年,大部分时间生活在贝多因游牧族群之中。虽然在这期间他不能开展严格意义上的人类学田野研究,但后来他还是根据这一段的经验,发表了《昔兰尼加的塞努西教团》(The Sanusi of Cyrenaica)一书。在该书中他主要利用大量的历史资料分析了一个基于亲族关系的社会如何发展成中央集权政治社会的过程。该书被认为是研究该地区社会历史变迁的权威性著述。

1945年从军队复员后,他即被剑桥大学人类学系聘为高级讲师。一年后,他转到牛津大学人类学系接替退休了的拉德克利夫-布朗任系主任。1951年他出版了关于努尔人研究的第二部著作《努尔人的亲属制度和婚姻》。1956年他关于努尔人的第三部著作《努尔人的宗教》出版。与涂尔干关于宗教的观点——认为社群通过对某些社会集体符号的崇拜达到崇拜社群自身——不同,埃文思-普里查德认为宗教并非滋生于社会结构,也不受社会结构所制约。他认为对宗教的研究最重要的是弄清楚人们相互间是以何种方式解释他们生于斯长于斯的世界的错综复杂。

1950年冬,埃文思-普里查德在英国广播公司的第三台节目向普通听众就社会人类学研究范畴及其方法等问题作了一系列讲座。第二年该系列讲座以《社会人类学》为题出版。1956年出版的《原始社会中妇女的位置》是他的第二本论文及讲演集。他在1930年代的论文后来被汇编成集,以《赞德人的魔法师》(The Zande Trickster)为题。而1926年至1936年他在东非英属埃及和苏丹开展田野研究工作期间的著述均收集在1930年代出版的《苏丹札记》系列资料中。

埃文思-普里查德认为人类学是“启蒙运动之子”。在法国,该学科从其开始就受到了百科全书派哲学理性主义思想的影响,尤其是受到首先提出创建研究社会的科学的圣西门的影响。而后来该科学被圣西门的学生孔德称为社会学。正是这些18世纪法国学术思想,在上个世纪初通过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及其学生莫斯(Marcel Mauss)和列维-布留尔(levyBruhl)的著作,对英国社会人类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英国,社会人类学的渊源则源自18世纪苏格兰伦理哲学家休谟、亚当·斯密、斯图尔特、亚当·福格森等的思想。而他们的灵感则源自培根、牛顿等。虽然他们也曾受到法国哲学家笛卡尔的影响,但与上述法国的学术思想不同,在他们看来,社会与自然体系或有机体并无不同。因此他们主张对社会的研究就应该像物理学家研究物理现象一样,是实验性的,并能够用归纳法探寻出其通则和规律。虽然在这样的学术脉络下他们都强调经验主义,但他们的研究更多地依赖于内省和推理而不是对真正社会的观察。他们将抽离了情境的事实用于说明或证明他们靠严密推理而得到的结论。正是在这样的学术轨迹下,19世纪下半叶出现了一系列对社会制度的系统研究。梅因的《古代法》、巴霍芬的《母权论》、库朗歇的《古代城市》、麦克伦南的《原始婚姻》、泰勒的《人类早期历史的研究》,以及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等经典之作,便是这一学术时代的代表性成果。这种不是建立在通过自己长期深入的田野观察的人类学研究一直到马林诺夫斯基时代才得以被改变。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社会学在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思想的影响下,在研究方法上更多地追求“客观性”。现象学对这种“客观性”研究提出了批评,认为要了解一个社会或文化不可避免地需要依靠“意识”(consciousness)和“反省”(reflection)(即主观性。——作者)的经验,而这正是人类具有的独特性。面对现象学的批评,一些社会学者便放弃对客观性的追求陷入到自身的主观性之中。而另外一些坚持追求客观性的学者,则不顾这些批判继续遵循旧有的研究方法。这正是埃文思-普里查德步入人类学领域时,所面对的学界两难局面。而他后来的学术实践和论述表明,他一方面拒绝将社会文化研究化约为见不到个人主体能动作用的社会客观性,同时也不放弃对具有“客观性”的比较研究的追求。他对阿赞德人巫术、神谕和魔法的研究,就是对人们社会生活中遭遇不幸的责任追究这一普遍现象的不同处置方式的研究。当遭遇不幸,是指控他人或自负责任,不同处置方式其背后必然有着社会本身的合理解释。而这些合理解释(意识层次)和不同处置方式(行动层次)构成不同社会对遭遇不幸的特种处理系统。他的研究中既考虑到文化理性,也顾及到历史的情境。

在学理取向上,埃文思-普里查德不赞同诸如里弗斯(W.R.Rivers)、哈登(H.C.Haddon)及佩里·史密斯(Perry Smith)等由自然科学学科转向人类学的学者们对人类社会文化和意识的研究的自然科学导向,即将人类社会及其意识视为像自然现象那样按照某种自然法则运行的体系。他认为社会是一个伦理体系而非自然体系,因此人类学研究社会探寻的是社会型构,而不是社会过程,是模式而不是科学规律,是对社会的翻译而不是解释。从这个意义上说,埃文思-普里查德更接近于涂尔干、莫斯和列维·布留尔等法国社会学家的学说。在他的研究实践和倡导的方法论中,特别强调对社会文化情境和意义的探究。他认为人类学与追求普世性规律的自然科学不同,应以人文学科尤其是历史学为模式。正因如此,他通过在研究中对社会文化情境和意义的特别关注,将其功能学派前辈放弃了的历史学方法重新引入到人类学研究方法中。他后来的研究实践和理论建树证明他对学术前辈们方法论的超越。这主要表现在他的研究在关注文化意识、社会制度的同时,也探讨生活在文化意识和社会制度下并受其制约的社会能动主体对文化意识和社会制度的支撑和构建作用。

埃文思-普里查德与他前辈的一个不同之处,在于他把日常知识作为其研究的最重要内容,并预言了后来研究日常生活社会学的发展。自19世纪以来,许多社会人文学者将研究关注点集中在思想史和知识社会学领域。19世纪末20世纪初现象学的发展使这种趋势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系列对普通人在日常生活情境中如何运用普通常识的社会学。埃文思-普里查德认为责任追究体系是人类社会日常生活中具有普世性的现象,但不同社会有其不同的责任追究体系。在阿赞德社会开展参与式观察田野调查时,他发现的巫术信仰以及社会机制就是纷杂多样的责任追究体系中的一种。

玛丽·道格拉斯认为在学理上,埃文思-普里查德还受到博览人类学著作的剑桥实验心理学家弗雷德里克·巴特莱(Frederick Bartlett)的影响。巴特莱认为认知的过程是对感官所接受的信息作的选择与组织;但他确信作为认知主体的个人具有社会属性,认为对感官所接受信息的选择则必然受到社会经验的影响。在埃文思-普里查德的许多论述中,人们不难看到巴特莱上述观点的影响。而这又与意大利哲学家雷那诺(Eugenio Rignano)关于注意力的“记忆解释”(memoric explanation)有着学理脉络的关系。在他1934年发表的“列维-布留尔关于原始心智的理论”一文中指出:“一如詹姆士,雷那诺以及其他若干学者所证明的,不论何种声音或影像,传抵一个人的脑部,并不一定会进入他的意识。我们可以说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在潮涌而入的感觉印象中,只有少数能以其较强的影响力通过选择成为意识印象。一个人的兴趣所在就是他从事选择的依据,而这些兴趣绝大部分是由社会决定的,因为它通常就是一个社会所有成员赋予某一客体的价值,对个人对该客体的注意与否具有指导的作用。因此,认为野蛮人都神秘地认知,或说他们的知觉都是神秘的,乃是一种错误的说法。我们可以这样说:野蛮人之所以对某些现象特别注意,乃是基于社会所赋予这些现象的神秘特质,而他们对这些现象的兴趣主要地,甚至完全地,也就是针对这些神秘的特质而产生”(玛丽·道格拉斯1982:55-56)。在埃文思-普里查德看来,要弄清楚这些问题既不能通过抽象的思辨,也不能只从许多他人的民族志中选取资料,而要靠严格控制的、深入的田野研究进行系统化的资料搜集。正是在这样的学理认识上,他实践着自己的学术追求,对学科发展作出了学术贡献。

从埃文思-普里查德的学术实践和理论发展的轨迹,我们可以了解到上个世纪中叶欧美人类学学科话语、学术实践和理论的发展历程。毋庸讳言,埃文思-普里查德对东北非,特别是对二战前英属埃及、苏丹殖民政府管辖下尼罗河流域多个族群的社会制度进行的人类学田野研究,不无表明当时英国社会人类学学术实践和发展与英国海外殖民统治的暧昧关系。在当时,正是英国海外殖民统治为英国社会人类学的发展提供了学术驰骋的广阔天地。但更值得指出的是,借着深入细致且系统化地对人们遭遇不幸的反应的田野研究,埃文思-普里查德从出版这本民族志开始,就在人类学发展史上确立了自己独特的学术地位。

参考文献:

Bohannan,P.& M.Glazer.1988.“E.E.EvansPritchard 1902-1973”,in P.Bohannan & M.Glazer eds.High Points in Anthropology.second edition.McGrawHill,Inc.

玛丽·道格拉斯著,蒋斌译,1982,《原始心灵的知音——伊凡普里查》。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mnsu.edu/emuseum/cultural/anthropology/EvansPritchar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