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亚当斯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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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波士顿(1848—1854)

1849年1月1日,外祖父彼得·查顿·布鲁克斯去世后,将波士顿最大的一笔财产(价值约两百万美元)留给了他的7名子女,其中有4个儿子——爱德华、彼得·查顿、戈汉姆和西德尼,和3个女儿——夏洛特、安与阿比盖尔·布朗。夏洛特嫁给了爱德华·埃弗里特,安的丈夫是第一教堂的牧师纳撒尼尔·弗罗辛汉姆,而出生于1808年4月25日的阿比盖尔则在1829年9月3日与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喜结连理,丈夫比她年长还不到一岁。阿比盖尔和查尔斯的第一个孩子于1830年出生,是个女儿,以她约翰逊祖母的名字命名,叫路易莎·凯瑟琳;第二个孩子则是个儿子,他沿用了那位总统祖父的名字,叫约翰·昆西;第三个孩子则借用父亲的名字,取名为查尔斯·弗朗西斯;而第四个孩子叫亨利·布鲁克斯,毋须多言——他仿佛是一件天赐的礼物,而母亲也把她最喜爱的、刚刚逝去的儿子的名字给了他。之后她又生了几个孩子,但他们年纪太小,跟本书主题——教育的艰辛过程毫无关系。

亚当斯家族在波士顿的关系网相当狭窄,但布鲁克斯家族在这里却是声名显赫,其成员几乎都是新英格兰裔的神职人员。即使在规模更大、历史更为悠久的家族中,要找到3个比爱德华·埃弗里特、弗罗辛汉姆博士和亚当斯先生更出色、更博学的女婿也绝非易事;而7名精英共聚一族,这在历史上恐怕是绝无仅有的了。毫无疑问,他们都拥有波士顿人、至少是马萨诸塞湾人的性格特点,但纤毫之差也能构成鲜明的对比。埃弗里特并不比亚当斯更像波士顿人。作为最雄心勃勃的波士顿人之一,他很早就走下了唯一神教会的圣坛,脱离以往的生活,走进国会,为约翰·昆西·亚当斯政府立下了汗马功劳。他的努力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从而促成了查尔斯·弗朗西斯与艾比盖尔·布鲁克斯的婚姻——男方是总统的儿子,而女方则是埃弗里特妻子最小的妹妹。代表着安德鲁·杰克逊[36]统治的党派体系瓦解之后,许多人的前途受到了影响,爱德华·埃弗里特也是其中之一。但随着辉格党的崛起,他也得以东山再起、就任驻英国特使,在欧洲积累了声誉之后,他又头戴光环返回了美国;同时他还是世人公认的、仅次于丹尼尔·韦伯斯特[37]的演说家,也是波士顿的杰出代表人物。布鲁克斯家族的另一位女婿弗罗辛汉姆博士也在担任神职工作,不过比埃弗里特少了一丝书卷气。而亚当斯先生则与以上两位都不同,他比较年轻,父亲的影响与昆西和政府之间的长期争执使他带有一些偏见;不过至少在孩子看来,他的人际关系还不错。在冬天,每个星期日都会有数不清的同族孩子涌进第一教堂,他们在叔叔布道时酣然大睡,从未想过那些布道辞对自己有什么意义。两百年来,第一教堂里总会有这么小的孩子在听布道时昏然入睡,他们也隐约发觉昆西跟政府之间有些不和;这种宿怨从未消失过,他们长大以后就会从上一代手中接过它。但到了1850年,1812那一代的积怨几乎完全随着老一辈的去世而消失殆尽;约翰·亚当斯以及约翰·昆西·亚当斯的埋怨已不再有很强的针对性,这场争执最后可以算作以平局告终。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当时本有可能从韦伯斯特和埃弗里特前辈手中接过政治领导权;他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比爱德华·埃弗里特与政府的关系要自然得多。但查尔斯·弗朗西斯当时并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抽身而去,并再次发动了那场可追溯至1700年的古老战争。他别无选择。约翰·昆西·亚当斯的政绩仍让人记忆犹新,他的儿子和唯一代理人都无法与奴隶主达成共识;奴隶主势力也已全面影响到了波士顿的利益。亚当斯先生当然是个有原则的人——这些原则有些是他自己的,有些则是从祖先那里传承得来的,但即使是他那没什么原则的孩子也不会效仿韦伯斯特先生,甚至也不会以西华德[38]先生为榜样:否则他们不仅不会赢得支持,还会失去别人的谅解。他们生来就是反对奴隶制的斗士,因为他们以“亚当斯”为姓,以昆西为家。不论他们有多希望仕途通达,却始终无法感觉到政府对他们的信任——其实他们也不信任政府。如果政府是一座天堂,那么他们也只能望梅止渴,根本不用丹尼尔·韦伯斯特扮演天使长的角色、挥舞着火焰之剑命令他们远离天堂的大门。

时间与经验会全面改变一个人的观点——对于政府的观点也不例外;男孩还学到,做判断时心态要平和一些。但尽管他只有10岁,在政府面前,他也能面色坚定、心如磐石。他所受的教育已经被严重扭曲,再也无法按照清教徒的政治标准复原。与祖父(一位爱国的老人)这么大的时候相比,他现在的状况并没有什么不同。1848年与1776年极为相似,仿佛是后者的翻版。从教育趋势方面而言,这一翻版在约翰·昆西·亚当斯去世的几个月后就已构建完毕——反奴隶制代表为组建新政党而齐集布法罗市,为即将在11月展开的总统大选提名候选人:总统候选人是马丁·范布伦[39],副总统候选人则是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

对于每一个美国男孩来说,没有什么事会比自己的父亲参加竞选更激动人心的了;但即使撇开个人偏见不谈,1848年也在男孩的人生之路上埋下了伏笔,对他未来20年的生活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而他也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1848年的印记与1776年的一样不可磨灭,但在18世纪以及更早的时候,它并不是很重要,因为它代表的是一种标准,每个人身上都有。尽管如此,1865到1900年出生的那一代人还是首先摒弃了它,用他们自己时代的烙印取而代之——这就是他们所受的教育。对于局外人、移民者和冒险家来说,除去原有的烙印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思想陈腐的清教徒却对此提出了严重抗议,而且拿出了极有说服力的理由。清教徒认为比起后辈来,自己的思想更为高尚,其道德标准也更为实用——事实也的确如此。清教徒既不会相信时代烙印的去留与道德标准无关,也不会相信功利主义的道德观足以让他满意——因为功利主义是粗人的专利。如果男孩亨利早出生几个世纪,那么他一定会成为一名神职人员——天性使然;他继承了从时间伊始流传下来的教义与先验思想,他无需借助反奴隶制运动之类的暴力手段就能退回到清教的怀抱——这种手段的破坏力不亚于一场宗教战争。

迄今为止他还与神职毫无瓜葛。他所接受的教育,主要还是祖先的传承。在接下来的五、六年中,他的父亲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他要成功地穿越生活中的陷阱,就必须依靠父亲的引导。尽管如此,虽然在父亲眼中安全航道可以一目了然,但对于他来讲,在远处等着自己的则是一片未知的海洋。父亲毕生都以穿越奴隶制的泥沼为己任——至少也要限制它的边界;一旦完成了这个任务,他就可以等着子孙们对他的引导加以报答,从此心满意足;相对于他的成就,子孙们的报答方式则无关紧要:无论他们是要在战场上付出生命,还是要耗费精力与时机。对于1840年到1870年的这一代人而言,陈旧的教育形式就已足够,而想在1870年到1900年这段时间有所成就的人,就必须学点新的东西了。

在他所受的教育中,如果说哪一个人的性格对他的影响最大,那就要数父亲了;如果不考虑其他原因,那么这个孩子就是因此而成为了一名专门研究父亲思想与性格的评论家。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于80岁寿终正寝;在此之后的很长时间里,他的子孙们还在讨论这个话题,但总是莫衷一是。亨利认为,父亲与亚当斯家族其他人的区别之处,就在于只有他的内心能达到一种完美的和谐。一百年来,每个三流文人都会在报纸上嘲笑或指责亨利的长辈们缺乏判断力,或振振有词,或闪烁其辞——被这样批评的人中就有查尔斯·弗朗西斯。自然,他们永远不会把价值观念强加给任何一方,那是孩子才做的事;但他们的用心是显而易见的。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是极具判断力的一个人。他异乎寻常地平和,既不一意孤行,也不忸怩作态;他能鹤立鸡群却不会给人以“高处不胜寒”的感觉;面对他人的关注,他既不咄咄逼人,也不会畏缩逃避;不论出于何种原因,不论压力有多么大,他都不会允许自己盛气凌人或者卑躬屈膝,不许自己嫉妒或者自私。这种异常冷静的判断力与性格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渐成熟;当亨利学会了如何衡量一个人的智力之后,他发现父亲的脑力其实在深度与广度上并无特殊之处,但这更让他对父亲的性格品质感到惊讶。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的记忆力最多能算一般水平;他的想法不像祖父那么大胆,思维也没有曾祖父那么活跃,他缺乏想象力,口才也不行,更没有什么数学头脑——但他有令人称赞的自制能力,也有学习礼节的天赋,因此他的思想能非常完美地发挥作用,堪称精神之典范。

教士传统的自尊让唯一神教会的牧师在社会上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在它的影响之下,波士顿的水准也相当之高。钱宁博士、埃弗里特先生、弗罗辛汉姆博士、帕弗瑞博士[40]、沃克总统、爱默生[41]以及其他一神论教派的波士顿牧师在任何社会中都会显得与众不同;但亚当斯家族却同布道坛无缘,与西奥多·帕克[42]、布鲁克农场[43]和康科德哲学[44]等五花八门的思想流派更是毫不相干。除神职人员之外,波士顿还有一个以蒂克纳[45]、普雷斯考特、朗费罗[46]、默特利和O·W·霍姆斯[47]为首的文学团体;但亚当斯先生并不是其中的一员,因为文学家的学究气总是太重。波士顿甚至在科学,尤其在医学方面,也取得过显赫的成就,而亚当斯对科学又提不起兴趣。他独自一人,没有老师,也没有学生——即使父亲和自己的子孙也无法担当这样的角色。

在波士顿的同龄人中,他几乎是唯一一个对英国没什么好感的人——之所以有这样的家风,也许是因为一百年来,亚当斯家族一直对英国充满了强烈的敌意。但在他身上,这种家风不仅有所延续,而且变成了一种个性。在40年的密切接触中,他的儿子从未发现过他有一丝势利心理:只有极少数的美国人会对英国的皇亲贵戚嗤之以鼻,而他就是其中的一个。在他心里,王族无非是一种不合时宜的存在。实际上当时英式的社会风气的确有些不合时宜,但主要负责改变它的,应该是美国人——即使亚当斯先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也完全有理由对这种谄媚的风气加以干涉。他的儿子从未见过他阿谀奉承、中伤诽谤,也没发现他流露出过一丝羡慕、嫉妒、虚荣或者自负的情绪;他从不傲慢自大,也不会得意忘形。

据说约翰·昆西·亚当斯也具有这样的品质,但令人惋惜的是,他的同僚指出,他有些焦躁、常常会失去判断力;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却从未受到过这样的指责。恰恰相反,批评家们说他冷血。不可置疑,这份完美的沉着,这种自我调节的悟性,并不是依靠天性就能维持的;它们需要牺牲天性中某些与之相悖的东西。当然,他思维活跃、善于思考、性格内向的孩子们虽然对他十分了解,他们对世界和人性却实在是知之甚少,所以并不觉得眼前的典范有什么难得之处。那种粗鄙的举止更能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普通人的天性总是粗陋的,因此他们的典范也只能达到一般水平;那种完美的平和与镇定从未获得过这个世界的青睐。世界需要乐趣,因而它希望人们都惊慌失措;拿破仑和安德鲁·杰克逊就能取悦它,但泰然自若的人则让它不开心。如果亚当斯先生真是个冷血的人,他就会像韦伯斯特、埃弗里特、西华德和温斯罗普一样为党规与私利卖命;如果他不是这么沉稳,他就会与加里森、温德尔·菲利普斯[48]、埃蒙德·昆西[49]和西奥多·帕克一起隐退。在这两条路中间,他又找到了独树一帜的第三条道路——建立自己的政党。

在1848年到1854年的这6年中,这个政党成为了亨利所受教育中的主要影响因素,对他当时可塑的性格产生了极大的作用。亚当斯先生把那栋位于弗农山大街的房子作为活动中心,跟约翰·G·帕弗瑞博士、理查德·亨利·德纳[50]和查尔斯·萨姆纳[51]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在这些人中,约翰·G·帕弗瑞博士年纪最大;尽管他是牧师出身,但他讲话比另外二人轻松诙谐,知识又比他们丰富,因此在孩子眼里他是最受欢迎的。帕弗瑞机智幽默,在平时交谈时也懂得让人一步。生为凡人,他强迫自己成为了牧师、教授和政治家,但同时也像许多真正的波士顿人一样,向往着帕尔摩大街文艺俱乐部[52]与圣三一学院[53]公共休息室中的静谧安闲。德纳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与他的实际个性正好相反:起初他表现得像一个直率、爽快而又精力充沛的水手,但只有真正了解他的人才知道,德纳其实极为文雅高尚,他惟妙惟肖地扮作粗人,仿佛在蒙特瑞市也身披毛皮,只是因为这层坚实的外壳可以帮他抵御生活的重负。毫无疑问,他成功了。他思想健全、意志坚定,但他本可以说出他的终生好友威廉·M·爱德华兹经常说的话:“我之所以感到骄傲,并不是因为实现了心中所想,而是因为克服了己所不欲”。德纳一生的理想就是成为一名伟大的英国人,在下议院拥有一席之位,随后再晋升为议长;最重要的是要拥有一种社会地位,能让自己远离粗鲁、愚钝之人的搅扰。但他选择了接受生活,凭意志力和严格自律扼杀了心中的希望之苗。在上述四个人中,德纳是最为特殊的。他不奉行教条主义,也不自作主张,似乎一眼就能被人看透,与周围环境相得益彰。他思想集中,能说会道——这些都是律师应有的素质;但他喜欢把这份才华深深地掩藏起来,对于第十代美国人来讲,这也算是一种贵族风范吧。

在这个方面查尔斯·萨姆纳与他相似,不过这也是他们唯一的共同点了——萨姆纳品性中的各个方面几乎都与其他三位同伴迥然不同,可以用格格不入来形容。他也十分崇尚英式标准,但在野心的驱使下,他成功做到了可以与埃德蒙·伯克[54]相媲美的成绩。他那个时代的年轻人中,还没有一个能在起跑时就如此出色,不过他所效仿的并不是丹尼尔·韦伯斯特,而是爱德华·埃弗里特。作为一名演说家,他曾因反战演讲而赢得了无上荣耀;但波士顿之所以敬仰他,主要是因为他在英国与欧洲大陆社交界取得的成就,每一个拥有它的波士顿人都会戴上耀眼的光环,而这种声誉是国内任何一个教派都无法给予的。出于兴趣和本能,萨姆纳先生发现了他在英国的关系网的价值。他对政治的热爱使他受到了波士顿社交圈的排斥,因此他对自己的关系网愈加呵护备至。他的口袋里总是装着英国上层人物写给他的信件。萨姆纳为自己的原则牺牲了在美国的社会地位之后,他与英国的关系就更为紧密了。自由之土党[55]在灯塔街屡屡受挫。尽管很不情愿,但乔治·蒂克纳与其他社会仲裁者们却不得不承认,自由之土党的领导人们绝不能与韦伯斯特先生的朋友和追随者们混为一谈。萨姆纳遭到了社会的排斥,帕弗瑞、德纳、拉塞尔和亚当斯等公开反对奴隶制的领袖也是如此;不过对于后几位而言,就算被社会摒弃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们还有自己的住所和家人。但是,萨姆纳既没有妻子,也没有家庭;尽管他在所有人中是最野心勃勃、最渴望跻身所谓上流社会的一个,波士顿可以接纳他的地方却不超过6个。身在剑桥的朗费罗可以施以援手,灯塔街上洛奇先生的房子也可以随时供他避难,但他最常去的地方还是弗农山大街。即使有安身之所,他也能感受到一种冰冷入骨的寂寞,这对他的性格也产生了影响。他没什么可考虑的,除了他自己。实际上,他也有自己真实而又明确的优势:他可以为反奴隶制政党增光添彩;他们为他感到无比自豪,对他的崇拜之情也溢于言表。

男孩亨利崇拜他。如果他曾经把哪个大人当成自己的好朋友,那这个人一定是萨姆纳先生。他对萨姆纳比对任何一位亲人(包括叔伯)还要亲近。萨姆纳代表着这个男孩伟大的理想,是自然与艺术最出色的结晶。这位典范身上唯一的缺点,就是他的优秀无法复制。对于一个12岁的男孩来讲,他以后多少有可能成为父亲、帕弗瑞博士和德纳博士那样的人,但萨姆纳先生则与他们完全不同——他是一个传奇。

在男孩十到十二岁的时候,父亲在波士顿书房的角落里给他摆了一张书桌。年复一年,亨利就是在那里研读拉丁文语法、听那4位绅士讨论反对奴隶制的政治路线。他们的讨论往往十分严肃;自由之土党对待自身的态度就很认真;他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亚当斯先生已经着手办报,作为这四位绅士的喉舌;而这几位先生也会就办报方针和措辞问题进行商讨。同时,亚当斯先生正在编辑祖父约翰·亚当斯的《作品选》,让男孩担任校对工作。在以后的几年中,父亲有时会发牢骚,说亨利身为“诺万格拉斯”和“马萨诸塞人”[56]的读者,却极不注意标点符号的用法。但男孩只把这个阶段的学习生活当成一种教训:如果长大以后要在报纸上发表长篇大论,就算文章很枯燥,也要枯燥出与祖父不同的风格。尽管波士顿共和党人的发言风格跟约翰·亚当斯及其反对者差不多,但还是对同样的社会和思想有着莫大的吸引力。男孩没从谁那里受过适合自己、符合未来社会要求的教育,那些绅士也没教给他多少以后能用的东西——他们都是往日的楷模。

一直到1850年以后,新英格兰的社会仍旧被各种行业所控制。律师、医生、教授与商人都不是独立的存在,而是各自社会阶层的代表;仿佛每一种行业都是一个教堂,每个从业者都是其中的牧师。这个系统需要以强有力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在西塞罗[57]关于政府的思想精髓的影响下,新英格兰涌现出了大批政治家。为了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他们选出了自己最好的代表。这样,波士顿选择了丹尼尔·韦伯斯特,而后者则从彼得·哈维手中接过了支票——这不是薪金,而是谢礼;钱是彼得·哈维从阿普尔顿、珀金斯、埃默里、希尔斯、布鲁克斯和劳伦斯等恳求韦伯斯特出任代表的各大家族那里募集而来的。爱德华·埃弗里特与韦伯斯特轮流任职,而罗伯特·C·温斯罗普[58]则是埃弗里特的接任者。查尔斯·萨姆纳渴望打破这种权力的传承,但又不想破坏这个制度。亚当斯家族从未参与其中;他们喜欢为国家服务,也在国外赢得了所有的荣耀,但他们也需要国家的支持,并且业已接受了这个国家。弗农山大街上的那一小群人就是这个制度的子嗣:他们是政治家,但不是政客;他们引导民意,但很少被民意所引导。

浸润在这样的气氛之中,男孩自然而然地只学到了一件事情。他想当然地认为这个世界与波士顿与马萨诸塞湾那边的世界多少有些相似,这就是他要去适应的世界。就算当时他知道欧洲,他所学到的东西也不会比现在更多。路易·菲利普[59]、基左[60]和德·托克维尔[61]的巴黎,同罗伯特·皮尔[62]、麦考利[63]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64]的伦敦一样,不过是上层中产阶级社会的一种,它们与蒂克纳、普雷斯考特和默特利的波士顿有着天生的血缘关系。即便是一直牢骚不断、对中产阶级的真实能力心存疑虑,有时自己都会觉得自己古怪的卡莱尔[65],都可以在波士顿找到伙伴与同盟——在康科德还能找到更多。事实证明了这种制度的成功性,甚至德国都想尝试它,意大利也渴望采用它。英国的中产阶级政府是人类进步的完美典范。

1848年之后,这一制度在欧洲引起了激烈反应[66],整个欧洲又重新转入了战时状态;但即便如此,真正的信念也从未被动摇过。除了卡尔·马克思之外,没有人预见到世界即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是什么宣告了这种变化的到来?在人们刚刚开始感受到它时,世界燃煤产量即已达到六、七千万吨,而蒸汽机所消耗的能量也将近有100万马力。人类历史上所有的一切,包括神的启示与人类科学,都串通在一起,想要欺骗和背叛一个12岁的孩子——这个孩子还想当然地认为只有自己的想法值得尊敬,也只有它才能得到尊重。

从弗农山的情况来看,生活问题既简单又有代表性。有了道德法规的可靠引导,政治并没有给人们带来生活上的麻烦。社会终将会完善:争取利益,天性使然。人性想要的工具无非是这三样:选举权、公立学校与出版社;这些都不容人们有半点迟疑。教育是神圣的,因为要达到尽善尽美,人只需要正确而又真实的知识。

“兰宫桂殿,费财劳民;

穷兵黩武,鬼哭神惊。

此资此力,仅取各半;

春风化雨,点化众生。

四海升平,比户可封;

武库坚堡,要它何用?”

要战胜人们的疑虑,唯一神教会牧师的镇定与安宁是最好的武器。他们分布在波士顿各处,控制着社会与哈佛大学,其生活与品行,其情操与智慧,都是别人永远无法超越的。他们认为自己的功德在于没有坚守某一种教义,而是在教导、或者尝试教导大众如何才能有正直、有益而又无私的人生——他们认为这样就足以获得救赎。对他们而言,困难可以忽视,疑虑也只会浪费脑筋;世界上没有非解决不可的问题。波士顿诠释了整个世界,或者说,它所给出的解释是目前为止最为实用的。问题就这样解决了。

长大以后,他对幼时经历的某些状况仍旧困惑不已,其中宗教的消失是最让他想不通的。男孩每周日去教堂两次,他学着读圣经、背圣诗;他对自然神论有一种并不极端的信仰;他祈祷,还参加过各种仪式,但他和兄弟姐妹的宗教信仰都不是真实的。在他们眼里,甚至唯一神教会宽松的教规也是那么的令人生厌,以至于他们在第一时间就把它抛诸脑后,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踏入教堂的大门。宗教上的本能已经消失了;而且在此之后,不论一个人付出多大的努力去挽回,它也不会失而复得。宗教情感的强烈程度仅次于肉欲,他找不到这种感情,也许是由于个人的问题。但这是一个最富智慧的团体,引领它的是一群出类拔萃的牧师,而且据他所知,其道德水准也是最高的,那么它本应彻底解决宇宙中的所有问题,使自己也不必有回首之憾、后顾之忧;它本应让自己相信,所有那些自有史以来就在困扰着人类的问题根本不值得讨论。但这些却都没有实现:在他看来,这是需要他用一生去解释的最为奇怪的社会现象。以回避的态度来对待分歧,这并不是什么非凡的能力;而且波士顿也已经表明,在韦伯斯特先生的领导下,它在政治方面能变得多么完善。不过在政界至少有某些人提出了抗议,而宗教与哲学界却波澜不惊。从其形式来看,他们的抗议跟西奥多·帕克与男孩的堂兄渥太维·弗罗辛汉姆的自然神论一样,比沉默还要简单。渥太维·弗罗辛汉姆公开宣称自己对一神论持怀疑态度,让自己的父亲十分苦恼,也在灯塔街上掀起了轩然大波;而怀疑论似乎不但没有解决旧有的问题,反而滋生出了许多新问题。拉尔夫·瓦尔多·爱默生的抗议倒是缓和一些,不过以旧时的眼光来看,他也不那么认真——简直可以用“幼稚”来形容。

孩子们在对宗教不甚了解的情况下长大成人。他们也确信,教条、玄学和抽象的哲学理论根本没必要去了解。在其他国家或者时代中,如此片面的教育原本是不可能出现的,但当时它却几乎不可避免地成为了一种更具文学性与政治色彩的存在。这些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又夸大了自己对文学和政治的兴趣。他们会在餐桌上跟大人一起讨论,而且男孩子从小就已经习惯了每天听大人在吃饭时侃侃而谈,就好像自己原本就喜欢听这些话似的。在这些孩子当中,路易莎最为年长。弟弟曾见过不少聪明的女性,他认为姐姐算得上是出类拔萃的一个。长子约翰后来被公认为波士顿最健谈的人之一——没准他还是美国最受欢迎的人,尽管这种人气很可能会变成厌恶。帕弗瑞和德纳在心情好时都很有趣;尽管查尔斯·萨姆纳不那么容易相处,但也是个愉快的人,脸上总挂着笑容;而亚当斯先生的话相对要少一些,他始终是一位好听众,听到俏皮话时会笑得背过气去。

为了教育孩子,也为了逗他们玩,亚当斯先生常常给他们朗读。他读的一定是政治作品,尤其是那种带有讽刺性的文章——像贺拉斯·曼[67]的演讲词与《何西阿书》[68]这种年轻人喜欢的作品。他还会念朗费罗与丁尼生的诗歌,不过孩子们却更喜欢狄更斯和萨克雷——这两位作家对于习惯读蒲伯和约翰逊博士作品的人来说,有些过于现代了。此后不久,只要亨利发现自己能读的书,他都要时断时续地读上一阵;不过父亲的书房里满是历史文献,所以他读的大多也都是这种书。由于没有这方面的天赋,他很快就对历史厌倦了;因此他开始大量地阅读18世纪的诗歌,但当父亲提出要送给他一套华兹华斯全集,前提是要他把这套书读完时,他又拒绝了。蒲伯与格雷的作品很易懂,不用费什么事就能理解;但这个男孩直到30岁时才能读懂华兹华斯的诗。

这是关于某种教育的故事;故事人物的价值观念,要么是教育者的,要么是受教育者的。只有在周围环境会对教育产生影响时,我们才会考虑它的作用。萨姆纳、德纳和帕弗瑞跟休谟、蒲伯和华兹华斯一样,都有其自己的价值观,可供他们的读者研究。本书中,这些人的影响都是施加在一个身心发展水平均属一般孩子的思想上的,这种影响也完全是政治与文学方面的。他的父亲只让他自由玩耍,从未强迫过他——也许这样做是最好的。父亲只在一件事上帮了个大忙:教他法语、帮他了解法语的重音;否则家人就没什么教育作用,反而变成一种营造家庭氛围的工具了。男孩有一大群兄弟姐妹,他们都很强势,其性格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他们接受相同的教育,纠结同一种问题;他们就连解决问题、或者搁置问题的方式都是一样的。他们跟他一样,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也不知道为实现愿望该做些什么;但他们都明白,自己要控制某种形式的力量——大象和蚂蚁也是如此。他们的力量就与政治或文学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这些孩子组成了一个六面体,每个人的性格都会对另一个人产生影响,使他们彼此更为相像。这也是一种典型的教育,而波士顿或新英格兰的这种教育模式已经是尽人皆知的了。人们所不知道的是,那些自称为该教育模式代表的人是否能应付生活中的种种状况。

再谈这些孩子的举止——有这么多吵吵闹闹的孩子,家长又不怎么管、或者不想管,这样的家庭几乎都会发生些不幸。当然,也没人能控制得了他们,尤其是孩子的母亲。她是蜂后,担任着蜂房中绝大部分职责。孩子们要依靠她的力量,但同时他们又过于顽皮和自信;除非遂了他们的心愿,否则他们绝不会听从她和别人的领导。父亲和母亲一样无奈。那时差不多每个大家族里都会出至少一匹害群之马;如果这一代的亚当斯家能侥幸逃过一劫,那么他们自己和邻居都会惊诧万分。这些孩子的运气不错,长大后都成了正派人;但亨利·亚当斯仿佛一块免于烧焦的木头一般,在回首他们的好运时,总是十分诧异。事实似乎证明,他们就像鸟儿一样,生来就能保持平衡。仅凭家人的影响永远不能阻挡新英格兰的孩子走向堕落,有时他们还会在堕落之路上推孩子一把;而家外的影响也是负面的。如果学校在这方面有所助益,那么这也是通过反作用力来实现的:孩子们对学校强烈的抵触反而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他们对学校教学方法的憎恨本身几乎就是一种教学法了。但当时上日校是件光彩的事,这个男孩也没什么可抱怨的;实际上,他从未抱怨过。他讨厌学校,是因为他要跟好多孩子混在一起,还要死记硬背一大堆枯燥乏味的东西。他记东西很慢,也很吃力。对于他来讲,如果他想跟那些比自己记忆力好上两三倍的机器争夺学习奖项,那他不仅记忆出了问题——简直就是疯了。他觉得只要时间充足,自己的思考机器就能运转良好;可要是匆匆忙忙地工作,那它一定会出故障的。可惜校长从来不给他充足的时间。

不管怎么说,这个孩子都十分痛恨学校,而且随着年岁的增长,这种偏见越积越深。他总是觉得从10岁到16岁那段上学的时光是被浪费了。也许他的要求很特殊,但他这个人也是独一无二的——从1850年到1900年,几乎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他不得不过这种生活,而要在这种生活中成功,他只需要熟练使用四种工具:数学、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这一点在以后得到了证明。有了它们,他就能在相当短的时间内掌握任何领域的研究成果,在任何社会中都能游刃有余。如果借助现代语言来学习拉丁语和德语,他在6周里获得的成果可以比花上6年在学校里学到的还要好。要有所成就这四种工具是必不可少的,不过他却未能控制任何一种。

因此,站上生活起跑线的那一刻,他差不多就已经是个失败者了;不过同伴们也不比他强。实际上,如果父亲把他关在家里,每天给他上一个小时课,那么这种教育也比学校的要有效得多。当然,学生与学生出身的人看不起在家自学的孩子,他们对自己的无知引以为傲;但花甲之年的老人就会理解自己究竟需要些什么——在亨利·亚当斯看来,自己需要的,肯定不是学校。

在学校发生的大多不是好事;男孩子在15岁时要参加的兄弟会更是糟糕透顶。在当时的波士顿,男孩与男人们可以参加的健康娱乐活动很少;父母都不知道,这座城市里竟然有那么多酒吧和台球室。一般说来,男孩子可以滑冰、游泳,可以学跳舞,也能玩玩简易棒球、足球和曲棍球。只有几个孩子有条件划船;能带上枪出门、打黄脚鹬和离群野鸭的人则更少。如果他们来自康科德的附近地区,就有机会学习博物学知识了——不过这样的孩子寥寥无几。没人能骑马在田野上奔驰,也没人知道带着猎狗打猎是什么滋味。人们都不知道体育运动可以当做一种消遣。1850年之后,人们才看到了赛舟;至于赛马,当时只有拉车赛。在所有娱乐中,驾雪橇是最刺激的,也是最受人欢迎的。不过男孩从这些运动中学不到对他有用的东西;与在18世纪一样,书籍仍旧是他的生命之源。每当萨克雷、狄更斯、布尔沃[69]、丁尼生、麦考利和卡莱尔等作家有新作品面世时,他总会贪婪地把它们一扫而光。但说到幸福——男孩最快乐的学习时光是在夏天度过的:昆西的一座老农场里,发霉的《国会文件》堆成了小山;他躺在上面,有时去果园里偷几个桃子和梨子。总的来说,那是他收获最大的一段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