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筑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是一座建筑物着火后,使火灾不会蔓延到相邻建筑物的空间间隔 (图2-4-2),它是针对相邻建筑间设置的。
图2-4-2 防火间距
一、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
(一) 防止火灾蔓延 (略)
(二) 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要 (略)
(三) 节约土地资源 (略)
(四) 防火间距的计算 (图2-4-3)
防火间距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时,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如为储罐、堆场,应从储罐外壁或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算起。
图2-4-3 防火间距的计算
例:某多层砖木结构古建筑,砖墙承重,四坡木结构屋顶,其东侧与一座多层的平屋面钢筋混凝土结构办公楼 (外墙上没有凸出结构) 相邻。该办公楼相邻侧外墙与该古建筑东侧的基础、外墙面、檐口和屋脊的最低水平距离分别是11.0 m、12 m、10.0 m 和14 m。该办公楼与该古建筑的防火间距应认定为 () m。(2016真题)
A.10.0 B.11.0 C.12 D.14
参考答案: A
二、防火间距
(一)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表2-4-1)
表2-4-1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单位:m)
非高层:S=6+B1+B2 (一、二级=0,三级=1,四级=3)
图2-4-4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间距
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规范的规定,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当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面积之和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时,其防火间距可按表2-4-1规定减少25%(图2-4-5)。
图2-4-5 单、多层建筑的防火间距
(2) 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 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图2-4-6)。
图2-4-6 不等高建筑防火间距不限
(3) 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 h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图2-4-7)。
图2-4-7 等高建筑防火间距不限
(4) 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屋顶无天窗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 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 (图2-4-8)。
图2-4-8 较低建筑采取防火措施
(5) 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屋顶无天窗,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高出较低一座建筑的屋面15 m及以下范围内的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设置符合规定的防火分隔水幕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 (图2-4-9)。
图2-4-9 较高建筑采取防火措施
(6) 相邻建筑通过底部的建筑物、连廊或天桥等连接时,其间距不应小于表2-4-1的规定 (图2-4-10)。
图2-4-10 连廊或天桥
(7) 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建筑的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8)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上述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9) 民用建筑与10kV及以下的预装式变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例:在建筑高度为126.2m的办公塔楼短边侧拟建一座建筑高度为23.9m,耐火等级为二级的商业建筑,该商业建筑屋面板耐火极限为1.00 h且无天窗、毗邻办公塔楼外墙为防火墙,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 m。(2017真题)
A.9 B.4 C.6 D.13
参考答案: A
(二) 厂房的防火间距
(1) 厂房的防火间距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见表2-4-2。
表2-4-2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 (单位:m)
2) 甲类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厂房 (仓库) 的防火间距见表2-4-3。
表2-4-3 甲类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厂房 (仓库) 的防火间距 (单位:m)
(续)
S=A+B1+B2
A (高层=13,甲类=12,乙丙丁戊=10)
B1,B2 (一、二级=0,三级=2,四级=4)
(2)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和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规范的规定,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乙 (甲) 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 (不应) 小于50 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宜 (不应) 小于30 m。
2) 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民用建筑,按民用建筑的规定执行。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3) 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 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2) 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或洞口、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4m。
(4) 厂房外附设有化学易燃物品设备的防火间距。总容量不大于15m3的丙类液体储罐,当直埋于厂房外墙外,且面向储罐一面4.0m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图2-4-11)。
图2-4-11 厂房外丙类液体储罐间距示意图
(5) 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建筑的间距应满足相应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
(6) 同一座U形或山形厂房中相邻两翼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前述规定,但当厂房的占地面积小于规范规定的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其防火间距可为6m (图2-4-12)。
图2-4-12 U形建筑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放宽条件见表2-4-4。
表2-4-4 防火间距放宽条件
例1: 某工厂有一座建筑高度为21 m的丙类生产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现要在旁边新建一座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高度为15 m、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 h且屋面无天窗的丁类生产厂房。如该丁类生产厂房与丙类厂房相邻一侧的外墙采用无任何开口的防火墙,则两座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 m。(2015真题)
A.10 B.3.5 C.4 D.6
参考答案: C
例2: 某工厂的一座大豆油浸出厂房,其周边布置有二级耐火等级的多个建筑以及储油罐,下列关于该浸出厂房与周边建 (构) 筑物防火间距的做法中,正确的有 ()。(2016真题)
A.与大豆预处理厂房 (建筑高度27m) 的防火间距12m
B.与燃煤锅炉房 (建筑高度7.5m) 的防火间距25m
C.与豆粕脱溶烘干厂房 (建筑高度15m) 的防火间距10m
D.与油脂精炼厂房 (建筑高度21m) 的防火间距12m
E.与溶剂油储罐 (钢制,容量20m3 ) 的防火间距15m
参考答案:DE
例3: 基于热辐射影响,在确定建筑防火间距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有 ()。(2017真题)
A.相邻建筑的生产和使用性质
B.相邻建筑外墙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C.相邻建筑外墙开口大小及相对应位置
D.建筑高差小于15 m的相邻较低建筑的建筑层高
E.建筑高差大于15 m的较高建筑的屋顶天窗开口大小
参考答案: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