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由新奥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福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制定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2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总图运输、建筑废弃物处置、再生产品生产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节能、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由新奥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新奥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邮政编码:100190)。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新奥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
合肥中亚建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联绿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循环经济产业研究中心
华优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联绿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诚博远设计总公司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
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主要起草人:郭 智 程东惠 汪恭胜 吴正德 李思浓
施敬林 王立群 陈 东 张志宇 王以峰
官印旺 路来军 赵 宇 戴晓春 邱绍勇
崔啸宇 刘 英 赵立群 尚百雨 曾华林
张 颖 温宗国 薛艳艳 梁恩发 常 春
梁 超 邢丽君 张庆欢 师海霞 方 瑞
主要审查人:曾学敏 郝景华 许溶烈 孙芹先 薛南冬
余金全 符忠轩 谭洪光 赵 剑 徐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