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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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乔治·史密斯那时二十三岁。他来自肯塔基州的丘陵,那儿的山坡上全是树林,还有农场。那儿的人用锄头耕地,还有些小小的城镇。这些小镇就像头发一样生长出来,总是围绕着什么修建,要么是十字路口,要么是地上的某个大洞,比如矿坑之类。

乔治就来自这么一个产矿的小镇。他的父母亲则来自欧洲,到了这边才结婚。乔治的父亲碰到他母亲时,正在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工作。他娶她的唯一理由恐怕是在他所认识的女子中,只有她能听懂他说话。除此之外,他俩之间显然没什么更深的感情。孤独。人独处的时就会觉得孤单,然后就会结伴,最后又一起孤单。

后来他们两人来到肯塔基,他父亲在矿上工作。因为一直没学会多少英语,他们总是远离其他所有人。不管父亲渴望得到的是什么——朋友也好,归属感也好,或者引人注意——他总是会到酒瓶子里去找寻。自乔治能记事起,他父亲总在醉醺醺地咆哮,而母亲在尖叫,有时他自己也在尖叫。这不是那种只发生过一次、让你终生难忘的事。不是偶发事件,而像一直贯穿你生活的某种色调或是气息。饥饿也是,几乎无时无刻都有饥饿的感觉。乔治总是饥肠辘辘地等着父亲回家。有时候他不回来,有时候他回来得很晚,你要是敢埋怨一句,他就会二话不说开始揍你。母亲也开始大喊大叫。这时候,你会发现自己一点也感觉不到饿了。

但生活总还是有些让人感到幸福的事物,比如树林。你可以在树林里漫步,并知道自己身处何处。刚开始进树林不会走太远,离家不远,但慢慢会往更深处走走,最后走遍每个角落。雨中的树林,雪中的树林,即便是你饿的时候的树林,都不会让你遭受家中所遭受的伤害。你可能会死在树林里,但树林不喝酒,不会打你母亲的脸。只要能走出来,你就安然无恙。树林是个安乐场,城镇是个地狱城。你可以醉卧树林,开怀畅饮,但在城里不行,跟人一起不行,他们总是那么暴躁易怒。在树林你知道自己身处何处。还有动物,它们跟人不一样,不会总是那么愤怒。你抓个兔子,即便没抓着,或者你伤了它,它逃了,但它不记仇。也许它会长点儿记性,之后更加小心、惊恐,但也不过如此了。但如果你打了个陌生人,接下来摊上什么事儿可就不好说了。也许你本来安然无恙,却因此被抓进小黑屋。同样,如果一只松鼠看见了你杀死另一只松鼠,它根本不会在意。但如果有人目睹你杀了人,你就得当心了,得提心吊胆好多年。

才长到会走路时,乔治就去了树林。无论发生什么,树林都会与他同在。到了十一岁,他发现了一种跟树林同样好的东西,或者更好。他姑姑嫁的男人在弗吉尼亚州南部有座农场。那个地方离他家很远,但他每隔一阵子总能去一次。很多年以后他才明白,就农场而言,那儿实在算不上有多好。但在那个时候,那里却是个天堂。家里其他人都死了以后,他还在那边住了一段时间。

乔治在林子里唯一遇到过的恶事是五岁的时候。他听到有声音,于是爬上树干向下看,看见一对男女正在交欢。这不是他第一次撞见这种事,但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个女孩儿的一双脚踝。每次那个男子挺进时,她的脚踝就像面团一样晃来晃去。乔治只是观看,并没有多想——他也没想到带这个女孩儿来树林的是两个男人,还有一个在周边游逛等待,没想到另一个男人走到乔治身后,拿起树枝打了他,还好他拿的树枝不大,也没打多久,不然我估计乔治会有生命危险。但他受伤挺严重,也吓坏了。那男人追着他打了十来下,后来乔治逃进了灌木丛。灌木丛很密集,他身子也小,抓他就像在荆棘丛里抓兔子,根本做不到。所以乔治才侥幸逃过一劫。

人们都说这种事会留下阴影,让人终生难忘,其实它丝毫没影响到乔治。我的意思是,这样的事本来或许应该吓得乔治再也不敢进树林,但他并没有这样。虽然只有五岁,他仍然明白伤害他的不是树林。

后来,乔治要和其他人一样上学了。在学校,他最初总是把说话这件事交给别人,因为他们说起话来是那么轻松自如。乔治也能说话,这方面没有问题,但他父亲的口音让他说起话来像个卖东西的小贩。很长时间里,那种匈牙利口音就挂在他嘴上,传染了他说出来的每句话,让大家都笑话他。但没过多久,乔治的美式英语就说得和其他人一样好了。但到了那个时候,镇子里的所有人都开始管他父亲叫酒鬼了。他也确实是个酒鬼。镇里的其他孩子常常去彼此家里玩儿,但没人去过乔治家,因为他们害怕他父亲(只有在那个家里,他父亲才那么令人害怕)。还有他妈妈,总是病病怏怏,疲乏无力。尽管母亲会力所能及地做些家务,但由于手部患有关节炎,洗衣服时总是疼痛难忍,做家务也费劲。在没人看见的时候,乔治会给她帮帮忙。但有一件事他绝不会做,那就是把衣服拿到外面晾晒,那样会被其他孩子看到的。

生活变得越来越糟,因为乔治一天天长大了。出生时他就重达十六磅,他妈妈过去总说就是因为这个她才得了关节炎。到八岁左右,他开始猛长,加上后来留了两级,更是比周围孩子大许多。到十二岁时,他已经长到了六英尺[7]高,一百七十磅。

他很擅长捕猎。只有七八岁的时候,他已经在这方面大显身手了。短棍投掷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想要投掷得好却很要下些功夫。有的时候,他甚至能一棍飞出,击中野兔。你可以想一下,一大早,天还没放亮,你走出了家门。等到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你已经身在挨着林子的田边上,手里握着根两英尺长、手腕粗细的棍子。最好是青枫或山桃木的,刚砍下来不久,带着湿气,这样分量更重。松树更好砍些,但树脂太麻烦,弄到手上衣服上,洗也洗不掉。你躲在树丛边,没有枝丫挡着,挥起棍子方便些。你的手放在背后,棍子搁在枝丫上,做好长时间不动的准备。很快天就亮了,兔子会出来吃些苜蓿和提姆草什么的。它们跳来跳去,趴在湿湿的草地上。这时候你选准一只兔子,拿定主意,就是这一只。哪怕别的兔子离你更近,都别理会。不一会,兔子就会跑到你希望它去的地方,不管它干什么,打滚、在空中挥动脚爪、蜷伏或是小口吃草、追求另一只兔子,你都别管。但当它四只脚都在地上不动了,下巴垂下,耳朵也耷拉下来,你就该扔出棍子了。兔子耳朵竖起来的时候不行,这时候它很警惕。从树上拿起棍子时,可能会弄出些声响,但没事。扔出棍子时要快,挨着地,高度别超过它耳朵中间,又低又快地扔过去。棍子会像飞机的螺旋桨那样旋转起来(但是飞机是要往高处飞的),棍子一飞出去你就跳出来抓兔子。如果棍子重击它的头部那还好,万一只是敲了它一下,或打到肩膀上,那它可能只是晕了而已,所以你一定要当场抓住它。一旦它的腿上回了劲儿,一眨眼的工夫就跑了。你抓它要用左手抓住两只后腿,然后提起来,这样整只兔子是下垂的,头也向后仰。你用右手击打它的脖子,这样它脖子会断,也动不了,血会慢慢从鼻子里流出来。用这个办法对付老鼠、浣熊或是松鼠可不行。它们的脑袋非但不会顺着身子耷拉下去,还会卷上来咬你。要是松鼠的话,等你疼得叫出声时,它早咬你好几次了。它的牙又黄又长,咬下去能有两三厘米深。如果你抓的是老鼠的尾巴,看上去死了的老鼠也能反过来咬你一口。松鼠通常是直着咬下去,留下和牙齿一样大的伤口。但老鼠都是斜着咬,留下的伤口比牙齿大,真不知道它们怎么咬的。如果老鼠打晕了,你得踩住它的尾巴,另一只脚夹住它的身子,让它介于你的两脚之间,这样它就跑不了了,你就能腾出手来,抓起身边的石头或刀弄死它,或者用另一只脚踩死它。至于地松鼠,根本不值得费功夫去打。它的尾巴一抓就断,嗯,其实不是尾巴断掉,脱落的只是那层皮。之后,它的尾巴会皱缩,然后脱落。地松鼠比老鼠咬起来狠多了,真搞不懂为什么它的嘴能张那么大。即便你抓住它,又能捞到什么好处呢?这种动物既不鲜美也不细嫩。另一种不值得费功夫的是臭鼬,哪怕它们很容易捉到,因为臭鼬胆子很大,什么都不怕。不费吹灰之力的是负鼠,从地上把它提溜起来就行了。对付浣熊,你要有根合适的棍子,扔过去,确定打中了,提起来就行。乔治有一次还用棍子打到过一只山猫,但也仅此一次而已。所有的猫味道都一样,一股猫尿味儿。你可能不相信,但蛇的味道很不错,吃起来像鱼。鱼也不错啊,虽然它们不是热血动物。捕捉鸟类有点不大值当,全是羽毛。野火鸡不错,肉质肥美,但乔治从没抓住过。还没等走近些扔石头砸,火鸡就跑了。野鸭子抓到过,挺不错的。

长到十来岁时,乔治成了设陷阱捕猎的好手。虽然买不起钢制的夹子,但他陷阱做得很好,用不着夹子。他做的陷阱,獾掉进去也会丧命。这充分说明了他的手段是多么高超,因为獾可以在陷阱里打洞逃生。除非陷阱悬挂的石头足够大,能让它一石毙命,否则它都能逃走。乔治是个力气很大的孩子,他悬挂的石头又大又平,斜放着,靠一根棍子支撑着。也有人在棍子上绑一根长长的绳子,整天守在那儿,等着小动物来吃诱饵。但那是小孩才干的事儿。乔治喜欢撑着石头,把棍子削尖,再绑好绳子。棍子插在土里,撑着石头,绳子在石头底下,系着诱饵。狐狸或是负鼠会拽动食物,从而拉倒棍子,石头也就倒了下来,要了它们的性命。抓兔子用胡萝卜做诱饵就够了,它们抵挡不了这样的诱惑。但抓狐狸或是獾,有时候要用兔子肉做诱饵。别用腰子,不然你抓住的可能是只猫。

最好用的是数字4形状的陷阱。乔治做这个做得快极了。没等你爬上一棵黄松,陷阱已经布置完毕。很简单,你只需要找根有韧性的树苗,山桃木或桦木,根据树的高度,走出一段距离,再挖个洞。接下来找一根手指粗细的V形树枝,把V下面砍断,再把其中一边削尖。把钩状灌木枝倒过来,将分叉树枝的一头埋进土里,踩实,再往洞里放块大石头,甚至还可以放些木头在上面。地面上只露出个倒过来的钩子。你在一边的树枝上切出一个小小的凹槽,再将强力双尖钉一头固定在凹槽里,另一头固定在削尖的树枝上,看起来像数字4。

这时候你往下拉树苗,拉成U形,并将麻线一头和另一头绑在双尖钉上,将钉子放在钩子中,做成数字4的形状,并将钉子牢牢地挂在钩子上。刚才绑在4形陷阱上的是一条麻绳,现在再在上面加一根一号旧吉他弦。这弦通常一端是黄铜塞子的样子,看起来像一个中空的黄铜桶。你把弦尾绕到这个里面,然后将其绕在诱饵周围,将诱饵用短绳绑在4形陷阱的双头钉上。绑好后将诱饵埋在地上,然后就可以回家了。第二天早上,一定能抓到只兔子,甚至一只狐狸或者獾。但抓到的也可能是只不讨喜的臭鼬,或者一只卡住脚的狐狸。但通常抓到的都是好东西。

乔治喜欢狩猎,但不喜欢杀戮。如果不是生活所迫,他是不会杀害动物的。他认为,不为生活所迫时,杀害动物是不对的。有一次,一场大风暴过后,乔治发现一只鹿被掉下来的树枝困住了。他花了整整一个早晨,用斧头清理树枝,徒手拖拽,把树枝拉高。直到鹿出来了,他才松了口气,笑了笑,回去工作。乔治从来没杀过鹿,鹿太大了。不狩猎、不钓鱼的时候,他也认真思考过,结论就是,他真正喜欢的是狩猎,而非杀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