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发展报告2019:新中国城乡关系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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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融合水平分维度评价

上一节评价了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融合总体水平,本节将进一步从城乡空间融合、城乡经济融合、城乡社会融合、城乡文化融合、城乡生态环境融合5个维度分别研究城乡融合水平的排名、类型判定并分析其影响因素,以此深入分析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融合水平的更多方面。

1.3.1 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空间融合水平评价

首先,根据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空间融合水平指数得分,对各省份进行排名;其次,根据城乡空间融合水平指数分布的特点,并结合K均值聚类分析的结果进行城乡空间融合的类型判定;最后,根据各基础指标的权重来分析影响省域城乡空间融合水平的因素。

(1)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空间融合水平排名

从表1-8、图1-14中可以看出,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空间融合水平指数得分范围在-5.34~0.90,位列前3位的省份分别是上海(0.896)、北京(0.583)、重庆(0.396),位列后3位的省份分别是新疆(-1.152)、内蒙古(-2.135)、青海(-5.339)。

表1-8 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空间融合水平得分排名

图1-14 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空间融合水平得分排名

根据各省份的得分分布情况可得:位列前10名的省份分别是上海、北京、重庆、山东、天津、河南、广东、江苏、湖北、浙江,指数得分范围在0.896~0.149,各省份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小;位列中间10名的省份分别是海南、安徽、河北、辽宁、江西、湖南、福建、陕西、山西、四川,指数得分范围在0.107~-0.268,各省份之间的差距最小;位列后10名的省份分别是吉林、广西、贵州、云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内蒙古、青海,指数得分范围在-0.294~-5.339,各省份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大。

从各省份的区域分布来看,位列前10名的省份中,来自东部地区的省份有上海(1)、北京(2)、山东(4)、天津(5)、广东(7)、江苏(8)、浙江(10)共7个;来自中部地区的省份有河南(6)、湖北(9)共2个;来自西部地区的省份有1个——重庆(3)。

位列中间10名的省份中,来自东部地区的省份有海南(11)、河北(13)、福建(17)共3个;来自中部地区的省份有安徽(12)、江西(15)、湖南(16)、山西(19)共4个;来自西部地区的省份有2个——陕西(18)、四川(20);来自东北地区的省份有1个——辽宁(14)。

位列后10名的省份中,来自西部地区的省份有广西(22)、贵州(23)、云南(24)、甘肃(26)、宁夏(27)、新疆(28)、内蒙古(29)、青海(30)共8个;来自东北地区的省份有吉林(21)、黑龙江(25)共2个。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空间融合水平从东部至西部呈现出逐渐递减的态势(见图1-15)。具体来看,东部地区各省份的城乡空间融合水平整体较高,主要分布在前10名与中间10名之中;中部地区各省份的城乡空间融合整体水平居中,主要分布在中间10名之中;西部地区各省份的城乡空间融合水平整体较低,主要分布在后10名之中;东北地区3个省份的城乡空间融合水平相对较低,主要分布在中间10名与后10名之中,这与中国城乡空间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态势是一致的。以城市化水平为例,截至2017年年底,东部地区各省份的城市化水平均超过55%,其中城市化水平最高的是上海市达到87.7%,最低的是河北省为55.07%,东部地区各省份的城市化水平差异最大;东北三省的城市化水平次之,辽宁、黑龙江、吉林的城市化水平分别为67.49%、59.4%、56.65%;中部地区各省份的城市化水平居中且差异较小,中部地区各省份的城市化水平范围在50.16%(湖北)~59.3%(河南);西部地区各省份的城市化水平最低且差异较大,西部地区各省份的城市化水平范围在46.02%(贵州)~64.08%(重庆),这体现出了中国城乡空间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态势。

图1-15 四大区域2017年城乡空间融合水平指数在前10名、中间10名、后10名的分布

(2)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空间融合水平类型判定

在对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空间融合水平指数得分进行排名、分析其结果和区域分布的基础上,本书将进一步根据城乡空间融合水平指数分布的特点,并结合K均值聚类分析的结果,进行中国省域城乡空间融合的类型判定,将2017年中国30个省份的城乡空间融合水平大致划分为三大阵营(见表1-9)。

表1-9 2017年全国30个省域城乡空间融合水平按指数分组

第一阵营为城乡空间融合水平指数大于0.21的省份,共有6个,分别是上海、北京、重庆、山东、天津和河南。从区域分布来看,该阵营内的6个省份中有4个省份来自东部地区,1个省份来自中部地区,1个省份来自西部地区。从得分情况来看,城乡空间融合水平指数得分最高的上海(0.896)和得分最低的河南(0.346)之间差距相对较小,说明该阵营整体水平较为平稳。这主要得益于该阵营的各省份的公路运营里程和铁路运营里程比较高,例如,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28日印发《上海市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截至2017年年底,上海市公路运营里程和铁路运营里程分别为13321.99千米、465.095千米;北京市公路运营里程和铁路运营里程分别为22225.97千米、1264.253千米;河南省公路运营里程和铁路运营里程分别为267805.4千米、5414.671千米。

第二阵营为城乡空间融合水平指数小于(等于)0.21并且大于0.004的省份,共有9个,分别是广东、江苏、湖北、浙江、海南、安徽、河北、辽宁和江西。从区域分布来看,该阵营内的9个省份中有5个省份来自东部地区,3个省份来自中部地区,1个省份来自东北地区。从得分情况来看,城乡空间融合水平指数得分最高的广东(0.21)和得分最低的江西(0.004)之间的差距最小,说明该阵营整体水平非常平稳。这与该阵营的各省份均相继出台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政策密切相关,例如,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3月31日印发《广东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3月20日印发《关于浙江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北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9月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第三阵营为城乡空间融合水平指数小于(等于)0.004的省份,共有15个,分别是湖南、福建、陕西、山西、四川、吉林、广西、贵州、云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内蒙古和青海。从区域分布来看,1个省份来自东部地区,2个省份来自中部地区,10个省份来自西部地区,2个省份来自东北地区。从得分情况来看,指数得分最高的湖南(-0.054)和指数得分最低的青海(-5.339)之间的差距最大,说明该阵营整体水平不平稳。虽然该阵营的各省份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是政策实施时间、侧重点等不同导致城乡空间融合差异仍然较大。例如,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20日发布《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19日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青海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2月1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截至2017年年底,湖南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7.59%,比上年提高了1.60个百分点;福建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8%,比上年年末提高了1.2个百分点;青海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07%,比上年年末提高了1.44个百分点,由此可知该阵营各省份的城乡空间融合差异较大。

根据指数得分类型的结果可知,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空间融合水平指数的分布呈现“金字塔”形,城乡空间融合水平较高的省份最少,城乡空间融合水平居中的省份次多,而城乡空间融合水平较低的省份相对较多。具体来看,城乡空间融合水平较高的省份有6个,所占的比例为20.0%;城乡空间融合水平居中的省份有9个,所占的比例为30.0%;城乡空间融合水平较低的省份有15个,所占的比例为50.0%。

(3)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空间融合水平影响因素

从城乡空间融合的基础指标权重来看,“城市化水平”“交通网密度”“城乡人均道路面积比”“旅客周转量”“城乡每百户移动计算机拥有量比”这5个基础指标对城乡空间融合水平的影响均是正向的。其中,“交通网密度”“城乡人均道路面积比”对城乡空间融合水平的影响较大,其权重分别为0.235、0.144;“城乡每百户移动计算机拥有量比”“城市化水平”对城乡空间融合水平的影响相对较小,其权重分别为0.082、0.061;“旅客周转量”对城乡空间融合水平的影响最小,其权重为0.025。“城乡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比”“城乡每百户移动电话拥有量比”和“人均长途光缆线路长度”这3个基础指标对城乡空间融合水平的影响均是负向的。其中,“城乡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比”“城乡每百户移动电话拥有量比”对城乡空间融合水平的影响相对较小,其权重分别为-0.058、-0.032;“人均长途光缆线路长度”对城乡空间融合水平的影响最大,其权重为-0.774(见图1-16)。

图1-16 城乡空间融合水平8个基础指标的权重

1.3.2 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经济融合水平评价

首先,根据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经济融合水平指数得分,对各省份进行排名;其次,根据城乡经济融合水平指数分布的特点,并结合K均值聚类分析的结果进行城乡经济融合的类型判定;最后,根据各基础指标的权重来分析影响省域城乡经济融合水平的因素。

(1)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经济融合水平排名

从表1-10、图1-17中可以看出,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经济融合水平指数得分范围在0.463~12.803,位列前3名的省份分别是上海(12.803)、北京(10.716)、天津(5.604),位列后3名的省份分别是甘肃(0.490)、广西(0.489)、贵州(0.463)。

表1-10 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经济融合水平得分排名

续表

图1-17 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经济融合水平得分排名

根据各省份的得分分布情况可知:位列前10名的省份分别是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福建、重庆、山东和山西,指数得分范围在12.803~1.011,各省份之间的差距最大;位列中间10名的省份分别是海南、江西、辽宁、安徽、河北、宁夏、湖北、青海、黑龙江和内蒙古,指数得分范围在0.981~0.751,各省份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小;位列后10名的省份分别是陕西、吉林、河南、四川、湖南、新疆、云南、甘肃、广西、贵州,指数得分范围在0.745~0.463,各省份之间的差距最小。

如图1-18所示,从各省份的区域分布来看,位列前10名的省份中,来自东部地区的省份有上海(1)、北京(2)、天津(3)、浙江(4)、江苏(5)、广东(6)、福建(7)、山东(9)共8个;来自中部地区的省份有1个——山西(10);来自西部地区的省份有1个——重庆(8)。

图1-18 四大区域2017年城乡经济融合水平指数在前10名、中间10名、后10名的分布

位列中间10名的省份中,来自东部地区的省份有海南(11)、河北(15)共2个;来自中部地区的省份有江西(12)、安徽(14)、湖北(17)共3个;来自西部地区的省份有宁夏(16)、青海(18)、内蒙古(20)共3个;来自东北地区的省份有辽宁(13)、黑龙江(19)共2个。

位列后10名的省份中,来自中部地区的省份有河南(23)、湖南(25)共2个;来自西部地区的省份有陕西(21)、四川(24)、新疆(26)、云南(27)、甘肃(28)、广西(29)、贵州(30)共7个;来自东北地区的省份有1个——吉林(22)。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经济融合水平从东部至西部呈现出逐渐降低的态势。具体来看,东部地区各省份的城乡经济融合水平整体较高,主要分布在前10名之中;中部地区各省份的城乡经济融合水平差异较大,整体水平居中,贯穿前10名、中间10名与后10名,主要分布在中间10名和后10名之中;西部地区各省份的城乡经济融合水平差异较大,整体水平较低,贯穿前10名、中间10名与后10名,主要分布在后10名之中;东北三省的城乡经济融合水平相对较低,主要分布在中间10名与后10名之中,这与中国经济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态势是一致的。以地区生产总值为例,截至2017年年底,东部地区各省份的地区生产总值整体最高且差异最大,其中地区生产总值最高的是广东省,达到89705.23亿元,最低的是海南省,为4462.54亿元;中部地区各省份的地区生产总值整体水平次之且差异较小,各省份地区生产总值水平范围在15528.42亿(山西)~44552.83亿元(河南);东北三省的地区生产总值水平相对较低,三个省份地区生产总值差异最小,辽宁、黑龙江、吉林省的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23409.24亿元、15902.68亿元、14944.53亿元;西部地区各省份的地区生产总值整体水平最低且差异较大,各省份地区生产总值水平范围在2624.83亿(青海)~36980.22亿元(四川),这体现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态势。

(2)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经济融合水平类型判定

在对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经济融合水平指数得分进行排名、分析其结果和区域分布的基础上,本书将进一步根据城乡经济融合水平指数分布的特点,并结合K均值聚类分析的结果,进行中国省域城乡经济融合的类型判定,将2017年中国30个省份的城乡经济融合水平大致划分为三大阵营(见表1-11)。

表1-11 2017年全国30个省域城乡经济融合水平按指数分组

第一阵营为城乡经济融合水平指数大于1.331的省份,共有7个,分别是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福建。从区域分布来看,该阵营内的7个省份均来自东部地区。从得分情况来看,城乡经济融合水平指数得分最高的上海(12.803)和得分最低的福建(1.331)之间的差距最大,说明该阵营整体水平较不平稳。该阵营的各省份关于城乡经济发展的做法各不相同,例如,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7日印发《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十三五”规划》;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6月16日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2016年5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截至2017年年底,上海市一、二、三产业产值分别为110.78亿元、9732.54亿元、21191.54亿元;福建省一、二、三产业产值分别为2215.13亿元、17232.36亿元、14612.67亿元,可以看出该阵营的各省份城乡经济发展差异较大。

第二阵营为城乡经济融合水平指数小于(等于)1.331并且大于0.617的省份,共有18个,分别是重庆、山东、山西、海南、江西、辽宁、安徽、河北、宁夏、湖北、青海、黑龙江、内蒙古、陕西、吉林、河南、四川、湖南。从区域分布来看,该阵营内的18个省份中有3个省份来自东部地区,6个省份来自中部地区,6个来自西部地区,3个来自东北地区。从得分情况来看,城乡经济融合水平指数得分最高的重庆(1.094)和得分最低的湖南(0.684)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小,说明该阵营整体水平较为平稳。这与该阵营的各省份相继出台农民农业相关政策密切相关。例如,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5月12日发布《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7月5日发布《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59号文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6月20日发布《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第三阵营为城乡经济融合水平指数小于(等于)0.617的省份,共有5个,分别是新疆、云南、甘肃、广西、贵州。从区域分布来看,该阵营内的5个省份均来自西部地区。从得分情况来看,城乡经济融合水平指数得分最高的新疆(0.617)和指数得分最低的贵州(0.463)之间的差距最小,说明该阵营整体水平较为平稳。该阵营各省份的城乡经济发展水平整体最低内部差异也最小,各省份相继出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政策,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2月16日发布《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通知》,提出要依托新型城镇化推动农村产业融合,推动农业内部融合发展,推动农业与旅游等产业融合,鼓励发展股份合作;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基于高原特色农业,重点发展规模种养业等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2月21日发布《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要按照现代产业组织方式鼓励返乡人员开展创业创新,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由指数得分类型的结果可知,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经济融合水平指数的分布呈“纺锤”形,城乡经济融合水平较高和较低的省份相对较少,而大多数省份的城乡经济融合水平都处于中间位置。具体来看,城乡经济融合水平较高的省份有7个,所占的比例为23.3%;城乡经济融合水平处于中间位置的省份有18个,所占的比例为60.0%;城乡经济融合水平较低的省份有5个,所占的比例为16.7%。

(3)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经济融合水平影响因素

从城乡经济融合的基础指标权重来看,“城乡人均固定资产投资比”“农业机械化水平”“二元对比系数”“城乡家庭人均消费比”“城乡恩格尔系数比”这5个基础指标对城乡经济融合水平的影响均是负向的,其权重分别为-0.017、-0.007、-0.047、-0.003、-0.031,且对城乡经济融合水平的影响程度相对较小。其余8个基础指标对城乡经济融合水平的影响均是正向的,其中“非农产业与农业产值比”“非农从业人员与农业从业人员比”“二元反差系数”对城乡经济融合水平的影响最大,其权重分别为0.719、0.557、0.385;“人均GDP”“人均财政支农比”对城乡经济融合水平的影响较大,其权重分别为0.126、0.067;“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城乡技术人员比重比”对城乡经济融合水平的影响较小,其权重分别为0.015、0.012(见图1-19)。

图1-19 城乡经济融合水平13个基础指标权重

1.3.3 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社会融合水平评价

首先,根据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社会融合水平指数得分,对各省份进行排名;其次,根据城乡社会融合水平指数分布的特点,并结合K均值聚类分析的结果进行城乡社会融合的类型判定;最后,根据各基础指标的权重来分析影响省域城乡社会融合水平的因素。

(1)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社会融合水平排名

从表1-12、图1-20中可以看出,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社会融合水平指数得分范围在0.234~4.572,位列前3名的省份分别是广西(4.572)、福建(2.325)、广东(1.705),位列后3名的省份分别是黑龙江(0.282)、吉林(0.256)、上海(0.234)。

表1-12 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社会融合水平得分排名

续表

图1-20 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社会融合水平得分排名

根据各省份的得分分布情况可知:位列前10名的省份分别是广西、福建、广东、山东、江苏、贵州、浙江、河北、青海、湖北,指数得分范围在4.572~0.991,各省份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大;位列中间10名的省份分别是天津、陕西、安徽、海南、河南、内蒙古、云南、甘肃、宁夏、辽宁,指数得分范围在0.983~0.581,各省份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小;位列后10名的省份分别是湖南、重庆、北京、山西、四川、江西、新疆、黑龙江、吉林、上海,指数得分范围在0.535~0.234,各省份之间的差距最小。

如图1-21所示,从各省份的区域分布来看,位列前10名的省份中,来自东部地区的省份有福建(2)、广东(3)、山东(4)、江苏(5)、浙江(7)、河北(8)共6个;来自西部地区的省份有广西(1)、贵州(6)、青海(9)共3个;来自中部地区的省份有1个——湖北(10)。

图1-21 四大区域2017年城乡社会融合水平指数在前10名、中间10名、后10名的分布

位列中间10名的省份中,来自东部地区的省份有天津(11)、海南(14)共2个;来自中部地区的省份有安徽(13)、河南(15)共2个;来自西部地区的省份有陕西(12)、内蒙古(16)、云南(17)、甘肃(18)、宁夏(19)共5个;来自东北地区的省份有1个——辽宁(20)。

位列后10名的省份中,来自东部地区的省份有北京(23)、上海(30)共2个;来自中部地区的省份有湖南(21)、山西(24)、江西(26)共3个;来自西部地区的省份有重庆(22)、四川(25)、新疆(27)共3个;来自东北地区的省份有黑龙江(28)、吉林(29)共2个。

通过上述分析可得: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社会融合水平从东部至西部再到中部呈现出逐渐降低的态势。具体来看,东部地区各省份的城乡社会融合水平差异较大,整体水平较高,穿插在前10名、中间10与后10名之中,主要分布在前10名之中;中部地区各省份的城乡社会融合水平差异较大,整体水平较低,穿插在前10名、中间10名与后10名之中,主要分布在中间10名与后10名之中;西部地区各省份的城乡社会融合水平差异最大,整体水平居中,穿插在前10名、中间10名与后10名之中,主要分布在中间10名之中;东北三省的城乡社会融合水平整体较低,主要分布在中间10名与后10名之中,这与中国城乡社会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态势是一致的。以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例,截至2017年年底,东部地区各省份的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整体较多且差异最大,各省份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范围在419.5万(海南)~10365.1万人(广东);中部地区各省份的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最多且差异较小,各省份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范围在2108.1万(安徽)~10410.7万人(河南);东北三省的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差异最小,分别为黑龙江2892.6万人、辽宁2277.5万人、吉林1380.9万人;西部地区各省份的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整体较少且差异较大,各省份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范围在549万(青海)~7714.8万人(四川),这体现了中国城乡社会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态势。

(2)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社会融合水平类型判定

在对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社会融合水平指数得分进行排名、分析其结果和区域分布的基础上,本书将进一步根据城乡社会融合水平指数分布的特点,并结合K均值聚类分析的结果,进行中国省域城乡社会融合的类型判定,将2017年中国30个省份的城乡社会融合水平大致划分为三大阵营(见表1-13)。

表1-13 2017年全国30个省域城乡社会融合水平按指数分组

第一阵营为城乡社会融合水平指数大于1.298的省份,共有5个,分别是广西、福建、广东、山东、江苏。从区域分布来看,该阵营内的5个省份中有4个省份来自东部,1个省份来自西部地区。从得分情况来看,城乡社会融合水平指数得分最高的浙江(4.572)和得分最低的江苏(1.357)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大,说明该阵营整体水平不平稳。该阵营的各省市相继出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相关政策,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0月28日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30日印发《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截至2017年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共有19.1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53.9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5.4万人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年民政部门资助188.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直接救助26.5万人次。

第二阵营为城乡社会融合水平指数小于(等于)1.298并且大于0.655的省份,共有10个,分别是贵州、浙江、河北、青海、湖北、天津、陕西、安徽、海南、河南。从区域分布来看,该阵营内的10个省份中有4个省份来自东部,3个省份来自中部地区,3个省份来自西部地区。从得分情况来看,城乡社会融合水平指数得分最高的贵州(1.298)和得分最低的河南(0.768)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小,说明该阵营整体水平较为平稳。该阵营的各省份针对城乡社会保障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例如,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12月12日发布《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等单位贵州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截至2017年年底,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48.55万人,比上年年末增加45.47万人,年末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1.44万人,年人均保障标准6732元,比上年提高612元。年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60.93万人,年人均保障标准3580元,比上年提高396元。

第三阵营为城乡社会融合水平指数小于(等于)0.665的省份,共有15个,分别是内蒙古、云南、甘肃、宁夏、辽宁、湖南、重庆、北京、山西、四川、江西、新疆、黑龙江、吉林、上海。从区域分布来看,该阵营内的15个省份中有2个省份来自东部,3个省份来自中部地区,7个省份来自西部地区,3个省份来自东北地区。从得分情况来看,城乡社会融合水平指数得分最高的内蒙古(0.665)和指数得分最低的上海(0.234)之间的差距最小,说明该阵营整体水平较为平稳。该阵营的各省份针对城乡社会保障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例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1月28日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融合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29日印发《辽宁省“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但是仍有15个省份的城乡社会融合水平较低,这说明我国城乡社会融合整体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

根据指数得分类型的结果可知,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社会融合水平指数的分布呈“金字塔形”,城乡社会融合水平较高的省份最少,城乡社会融合水平处于居中位置的省份次多,而大多数省份的城乡社会融合水平都处于较低水平。具体来看,城乡社会融合水平较高的省份有5个,所占的比例是16.7%;城乡社会融合水平居中的省份有10个,所占的比例为33.3%;城乡社会融合水平较低的省份有15个,所占的比例为50.0%。

(3)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社会融合水平影响因素

从城乡社会融合的基础指标权重来看,除“城乡小学生师比重比”和“城乡低保支出水平比”外的其余4个基础指标对城乡社会融合水平的影响均是正向的。其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比重比”对城乡社会融合水平的影响最大,其权重为0.732;“城乡医疗保险覆盖率比”对城乡社会融合水平的影响相对较大,其权重为0.199;“财政中用于教育支出比重”“城乡医疗保健支出比重比”对城乡社会融合水平的影响相对较小,其权重分别为0.052、0.046;“城乡小学生师比重比”“城乡低保支出水平比”对城乡社会融合水平的影响是负向的,且影响程度相对较小,其权重分别为-0.051、-0.018(见图1-22)。

图1-22 城乡社会融合水平6个基础指标权重

1.3.4 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文化融合水平评价

首先,根据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文化融合水平指数得分,对各省份进行排名;其次,根据城乡文化融合水平指数分布的特点,并结合K均值聚类分析的结果进行城乡文化融合的类型判定;最后,根据各基础指标的权重来分析影响省域城乡文化融合水平的因素。

(1)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文化融合水平排名

由表1-14、图1-23中可以看出,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文化融合水平指数得分范围在0.227~6.201,位列前三名的省份分别是福建(6.201)、浙江(2.872)、重庆(2.584),位列后三名的省份分别是黑龙江(0.374)、广西(0.228)、云南(0.227)。

表1-14 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文化融合水平得分排名

续表

图1-23 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文化融合水平得分排名

根据各省份的得分分布情况可知:位列前10名的省份分别是福建、浙江、重庆、广东、宁夏、山东、内蒙古、山西、安徽、新疆,指数得分范围在6.201~1.545,各省份之间的差距最大;位列中间10名的省份分别是上海、陕西、天津、北京、湖南、湖北、江西、河南、江苏、河北,指数得分范围在1.520~1.131,各省份之间的差距最小;位列后10名的省份分别是海南、甘肃、青海、四川、贵州、吉林、辽宁、黑龙江、广西、云南,指数得分范围在0.956~0.227,各省份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小。

如图1-24所示,从各省份的区域分布来看,位列前10名的省份中,来自东部地区的省份有福建(1)、浙江(2)、广东(4)、山东(6)共4个;来自中部地区的省份有山西(8)、安徽(9)共2个;来自西部地区的省份有重庆(3)、宁夏(5)、内蒙古(7)、新疆(10)共4个。

图1-24 四大区域2017年城乡文化融合水平指数在前10名、中间10名、后10名的分布

位列中间10名的省份中,来自东部地区的省份有上海(11)、天津(13)、北京(14)、江苏(19)、河北(20)共5个;来自中部地区的省份有湖南(15)、湖北(16)、江西(17)、河南(18)共4个;来自西部地区的省份有1个——陕西(12)。

位列后10名的省份中,来自东部地区的省份有1个——海南(21);来自西部地区的省份有甘肃(22)、青海(23)、四川(24)、贵州(26)、广西(29)、云南(30)共6个;来自东北地区的省份有吉林(26)、辽宁(27)、黑龙江(28)共3个。

通过上述分析可得: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文化融合水平从东部向西部呈现出逐渐降低的态势。具体来看,东部地区各省份的城乡文化融合水平差异较大,整体水平较高,穿插在前10名、中间10名与后10名之中,主要分布在前10名与中间10名之中;中部地区各省份的城乡文化融合水平居中,主要分布在前10名与中间10名之中;西部地区各省份的城乡文化融合水平差异相对较大,穿插在前10名、中间10名与后10名之中,主要分布在前10名和后10名之中;东北地区三个省份的城乡文化融合水平整体较低,全部分布在后10名之中,这与中国文化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态势是一致的。以人均文化事业费为例,截至2017年年底,东部地区各省份的人均文化事业费整体水平较高且差异最大,各省份的人均文化事业费范围在62.11(福建)~181.48元(上海);西部地区各省份的人均文化事业费整体水平较高且差异较小,各省份的人均文化事业费范围在39.91(广西)~147.8元(青海);东北三省的人均文化事业费居中且差异最小,吉林、辽宁、黑龙江的人均文化事业费分别为65.51元、48.62元、47.71元;中部地区各省份的人均文化事业费整体水平最低且差异较小,各省份的人均文化事业费范围在26.31(河南)~60.1元(山西),这体现了中国城乡文化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态势。

(2)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文化融合水平类型判定

在对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文化融合水平指数得分进行排名、分析其结果和区域分布的基础上,本书将进一步根据城乡文化融合水平指数分布的特点,并结合K均值聚类分析的结果,进行中国省域城乡文化融合的类型判定,将2017年中国30个省份的城乡文化融合水平大致划分为三大阵营(见表1-15)。

表1-15 2017年全国30个省域城乡文化融合水平按指数分组

第一阵营为城乡文化融合水平指数大于2.158的省份,共有5个,分别是福建、浙江、重庆、广东、宁夏。从区域分布来看,该阵营内的5个省份中有3个省份来自东部地区,2个省份来自西部地区。从得分情况来看,城乡文化融合水平指数得分最高的福建(6.201)和得分最低的宁夏(2.266)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大,说明该阵营整体水平不平稳。该阵营的各省市均出台了城乡文化相关政策并取得一定的成绩。例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8月12日印发《福建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2月22日发布《关于印发宁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三五”建设规划的通知》。截至2017年年底,福建省全省文化系统共有国有艺术表演团体70个,公共图书馆90个,文化馆97个,博物馆98个,非国有博物馆23个;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文化系统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5个,公共图书馆26个,文化馆26个,档案馆28个,博物馆75个,可以看出该阵营的各省份城乡文化发展差异比较大。

第二阵营为城乡文化融合水平指数小于(等于)2.158并且大于1.319的省份,共有9个,分别是山东、内蒙古、山西、安徽、新疆、上海、陕西、天津、北京。从区域分布来看,该阵营内的9个省份中有4个省份来自东部地区,2个省份来自中部地区,3个省份来自西部地区。从得分情况来看,城乡文化融合水平指数得分最高的山东(2.158)和得分最低的北京(1.344)之间的差距最小,说明该阵营整体水平较为平稳。该阵营的各省市为促进城乡文化发展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例如,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7月2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联合天津市财政局于2016年5月11日印发《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截至2017年年底天津市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84个,文化馆19个,博物馆65个,公共图书馆32个,街乡镇综合文化站239个;全年摄制电影故事片18部;全年出版图书7476万册,期刊2997万册,报纸3.92亿份。

第三阵营为城乡文化融合水平指数小于(等于)1.319的省份,共有16个,分别是湖南、湖北、江西、河南、江苏、河北、海南、甘肃、青海、四川、贵州、吉林、辽宁、黑龙江、广西、云南。从区域分布来看,该阵营内16个省份中有3个省份来自东部地区,4个省份来自中部地区,6个省份来自西部地区,3个省份来自东北地区。从得分情况来看,城乡文化融合水平指数得分最高的湖南(1.319)和指数得分最低的云南(0.227)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小,说明该阵营整体水平较为平稳。该阵营的各省市针对城乡文化发展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例如,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11月15日印发《湖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11月15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但是仍有16个省份的城乡文化融合水平较低,这说明我国城乡文化融合整体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

根据指数得分类型的结果可得,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文化融合水平指数的分布呈现出“金字塔”形,城乡文化融合水平较高的省份最少,城乡文化融合水平居中的省份次多,大多数省份的城乡文化融合水平都处于较低水平。具体来看,城乡文化融合水平较高的省份有5个,所占的比例为16.7%;城乡文化融合水平居中的省份有9个,所占的比例为30.0%;而城乡文化融合水平较低的省份有16个,所占的比例为53.3%。

(3)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文化融合水平影响因素

从城乡文化融合的基础指标权重来看,除“城乡文化机构人均支出比”外,其余4个基础指标对城乡文化融合水平的影响都是正向的。其中,“城乡人均艺术演出场次比”“城乡艺术演出观众比重比”对城乡文化融合水平的影响最大,其权重分别为0.750、0.660;“人均文化事业费”对城乡文化融合水平的影响相对较小,其权重为0.043;“城乡文化机构组织文艺活动人均次数比”对城乡文化融合水平的影响最小,其权重为0.006;“城乡文化机构人均支出比”对城乡文化融合水平的影响是负向的,且影响程度较小,其权重为-0.002(见图1-25)。

图1-25 城乡文化融合水平5个基础指标权重

1.3.5 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评价

首先,根据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指数得分,对各省份进行排名;其次,根据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指数分布的特点,并结合K均值聚类分析的结果进行城乡生态环境融合的类型判定;最后,根据各基础指标的权重来分析影响省域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的因素。

(1)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排名

由表1-16、图1-26可以看出,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指数得分范围在0.122~4.931,位列前3名的省份分别是海南(4.931)、黑龙江(4.379)、广西(3.467),位列后3名的省份分别是天津(0.352)、宁夏(0.245)、新疆(0.122)。

表1-16 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得分排名

图1-26 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得分排名

根据各省份的得分分布情况可知:位列前10名的省份分别是海南、黑龙江、广西、广东、福建、辽宁、湖南、浙江、山东、河南,指数得分范围是4.931~1.344,各省份之间的差距最大;位列中间10名的省份是江西、山西、湖北、江苏、北京、河北、安徽、贵州、陕西、青海,指数得分范围是1.315~0.728,各省份之间的差距最小;位列后10名的省份是云南、上海、甘肃、吉林、四川、重庆、内蒙古、天津、宁夏、新疆,指数得分范围是0.703~0.122,各省份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小。

如图1-27所示,从各省份的区域分布来看,位列前10名的省份中,来自东部地区的省份有海南(1)、广东(4)、福建(5)、浙江(8)、山东(9)共5个;来自中部地区的省份有湖南(7)、河南(10)共2个;来自西部地区的省份有1个——广西(3);来自东北地区的省份有黑龙江(2)、辽宁(6)共2个。

图1-27 四大区域省份2017年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指数在前10名、中间10名、后10名的分布

位列中间10名的省份中,来自东部地区的省份有江苏(14)、北京(15)、河北(16)共3个;来自中部地区的省份有江西(11)、山西(12)、湖北(13)、安徽(17)共4个;来自西部地区的省份有贵州(18)、陕西(19)、青海(20)共3个。

位列后10名的省份中,来自东部地区的省份有上海(22)、天津(28)共2个;来自西部地区的省份有云南(21)、甘肃(23)、四川(25)、重庆(26)、内蒙古(27)、宁夏(29)、新疆(30)共7个;来自东北地区的省份有1个——吉林(24)。

通过上述分析可得: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从东部向西部呈现出逐渐降低的态势。具体来看,位列前10名的省份主要来自东部地区,位列中间10名的省份主要来自中部地区,位列后10名的省份主要来自西部地区,东北三省则分布在前10名与后10名之中,这与中国生态环境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态势是一致的。以森林覆盖率为例,截至2017年年底,东部地区各省份的森林覆盖率整体水平最高且差异最大,各省份的森林覆盖率范围在9.87%(天津)~65.95%(福建);中部地区各省份的森林覆盖率整体水平较高且差异较小,各省份的森林覆盖率范围在18.03%(山西)~60.01%(江西);西部地区各省份的森林覆盖率整体水平较低且差异较大,各省份的森林覆盖率范围在4.24%(新疆)~56.51%(广西);东北三省的森林覆盖率水平居中且差异最小,黑龙江、吉林、辽宁的森林覆盖率分别为43.16%、40.38%、38.24%,这体现出了中国生态环境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态势。

(2)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类型判定

在对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指数得分进行排名、分析其结果和区域分布的基础上,本书将进一步判定中国省域城乡生态环境融合的类型。根据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指数分布的特点,并结合K均值聚类分析的结果,可以将2017年中国30个省份的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大致分为三大阵营(见表1-17)。

表1-17 2017年全国30个省域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按指数分组

第一阵营为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指数大于1.380的省份,共有7个,分别是海南、黑龙江、广西、广东、福建、辽宁、湖南。从区域分布来看,该阵营内的7个省份中有4个省份来自东部地区,1个省份来自西部地区,2个省份来自东北地区。从得分情况来看,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指数得分最高的海南(4.931)和得分最低的湖南(1.583)之间的差距最大,说明该阵营整体水平不平稳。该阵营的各省份均出台了城乡生态环境相关政策并取得不错的成绩。例如,海南省发改委于2017年3月22日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态保护和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11月28日发布《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截至2017年年底,海南省全年造林绿化面积15.3万亩,比上年增长1.3%,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65%;年末全省有自然保护区49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70.23万公顷,新建文明生态村664个,累计达到17934个;湖南省已批准建设自然保护区163个,面积135.6万公顷,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4.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9.68%。

第二阵营为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指数小于(等于)1.380并且大于0.803的省份,共有8个,分别是浙江、山东、河南、江西、山西、湖北、江苏、北京。从区域分布来看,该阵营内的8个省份中有4个省份来自东部地区,4个省份来自中部地区。从得分情况来看,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指数得分最高的浙江(1.380)和得分最低的北京(0.930)之间的差距最小,说明该阵营整体水平较为平稳。该阵营的各省份针对城乡生态环境发展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例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11月14日印发《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28日印发关于《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截至2017年年底,浙江省全年完成造林更新面积19.1千公顷,比上年减少27.7%;森林抚育面积105.4千公顷,完成义务植树6104万株,新植珍贵树木2445万株,重点建设珍贵彩色森林20.4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为61%(含灌木林),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5平方千米。

第三阵营为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指数小于(等于)0.803的省份,共有15个,分别是河北、安徽、贵州、陕西、青海、云南、上海、甘肃、吉林、四川、重庆、内蒙古、天津、宁夏、新疆。从区域分布来看,该阵营内的15个省份有3个省份来自东部地区,1个省份来自中部地区,10个省份来自西部地区,1个省份来自东北地区。从得分情况来看,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指数得分最高的河北(0.803)和指数得分最低的新疆(0.122)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小,说明该阵营整体水平较为平稳。该阵营的各省份针对城乡生态环境发展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例如,2017年4月2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1月29日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但是仍有15个省份的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较低,这说明我国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整体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

根据指数得分类型的结果可知,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指数的分布呈现出弱“金字塔”形,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较高的省份最少,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居中的省份次多,大多数省份的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都处于较低水平。具体来看,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较高的省份有7个,所占的比例为23.3%;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居中的省份有8个,所占的比例为26.7%;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较低的省份有15个,所占的比例为50.0%。

(3)2017年中国省域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影响因素

从城乡生态环境融合的基础指标权重来看,只有“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占GDP比重”对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的影响是负向的,其余5个基础指标对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的影响都是正向的。其中,“城乡人均生活消费煤合计比”对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的影响最大,其权重为0.654;“城乡燃气普及率比”“森林覆盖率”对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的影响较大,其权重分别为0.358、0.218;“城乡卫生厕所普及率比”“城乡人均绿化覆盖面积比”对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的影响较小,其权重分别为0.039、0.099;“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占GDP比重”对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的影响为负向的,且影响程度较小,其权重为-0.126(见图1-28)。

图1-28 城乡生态环境融合水平6个基础指标权重


(1)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4-15.

(2) 白永秀,等.中国省域城乡融合水平评价报告(2013)[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13-15.

(3) 陈秀山,张可云.区域经济理论[M].北京:商务出版社,2010:201-202.

(4) 李雪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区域对比与城乡比较——以社会保障为例[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5):18-25.

(5) 迟福林.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因素[J].东南学术,2009(6):4-9.

(6) 蔡武.城镇化不能只有物质经济的现代化[N].中国文化报,2013-03-11.

(7)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9-40.

(8) 沈清基.城乡生态环境融合规划框架探讨——基于生态效益的思考[J].城市规划,2012(12):33-40.

(9) 张兆曙.“大树进城”中的城乡关系[J].人文杂志,2010(4):148-154.

(10) 可公度性也可称为可通度性或可通约性,可公度性是指如果两个量是可合并计算,那么它们可以被用同一个单位来衡量,不可公度性恰恰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