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學案》原本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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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門人

郡守李先生初平

李初平,失其字。慶曆六年,元公令郴,先生為郡守,知元公為高賢,不以屬吏遇之,既薦諸朝,又周其不給。既聞元公論學,先生嘆曰:「吾欲讀書,如何?」元公曰:「公老,無及矣!請為公言之。」先生遂悉心聽教,二年而有得。皇祐初,先生卒,子幼,元公為就護其喪歸葬之,往來經紀其家,始終不懈。

百家謹案:先生為元公上官,有謂不當列弟子者。夫學以傳道為事,豈論勢位。自古至今,有弟子而不能傳道多矣。以先生之虛懷問業,悉心聽受,二年有得,與二程同列諸弟子之班,足見先生之盛德,又何嫌哉!又何嫌哉!

純公程明道先生顥

見《明道學案》。

正公程伊川先生頤

見《伊川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