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勿当众揭对方的错处或隐私
你只知道一件事,就是你一无所知。
——苏格拉底
有人说:君子不羞当面。人在犯错时,最受不了的是被人当面揭短,使他蒙羞。也许他会承认错误,但无法接受这种批评方式,这将使他对周围的人充满敌意,一旦有机会,就可能以牙还牙。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谁都不愿把自己的错处或隐私在公众面前“曝光”,一旦被人曝光,就会感到难堪或恼怒。因此,在交际中,如果不是为了某种特殊需要,一般应尽量避免触及这些敏感区,避免使对方当众出丑。
即使你的动机是高尚的,是真心实意的,也要注意场合问题。当其他人在场时,哪怕是最温和的方式也很可能引起被批评者的怨恨,不论是否辩解,他已感到他在同事或朋友面前丢了面子。
因此,对于一些过失,最好采取单独面谈的方式,只要他认识到错了,就没有必要当着众人要他作公开检讨,而只要在私下里面对面地对他谈,就足以使他反省了。任何具有上进心的人都不愿意犯错误,这从他个人角度也是这样,被批评者也会认识到你完全是为了他好,且顾全他的面子,必会对你心存感激,你说的话,他也就能听进去了。
有这样一位年轻的纽约律师,参加一个重要案子的辩论,这个案子牵涉到一大笔钱和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在辩论中,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对年轻的律师说:“海事法追诉期限是6年,对吗?”
律师愣了一下,看看法官,然后率直地说:“不,法官,海事法没有追诉期限。”
这位律师后来对别人说:“当时,法庭内立刻静默下来,似乎连气温也降到了冰点。虽然我是对的,他错了,我也如实地指了出来,但他却没有因此而高兴,反而脸色铁青,令人望而生畏。尽管法律站在我这边,但我却铸成了一个大错,居然当众指出一位声望卓著、学识丰富的人的错误。”
这位律师确实犯了一个错误,在指出别人错了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做得更高明一些呢?
无论你采取什么方式指出别人的错误:一个蔑视的眼神,一种不满的腔调,一个不耐烦的手势,都有可能带来难堪的后果。你以为他会同意你所指出的吗?绝对不会!因为你否定了他的智慧和判断力,打击了他的荣耀和自尊心,同时还伤害了他的感情。他非但不会改变自己的看法,还要进行反击,这时,你即使搬出所有柏拉图或康德的逻辑也无济于事。
永远不要说这样的话:“看着吧!你会知道谁是谁非的。”这等于说:“我会使你改变看法,我比你更聪明。”——这实际上是一种挑战,在你还没有开始证明对方的错误之前,他已经准备迎战了。在这种状态下,想改变对方观点根本不可能。为什么要给自己增加困难呢?
如果你想证明什么,别让任何人知道。要不著痕迹,很巧妙地去做。就像诗人波普所说的:你在教人的时候,要让人觉得你像若无其事一样。事情要不知不觉地提出来,好像被人遗忘一样。
苏格拉底一再告诫他的门徒:“你只知道一件事,就是你一无所知。”
如果当场需要,可以委婉地暗示对方已知道他的错处或隐私,便可造成一种对他的压力。但不可过分,只须“点到而已”。在广州著名的大酒家,一位外宾吃完最后一道茶点,顺手把精美的景泰蓝食筷悄悄“插入”自己的西装内衣口袋里。服务小姐不露声色地迎上前去,双手托着一只装有一双景泰蓝食筷的绸面小匣说:“我发现先生在用餐时,对我国景泰蓝食筷颇有爱不释手之意。非常感谢您对这种精细工艺品的赏识。为了表达我们的感激之情,经餐厅主管批准,我代表中国大酒家,将这双图案最为精美并且经严格消毒处理的景泰蓝食筷送给您,并按照大酒家的‘优惠价格’记在您的账簿上,您看好吗?”那位外宾当然会明白这些话的弦外之音,在表示了谢意之后,说自己多喝了两杯“白兰地”,头脑有点发晕,误将食筷插入内衣袋里,并且聪明地借此下“台阶”,说:“既然这种食筷不消毒就不好使用,我就‘以旧换新’吧!哈哈哈。”说着取出内衣袋里的食筷恭敬地放回餐桌上,接过服务小姐给他的小匣,不失风度地向付账处走去。
家丑不可外扬。总之,不要在其他人在场时对别人进行说教,无论是批评孩子,还是同事朋友,或是下级,要批评的范围尽可能缩小,而不要肆意扩大,这是一种为人处世的艺术。
当面指责别人,这只会造成对方的反感和抵触;而巧妙地暗示对方注意自己的错误,则会使其心悦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