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与成长
——律师学院带班有感
韩晓强[1]
从2010年到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立已经十年了,十年的时间,十年的耕耘,十年的积累,十年的奉献。回顾过去十年跟律师学院的交集,感触颇深。从一名在校生到学院的老师,律师学院见证了我的探索与成长,我也非常有幸参与到了律师学院的探索和发展之中。
与律师学院的初识,是在2010年5月,当时我还是一名在校的硕士研究生。创立初始的律师学院招聘学生助理,也许是为学院崭新的面貌所吸引,也许是自己职业规划中有做一名律师的理想的驱动,我经过面试成为律师学院的学生助理。创立初期的律师学院,只是开展了面向社会的律师业务培训,还没有开展在校生的学历教育。作为学生助理,第一次接触到培训工作,我也从零开始协助办公室老师们举办业务培训。但是因为自己马上面临毕业,在律师学院工作了两个月之后就投入了毕业实习、论文和就业的事务中。
其后,律师学院开始培养法律硕士(律师方向)研究生。2012年4月,自己有幸参加了律师学院2011级律师方向师生座谈会。座谈会上聆听了李晓斌老师、黄海星老师、杨崇学律师等大咖对于律师行业和律师执业的看法,获益匪浅。因为跟师弟师妹们处在同样的时代背景、同样的大环境和同样的就业压力下,作为刚刚毕业的师兄,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与师弟师妹们分享了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实习和就业的选择。
至2014年年初,我已在国有企业任职了三年的法务主管,自己对于法律职业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对自己也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开始思考职业上的转型和长远规划。承蒙学院领导的关心和照顾,我从国企辞职回到学院工作,开始担任律师方向法律硕士班的班主任,同时也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六年时间,先后有幸担任过2014级和2017级律师方向法律硕士班班主任。
担任律师方向法律硕士班班主任,带给我非常多的感想,提笔落字时却又不知如何去描述。在这里,笔随心动,简单地回顾一下自己带班的感想。
第一个感想,就是班主任需要具有极强的责任心和负责任的态度。律师方向绝大多数的法律硕士通常都是从校门到校门,本科毕业之后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继续学习,大多数人没有工作经验。而且,很多法律硕士同学本科学习的也不是法律专业,对于法律专业相对陌生。同学们对于硕士期间的学习、法律职业的选择等问题普遍非常迷茫。尽管在信息时代,信息的获取并非难事,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依然无可替代。同学们对于老师们给的建议都会非常重视。甚至有的时候,老师们不经意说出的话可能会影响到同学们学习和就业上重要的选择。所以,作为班主任,时时刻刻总是感觉重任在肩。特别是作为律师方向法律硕士的班主任,既要从学院实务教学改革的愿景和目标出发,又要考虑同学们的实际需求;既要考虑同学们现有的法学基础,又要综合思量同学们三年的学习规划;既要考虑当前的就业压力,又要寻找学习与实习就业的平衡;既要清楚就业市场特别是法律服务市场对于应届毕业生的期望和要求,又要考虑同学们的就业意愿和现实条件;既要考虑同学们当前就业的意向又要考虑长远的职业规划。囿于自己有限的所见所闻和认知,对于同学们的问题,往往不可草率地回答,总是要经过反复思量和斟酌才能给出建议性的回应。
我的理解是:在研究生阶段的班主任首先需要淡化自己的存在,不过多地干预和参与到同学们的生活和学习中,但是在淡化存在的同时又要在背后给同学们方方面面的足够的支撑。本科阶段同学们刚刚结束了高压的高中学习,开始独立自主地面对方方面面的事情,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始初步成型。通常在本科学习阶段,辅导员、团委、学生工作部门等对于学生们的帮助还是非常大的,为同学们解决了绝大多数问题。近年来很多同学更是在大一时就树立了考研的目标,因此在本科阶段并没有面对多种选择多种可能难以抉择的情况。同学们经过本科四年的打磨和考研的洗礼,有的同学还经过了第一次考研失败的打击,到了研究生阶段,则更多地开始关注就业问题,开始考虑人生和职业的规划等。在这种时候,我想作为研究生的班主任,应该注重引导同学们自己去琢磨,自己去思索,自己去选择,培养和强化同学们独立自主的能力和勇于选择、勇于承担的能力。
在自主学习和能力锻炼方面,律师方向的同学们表现得非常不错。可能是因为同学们选择律师方向、选择律师作为职业目标时已经做好了迎接将来挑战的准备,也可能是因为律师方向课程设置和课外活动注重从能力方面而非单纯地从法律知识方面进行培养。我感觉律师方向同学在学习和实习、就业中普遍地更有目标感和方向感。尽管同学们也存在各种困惑,但能够做到独立自主地进行选择,能够尊重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更为重要的是,能够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第二个感想,因材施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但是一定要做到。律师方向法律硕士来自不同的本科学校,有着不同的本科专业背景,同学们的成长经历、理想目标、抗压能力、家庭情况等各不相同,想法和关注点大不相同,面临的问题也各不相同。有的同学不适应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的落差,有的同学对于就业忧心忡忡,有的同学对于研究生阶段的自主学习没有准备,有的同学则是度过了“高三式”的本科四年,完成考上研究生目标后茫然无措没有目标感等,各种各样的问题都会遇到。对于班主任来说,更多地需要从同学们的角度出发,帮同学们分析问题,为同学们提供一些信息供同学们参考。从学习角度,要结合同学的法学基础和学习偏好,从律师学院实务化教学的要求出发,从学习方法上给同学们一些帮助。
法律硕士(律师方向)同学的班级结构有所不同,例如,2014级法律硕士分为非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和法学本科法律硕士两个班,2017级分为律师方向全日制法律硕士、律师方向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律师方向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律师方向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四个班。不同班级的学制、课程等都有所不同。作为班主任,需要格外注重同学们分班的实际困难,根据同学们的不同情况来进行指导。比如,非全日制同学中有的已经全职工作,有的则完全在校学习,班主任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要,给予同学们在学习、实习等方面相应可行的建议。
第三个感想,要紧密结合法律实务。班主任给同学们的帮助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在校期间的学习,二是就业选择和实习。而这两点,都离不开与法律实务的紧密结合,只有从法律实务中来,才能提供给同学们第一手的信息和指导,才能更好地理解同学们的优势和短板,才能更明白同学们学习和实习、就业中可能面临的问题,更好地给同学们提供建议和帮助。
通过这几年的带班,我尤其感受到,自己经历过的职业选择和转型,不脱离法律实务并且不停地在实务中的反思,曾经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以及从中找出的经验教训对于同学们能够有所帮助。紧密结合实务能够更为直观地为同学们提供他们急需的一手信息。自己学习工作的这几年,跟同学们可以说是处在同样的时代背景之下,有着相似的就业大环境和就业压力,面临着相似的问题和选择。自己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务主管的经历、在律师事务所作为执业律师的经历,都为自己在与毕业生交流时提供了第一手的信息。对于同学们关心的就业选择、职业发展等问题,都可以最直观地给出现阶段的情况和分析。而自己在过去几年做过的选择、走过的弯路、得到的经验教训,都可以提供给同学们做参考,避免同学们犯同样的错误,走同样的弯路。
在这几年带班的经历中,我发现同学们经常遇到的,最常见和问得最多的问题是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集中在几个方面。比如:法律硕士如何在硕士学习期间加强法律基础和培养法律思维?实习单位如何选择,去法院好还是去律所好?毕业之后做律师好还是去企业做法务,或者考公务员好?做律师做非诉律师还是诉讼律师?当然还包括同学们在上面问题中延伸出来的许多问题。
其实对于这些问题,没有确切的答案,也不存在唯一的答案。对于法律硕士加强法律基础学习和培养法律思维的问题,我认为主要还是体现在转变传统学习方法上,要从被动式学习转变为主动式、以问题为导向的学习等。法律行业是个终身学习、快速学习的行业,掌握了主动式学习的方法,能够更好地让同学们适应法律行业,更好地培养法律思维。在这方面,律师学院在课程设置上进行了充分的考虑,方向课提倡改变传统“满堂灌”的教学方法,提倡小班授课和互动式教学,引导、鼓励同学深度参与到课程中,培养同学们主动思考、主动学习的能力。此外,同学们也可以通过阅读法学经典著作并开展讨论,组成案例小组对经典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从中加深法学基础和培养法律思维。总结起来,就是多想、多读、多写,强化思辨和思维拓展。
而在实习方面,更需要同学结合自身的就业方向和实际情况作出选择。在此之外,刘瑞起院长对于同学们实习的观点我非常认同。他建议同学们至少要有一次法院的实习经历,从法院内部直观地感受案件的审判和处理。这是因为在毕业后,如果同学们进入其他单位工作,可能不会再有在法院内部近距离接触案件审判处理的机会。三年学习时间里,在研二开研三的暑假,6月课程结束后,可以去自己将来最想从事的工作单位中进行至少三个月的全职实习。比如,同学希望将来从事非诉讼律师的工作,则可以选择非诉讼律师团队,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全职实习;希望将来进入法院或者检察院工作,则可以去法院或者检察院进行全职实习。一方面,可以直观地感受一下这样的工作是不是适合自己,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能不能坚持这样的工作。另一方面,对于很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来说,三个月以上的全职实习也足以使其对毕业生作出全面的评价,决定是否给毕业生Offer。即使同学们在实习后发现自己并不喜欢或者完全不适合这样的工作,还可以有充足的时间重新选择。
对于是不是要做律师,做律师和法务、公务员哪个好,非诉律师和诉讼律师哪个好的问题,没有统一的答案。也经常听到同学们问,律师方向是不是毕业后必须做律师?这个问题我想借用刘瑞起院长当初教导我的话来回答,做律师是一个长期的、需要持之以恒的选择,并不是说必须一开始就要做律师。经过几年的工作之后,对社会、对职业、对法律、对自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再作出决定也不迟。所以律师方向对同学们的培养是实务化培养,在有所侧重的基础上强化和重视能力培养而不是单纯的知识培养。律师学院从来不会要求同学们必须一毕业就做律师,反而会鼓励同学们在不同的岗位历练,最终作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这个问题其实也回答了同学们关于就业上的大多数问题。职业的选择,需要结合同学自身的情况来作出,不存在标准的答案,也不存在唯一的答案。我一直认为,第一份工作尽管重要,但并不会直接决定一生。对即将毕业的研究生而言,在掌握的信息有限的情况下,结合自身的理想和实际,作出自己认为最优的选择就可以。毕竟职业生涯是一场马拉松,很多人甚至坚持不下来。对于选择法律行业的同学来说,这更是一场注定艰苦的马拉松,终点比起点更重要。要达到终点,需要同学们自强不息,持之以恒,在顺境时头脑清醒,在逆境时坚韧不拔。
第四个感想,也是最强烈的一个感受,就是律师学院对同学们的教导和帮助并不是仅仅体现在同学们在校期间,更体现在毕业之后对同学们一以贯之的帮助,扶上马,更要送一程。这也要求班主任的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学生在校期间,更要体现在同学们毕业后,能够继续为他们提供帮助。从研究生班级毕业之后与学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来看,班主任和班长是起到重要作用的两个角色,是毕业生和学院之间天然的纽带,也是保持毕业班与学院之间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助推器。经过在学院三年研究生学习,每个班与学院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于同学们毕业之后,律师学院又给毕业生们提供了方方面面的帮助,创建了很多助力毕业生快速成长的举措。而这就需要班主任及时了解毕业生工作后的情况和需求。思考过去6年带班的情况,这方面还需要自己进一步的加强,更充分地了解毕业生的近况,更好地承担起毕业生和学院之间的纽带责任,更好地服务于毕业生。
律师学院经过十年的探索求真,经过十年的砥砺耕耘,在法律硕士(律师方向)研究生培养上硕果累累,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十年来律师学院已经桃李满天下,毕业生也处处生根发芽,祖国处处有亲人。总结过去的带班经历,自己在学院中成长了很多,从学院领导、老师们身上学到了很多,也从同学们身上学到了很多,自己的成长与学院息息相关。未来,自己将再接再厉,继续为学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1]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教学教务主管,2014级、2017级法律硕士(律师方向)班主任,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