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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单词大概二十厘米长,位于女人肚脐上方三厘米的地方。
虽然警方预设凶手刺青用的不是墨水而是毒药,但发炎的伤口又肿又结了痂,很容易就能辨认出他刺的字。

“好吧。”莱姆说道,“‘第二。’上下还加了扇形线条。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萨克斯说道:“这两道扇形线条肿得没有字母那么厉害。很可能伤口里没有毒药。这些线条看起来不像是刺青,更像伤口。还有,莱姆,你看那些字母。”
“让我看刺得有多好?”
“说对了。简直是书法艺术。他手艺很好,专家级的。”萨克斯说道。
“这还没完。这一定花了不少时间。他其实可以随便刺一刺。或者直接给她注射毒药,甚至干脆开枪打死她算了。他这是玩什么花样?”
萨克斯想的却是另一回事:“如果这个很花时间,那她死前肯定痛苦了很久。”
“是啊,没错,你看她的表情有多痛苦。但我觉得这发生在刺青完成之后。凶手在她身上留下信息的时候,她不可能是醒着的。就算她没挣扎反抗,光是人在疼痛时的条件反射,就足够毁掉他的艺术创作了。所以他肯定是用某种方式把她弄晕了。她头部有创伤吗?”
萨克斯仔细检查了克洛伊的头部,又看了看她衬衫下的胸部和背部。“没有,没看到泰瑟电击枪的倒钩伤痕,也没有电棍的红肿伤痕……啊,莱姆,你看到那里了吗?”她指着克洛伊颈部的一处小红点。
“注射伤口?”
“我想是的。我猜是注射了镇静剂,而不是毒药。因为伤口没有红肿或发炎。”
“等到血液化验结果出来就知道了。”
萨克斯给伤口拍了几张照,然后弯下腰用棉签仔细擦拭伤口,粘取证迹。然后拍摄死者全身和周围的地面。凶手行事如此谨慎,很可能也会戴手套,而种种证据也表明事实的确如此。不过就算他戴了手套、穿了手术袍,也很有可能在被害人身上或是犯罪现场留下宝贵的证据。
一个多世纪前的法国犯罪学家埃德蒙·洛卡德曾提出“物质交换定律”:每当有罪案发生,罪犯和现场或受害人之间一定会发生转移现象。证迹(他将之称为“尘埃”)有可能非常难以被察觉或是收集,只有勤奋而富有创新精神的鉴证专家才能发现其存在。
“有件事怪了,莱姆。”
“怪了?”他对这个简单粗暴的形容有一丝不屑,“你说,萨克斯。”
“最先赶到现场的警员架设了两盏聚光灯,我只用了一盏,另一盏照向隧道深处。但地上却有两个影子。”她抬起头,绕着圈子慢慢走动,好看得更清楚一些,“啊,顶上还有另一盏灯,就在两根管道之间。看起来像是手电筒。”
“不是之前赶到现场的人放在那里的?”
“警察或者急救人员怎么可能落下他们的镁光手电筒?”
对所有警察和消防员而言,这种黑色大手电都是珍贵的随身装备,不仅是很棒的光源,还结实得能砸碎对手的骨头。
但她很快发现这不是那种昂贵的警用手电,而是件廉价的塑料制品。
“手电筒是用胶带绑在管子上的,防水胶带。他为什么要在这里绑一只手电筒,莱姆?”
“这就说得通了。”
“说得通什么?”她问道。
“店长是怎么发现尸体的。因为有光,凶手想确保我们能发现这位艺术家的杰作。”
萨克斯觉得莱姆的措辞有点过于轻佻,但她一直认为莱姆冷漠的外表和傲慢的言辞只是一种防御机制。不过话说回来,她还是怀疑莱姆建起的这座屏障未免太高了些。
她更愿意对外界毫不设防地敞开怀抱。
“我到最后再去拿吧。”萨克斯说道,“能多一点照明总是好的。”
说完,她就开始走格子,这是莱姆发明的行话,就是搜查犯罪现场的意思。按照网格状的路线进行搜查,最能巨细靡遗地搜集证迹,推断犯罪发生时的状况。具体而言,就是从犯罪现场的一端慢慢走到另一端,接着原地转身,往左或往右跨一步,再走回另一端。一直重复这个步骤,直到走完整个现场。接着再旋转九十度,把整个现场按照垂直路线再走一遍。就像推着割草机,把同一块草地割两次。
在此期间,每走一步都要停下来,看看上方和下方,左侧和右侧。
同时还要闻现场的气味。不过这次,萨克斯能闻到的只有克洛伊呕吐物的味道。让萨克斯有点意外的是,现场没有排泄物或是沼气的味道。因为这里有一根管道,连接纽约市的下水道系统。
走格子没有太多发现。凶手把他所有犯罪工具都带走了,只留下了手电筒、手铐和几条防水胶带。但她倒是发现了一个浅黄色的小纸团。
“萨克斯,那是什么?我看不太清楚。”
她跟莱姆描述了一下。
“保持原样,回来再打开。里面可能有什么线索,不知道是不是她身上的。”
她。受害者。
克洛伊·摩尔。
“也可能是凶手留下的,莱姆。”萨克斯补充道,“我在她的指甲缝里找到一些东西,看起来像是报纸或什么纸张的纤维。”“啊,那可能是件好事。他们搏斗过吗?她有没有从凶手身上抓下些什么?或者说,有没有可能凶手从她手里抢走了什么东西,而她死不松手?问题,问题,都是问题。”
萨克斯用另一只粘纸滚筒和一个迷你手持吸尘器,接着搜集证迹。等到样本全部装袋、贴上标签后,她又拿出一个吸尘器和新的滚筒,走到距离克洛伊和凶手活动范围稍远的地方,尽可能大范围搜集证迹。这批搜集的证迹就是所谓的“对照样本”,也就是这片区域原有的物质。比如说,如果实验室的分析显示不明嫌犯某个脚印旁的泥土中黏土含量很高,而对照样本却不是这样,那就可以得出结论,在嫌犯的住所或者工作地点,或者其他什么经常活动的场所中存在大量黏土。这在破案的过程中只能算是一小步……但毕竟也算有进展。
“我看不出什么鞋印,萨克斯。”
萨克斯低着头,观察着嫌犯曾站立过或走过的地方。“我看到了几个,但感觉也没什么用。他穿了鞋套。”
“好家伙。”我们这位犯罪专家嘀咕着。
“我会用滚筒滚一遍脚印,但没必要用静电吸附法了。”
她指的是用带静电的塑料薄膜把鞋印上的灰尘吸附起来,大致就跟采集指纹的方式一样。得到的鞋印不仅可以判断鞋子大小,还可以在纽约市警局的鞋印资料库里进行比对。这个资料库是几年前莱姆在纽约市警局工作时创建的,一直沿用至今。
“而且我敢说,他自己肯定也带了粘毛滚筒。看起来他尽可能抹去了自己留下的所有痕迹。”萨克斯说。
“我真讨厌聪明的凶手。”
不,他才不讨厌聪明的凶手,萨克斯心想。他最恨笨的凶手。聪明的坏人更有挑战性,也使案件更有意思。想到这里,萨克斯不禁在N95口罩下露出一个微笑。“接下来我要调静音了,莱姆。我要去检查嫌犯进出的路线,就是那个安检孔盖。”
她掏出镁光手电筒并打开,在强烈光束的照耀下沿着隧道前进,走向安检孔下面的梯子。她忽然发现,困扰多年的关节炎竟然没有再犯,大概是最近这次手术见效了。她身后的卤素灯在她面前投射下一道拉长的阴影,像是个扭曲的人偶娃娃。安检孔下方的地面潮湿,有力证实了嫌犯就是从这里进出隧道的。观察到这一点后,她继续向隧道更深更黑暗处进发。
每走一步,她都感到更加不安。这次不是幽闭恐惧症发作。身处隧道的确令人感到不快,但跟入口那条小通道相比,这里空间还算宽敞。不,她的不安来自嫌犯的那番手笔:刺青、割线,还有毒药。他的机智、算计,以及别出心裁的凶器,都预示着他一定会流连于犯罪现场,试图阻止追捕他的人。
萨克斯左手拿着手电筒,右手按在格洛克手枪上,沿着越来越黑的隧道前进,一路留神听周围有没有脚步声、呼吸声或是手枪上膛和解除保险的声音。
都没有,她只听见了周围管道或IFON箱发出的嗡嗡声,以及水管里微弱的水流声。
突然,她听见一记刮擦声。有什么一闪而过。
她拔出格洛克手枪,左手继续握着手电筒,同时左前臂支撑着拿枪的右手。枪口沿着手电筒的光线,一路扫过去。
到底是哪里传来的声音?
汗水又滑落下来,心跳也快了起来。
但这种感觉完全不同于幽闭恐惧症引起的窒息和惊恐。不是惊恐,而是兴奋,是狩猎般的兴奋。这就是阿米莉亚生存的意义所在。
她准备好了,手指离开护环,轻轻放在扳机上,像羽毛那样轻;因为只要稍微用点力,这把格洛克手枪的子弹就要出膛。
枪口不断来回扫过……到底是哪里?哪里?
咔嚓……
她蹲下身。
一只老鼠从一根柱子后面优哉游哉地晃出来,有点忧虑地朝她的方向看了看,转过身跑掉了。
真是谢谢你了,萨克斯心想,目光沿着老鼠跑开的方向看过去,那是遥远的隧道尽头。如果老鼠这么大摇大摆地跑来跑去,那里应该没有藏人。她继续往前走了五十多米,来到隧道尽头封闭的砖墙前。这里没有脚印,无论是普通脚印还是穿了鞋套的脚印。这么说,嫌疑人没有来过这里。她又回到梯子处。
她掏出密封在干净塑料封套里的手机,打开定位地图,发现自己正位于伊丽莎白街下方,就在路的东侧,靠近人行道。
萨克斯调大了耳机的音量。
“我就在安检孔盖下面,莱姆。”她向莱姆汇报自己的方位,告诉他这里很可能就是嫌疑人进入犯罪现场的入口,因为地面有非常明显的水渍,这意味着安检孔盖就在过去一个小时左右被打开过。“这里地上一片泥泞。”她叹了一口气,“但没有鞋印,意料之中。让朗访查一下附近的住户和商铺,看看有没有人看见过嫌犯。”
“我会给他打电话,再把监控录像调出来看看。”莱姆对目击者的态度非常挑剔。他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带来的麻烦要比帮助多得多。他们可能看错,可能有意无意记错,还有人不想卷入是非。数字影像要比人可信多了。但萨克斯并不这么想。
她一边爬上梯子,一边用滚筒滚过梯子的横杠,然后把粘纸放进塑封证物袋里。
爬到顶后,她又滚了一遍安检孔盖,然后举起一个小小的多波域光源灯,在盖子底部寻找指纹。多波域光的原理是利用不同光谱颜色的可见光(例如蓝光和绿光),加上滤镜,照出一般灯光或阳光下看不见的证据。多波域光源也包括紫外线这种肉眼看不到的光,可以让某些特定物质发出荧光。
显然,嫌犯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或证据。她试着推了推安检孔盖,只能稍微移动一点,估计有差不多一百斤。很难推开,但对于强壮的人来说并非不可能。
她听见头顶上方有车经过,轮胎碾过冻雨中潮湿的路面,发出咻咻的声音。她举起手电,照着安检孔盖上的小洞。施工人员可以把钩子插进这个洞里,把盖子撬起来。她心里盘算着,是不是能在小洞里发现什么痕迹,从而查出嫌犯所使用的工具的牌子。但她一无所获。
就在这时,一只眼睛出现在小洞上方。
天哪……萨克斯倒吸一口冷气。
就在几厘米之外,在她头顶上方的马路上,有人蹲下来朝小洞里窥视,俯瞰着她。
有那么一瞬间,什么都没发生,随后那只眼睛眯了起来。也许他在微笑,也许是困惑,也许是奇怪为什么在苏荷区马路上的一只安检孔盖下面,会射出手电筒的光。
她赶紧闪开,生怕他会掏出一只手枪塞进小洞里,朝她开枪。她双手紧紧抓着梯子以免摔下去,慌乱中手电筒掉落在了地上。
“莱姆!”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你动得好快。”
“有人在安检孔盖上方,你给朗打过电话了吗?”
“刚打完,你觉得那是嫌犯?”
“有可能,快打给调度中心!让他们现在就派人来伊丽莎白街!”
“我在打,萨克斯。”
她伸手撑着安检孔盖往上推,一次,两次,用尽全力。
金属制的井盖上抬了几厘米,但也只能这样了。
莱姆说:“我联系上朗了,他派巡警过去了,还有紧急勤务小组的人。他们已经在路上,就快到了。”
“他好像已经走了,我试着打开井盖,莱姆。但我推不动,该死的,我推不动,我刚才就这么看着他,肯定就是那个嫌犯。要不然还有谁会在大白天的马路上跪下来,朝安检孔盖里面看?”
她又试着推了一次,觉得刚才可能是因为嫌犯跪在安检孔盖上以防她把盖子推开。然而,她还是没法用一只手把盖子推开。
该死的。
“萨克斯?”
“你说。”
莱姆说道:“有一名警员看见安检孔盖旁边有个人,身穿深灰色外套,头戴针织帽。他跑走了,混进了百老汇大街的人群。白人男性,瘦削或中等身材。”
“该死的!”她咒骂道,“就是他!不是他的话跑什么?找人来打开盖子,莱姆!”
“听着,有很多人去追他了。你继续走格子吧。这是现在的头等大事。”
她的心跳得好快,又一次伸出手掌推安检孔盖。她毫无来由地相信,只要自己能从这里出去,就一定能找到他,即使其他人都找不到。
她回忆着他的眼睛和他眯起的眼皮。
她觉得嫌犯一定在嘲笑她,讥讽她,因为她连安检孔盖都没法打开。
他眼睛的虹膜是什么颜色的?她竭力回想着。绿色、灰色还是栗色?她之前竟然没注意到这一点,这让她对自己异常恼怒。
“我想到一件事。”莱姆的声音把她带回了现实。
“什么事?”
“我们知道他是怎么下来隧道的——就是通过那个安检孔盖。这就代表他曾把那里伪装成一个临时施工区,放上了锥桶路标和封锁胶带,或者是某种路障。从监控里应该可以看到。”
“可能也有目击者。”
“好吧,是的,也许吧。这样的证人可能值得花力气去找找。”
萨克斯沿着梯子下到地面,回到受害者的尸体旁边。
她刚刚已经给克洛伊的尸体做过初步的性犯罪检查,现在要利用多波域光源,寻找大部分性犯罪案件中会出现的3S证据——精液(semen)、汗水(sweat)和唾液(saliva)。
什么都没有。但这也就确定了他在触碰被害人身体,至少是在触碰腹部、手臂、脖子和脸部的时候戴了手套。至于她身体的其他部分,都没有被碰过的痕迹。
她又用多波域光源灯检查了整个现场,一直从安检孔盖查到“胃管”。一无所获。
现在只剩下一件事要做了:把嫌犯留在天花板上的手电筒拿下来。
“萨克斯。”莱姆在呼叫。
“怎么?”
“我们不如请人把安检孔盖打开,然后你从那里出来怎么样?反正你也要搜证那一段路面的。我们知道他就是从那里进去的,而且五分钟前他还出现在了那里。可能会找到一些线索。”但她知道,他提出这个建议主要是让她免于再次穿过那条狭窄的通道。
那具圆柱形的棺材……
萨克斯看了一眼那个黑洞。现在它看起来似乎更狭小了。“这个主意不错,莱姆。但我想我还是原路返回吧。”
她已经战胜了一次自己的恐惧,她现在可不会认输。
她利用砖墙上一处粗糙不平的凸起作为支撑,踩上去,准备取下嫌犯放上去的手电筒。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手术剪刀,剪断手电上的胶带。
她伸手取下手电筒,一把灰色粉末随之落了下来。她忽然意识到,这是嫌犯给勘查现场的警察设的陷阱!这就是他特意留下一只手电筒的目的!那些粉末垂直落在她的眼睛上,她拼命挥手,想拨开那些粉末,结果把N95口罩也扯掉了,吸入了好些毒粉。
“不!”
萨克斯被呛住了,淹没在刺痛的粉末里。强烈的灼痛袭来。她跌落在地上,踉跄着后退两步,差点被克洛伊的尸体绊倒。
耳边出现莱姆的声音:“萨克斯!发生什么事了?我看不见了。”
她挣扎着吸气,想清理掉肺里的毒素。气管、眼睛和鼻腔都灼烧着,像是被无数小钩子划过。她扯掉口罩,猛吐口水,她知道自己污染了现场,但也没有其他办法了。
莱姆在吼叫。她听不太清,但她相信他一定是在打电话求援。“派急救人员下去!马上!”“我不管!”“毒物控制人员!快点!”
之后,她就被呛得什么都听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