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期货合约的规格
当开发一种新合约时,交易所必须详细注明双方协议中的具体条款,尤其是资产品种、合约规模(即每一份合约所交割的标的资产的确切数量)、交割地点以及交割时间。
有时在合约中会指明交割资产备选方案,包括交易标的资产的等级或其他交割地点等。一般的规则是期货的空头方(即同意卖出产品的一方)可以在备选方案中做出选择。[4]当合约空头方准备选择交割时,要向交易所填写交割意向通知书,在这个书面文件里会注明交割资产的等级以及交割地点。
2.2.1 资产
当期货标的资产为商品时,商品质量可能有很大差别。因此,当指定标的资产时,交易所对允许交割资产等级的规定非常重要。洲际交易所(ICE)将其所交易的橙汁期货合约标的资产描述为:美国A级、糖度值(brix value)不低于62.5度冰冻高纯度橙汁。
对于某些商品,在一定等级范围内的商品都可以用于交割,但价格要根据选择的等级进行调整。例如,CME集团的玉米期货的标准等级为“黄色2号”,但按交易所规定,经价格调整后的替代品也可用于交割:1蒲式耳“黄色1号”的价格比“黄色2号”要贵1.5美分,1蒲式耳“黄色3号”的价格比“黄色2号”要便宜2~4美分。
当期货合约中的标的资产为金融资产时,其定义通常很明确,含义也很清楚。例如,我们无须定义日元的等级。但是,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美国中长期国债期货合约有一些很有意思的特性。在长期国债期货合约中,标的资产可以是任何在期货到期时期限介于15年与25年之间的国债。在中期国债期货合约中,标的资产可以是任何在期货到期时期限不短于6.5年但又不超过10年的国债。在这两种情况下,交易所使用一个公式来根据所交割国债的期限和券息对收取的价格进行调整。这在第6章中有进一步的讨论。
2.2.2 合约规模
合约规模(contract size)定义了在每一份合约中交割资产的数量。交易所要做的一个重要决定是选择合约规模:如果合约规模太大,许多希望对冲较小头寸的投资者或希望持有较小头寸的投机者就不可能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从另一方面来讲,由于每个合约都会有交易成本,因此合约规模太小时会使交易成本太高。
选择适当的合约规模具体取决于潜在客户的需求。某农产品期货合约中交割资产的价值从10000美元到20000美元不等,而一些金融期货的合约规模会大得多。例如,在CME集团交易的长期国债期货的标的资产面值为100000美元。
有时一些交易所会引进“小型”(mini)合约来吸引小额度投资者。例如,CME集团的小型纳斯达克100期货(Mini Nasdaq 100)合约是以20倍的纳斯达克100指数为标的资产,而一个标准合约是以100倍的纳斯达克100指数为标的资产(我们将在第3章对股指期货进行更为全面的讨论)。
2.2.3 交割安排
交割地点必须是交易所指定的地点,这对那些运输费用昂贵的商品尤其重要。ICE冰冻高纯度橙汁期货的交割地点为位于佛罗里达州、新泽西州以及特拉华州境内由交易所授权的仓库。
当选择其他交割地点时,期货的空头方所收入的价格会随着交割地点的不同进行调整。一般期货交割地点离商品生产地越远,交割价格越高。
2.2.4 交割月份
期货合约通常是以交割月份来命名的。交易所必须明确指定在交割月份内的哪一段时间可以交割。对于许多期货而言,交割期间为整个月。
不同合约有不同的交割月份,交易所对交割月份的选取是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例如,在CME交易的玉米期货交割月份为3月、5月、7月、9月以及12月。在任何给定时间,交易的合约中包括最近交割月的合约和之后一系列交割月的合约。交易所指定每个月份合约开始交易的具体时间,同时也指定这一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一般在可以交割的最后一天的前几天,期货将停止交易。
2.2.5 报价
报价的方式是由交易所定义的。例如,在美国,原油期货以美元和美分来报价,而中长期国债期货则以美元以及1美元的1/32来报价。
2.2.6 价格和头寸的限额
大多数合约价格在每天的变动限额是由交易所规定的。与前一天收盘价相比,如果在某一天期货价格下跌的金额等于每日价格限额,这一合约被称为跌停(limit down)。如果上涨的金额等于每日价格限额,这一合约被称为涨停(limit up)。涨跌停变动(limit move)是指在任何方向上价格波动等于一天价格变动的限额。一般来讲,价格一旦达到当天的涨停或跌停限额时,该合约将会在当天停止交易。然而在有些情况下,交易所有权干涉并改变价格变动的限额。
设定每日价格变动限额的目的是防止由于过多投机活动而造成价格的巨幅波动。然而,当标的商品价格迅速上升或下降时,这些限制将会成为人为的交易障碍。价格限额是否对期货市场有利仍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头寸限额是一个投机者可持有的最大合约数量,头寸限额的目的是防止投机者给市场带来不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