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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初遇丁元英

夏天的古城,带着北方独有的炙热,哪怕是在早晨也无法幸免。

一双拖鞋一件背心一条大裤衩,成了小区大爷们的标准装备。

“张大爷,带孙子出去转转?”

刚打开房门,刘冰便看到二楼的住户走下楼梯。

“是啊,小刘你守店去啊?”

张大爷知道刘冰是个个体户,所以有此一问。

“对!大爷您先走吧。”

等大爷抱着孙子先离开。

刘冰拿着一塑料的垃圾出了单元门,朝着前方的垃圾车走去。

扔完垃圾后,他没有改变方向,接着朝正前方的小区大门步行。

离开大门口的时候,他还对着门口的保安,点头微笑示意。

在新房子里住了将近四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早已熟悉起来。

左前方一百米处的小吃街,已经成为刘冰固定的早餐食堂。

因为睡懒觉,正好错过了吃早饭的高峰期,小吃街上的顾客少了一半。

他走到常去的那家牛肉汤摊子,发现几张小桌子上都坐满了人。

这家牛肉汤确实有两把刷子,在整条小吃街都是数一数二的存在,每次来都要排队。

‘换一家吧,吃了这么多次也该换换口味了。’

刘冰摸了下肚子,今天饿的有点急,就不打算在旁边干等着了。

他朝着小吃街不断深入,锅贴豆腐脑,烧饼豆浆油条,换着花样的早餐,几乎没有重复的小吃摊子。

一直走到小吃街的另一头,他的耳边传来了一阵叫喊声:

“馄饨,鸡丝馄饨,馄饨喽!”

馄饨!

听到这两个字刘冰停下脚步,脑海中浮现出一段电视剧里的情景。

心中暗道:

‘不会这么巧吧?’

他顺着叫喊声看了过去。

那是一个梳着刘海,背后马尾辫垂落及腰,身高一米六的中年妇女。

手脚灵活做事干练,脸上带着乡下人的淳朴,又不失小商贩的精明。

‘还真是她呀!’

这个馄饨摊女老板,在电视剧里出现过一个小片段,所以刘斌心里有印象。

相逢就是有缘。

再加上刘冰也很久没有吃馄饨了,想换换口味,便走到馄饨摊前说道:

“老板,两碗馄饨。”

接着,他从裤兜里掏出几张零钱,又问道:

“总共多少钱啊?”

馄饨摊的女老板低头忙活事,头也不抬的说道:

“一块钱一碗,总共两块钱。”

“你先坐马上就好。”

刘冰把钱付完之后,朝前走两三步,来到摆在馄饨摊前的小方桌边上,找了个没人的小凳子坐下来。

他把周围的小吃摊看了一圈,打算再买点什么吃食。

哪想到,心里刚有决定,打算再去买点煎饼的时候,就听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来一碗馄饨。”

“好嘞。”

不会这么巧吧!

刘冰扭头朝着身后的馄饨摊看去。

那人背对着他,上身穿的是,洗到变形的白色T恤,下身是一条黑色过膝短裤,和一双黑色拖鞋。

若是换个环境,这一套搭配放在大学校园里,必然是学长们的经典服饰。

主打的就是一个舒服加随意。

可这套衣服是穿在一个中年男子身上,就显得落魄穷酸了。

此人转过身来,露出一个薄嘴唇,一对单眼皮。

眼神深邃,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随意与淡漠。

‘丁元英!’

这是刘冰首次与丁元英会面。

不光光是见了一面,还相互对视一眼。

他按耐住心中的情绪,眼睛撇向旁边,装作不在意的对着馄饨摊儿叫道:

“老板娘馄饨快一点!”

“来了来了,出锅了。”

丁元英看了一眼刘冰,然后默不作声的走到刘冰对面坐下来。

手上还拿着一塑料袋,里面是两根刚买的油条。

他拿出其中一根油条吃了起来,偶尔会看刘冰几眼。

不过,当刘冰也看向他的时候,他会刻意避开刘冰的视线。

此时,刘冰的馄饨已经上桌了。

他低头吃着馄饨,就像是一个普通路人那般,让自己表现的自在一些。

好在他对这一天早有准备,毕竟这种见面是迟早的事情。

两人住的近,当前见面的地点,也在刘冰的意料之内。

算算时间,丁元英应该是四五月左右到古城居住的。

他和丁元英住在一个小区,可惜生活习惯没有交点,几个月都没见到人。

也许是离得太近,最终还是在今天遇上了。

丁元英,天道电视剧的男主角。

柏林大学经济学硕士,先后就职于柏林H.N.S国际金融投资公司、京城通达证券公司、柏林《世界经济周刊》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员。

2001年建立私募基金,募资2个多亿,资金在国内股市转动了11个月,赚了2个亿,将近一倍的利润。

今年三月份在德国结束私募基金,解决完公司的事情后到古城隐居。

刘冰在脑海中又回忆了一遍关于丁元英的信息。

想着想着,思绪就发散开来,表现的也更加自然。

他决定不与丁元英搭话。

做一个普通的陌生人。

按照原剧情,他第一次见到丁元英,应该在明年4、5月份。

现在上前搭话,就有破坏剧情的风险。

刘冰回来的这几个月,啥都不敢干。

每天几乎就是吃饭、守店、回家睡觉。

顶多出去和叶晓明冯世杰聊聊音乐,就没有做过其他活动。

生怕自己闹出点大动静,万一改变了古城的阶级格局,引发蝴蝶效应,导致剧情生变。

和丁元英的第一次对话,还是留在它应该出现的时候吧。

一碗馄饨下肚,刘冰又拿起放在桌上的第二碗。

第一碗馄饨烫嘴,要一口一个的吃,第二碗放凉了些可以端着吃,一口可以塞下好几个馄饨。

等他吃完第二碗馄饨,正准备擦嘴时,丁元英率先从对面的座位上起身离开了。

两根油条一碗馄饨,吃饭速度,自然要比刘冰吃两碗馄饨的速度要快些。

谁成想,丁元英才走了三五步,便被馄饨摊老板娘叫住:

“唉唉!诶诶诶!”

“你怎么走哇!你还没给钱呢。”

老板娘赶紧从摊位后面走了出来,双手在围裙上擦了两下,快步来到丁元英身后。

丁元英侧过头来,发现自己正被老板娘用‘逃单’的眼神看着,一时之间愣了一下。

用0.5秒的间隙,他回忆了一下自己是否忘记给钱了。

回想起之前的经过,他很确定,自己在点餐的时候就把钱付了。

又过了0.5秒,丁元英点了一下头。

他默不作声的转过身来,右手掏向裤子口袋,抓出几张零钱。

从零钱堆里掏出一张,朝面前的老板娘递了过去。

就像是,他真的忘记付钱了一样。

看到这一幕,刘冰出口打断了老板娘的接钱动作:

“老板娘,他付过钱了啊!人家不是一来就给你钱了吗?”

“前面我催你馄饨的时候,亲眼看到的,你是不是忙忘了!”

刘冰觉得,这种蚊子大小的事,还不至于诱发出多大的蝴蝶效应。

而且,还能在丁元英面前混个脸熟。

所以就开口帮忙了。

老板娘听到这话,错愕的张开嘴巴,反应了一下才不好意思的说道:

“哎呀,你看我这个忙的啊!对不起对不起,我记叉了。”

丁元英面无表情的顺着声音向刘冰看去。

朝为他发声的刘冰点点头,表达谢意。

接着又朝着老板娘点点头,表示没关系。

随后,便转过身去,右手插兜的踏步离开了。

对他而言,被人误会只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小事。

刘冰看着丁元英离去的背影,脑海中浮现出一句台词:

‘他的每个毛孔里,都渗透着,对世俗文化居高临下的包容,包容到不屑于跟你将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