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朱言归乡,初遇朱顺
苍山县街市喧嚣。人流中,身负硕大包袱的汉子格外醒目:浓眉如墨染,肩宽似山横,残破横刀与麻绳缠裹的枪头在腰间叮当相撞。最奇是头顶那只红腮白腹的绿羽鹦鹉,衬得蓝衫汉子如同移动的戏台,引得行人频频侧目。甲胄袍肚的裂口随步伐翻飞,却掩不住他沙场归来的凛然气度。
城门口,骑驴入城的朱顺猛地勒住缰绳。那件千疮百孔的袍肚刺进他眼底——四载边关岁月霎时涌上喉头。
他催驴近前。
朱顺看到了那男子的袍肚,心中一动,这个袍肚他当然知道,他也曾是兵士,曾在边境抵御寇鬼入侵,整整四年。
他的战友穿的甲胄样式他也当然知道。
朱顺已经确定,这个男子是一位返乡兵人。
于是朱顺决定上前搭话。
他轻轻拍了拍毛驴的背,让它走得更快一些。
朱顺走近男子。
微笑着拱手道:“这位壮士,看你气宇轩昂,步伐坚定,定是在战场上经历过风雨的英雄。敢问壮士,你是从何处归来?”
汉子转身露出憨笑,鹦鹉扑棱着喊出声:“寇鬼灭尽,当归!“袍肚裂痕里渗着洗不净的硝烟味。
他露出憨厚的笑容,道:“在下正是刚从战场归来,不是寇鬼都被赶走了吗,所以也该回家了。”
朱顺抱拳,满脸敬意,连忙问道:“不知兄弟贵姓?”
男子抱拳还礼,说道:“我叫朱言。”
朱顺闻言,敬意中有一丝丝震惊,朱顺回道:“我去,你和我同姓啊,本家人啊!在下朱顺,也曾在江陵打寇鬼,也是近日刚刚返乡。”
互通姓名时,两个“朱“字撞出清脆回响。
名为朱言的男子放下包袱,连忙拍了拍朱顺肩膀,显得很激动。
朱言道:“哈哈哈,真巧啊!咱们不止是战友还是本家人啊!”
朱顺跳下毛驴,与朱言并肩而立,两人开始交谈起来。
二人步行至一处热闹的路边摊,朱顺热情地招呼朱言坐下,随后向摊主点了几样小菜和一壶酒。
朱言看着桌上的菜肴,有些局促不安,笑道:“兄弟,我们初见面,你这般请我,我有些难为情啊。”
朱顺摆摆手,笑道:“兄弟说的哪里话,咱们同是打寇鬼的战友,如今又在此相遇,实乃缘分,这顿我请了。”说着,他提起酒壶,给朱言和自己各倒了一碗。
朱顺举杯。
朱言架不住朱顺的热情,便半推半就举杯相碰,一饮而尽。
朱言放下酒碗,感慨道:“兄弟,边疆岁月苦啊,但想到能保家卫国,守护百姓安宁,便觉得一切都值得了。”
朱顺点头,深有感触地说:“朱兄所言极是,我亦有同感。不过,如今我们既然已经返乡,便该好好享受这和平安宁的日子,不再让寇鬼侵扰我们的家园。”
酒肆檐角下,粗陶碗相碰。“当年箭雨泼天时,就念着这口浊酒。“朱言摩挲着豁口碗沿。
两人交谈甚欢,仿佛多年的挚友。
残阳给鹦鹉羽毛镀了层金边。
“我听这边百姓说,咱们朱家人出了个大人物呀。”
“朱兄,不知你说的是哪个大人物啊。”
“苍山百姓都在聊你们县的朱捕头呢,听百姓说,这个朱捕头了不起,查出一个很大的贪官,还洗清了一个冤案,可是苍山县的青天啊。”
朱顺听闻此言,心中一阵激动,但表面上却尽量保持平静。
因为朱言所说的朱捕头便是他。
他端起酒碗,轻抿一口,淡淡地笑道:“咱们朱家人尽出人才啊,朱兄,你所说的朱捕头,我也有所耳闻。他确实为苍山县的百姓做了不少实事,赢得了大家的尊敬。不过,你们为我们百姓守护边疆,击退寇鬼更值得我们尊重。”
朱言豪爽的笑声在路边摊上回荡,他用力拍了拍朱顺的肩膀。
正当两人谈得兴起,忽然一阵欢笑声传来,朱顺和朱言的目光被路边的三个小孩吸引。
有两个男孩大约七八岁的模样,正围着一个小女孩,手舞足蹈地争论着什么。
那小姑娘身穿红色的短打,头上扎着两个俏皮的小辫,脸上洋溢着天真烂漫的笑容。
她手中紧紧握着一串糖葫芦,时不时地舔上一口,那满足的表情仿佛品尝。
一个个子稍高点的小男孩,对旁边的小胖墩说道:“这小妹妹还怪可爱嘞。”
那男孩笑嘻嘻的看着那小姑娘,凑着脸,指了指自己的脸颊,说道:“妹妹,来给哥哥一巴掌。”
小胖墩连忙凑过来,笑道:“给我俩一巴掌。”
然后那小姑娘,先给了那胖墩一巴掌。
胖墩满脸满足,唉了一声。
随后又给了那男孩一巴掌。
男子也满脸满足,随后笑道:“唉,还摸我小脸蛋。”
那个小姑娘,高兴的笑了起来。
朱言和朱顺二人见这情况,捧腹大笑。
朱言感慨道:“小时候后悔了,像他们俩这样也不至于我现在单着,如果小时候像他们两个这样,我逢人就说有个小姑娘摸我脸蛋。”
朱顺听后,哈哈大笑。
朱言望着熙攘街市,忽然怔住:“竟这样不知不觉长大了。“
朱顺轻叹:“昨日还在槐树下掏鸟窝呢。“
“欲买桂花同载酒...“朱言话音未落,头顶鹦鹉精准投下一泡鸟粪。
“凤儿!“他狼狈抹脸,“正念着'终不似少年游'呢!“
白羽团子歪头打量爪尖,绯红面颊在阳光下泛起珠光。忽又扑棱棱蹦到他肩头,脆生生嚷着:“酸掉牙!酸掉牙!“
朱顺笑得直拍石凳:“可不正是少年游?“
朱言被凤儿的举动逗笑了,他抹去脸上的鸟粪,摇头笑道:“你这小家伙,真是调皮得可以。”他伸出手,凤儿轻盈地落在他的指尖,朱言轻轻抚摸着它的羽毛,眼中流露出温柔的光芒。
这一幕被朱顺看在眼里,他感叹道:“朱兄,你这鹦鹉真是灵性十足啊。”朱言笑道:“是啊。”
说完,他的脸上便充满了忧愁,他道:“可惜它的主人再也见不到了。”
朱顺有些疑惑,问道:“朱兄不是它主人吗?”
朱言轻声道:“他的主人战死了。”
当年朱言在行伍里是个闷葫芦,根儿在黄土垄里埋着。泥腿子出身,打小撂地啃土,哪懂军营里的门道。
新兵蛋子都嫌他一身土腥味,晾他在校场边当独狼。
王付出和他一样的出身,只有王付出不嫌弃他,肯和他沟通。
两件布丁摞布丁的碰在一处,酒碗里晃着同样的穷骨头。
王付出也是底层百姓之家,他有两个弟弟,一个哥哥。
他的大哥王付开和四弟王付杰都是兵。
江湖子弟最恨背祖刀!王家兄弟三把刀,老大付开一次战役折了脊梁骨,降了桑武寇鬼。军中顿时炸了油锅——“叛将的血亲,留着当暗桩么?“
老四付杰也受影响在演武场让人拿唾沫星子淬刀。
付杰倒是不以为意,也和朱言要好。
王付出喜欢养鸟,这个鹦鹉是他最喜欢的。
在“江陵战役”最后一仗中,朱言被擒,王付出用自己性命只身犯险,救出了朱言,但是自己却被敌人乱箭射死。
这次战役后,华安便将桑武寇鬼击退,华安胜利。
之后,朱言便将王付出的鹦鹉带走,他的弟弟王付杰也归乡了。
和他同行了一段路就分别了,王付开生死未知,杳无音讯。
朱言回忆。
旧事,那夜。
夜帐中,王付出抛来的酒囊砸碎了朱言枕边的冻馍。那人袖管里滑落半截家书,“长兄“二字被火燎出焦黑的洞。
帐外忽起爆裂声,四弟付杰正将染血皮甲掷入火堆。王付出拾起火星里的蓝羽荷包:“叛徒的血溅不着这个。“
江陵城破那夜,朱言腕间铁链映着敌营篝火。运尸车下忽滚出草料包,王付出脖颈插着三支鸣镝,却把襁褓的凤儿护在残甲之下。
再临旧战场,朱言靴底碾到半枚蓝琉璃。凤儿倏地俯冲啄食,掀起的风里恍惚有人轻笑:“这扁毛倒比咱先瞧见太平。“残阳把影子拉得老长,恰似当时分别时付杰背上的断枪。
朱顺听后,心里亦五味杂陈。
朱言扯下腰间缠着枪头的麻绳:“付出咽气前攥着的枪头,我拿战袍布条编的绳。“
横刀出鞘时带起龙吟,刃口二十七个豁口映着日光:“这刀陪他砍透十三副重甲。“拇指抚过刀脊裂痕,“最后那战替我挡的箭,他笑着说刀名该叫'信仰'。“
朱顺想到现在也没有给自己的刀剑起名字呢,他的刀剑也陪了他好多年了。
随后又抽出了另一把剑,这把剑锋芒毕露,朱言说道:“这就是我的配剑,我给他起名叫“少年梦””。
朱顺疑惑问道:“为什么叫少年梦呢?”
朱言看着不远处巍峨的苍山,喃喃道道:
“年少时我意气风发,任何困难都难不倒我。
我以为我就是主角,是上天选中的人。
我相信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我坚信我这一生必将有所作为,可当我长大以后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想法那么幼稚。
我就是普通人,我认清了自己。
而年少时幻想的成为李唯乐这般剑道魁首,而年少时的梦也开始变得遥不可及。
难道我就应该放弃吗?”
朱顺说道:“那些梦想不应该作为成长的代价而被遗忘在风里,输给自己比输给别人还惨。”
朱言听到朱顺的话,突然哈哈大笑,笑声在街道回荡,似激起了层层涟漪,行人不觉看向他。
他拍了拍朱顺的肩膀,说道:“朱兄弟,你说得对!那些梦想,是我心中最珍贵的财富,怎能因为困难就轻易放弃?”
“少年梦“呛啷出鞘,腕抖寒光乍破残阳。
朱顺须发皆张,沧浪刀鸣应声离鞘。玄铁刃上倒映着残阳,暮色正一寸寸浸透刀身云纹。
朱言仰天长啸:“我也不记得这一路以来我到底放弃了多少。
但这一次,我想赢!”
随后二人相视大笑。
............
残阳如血,漫过城墙豁口。
两人踏过青石板。
朱顺说道:“山高水远,有缘再会。“
朱言喉头滚了滚,终只迸出个“嗯“。
绛红城门洞子。
城头老鸹哑着嗓子叫开,暮色已吞了半截驿道。
人这一生会遇见不同的人,有些成了朋友,有些成了过客。
有的能陪你一生,有的只能陪你一程。
遇见了就是缘分,相处过就是福分。
我们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算不出最美的相遇在什么时候。
最痛的离别会在哪一天?
我们能做的就是珍惜眼前。
路过的永远是风景,留下的才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