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发展逻辑
1.2.1 供应链金融的内在逻辑与商业模式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占据市场主体的90%以上,并且贡献了80%的就业及50%以上的税收。中小企业在我国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功能,但是其多年来存在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央行(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中国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规模自2016年的27.7万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43.2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2.2%,但法人贷款授信仅占20%左右,这表明我国金融市场虽然总体上供给充足,但仍然存在内部不均衡问题,包括金融市场结构不均衡、银行内部供给不均衡以及金融产品与服务不均衡,缺乏个性化金融服务。
供应链金融是围绕核心企业信用,以联系上下游企业发生真实的交易关系为基础,集合整个供应链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打造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互利互通的一种融资模式。这种结构化融资模式通过构建整个供应链的信息网络,让各节点企业实现资源共享与信息互通,综合考虑“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的整体信用状况和风险抵御能力,以此作为企业的授信标准,促使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能够享受与核心企业类似的授信条件。由于中小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普遍不足,可抵押资产普遍得不到银行的认可,所以中小企业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来开展债项融资成为近年来金融市场的普遍问题,而存货类的融资业务则因技术问题一直发育不良。
供应链金融的主导方主要是资金的供应方,也是风险的承担者,而银行是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和风险承担者,也是供应金融模式创新的主导方。金融机构愿意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其逻辑是以大型核心企业授信为基础,辅以担保、抵质押物为第二还款来源或作为增信机制。在实践中,信用的创新机制多种多样,票、款、权、证、货、设备等都可以作为担保抵押品,同时出现了贴现、保理、应收账款质押、大宗货押、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的业务类型。
新兴的一种资金端是实力强大的核心企业,即“供应链自金融”模式,核心企业在其控制力范围内,结合有效的风控模型及策略,实现以低成本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模式向全链提供授信,从而形成生态型供应链金融模式。
可见,供应链金融是依赖于供应链结构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其中核心企业具有良好的连通能力、信息优势和信用评级,再结合供应链本身的运作特点,可达到银行对供应链的信息、风险及信用的评价标准,使得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贷款可以暂时忽略其本身信用不足、资产欠缺及经营不稳定等问题。
1.2.2 数字技术支撑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虽然是热点话题,但实际发展速度并不快,且面临着技术、平台、成本及授信等多方面的约束,在市场及业务模式的创新方面有所停滞,具体如下。
(1)适合发展供应链金融的产业和场景并不多
多数产业的供应链结构都较为松散,核心企业对供应链管理意识不高,且信息化水平及协调管理能力不够,难以满足供应链金融的应用条件,同时能够满足银行经营理念要求的核心企业占比较少。
(2)传统金融理念的约束
银行的多级管理和审贷分离制度导致供应链金融工作效率较低,而涉及信用捆绑、动产抵押及质物监管等方面的法律不够完善,这些使得银行在中小企业信贷上的风险厌恶,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降低。
(3)中小型企业的人际信任并不能有效建立
供应链金融的基础始终是主体信用,是以人际信任为基础来进行金融借贷的,中小型企业规模小、经营时间短,尚未实现稳定运营,不具备完善的财务数据,如果不能得到核心企业的配合与确权,人际信任难以建立。
(4)供应链金融仍然存在风险错配
高度依赖核心企业本身就是一种中心化的风险错配模式。中小企业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增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金融机构的回款安全。但风控完全依赖核心企业的信用释放,一些核心企业并不具备完善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及合作共赢的责任意识,甚至用自身的核心地位作为与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价格谈判筹码,导致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话语权进一步降低。可见,高度中心化不利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也有悖于企业降本增效的初衷。
另外,从“核心企业”传递到“上下游企业”的信用扩展模式,使得“捆绑式”的信用评估模式过度依赖核心企业,受核心企业的信用波动影响很大。上下游企业的信用水平不高(如研发、内部管理及外部协调等能力不足),仍然使得供应链金融的效能受限。另外,供应链金融受系统性风险的影响非常大,如政府干预、行业整体预期等都将对供应链整体稳定性产生巨大影响,甚至导致供应链的断裂。
(5)长尾群体不易触达。金融机构在长尾群体的有效触达及风控判别方面受到较大的制约,主因在于信用穿透力不足。具体因素主要有:提供相关服务的平台对供应链末端的服务覆盖率不高;核心企业对于多层级的参与企业准入要求较高;信息化水平不足导致核心企业信用传导不力;缺少足够的风控手段支持信贷资金触达供应链末端。
(6)产融结合受限。产融结合一直是制造业面临的普遍难题,主因在于:一方面,我国金融机构为分业经营模式,在一级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本身不具备对接资本市场的相关职能,导致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度不够;另一方面,市场上虽有诸多产业主体以集团财务公司、参股商业银行等形式实现产融结合,但实践仍相对滞后。
(7)信息不对称问题仍然严重
核心企业的高信用并未真正解决中小企业深层次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中仍然难以得到足够的、全面的信息,从而无法支撑个性化金融服务。
可见,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仍然绕不开“信息不对称”这个问题,只有突破这个问题,才有可能实现跨越式的创新。新一代智慧技术支撑下的金融创新,打破了传统金融服务受硬件设施和地理位置的局限性,利用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数字平台,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中小企业提供与其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
1.2.3 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内涵
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为供应链金融生态体系构造好了底层基础设施。
供应链运营大量采用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使得海量数据实时计算成为可能。区块链技术结合物联网,为供应链金融提供了可信数据的信任机制。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可对供应链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监控与预警,云计算、物联网、数字孪生等技术可对客户进行筛选,进一步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同时,产业链由信息化快速向数字化转型,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构建数字化平台,使得金融服务更容易获取。
数字技术的全面运用能有效缓解金融服务的痛点,掌握数字技术的企业正成为数字供应链金融创新的主角。金融机构采用数字技术,可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提供更多数据维度识别,更为细致地描绘出中小企业的画像,为复杂的风险判断和校验提供逻辑分析和数据支持,以实施更可信的贷款规则和标准化的批量处理方式。
数字技术主导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核心逻辑是:结合数字技术获取可信数据、构建场景金融和改进风控方法。数字技术应用带来生产方式甚至商业模式的变革,以业务大数据为基础,通过识别与分析客户需求、风险模式和风险水平等,将传统的供应链企业信用关系以数字化方式来进行表达,甚至将数字化的信用通过网络结构进行传递。
数据是控制供应链金融风险的关键所在,数据涉及数据量、数据维度、数据质量、数据可信度等。供应链金融以真实交易为基础,但供应链松散的结构与严密的交易流程并不同步,各参与机构也尽量利用对信息的控制权来形成对自身有利的因素,而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也多为定制化服务,行业差异大、个体差异大,使得金融机构对支撑业务数据和风控数据的获取,需要支付较大的成本,甚至影响到金融服务能否开展。在实践中,要进一步积极引入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技术,提升供应链体系内的信息交换效率和数据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