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李寻欢(两章合一,求收藏推荐)
风雪夜归人,雪夜,天地归于黑暗,铺盖天地的雪让寂灭的天地仿佛被银月照耀。
陈仙手持那把自买来就只出过一次鞘的铁剑,慢慢走出了昆仑山。
天无限大,路无限宽,他的剑道亦是如此。
风雪的路带着沧桑的艰难,食肉众生。
陈仙漫步雪域,脚踩过的地方却不留一丝痕迹,仿若无人路过。
时间如雪,下个不停,不断流逝。
陈仙也不知走了多久,黑白轮转的天他也见过不少,但他没有在意时间,整个人时刻运转着太易剑章,元神融入这风雪之天。
这是一处小镇,隔着很远,陈仙就已感知到里面热闹的人气。
同时,他也感知到了一辆马车,以及其中的一把刀。
那仿佛无物不中的刀意中,夹杂着仿佛可以渲染天地的悲伤;刀意中带着浩然之气,悲伤中却又带着平和。
陈仙眼中闪过回忆,“想不到是他,世间的意外果真不少,”然后他转脚步,走向了远处的客栈。
风如刀,以天地为载体,仿佛要切割众生。雪如剑,将天地化战场,宛若要穿透万物。
霜雪下不停,寒风吹不定。
一辆略微破旧的马车,碾压着如白银般的雪,自北一路滚滚而来。
滚动的车轮辗碎了地上的冰雪,却辗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李寻欢打了个呵欠,将两条长腿重新换了个位置,感受着这冷入骨髓的风雪,叹了口气。
“我回来了,我应该回来吗?”他在自问,带着不确定,“也许我不该回来。”
李寻欢再次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开始大口喝酒,仿佛只有这酒才能让他忘掉一切。
如果这世间有忘情水,恐怕他会毫不犹豫地喝下去。
在他大口地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地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酒瓶空了,他就拿起一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这是一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像是活的。
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他已不再年轻。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里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带着平和,仿佛大地的温和,又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像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也许就因为这双眼睛,才能使他能活到如今,才能让他面对一切苦难。
没过多久,人像终于在他刀下完成了,他痴痴地瞧着这人像,也不知瞧了多少时候,然后他突然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赶车的大汉立刻吆喝一声,勒住车马。
李寻欢竟然在雪地上挖了个坑,将那刚雕好的人像深深地埋了下去,然后,他就呆呆地站在雪堆前,一动不动,仿佛不想走了,就想定格在这里。
若是换了别人,见到他这种举动,一定会觉得很惊奇,但那赶车的大汉却似已见惯了,只是柔声道:“天已快黑了,前面的路还很远,少爷你快上车吧!”
李寻欢缓缓转回身,就发现车辙旁居然还有一行足印,自遥远的北方孤独地走到这里来,又孤独地走向前方。
脚印很深,显然这人已不知走过多少路了,已走得精疲力竭,但他却还是绝不肯停下来休息。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喃喃道:“这种天气,想不到竟还有人在冰天雪地里奔波受苦,我想他一定是很孤独、很可怜的人。”
那虬髯大汉没有说什么,心里却在暗暗叹息:“你难道不也是个很孤独很可怜的人么?你为何总是只知道同情别人?却忘了自己……”
车座下有很多块坚实的松木,李寻欢又开始雕刻,他的手法精练而纯熟,因为他所雕刻的永远是同一个人。
这个人不但已占据了他的心,也占据了他的躯壳。
雪,还在不停,天地间的寒气也更重,夜色逐渐浓,幸好这里风中已传来一阵人的脚步声。
这声音虽然比马蹄声轻得多,但却是李寻欢正在期待着的声音,所以这声音无论多么轻微,他也绝不会错过。
于是他就掀起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
他立刻就见到了走在前面的那孤独的人影。
这人走得很慢,但却绝不停顿,虽然听到了车辚马嘶声,但却绝不回头!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戴帽子,融化了的冰雪,沿着他的脸流到他脖子里,他身上只穿件很单薄的衣服。
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像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仿佛没有任何事能令他屈服!
马车赶到前面时,李寻欢才瞧见他的脸。
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
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岗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虽然他还太年轻了点,还不够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他没有说话,只是紧紧看着李寻欢。
李寻欢目光中似乎有了笑意,他推开车门,道:“上车来,我载你一段路。”
他的话一向说得很简单,很有力,在这一望无际的冰天雪地中,他这个提议实在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
谁知这少年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脚步更没有停下来,像是根本没有听到有人在说话。
李寻欢道:“你是聋子?”
少年的手忽然握起了腰畔的剑柄,他的手已冻得比鱼的肉还白,但动作却仍然很灵活。
李寻欢笑了,道:“原来你不是聋子,那么就上来喝口酒吧,一口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的!”
少年忽然道:“我喝不起。”
他居然会说这么样一句话来,李寻欢连眼角的皱纹里都有了笑意,但他并没有笑出来,却柔声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
少年道:“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也绝不喝……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么?”
李寻欢道:“够清楚了。”
少年道:“好,你走吧。”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忽然一笑,道:“好,我走,但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么?”
少年瞪了他一眼,道:“好,我请你。”
李寻欢大笑着,马车已急驰而去,渐渐又瞧不见那少年的人影了,李寻欢还在笑着道:“你可曾见过如此奇怪的少年么?我本来以为他必定已饱经沧桑,谁知他说的话却那么天真,那么老实。”
赶车的那虬髯大汉淡淡道:“他只不过是个倔强的孩子而已。”
李寻欢道:“你可瞧见他腰带上插着的那柄剑么?”
虬髯大汉目中也有了笑意,道:“那也能算是一柄剑么?”
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
虬髯大汉含笑接着道:“依我看来,那也只不过是个小孩子的玩具而已。”
这次李寻欢非但没有笑,反而叹了口气,喃喃道:“依我看来,这玩具却危险得很,还是莫要去玩它的好。”
这是一间客栈,人不少,划拳说话之声不停,吵闹也不少。
在这样的风雪之地,能够遇见这样的一间客栈,实在是件很不错的事。
陈仙也很满意,虽然他已经辟谷,但也不影响他吃喝,吃喝本就是人之本性,不该放弃,他也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所以他来了。
以陈仙的元神扫描,知道这是一个小镇,小镇不大,所以客栈也不大,住满了人。
客栈的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
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李寻欢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连一张空铺都没有了,但他一点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这世上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所以他就先在饭铺里找了张角落里的桌子,要了壶酒,慢慢地喝着。
这个角落还是他找了半天才找到的,而且这张桌子上已经有了一个人。
这是一个令李寻欢也不知道该怎么说的人。
在这漫天的风雪中,每个人都风尘仆仆,只有他像是刚准备出游的公子一样。
他身上不仅没有风霜,而且很干净,无论是他的白衣白鞋,还是他的头发,甚至他的脸,都是白白净净的。
一点风雪都没沾,他的桌子上还放着一把剑。
这是一把普普通通的剑,以李寻欢的眼光来看,这把剑不贵,他觉得甚至不比他的飞刀贵。
而他的飞刀就是在京城一处铁匠铺,找一个普通铁匠打造的飞刀,不贵,他一次性买了不少。
所以他很惊讶,这样普通的铁剑看起来配不上这个白衣人一身的装扮。
但他实在不敢放松,也不敢小看白衣人,如果有机会,他也不想和白衣人坐在一桌。
虽然他看起来就像没有武功的普通人,但是这样风雪漫天的地方,这样一个客栈,不会有人认为他是普通人的,如果有,除非那人是个蠢货。
很显然,李寻欢不是蠢货,但是他也没有办法。
刚才在雪路上遇见的少年已经足够英俊,但是比起面前的白衣人,却是差之甚远。
主要是气质,之前的少年带着坚定、执着、不屈,但李寻欢面前的人就像一个温润如玉的人,气质淡然。
李寻欢其实很想和他交朋友,但是他身上的麻烦已经够多,他实在不想连累这个年轻人。
不过他还没开口,他就开口了。
“你好,”他的笑容很温和。
“你好!”李寻欢也微笑道,他一向也喜欢微笑,这样可以让身边的人少一点担心。
“你看这天地这么大,而人这么小,你我却可以在这样的情况下相遇,这岂非是很大的缘分,”白衣人一边在桌子上比划,一边说话。
“说得好,确实有很大的缘分,”李寻欢很高兴,他决定交这个朋友,只因他说的实在太有道理。
“那么你请我喝杯茶好不好?”白衣人微笑说道,虽然说出来的话让李寻欢有点意外,但是白衣人一点不好意思都没有,他很淡定。
“相见就是缘份,不过你喝酒吗?”李寻欢也不拒绝,不过他还想再问一下,毕竟比起喝茶,他比较习惯喝酒。
“我不喝酒,”白衣人摇头。
“那可惜了,不过阁下有得等了,我也没钱,得等一下我的护卫,他有钱,”李寻欢拿出一壶酒,喝了一大口,慢慢说道。
“无妨,好茶不怕晚,更何况我一个白吃白喝之人,”白衣人微笑道,他很温和,而且看着李寻欢的眼睛还带着欣赏。
他又接着道:“我姓陈,耳东陈的陈,我叫陈仙,谪仙的仙。”
李寻欢看着白衣人的卖相,也不禁感叹这名字确实取得不错,“谪仙下凡,你担当得起。”
然后李寻欢也说道:“我姓李,木子李的李,我叫李寻欢,寻欢作乐的寻欢,却是比不过谪仙下凡,”说到这里他还开了个玩笑。
“恐怕谁也想不到,小李飞刀已经再次回到中原,也不知会有多少人睡不着,有多少人小心自己的咽喉,”陈仙微笑着感叹了一下。
“想不到李寻欢退隐关外十年,再次回到中原,还有人能认识我,实在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李寻欢说完又再次喝了一大口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