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雁归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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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出一片天2

南归雁没想到这么快,刚把那些想吃他爱犬的人痛揍一顿,还没回到马房,就被揪到行刑台。

行刑台在练兵场的东边,专门搭了一个长十丈,宽八丈五的大台,上面立了十根木桩,木桩上血迹斑斑,都是以往行鞭刑时留下。木桩前面排了一溜板登,也是一层厚厚的血茄,南归雁等人就是被按在了板凳上面。

有胆小的还没开始打便大呼小叫的惨叫,以博行刑官的怜悯,下手轻些。

一棍棍落在身上,刺痛从背后传遍全身,南归雁紧咬牙关,愣是不吭一声,汗水顺着脸颊流下,在脏乌的脸蛋上淌出几条白沟,因为忍痛憋得通红的小脸,渐渐变得苍白。

撑着最后一丝清明,被扶到牧马监的南归雁拒绝了同袍上药的帮助,独自一人趴在草料房中沉沉睡去。

巡完营回到军帐,前去调查的明威将军已将牧马监的监事请了过来,随着易云轩一同进入帐中。

监事曹宁是一名圆脸汉子,矮胖身材,骤然被唤到将军帐中心中不免有些忐忑,战战兢兢立在下方,不敢抬头。

先前一同巡营的那名白衣男子,坐在云麾将军下首,端起茶碗喝了一口,看着曹宁微微一笑,道:“不用紧张,叫你来是想了解你那牧马监中刚才行刑的士兵。”

“军师是问,为了护狗打架受罚的南归雁?”相比冷竣、严肃的云麾将军,温和低调的军师没有令人紧张的压迫感,牧马监监事暗自松了一口气,抱拳一礼,声音中已明显轻松,“不知军师想知道什么?”

“南归雁...”易云轩轻声念道,一双浓眉也随之皱起,俊美眸中隐隐带了怒气。

“就将你知道的都说与将军听。”军师不急不恼,不紧不慢的喝着茶,那幅悠闲做派就像在茶馆听书一般。

“是。”曹宁拱手一揖。

“此士兵名叫南归雁,汉水长阳人氏,年方二十一,家中有父母兄弟,于今年正月征于军中。在新兵营中,无论是长途奔袭还是各式武艺训练,他总排在最后,常常连累着同一小队的其他队员受罚,时间长了大家都耻于同他一队,各伍长、拾长更无人愿意要他。

半年的新兵训练结束,他那个营的百夫长无处安置他,再加上他身材瘦小不擅打仗,便硬生生的将他塞到我牧马监中。

没想到这小子到我那里后,学得甚是用心,养马、医马都很快上手,倒也算是人尽其材。因着他平日里从不与人说话,总是独来独往,宁愿睡在草料房中也不与其他人同住,是以下官看过他的案宗,记住了些。”

曹宁从容的回答,心中些微有些庆幸,牧马监中那么多人,独记住这一人就刚好被将军问询。

“那狗是怎么回事?军中怎么会有狗?”易云轩皱着眉问。

“禀将军,说起那狗,还要从一匹母马产崽说起。那时他刚到牧马监来,养马学得极认真,一日有匹母马要产崽,他便日夜守在身边,夜里母马出现难产之照,他去请监中兽医,待兽医前去,小马驹已难产致死。

从此母马便性子暴燥,不仅不容人靠近,还咬伤其他马匹,因其不吃不喝,兽医也无从医治,眼瞅着母马越来越虚弱,命不久亦。

一日南归雁随他人出去放马,回来时怀揣一只小狗,那小狗刚睁眼,通体漆黑,像是刚出生没几天。他将小狗捧去丧子的母马那里,母马竟然没有烦燥,那黑狗就着母马的乳汁吃了个饱。

从此以后,母马也日渐恢复正常,南归雁每日将小狗吃饱后,便抱于怀中,连睡觉也不松开。

这黑狗长的极快,三个月下来与这小子形影不离,他喂马它就在马槽边打转,他放马它就跟在马群旁奔跑,无事时他们一人一狗便滚在一起玩。这南归雁虽说不与军中其他人来往,却把这狗当亲人一般,甚至依着自己的姓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南瓜。

今日的打架事件,便是因南瓜而起。

那个与他对战的百夫长叫王高成,因着身材高大,做战勇猛,被人送外号“王大砍刀”。

南归雁在新兵营时,他还是个拾长,刚好在他队中,南归雁没少拖累整队受罚,是以心中一直不忿。

每次遇到南归雁带着狗从他身边经过,便叫嚣着要把南瓜宰了吃掉,引得一众看热闹的也闹着要吃狗肉、喝汤。

每次南归雁都忍让退开,谁知今日没忍住同“王大砍刀”打起来,倒是让下官刮目相看,不仅没吃亏还打赢了对手。

押他去受刑时,正巧下官遇到,便跟过去询问原由,恰看到他受刑时的模样,不哭喊不求饶,愣是咬牙一声未吭,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白白胖胖的曹宁一口气将自己知道的全部道出,说到末尾语气中竟带了几分赞许。

一时帐内安静下来,坐在上首的云麾将军以手扶额似在思索,就在曹宁以为他无事再问时,上首传来声音,“他入军时便叫南归雁?”

监事一愣,思索良久,终是尴尬回道,“不,他原来不叫这个名字,叫...叫...”

“没事了,你下去吧。”看他想不起来,喝茶听故事的军师也不勉强,挥手让他退下。

“昀礼,你如何看?”云麾将军看着下首的军师,淡漠的声音中少了几分寒意。

昀礼便是军师的名字,全名蔡昀礼,乃当朝太傅蔡秉先嫡子,与易云轩一块长大,同为皇子伴读。

他性子温和、沉稳,喜爱读书,恰与易云轩性子相反,易云轩在苦练武艺之时,蔡易礼都用来读书,当的上学富五车。

易云轩逃婚避入军中时,所有人都不知道他的行踪,蔡昀礼和太子却知道的清清楚楚。感佩易云轩的大胆和果断,再加上大约男儿生下来便有的从军梦,第二年蔡昀礼也从军入伍,只是他太傅嫡子的名头太响,入到军中便被大将军亲自点拨,进步也是一日千里。

待易云轩一步步从普通士兵做到统管一营的将军,他便也顺理成章的做了他的军师,配合默契的合作,转眼便是三年。

“有趣,”蔡昀礼笑着倚在坐椅上,忽略掉面如黑铁的易云轩,自顾自的道:“这枯燥的军营中竟有这样一个心思灵动的人,我喜欢。”

易云轩闻言向他投来不满一眼,不再等蔡昀礼的想法,径直说道:“他原名本不叫南归雁,入到军中后自己改了名字,归雁即回家的意思,由此可知他不想入军营,只想早日回家。”

这样的人他在心里是看不起的,生为男儿不想着报效国家,为国出力,只想着在家安享清福,没出息!

在一同长大的发小跟前,易云轩也不掩饰自己的情绪,唇角一挑,眸底斜垂,一个轻蔑的表情便已挂在脸上,令这张永远冷冰冰的俊颜上多了几分生动。

“他明明身怀武功,却故意隐瞒,不惜拖同袍后腿受罚,就是为了不上战场与敌厮杀。调去做个养马倌,不求立功只求混日子,为了保护心爱的狗,与同袍打架暴露自己武功。这样一个又聪明又有情有义的小家伙,实在是让人欢喜。”

蔡昀礼的想法与易大将军刚好截然相反,充满了对南归雁的赏识。

“哼,这样一个贪生怕死之辈竟能得你的青眼,本将军真是不敢苟同。”易云轩冷哼一声,把目光投向另一侧。

“你别生气,他之所以这样,”蔡昀礼微笑着解释,“是因为他是替人从军。你看他有二十一?当然没有,顶多十五,甚至还不足,那只能说明被他替的人年方二十一,因他不喜被人日日喊着那人名字,所以从军后给自己换了名字。南归雁八成非他本名,只是他想回家与亲人团聚的一个愿望罢了。

这样一个被迫从军的人,怎么可能在战场上浴血厮杀,为别人挣军功?

最聪明的是今日之举,他知道有很多人惦记他的黑狗,为了断了这些人的念想,他必须找个强者杀鸡儆猴。那个百夫长刚好做了那只鸡,促他目的达成,虽然违了军规,但从此他的狗安全了,再也没人敢打它的主意。”

这样听蔡昀礼抽丝剥茧的娓娓道来,易云轩紧崩的下颌松了几许,南归雁这个名字虽然仍像根刺一样让人刺撓,但已不那么尖锐了。

“那你说怎么办,放着这么一个武功高强的人养马,太浪费了。”军营中崇尚强者,尤其是武艺超群的人,更是可以以一当十,甚至当百。今日打架他能战胜百夫长,便足以证明他的实力。

“云轩莫急,他年纪尚小,放到战场日日见那血雨腥风也太残忍了些,不如多学些本事,将来可有大用。”

“大用?”易云轩有些不明白,微蹙着眉头看向旁边高深莫测的蔡昀礼,不耐烦的催道:“行了,别装了,有何打算直接说。”

下首的人嗤笑一声,“你忘了牧马监里有位连你也不能轻易动的大神?他那一身本事也该有个传人了。”

易云轩愣了一愣,忽而猛的一拍桌案,冷竣卓然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