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无事可做,午饭后,动手做了一杯蜂蜜百香火龙果茶。
阳台阳光正好,我从客厅把爸爸舒适柔软的电脑椅搬到阳台,找了一本书,将蜂蜜百香火龙果茶也端到阳台上。打算一边看书一边喝果茶度过午后惬意时光。
正在这时,我的手机突然响起来~
“她真要结婚了吗?”屏幕另一端传来我高中同学涂杰有些急切的声音。
我心想,都这时候了,这老兄何不打给当事人确认,但我嘴上只是顺着回:“是,今晚聚餐她会宣布。”
对方沉默……
我也不着急,只静静等他缓~
“赵霜霜,能不能劝劝她,她还这么小,她……”
对方说不下去了。
我也沉默了片刻说:“该说的我早说过八百遍了,现在多说也没用,现在······”我没说完,涂杰打断道:“拜托你了,好好劝一下她,你再试一试!”他语气恳求。
我挂了电话后,
没法专注看书了~
涂杰为什么那么喜欢楠楠呢?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
楠楠要结婚,十个我,加十个涂杰,都是拦不住的!
······
夏日炎炎,清风和暖,清凉果茶已经喝完,我开始犯困,窝在大椅子里睡着了。睡了半个小时醒来,才下午两点半,离聚会时间还长着,我换了桐华的爱情小说。
我突然记起高二的时候,小妹卓尔读初三,她痴迷言情小说。卓尔参加完中考后,也不管她这个成绩一般,思想也时刻准备着搭乘任一一辆顺风车逃离繁重学业的姐姐。使出自己的洪荒之财,收集购买了一大箱子言情小说回来,胆大包天藏在我俩房间的床底下。
于是,周末卓尔早已呼呼大睡,我却如饥似渴挑灯夜战,每晚啃到凌晨一两点,两个周末就把一箱言情小说看完,我产生了一个草率得想法——写小说,有一个周末,我找出一叠信签纸,坐在床的另一头,踌躇满志的对卓尔说:“我决定写小说。”
妹妹卓尔两眼发亮,对我说:“加油,姐,你给自己设定目标,比如一天写1000字,一定要坚持下来。”
在当时众志成城得熏染下,我写了大概三万字。我翻找出曾经泛黄的纸张,坦白说,我的语文并不太好,难一点少见的字总喜欢读半边,接受了十多年的系统教育,自觉脑袋瓜里也装下了几升墨水,无奈,开始写小说时,才发现,标点符号也不慎会用,这些在平时学习中,我可从来没放在眼里。
古代诗歌,我总是死记硬背,往往总是背了忘,忘了又背,即使背得滚瓜烂熟,隔一段时间,吼是能吼出来,却不知道诗句里某个字到底是怎么写。
比如“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若是让我手写的话,我会犯迷糊,是“衣袋”还是“衣戴”还是“衣带”;是“为一”还是“唯一”还是“为伊”。
这些错误,显然是因为是没有真正领悟诗句的意思,整天张口念天书。我总觉得自己是脑袋瓜没发育,悟性没有被开发出来,所以不能真实理解这些忧国忧民胸怀大志的古人大哥们的杰作。
大方向上看来,我也自知先天条件当真不足,为何想要写小说呢?实话告诉你,我左手有先天残疾,四指不听大脑统一号令不说,该有的力气也没有,就连端个吃饭的小碗,也不能胜任。
所以小时候,落在我手里的碗,总很没有安全感地歪斜着,眼看着啊,随时有掉在地上的可能。有好几次,我正全神贯注津津有味的吃饭,突然手里的碗应声而落。只要有什么让我心头一惊的事情发生,碗命都是不保的。可以想象,落在我手里的碗,绝对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当然,我很小心翼翼,如果不被吓着烫着动着,碗是不会掉地上的。
端碗吃饭都成问题的手,自然不能胜任很多事情。
我的同学们,个个都有特长,比如闺蜜叶苗楠,会茶艺,涂杰不但会茶艺还会轮滑,其他同学有的会唱歌有的会跳舞。
所以,我认为,我誓死要有一样拿得出手得才艺才行,写文字,写小说,就是我要打磨得才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