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就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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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目标,行之有效

目的,是对所预期的结果进行一般申明,而目标是对详尽的结果进行具体阐述。如果说培训目的是课程开发的目的地,那么学习目标就是去往目的地的具体路径和要达到的效果。

学习目标,是指在课程结束的时候,在怎样的条件下,学员能够完成什么任务以及完成到什么程度。

(一)明确微课程类型

成人学习带有很强的目的性,在接受知识和技能前,需要清晰课程能够帮助他获得哪些知识、提升哪些技能,能够让学员做到什么、达到什么效果。

有些开发者把一个本该让学员知道的内容,加上了大量训练,偏离了培训目标;有些开发者把让一个本该让学员做到的技能,简单一说就结束了,漏掉了训练和纠偏环节,学员知道却做不到,更谈不上习惯性做好;有些开发者把制度、态度影响巨大的内容也放到微课程里讲,无法解决现有问题,反而造成了更大的麻烦。

因此,在正式动手确定课程目标、撰写课程大纲、制作相关教学材料前,请务必明确你的课程是知识普及类还是技能操作类。

(二)目标编写ABCD法

在课程开发领域,美国学者马杰(Robert Mager)在《程序教学目标的编写》中提出的三要素可谓众人皆知,在其观点上延伸出的教学目标撰写“ABCD”被广泛使用。

A(Audience)——对象:教学对象;

B(Behavior)——行为:通过学习后能做什么;

C(Condirion)——条件:上述行为发生的条件;

D(Degrre)——标准:合格行为的最低标准。

例:“学员借助设计好的结构化面试表,通过运用STAR的面谈技巧,获得候选人的真实项目运作信息”:

A——学员;

B——运用STAR的面谈技巧,获得候选人的项目运作信息;

C——借助设计好的结构化面试表;

D——真实信息。

(三)目标编写简化法

我们以多年在企业开发与设计课程的实战经验,结合大多数课程开发与设计者的知识结构和学历情况,总结出基于中国语言环境下撰写教学目标的“动宾”简化法。

学习目标=行为动词+宾语。行为动词,用来描述预期的认知过程;宾语,名词,描述预期学生学习的或建构的内容。

该方法提取了ABCD法中的BD,即行为+程度;在企业微课程中对象和条件可以省略,因为对象是想当然的存在,而条件往往是课堂现场需要完成的,也可以省略。

例:“无折无卡业务取款操作流程”。

学习目标:学员能够说出并使用手机银行APP“无折无卡”业务取款操作流程,并能够指导客户使用该业务。行为动词:说出并使用、指导。宾语的名词:手机银行APP“无折无卡”业务取款操作流程、客户及该业务。

微课程往往是场景化清晰、指向性明确的课程,可以直接使用学习目标的“动宾”简化法。

【训练】微课程学习目标

1.ABCD法

2.动宾简化法

虽然微课程的体量小、时间短,但开发流程和环节一个也不能少。我们说,课程立题是知方向,只有明确了方向才能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

只有找到课程立题的关键才能确定课程的整体结构,包括对课程名称、课程方向、课程目的以及课程影响到的人和事的确定,只有确定以上各项内容,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后续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