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中国律师的社会使命
一、律师与社会发展
律师与社会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在现代法治国家,社会事务的处理和社会成员的活动都必须服从法律的规制,这使得律师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同时,也为律师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空间,使得律师能够在法治大背景下茁壮成长。
在西方国家,自中世纪以后,律师一直是备受人们尊敬的职业。以美国为例,很多管理者都是律师,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构成了这个社会的贵族阶层。[33]“正是律师决定着我们的文明,大多数立法者都是律师。他们制定我们的法律,绝大多数总统、州长、政府官员以及他们的顾问和智囊团都是由律师担任的。他们执行着国家的法律。所有的法官都由律师担任,他们解释和实施国家的法律。……我们的政府是一个律师的政府,而不是一个人民的政府。”[34]著名法学家费里德曼曾预言:“当代发展中国家的律师必须成为制订发展计划的积极负责的参与者。律师工作日益重要的作用,既非诉讼,也非解决争议,而在于决定政策所及的范围及其制定。”[35]虽然目前中国律师的社会地位不及西方国家,律师参政议政的作用还有限,但律师对社会的发展也是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飞速发展,为律师制度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生活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这为律师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对中国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显现出对中国律师角色进行新的定位日趋迫切。
鉴于近四十年律师制度变迁和律师领域的良性互动,对于律师职业来说,需要继续推进律师社会化改革,并以立法的形式确保律师社会化的成果;同时,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对律师权利的保障,积极应对导致律师执业困境的各种因素。我国律师制度的改革发展只有在促进律师自由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现的基础上,才能够积极回应社会多元利益保护的需要,也只有在满足这些需要的基础上,我国律师制度的发展才能够成为社会发展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