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沙盘心理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应用与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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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关于心身医学

一、心身医学概述

(一)心身医学的思想渊源

心身医学作为一种医学思想、观念,并非现代医学首创,最早起源于我国的传统医学。《黄帝内经》是现存最早的医学典籍,其中有很多对心身疾病的描述,如《素问·举痛论》中“悲则心系急,肺布叶举,而上焦不通,荣卫不散”,即描述因情绪而引起的心绞痛、心肌梗死等心身疾病;还有对健康的认识,如《素问·生气通天论》认为“阴平阳秘,精神乃治”,即人体阴阳平衡正常,则精神亦正常。更为重要的是,它以整体观看待人的生命,不仅认识到人体结构之间、人体心理与生理、形体与精神的统一性,即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影响,也认识到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的依存关系,即“天人合一”。“天人合一”是《黄帝内经》提倡的“和谐之道”,而达到“和谐”的途径就是“内在探索”,于此,“内”既包括人的气血津液、骨骼筋脉,即身体结构,也包括人的神志、情志,即人的精神、情绪、心理模式。这是《黄帝内经》的思想精髓,为中医心理学理论奠定了基础,也在其问世的两千多年后与现代医学理念、现代心理学理论与实践高度契合。

(二)心身医学的萌芽与发展

“心身”以及“心身医学”作为专有名称来自西方。1918年德国精神医师海因洛特(Heinroth)提出了心身医学的最初概念,之后逐渐演变成心身医学(Psychosomatic Medicine)一词,自此心身医学开始作为一种概念存在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随着人类社会以及医学发展,特别是人本主义观念兴起并日益受到广泛关注后,心身医学开始逐渐在世界各国发展起来。

德国和美国在心身医学发展模式方面的探索更具代表性。德国对心身疾病开始进行研究的时间较早,到19世纪后半叶德国已经很重视心身医学的研究,德国学者曾提到“全部躯体疾患都可能表现出心身相关的症状”,并重视医学心理学与医学之间的综合关系,强调医学心理学是所有医务工作者的必修科目。到20世纪70年代,德国已经有了心身医学学科和心身医学医师,是为数不多的心身医学科与精神科并存而独立的国家。

美国的情况则不同,早期主要是会诊-联络精神医学模式,心身医学主要由精神科医生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包括:1904年芝加哥建立第一所儿童门诊,1934年已建立起50个会诊-联络“心身医学”病房,其间开展了对心身医学临床实践的积极探索;1936年美国成立心身医学学会,1939年、1953年《心身医学》(Psychosomatic Medicine)和《心身学》(Psychosomatics)先后创刊,2003年获美国医学专业委员会批准心身医学成为亚专业。心身医学经过百余年的发展,与最初作为一种概念存在相比,其内涵更加丰富,初步达成了理论化和系统化。

20世纪80年代前,心身医学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关于心身医学的讨论多限于哲学层面和精神医学范围,医学注重的是疾病与人的生物属性方面相关的诊治因素,而对疾病与人的心理和社会属性方面则缺乏关注,因而称之为生物医学模式。随着对自身和疾病的认识逐渐深入,人类意识到现代人早已从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人转化为具有社会和经济属性的社会经济人,身处的环境除自然环境、家庭环境之外,还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国际竞争等更为复杂多变的环境;现代疾病较之过去也发生了明显的改变,从传染性疾病为主而逐步转变为以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等非传染性疾病为主,越来越凸显出心理和社会因素的作用,从而疾病的发生、发展、演化也由生物学层次深入心理和社会层次,心理和社会因素也就成为医学中不可忽视的因素。因此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把人的健康的定义“身体、心理和社会上的完满状况”写进1948年的成立宣言中;美国精神病学家和内科专家恩格尔(Engel)基于十多年对疾病的单一生物医学模式的观察和批判性思维,于1977年在《科学》杂志发表了著名的文章《需要一种新的医学模式—对生物医学的挑战》,正式提出生物-心理-社会整体医学模式,为整体医学倾向的心身医学走向临床奠定了理论基础,此后的心身医学越来越趋向关注综合医院非精神科的社会心理问题。

(三)心身医学的概念

心身医学是医学的分支学科,主要探讨心(精神、心理、社会、文化、伦理、道德等)与身(躯体的结构与功能)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健康的维护和疾病发生、发展、康复中的作用。心身医学也被称为心理生理医学。由于各种学派观点存在差异、不同学科研究的方面不同,迄今为止,心身医学其实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是随着近几十年心身医学的发展,其主要任务已很明确,即阐明社会环境和心理因素在保持健康、疾病发生和发展、指导治疗和预防疾病中的作用或意义。

心身医学从临床流派上主要分为精神医学倾向的心身医学和整体医学倾向的心身医学。前者认为心身医学是精神科的亚专业学科,研究对象仅仅是心身病症,重在研究心身疾病的病因、病理机制、诊断、治疗和预防等问题,从形式上基本等同于会诊-联络精神病学,从业者是精神科医生,本质上仍然是狭义的精神病学,即更关注所针对的心身疾病。后者作为一种方法或手段用于包括精神科在内的临床各科,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全面考虑生物学因素、社会学因素和心理学因素的综合作用,本质上是广义的心身医学,即认为所有的健康和疾病问题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心身之间的互动关系,需要以各种可用的方法做到心身兼顾。它强调的是一种健康医疗的合理观念,主张包括精神科医生在内的所有医生都可以通过短期系统培训,如学习心理学、精神病学等相关知识从事心身医学工作。针对临床上用单一生物医学难以解释的症状、难以解决的问题,这种对疾病的整体观念有助于正确评价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之间的联系,已成为临床上认识和处理疾病的方向,有利于在整体心身医学模式下通过实践,探索、归纳、总结出更加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也更顺应心身医学今后的发展趋势。

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心身医学相关的所有的探索、研究和创新,既推进了心身医学向临床应用的实质性转化,也促进了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化。

二、心身疾病

(一)心身疾病的概念和特点

心身疾病的概念自产生之后一直都在发展变化之中。尽管在不同的疾病分类当中,心身疾病的内涵和名称各有不同,但多描述为“心理社会因素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躯体器质性疾病和躯体功能性障碍,但无明显的精神活动或行为障碍的一组疾病”。

心身疾病的特点包括:①以躯体症状为主,有明确的病理生理过程;②某种个性特征是疾病发生的易患素质;③疾病的发生和发展与心理社会应激和情绪反应有关;④生物或躯体因素是某些心身疾病的发病基础;⑤心身疾病通常发生在自主神经支配的系统或器官;⑥心身综合治疗比单用生物学治疗效果好。

(二)心身疾病的相关因素

心身疾病与多种因素相关,各种因素之间又互有联系和影响,主要分为社会心理因素和生物因素两大类。

1.社会心理因素

(1)重大生活事件和社会事件

重大生活事件是指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社会人际关系、家庭状况、经济条件、文化风俗、社会地位、宗教信仰、种族观念、婚姻状况等因素发生的某种变化,对人的身心有严重威胁和损害的事件。这些事件使当事人感受到威胁,并产生较明显的消极情绪体验,处于一种应急反应状态。长期处于这种状态往往会引起各种心理障碍或心身疾病。

重大社会事件是指由于社会发生各种难以预料的重大变动所造成的客观事实,如战争、社会动乱、自然灾害、重大生产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罢工等,以及就个人而言的职业突然变化、家庭突发变故、亲人突然离世、身边人的突然受害等。它们都可以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终止,进而影响人的身心状态。

(2)人际关系

人的心理健康需要依托良好的人际关系。心理学将人际关系定义为人与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联系。人际关系是人际交往关系的总称,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学友(同学)关系、师生关系、雇佣关系、战友关系、同事关系、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等。人与人的交往会出现矛盾冲突,产生情绪波动,从而对心理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击。人际关系和谐,人与人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就可以减小心理压力,化解心理障碍,有利于心身健康。人际关系恶劣,矛盾冲突不能得到有效的化解,就很容易出现心身困扰,乃至心身疾病。在各种关系中,亲密关系(包括非性的亲密关系)的受损是最具破坏性的,其他关系对心理健康的影响程度则因每一个人的生活环境、生活经历不同而有所不同。

(3)文化因素

影响人的心理健康的文化因素包括宗教信仰、民族认同、风俗习惯、民族生态环境和民族经济发展水平。例如,宗教信仰中的价值观引发的心理问题;民族认同中无法被主流文化接纳,又不想认同本民族文化的特殊群体的心理问题;风俗习惯中一些不良的习俗如“重男轻女”“薄养厚葬”等观念导致的心理问题等,都可使当事人面临巨大的压力进而产生心身疾病。这些因素并非单独存在,而是多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共同发挥作用,形成了不同民族在文化心理方面的特殊性,并制约着其心理的健康发展。

(4)人格因素

人格即人的个性心理特征,指人的多种心理特点的一种独特的结合,个体经常、稳定地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人格比较集中地反映了人的心理面貌的独特性、个别性,主要包括能力、气质、性格。其中,能力标志着人在完成某种活动时的潜在可能性上的特征;气质标志着人在进行心理活动时,在强度、速度、稳定性、灵活性等动态性质方面结合的独特的个体差异性;而性格则更鲜明地显示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和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上的个人特征。个性是一种动力组织,是可以发展变化的。

个性特征决定人对应激事件的认知与评价,向有机体提出适应和应对的要求,并进而导致应激反应。同时,个性也决定不同的情绪反应方式。例如,当一个应激事件发生时,个性特征决定个体是否能从主观上认可、接纳所发生的事件,判断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情绪反应的类型、强弱和时长。因此对应激事件的内心体验、认知评价、情绪变化因人而异,一些人的个性特征可以改善对应激事件的认知,使紧张事件对人体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而另一些人不仅对外界刺激过分敏感,还容易积累刺激,通过自主神经功能的活动导致或强化躯体反应,进而产生一定的躯体组织器官的病理改变。因此个性特征与心身疾病也有着密切的关系。个人的早年经历和遭遇会对其身心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弗洛伊德认为:个人的早期经验对健康人格的形成至关重要,有些心身病症的病因可以追溯到患者早年的心理创伤,应注重精神动力学[注]分析,探索个体早年的心理矛盾与目前症状之间的关系。

(5)需求障碍

人有各种需求,需求是人的行为动力所在。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类需求像金字塔一样从低到高分为五个层次,分别是:生理需求(对饥、渴、性的需求)、安全需求(对安全、秩序、稳定,以及免除恐惧、威胁与痛苦的需求)、社交需求(与他人建立情感联系,以及隶属于某一群体并在群体中享有地位的需求)、尊重需求(对成就或自我价值的个人感觉,以及他人对自己的认可与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人希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潜能,不断完善自己,完成与自己的能力相称的一切事情,实现自己理想的需求)。从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不难观察到,人的需求,从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到最高层次的自我实现需求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需求受阻,得不到满足,就会成为精神异常和躯体病变的重要起因。

2.生物因素

(1)遗传与疾病易感性

几乎所有的人类疾病都与遗传因素相关,疾病易感性通常指遗传易感性(也称遗传倾向),即基于个人遗传背景的多基因遗传病发病风险,也就是说来源于父母一方或双方的特定遗传变异在某些情况下会诱发疾病。本章所讨论的心身疾病就属于多基因疾病(也称复杂性疾病),是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基因且通常和多种环境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的某些疾病。虽然复杂性疾病通常聚集在家庭,但它们没有一个明确的遗传模式,这使得对疾病遗传风险的评估、对疾病的研究和治疗也很困难。

遗传易感性的基础来自许多基因的变异,每个基因都具有微弱的影响。在具有遗传易感性的人中,疾病的风险也会受到环境与生活方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个人的遗传构成虽然不能改变,但一些生活方式和环境的更改(如频繁进行疾病筛选和维持健康的体重)能够降低患病风险。

(2)中枢神经系统作用

一切心理活动都离不开产生心理活动的物质基础,即神经系统。任何一种心理性、社会性刺激都可作为输入信息传入大脑,被人感知,进而产生一定的情绪和生理变化。一是神经生理学变化。主要指自主神经系统变化,自主神经系统包括交感和副交感神经系统,它们与内脏功能密切相关。正常情况下,人体的交感和副交感神经处于相互制约和平衡状态,控制身体的心率、呼吸、血压、消化和新陈代谢等。当发生应激反应时,交感神经兴奋会引起内脏功能的变化:心率加快、血压升高、呼吸加速等。如果交感神经功能活动异常增强或持续,就可能造成身体细小动脉长期痉挛而硬化,血压持续上升,最终导致不可逆的病理改变。二是神经内分泌改变。人体的某些神经细胞本身具有内分泌功能,能把神经活动转换为脑啡肽、神经降压素、P物质等脑组织神经激素释放。当各种内、外刺激作用于机体时,中枢神经系统接收到感觉传入刺激导致脑神经内分泌细胞分泌变化,引起相应的生理改变或疾病发生。此外,心理和精神的刺激还可以导致神经免疫学改变和神经生物化学改变等。以上改变都可以导致机体发生一系列生理、病理变化,甚至导致严重的疾病状态。

(三)心身疾病的分类

心身疾病相关概念首次出现于1967年恩格尔对“心身障碍”术语的划分。他将“心身障碍”划分为心理障碍、心理生理障碍、身心-心身障碍和心身障碍。但“心身”概念在医学疾病分类上没有统一的定义,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一直以描述性的划分作为依据。1995年Kurt Laederach-HofmannKL又对“心身障碍”加以划分为:转换症状、功能(躯体形式的)综合征、狭义的心身疾病(也就是经典的心身疾病)。

心身疾病的分类有国际分类也有国内分类。国际分类主要有美国精神病学会制定的《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国际疾病分类》(ICD),国内分类主要有《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以上分类的不同时期版本均有心身疾病的概念,随着心身疾病概念外延的日益扩大,其名称、内容也在不断变化中。如“心身疾病”(DSM-Ⅰ,1952)、“心理生理性自主神经与内脏反应”(DSM-Ⅱ,1968)、“影响躯体状况的心理因素”(DSM-Ⅲ,1980;DSM-Ⅲ-R,1987沿用)、“影响医学情况的心理因素”(DSM-Ⅳ,1994)、“躯体症状障碍”(DSM-Ⅴ,2013)。ICD有关心身疾病的名称也经历了“心身疾病”、“心理生理障碍”、“精神因素引起的生理功能障碍”(ICD-9)、“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躯体形式障碍”、“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ICD-10)等分类。

我国首次将心身疾病纳入精神性疾病分类是在1982年(《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分类-1981》);之后心身疾病描述为“心理生理障碍、神经症及心因性精神障碍”、“内脏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CCMD-2,1989)、“心理因素相关的生理障碍”和“器质性精神障碍”(CCMD-3)。由于心身疾病名称内涵和外延的变化以及临床实践中的各种因素所限,上述分类都各自存在不足。

为了普及和提升心身疾病的早期识别,中华医学会心身医学分会于2022年4月完成了《中国心身障碍规范化诊疗专家共识》的定稿,从概念界定、发病机制、分类、评估与诊断、检查方法、心理干预、物理治疗和药物治疗等方面对心身疾病进行了系统阐述,这是全球首部关于心身医学的规范指南。所以本书所涉及的疾病分类也参照《中国心身障碍规范化诊疗专家共识》。该共识将心身障碍归纳为心身反应障碍、心身症状障碍、心身疾病、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应激相关心身障碍、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与心身医学密切相关的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心身综合征九类(图1-1)。本书所说的心身疾病泛指该共识所包括的心身障碍。

图1-1 中国心身相关障碍分类(2019版)

目前国内医疗机构在临床工作中多参照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Ⅴ),故本书章节中所涉及的某些疾病分类也参照该书。

(四)临床常见的心身疾病

心身疾病几乎涉及了全身各个系统,参照《中国心身障碍规范化诊疗专家共识》,临床常见的心身疾病按照临床分科可见于妇产科的慢性盆腔痛、经前期综合征、孕产期心身障碍、围绝经期综合征等;不孕不育科的心因性不孕症;儿科的癫痫、抽动障碍、单纯性肥胖等;口腔科的口腔扁平苔藓、颞下颌关节紊乱、复发性口腔溃疡、灼口综合征等;风湿免疫科的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纤维肌痛综合征等;此外,老年科、肿瘤科、心内科、消化科、内分泌科、口腔科、风湿免疫科的心身障碍都各有其专科疾病特点,其他科室常见的心身相关障碍有器官移植相关心身障碍和临终关怀相关心身问题等。

以上所列的各种心身疾病涉及系统之广泛,其复杂性及多样性可见一斑。虽病变部位不同、症状各异,但其共同之处是可在心理应激后起病,在情绪影响下恶化,在心理治疗后有可能康复。从我国部分城市统计结果来看,在我国死亡率最高、对人群心身健康影响最严重的前三位疾病都可归为心身疾病,分别是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和脑血管疾病。

例如恶性肿瘤,近年来由于环境、生活方式、寿命延长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恶性肿瘤在全世界范围内呈现高发态势。由于恶性肿瘤对人类生命造成严重威胁,致死率高,加上患者对肿瘤认知不足以及非理性观念的影响,一旦患上恶性肿瘤,人们通常会感到巨大心理压力,出现一系列心理反应状态,如焦虑、恐惧、抑郁情绪状态,而手术、放化疗等治疗过程中的严重毒副作用以及病情的变化又可造成新的心理困扰,影响患者的情绪心态,严重时甚至使患者产生轻生念头,对治疗失去信心。此外,患者还会出现死亡焦虑,产生对未竟事宜的遗憾、病耻感以及对家庭经济的担忧等因素导致的情绪困扰。临床研究还显示,恶性肿瘤疾病形成的过程中,也常有生活事件、生活方式以及人格特质等心理、社会因素不同程度的参与。

心血管疾病也是一类身心交互影响的典型疾病。压力和焦虑情绪可以引起心率和血压升高,还会引起有潜在心脏病的人出现心律失常的情况。动物实验发现,压力可以导致动脉粥样硬化斑块的形成或破裂。另外,胸痛、心悸、心动过速、心律不齐也是精神疾病常见的症状。临床观察以及研究发现,“A型行为[注]与冠心病有较明显的关联。大量的临床实践表明,心脏病的症状表现和病情进展通常会被心理问题影响,同时患者的心理状态也会受心脏疾病及对其治疗的影响。

由于心身疾病与心理和生理因素密切相关,故心身疾病又称为心理生理疾病,即患者既存在心理疾病也存在生理疾病(即躯体疾病)。这一特征与单纯的躯体疾病不同,单纯躯体疾病有较为明确的生物、理化或遗传等致病因素;与心理疾病也不同,心理疾病在生理方面通常只存在比较模糊的躯体症状,常常找不到明确具体的器质性病变。在当今医学条件下,经过认真询问病史和相关的医学检查,了解躯体疾病的客观存在性以及社会心理因素在疾病的发生发展中起到的影响并非难事。但临床上仍然有一些以躯体不适症状就诊的患者经过详细的医学检查,其结果无法或不足以解释其症状的严重程度,这些病因不明、诊断不清、治疗无效的疾病往往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心身疾病。由于患者、家属以及相关的临床专科医师都缺乏对疾病的正确认知,使患者长期得不到有效的治疗,给患者造成极大的困扰。因此,能否针对一种心身疾病做出及时、准确的诊断,临床医师对该疾病的正确认知和辨识是关键。

随着对心身疾病的认识的不断发展,临床医务工作者越来越意识到,几乎所有的躯体疾病都存在社会心理因素的影响,而这些社会心理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对疾病的发生、发展、病程、疗效、转归等产生影响。因此,对于某种具体的心身疾病,努力区分它属于纯生理性还是混合有社会心理因素的做法其实越来越有必要了。心身医学非常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无论治疗的原发疾病是什么、症状表现如何,如果它的发生、发展与社会心理因素密切相关,就应该理解并重视每位患者身上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

(五)心身疾病的评估与诊断

临床实际情况是相当一部分心身疾病患者因各种躯体症状,如胸闷、心慌、头痛、头晕、失眠、食欲不振、胃部不适、疲劳、乏力等就诊于各临床专科而非精神专科或心身科,由于非精神专科医师辨识精神心理疾病的知识技能不足,导致这些患者的心理问题、心理疾病常常得不到及时、规范、有效的诊治。研究结果显示,在我国,普通人群和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中,超过1/3患者的躯体症状在医学上难以解释;在基层医疗机构中被诊断为精神障碍的患者,有50%~70%的患者最初表现为躯体症状。此类患者常常辗转于各大医院的各个科室,占用大量公共医疗资源的同时,也造成自己内心不满和经济负担,是引起医患矛盾或纠纷可能的隐患。

心身疾病涉及患者躯体、心理、社会等方面纷繁复杂的因素,因此需要综合以上因素,在对患者心身状况进行全面、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做出评估和诊断。对患者躯体病症的评估、诊断不在本书讨论的范畴。心理评估可由医师(通常为精神心理科、心身医学科医师)通过与患者(及其家人、同伴)的访谈、对患者的行为观察及量表或问卷等方式获得。医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临床上常用的量表或问卷,如症状自评量表(SCL-90)、艾森克人格量表、焦虑自评量表(SAS)、抑郁自评量表(SDS)、躁狂量表等。此外,还有一些专门用于心身疾病评估的量表,如患者健康问卷(PHQ-9)、患者健康问卷躯体症状群量表(PHQ-15)、心身症状评估量表(PSSS)等。心身疾病的诊断则需结合患者的病史、症状、征象、量表、临床常规及特殊检查等方面做出。实际的临床实践中不会特别注重患者疾病在某一疾病分类中的精确定位,而是借助疾病分类或诊断标准为临床上辨识、评估、诊断疾病提供参考和思路,更为关注对患者疾病发生、发展可能的因素的认识、判断,更为关注对适当、合理、规范干预方法的选择上。

(六)心身疾病的治疗

心身疾病的症状既表现在躯体方面,也常伴有焦虑、抑郁等精神症状,但其发病都有心理因素参与其中,因此心身必须同治。心身疾病的治疗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针对身体的医学治疗,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等;二是心理治疗。

1.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是心身疾病不可或缺的重要治疗手段。药物治疗有利于改善患者相关症状、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以及开展心理治疗。临床常用的药物包括精神科药物和躯体疾病治疗药物。精神科药物主要包括抗焦虑药(如阿普唑仑、氯硝西泮、丁螺环酮、坦度螺酮等)、抗抑郁药(如氟西汀、舍曲林、帕罗西汀、艾司西酞普兰等);抗精神病药(如氯氮平、奥氮平、阿立哌唑等)、心境稳定剂(如碳酸锂、丙戊酸盐、拉莫三嗪等)、益智药以及中成药等。药物治疗原则、药物的选择及注意事项都应严格遵循精神医疗的专业要求,本书对药物治疗不作细述。

2.物理治疗

物理治疗指采用物理因子如声、光、冷、热、电、磁、水等非侵入性、非药物性的治疗来恢复身体原有的生理功能的方法,主要包括生物反馈疗法、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经颅电刺激治疗、迷走神经刺激治疗等方法,其适应证也由精神专科医生严格把握,本书对物理治疗不作细述。

3.心理治疗

(1)心理治疗的概念

心理治疗是一类应用心理学原理和方法,由从事心理治疗的专业人员(包括接受了规范化心理治疗培训的精神科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以及通过心理治疗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在与来访者建立良好关系的基础上,在医疗机构内有计划地实施的治疗技术。其目的是激发和调动来访者改善现状的动机和潜能,以消除或缓解来访者心理问题与心身相关障碍,促进其心身健康和人格的成熟和发展。

(2)心理治疗的适应证、禁忌证

心理治疗适用于各种心理问题和心身相关障碍,如人际关系问题、个人发展与成长问题、婚姻家庭问题、神经症、应激相关及躯体形式障碍、心境(情感)障碍、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如进食障碍、睡眠障碍、性功能障碍等)、通常起病于儿童与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障碍、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心理发育障碍以及器质性精神障碍等。以上治疗中,心理治疗既可以作为主要治疗方法,也可作为其他治疗的辅助治疗方法。

心理治疗的禁忌证主要包括:精神障碍急性期患者,伴有兴奋、冲动及其他严重的意识障碍、认知损害和情绪紊乱等症状,不能配合心理治疗的情况;伴有严重身体疾病患者,无法配合心理治疗的情况。

(3)心理治疗的伦理要求和法律责任

心理治疗的实质是治疗师帮助来访者解决自身心理问题或障碍,呈现出来访者和治疗师之间的特定的人际关系。因此治疗师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在以来访者为中心的原则下为其提供适合而有效的专业服务,严格遵守《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应以治疗疾病、促进健康为目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如给患者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心理治疗的分类

心理治疗的理论流派和技术很多,可分别根据其学术思想、治疗对象、心理干预的程度进行分类。这里参照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心理治疗规范》(2013年版)的分类法,即根据临床用途、实施范围、对治疗师的技术要求等主要指标,将十三种心理治疗技术作为医疗机构内的适宜技术,这些心理治疗技术大致分为三组。

①基本心理治疗技术。指综合心理学各理论流派的共性特点,对临床工作中大多数轻症患者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一般心理治疗技术,是心理治疗师必须熟练应用的通用技术,如建立治疗联盟的关系技术,以及用于心理健康教育及解决一般心理问题的支持-解释性心理治疗等。

②专门心理治疗技术。指根据心理治疗理论流派进行的有系统性、结构性的特殊心理治疗。如精神分析及心理动力学治疗、人本主义治疗、认知行为治疗、系统式家庭治疗、催眠治疗、危机干预、团体心理治疗、表达性艺术治疗、森田疗法和沙盘心理技术等。

③其他特殊心理治疗。指将现代心理学原理和技术与本土传统文化融合,在相应文化群体中有成功应用经验的一些心理治疗理论和方法。在应用方面应持谨慎态度,充分论证后方可推广应用。

4.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

除了心理治疗,我们常在社会上听到心理咨询师这样的名称,根据工作的性质与胜任力,我们可以总结出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1)相同点

第一,两者采用的理论和方法往往是一致的。

第二,两者进行工作的对象也比较类似。

第三,在帮助来访者成长和改变方面也有相似之处。

第四,两者都比较注重建立和来访者之间的良好咨访关系。

(2)不同点

第一,心理咨询的对象是有情绪问题、发展性问题等问题的普通人,而心理治疗的对象是心理障碍者。

第二,心理咨询着重处理的是普通人所遇到的各种问题,而心理治疗的适应范围是某些神经症、性变态、心理障碍、行为障碍、心身疾病。

第三,心理咨询耗时比较短,一般咨询一次或者几次就行,而心理治疗的时间很长,几次到几十次不等。

第四,心理咨询在意识层面上进行,更注重教育性、知识性和指导性,而心理治疗是在潜意识领域进行的,具有对峙性,重点在于重建人格。

(七)心身医学在中国的发展

心身医学自20世纪80年代被引入中国,经过30多年的实践、探索,已在心身肿瘤医学、心身心脏医学、心身风湿医学、抑郁症、焦虑症等心身医学的相关研究中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医学的其他领域还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大众对心理与精神健康的需求日益增加,“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已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国家高度重视人民对心理与精神健康的需求,原卫生部关于《2002—2010精神卫生发展纲要》《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2—2015年)》,以及201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都对医疗机构开设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提出了要求。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22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目标是到2020年全民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到2030年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因此,接下来几年正是心身医学科发展的春天,无论是人才还是专业层面,综合医院心身医学科都将担负重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