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 本专著的研究对象与基本设计
本专著《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研究——以全国性小说评奖为核心》正是在直面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旨在改变目前学界关于文学评奖研究相对薄弱、对象单一、视角狭窄、史料掌握严重不足的问题。通过对以全国性小说评奖为核心的中国当代文学评奖现象的全面梳理,建构全新的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理论体系,以动态研究的模式,全景考量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确立、演进、修正的实践过程,对以全国性小说评奖为核心形成的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主导原则、审美偏向以及由此引发的制度性之辨进行客观、富有建构性的研究。
作为本专著研究的核心对象——全国性小说评奖,特指在各个历史时期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或委托作协系统重要报纸刊物[28]主办,具有权威性“象征资本”,社会认可度、参与度较高,影响力极为广泛的重要文学奖项,主要包括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尤其是鲁迅文学奖中的全国优秀中、短篇小说奖)等,在论域中兼及其他全国性文学奖项[29]以及重要的官方政府奖、文学传媒奖、民间机构奖等。
中国作家协会,是新中国文学制度建构中最早设立、最为重要的组织机构。它的前身是1949年7月23日在北平成立的中华全国文学工作者协会(简称“全国文协”)。1953年10月,正式更名为中国作家协会。虽然在1953年10月4日首次通过的《中国作家协会章程》中明确指出“中国作家协会是以自己的创作活动和批评活动积极地参加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和建设事业的中国作家和批评家的自愿组织”[30],但是,中国作家协会的部级身份还是使它拥有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力。因此,以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小说评奖作为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研究的核心对象,能够更好地得出带有普遍性、规律性、本质性的学术判断。
本专著共分四章:
第一章,“前制度设计”:中国当代文学评奖的历史源起。作为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历时性研究坐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当代文学评奖的历史源起由于受到史料保存、搜集、整理的不便较少被学术界关注,甚至因为某种历史阐释的需要被彻底“屏蔽”,即便是已有的研究成果,在凸显出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同时仍然存在一定的理论偏误。福柯的“知识考古学”为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历史源起中大量学术“盲点”的进一步挖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重新回到《申报》《良友》画报、《大公报》《抗战日报》《大众报》《新华日报》《文艺报》(试刊号)、《人民日报》等原始报刊让丰富、准确、全景研究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历史源起成为一种可能。本章主要从中国现代文学评奖的三种机制、中国当代文学第一次评奖的制度构想、“十七年”时期中国当代文学评奖的重要收获三个方面入手,力图找寻中国现代、“十七年”时期文学评奖与新时期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确立之间的关联性。(1)中国现代文学评奖的三种机制。本节在打破国统区、解放区、沦陷区“地域区隔”的基础上,对中国现代文学评奖中以“《大公报》文艺奖金”“良友文学奖金”等为代表的民间奖励机制,以“‘七七七’文艺奖金”“‘五四’文学艺术评奖”“鲁迅文艺奖金”等为代表的文艺组织奖励机制,以“‘五四’中国青年节奖金”“茅盾文艺奖金”“‘五月’、‘七月’文艺奖金”等为代表的个人资助机制三种机制的形成、实践进行系统、翔实论述的同时,就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未能真正形成评奖制度、国家共识的个中缘由进行了理论阐明。(2)中国当代文学第一次评奖的制度构想。本节通过对《文艺报》试刊号第1—13期的搜集、整理、研读,从“无果而终”的构想和“广开言路”的求索两个方面入手,第一次就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中鲜为人知的学术“盲点”——与第一次文代会同时进行的“文艺作品评选活动”展开论述,扭转了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研究中认识偏误的同时,填补了新中国文艺体制研究的一个空白。(3)“十七年”时期中国当代文学评奖的重要收获。本节主要通过“墙外花开”“墙内凋敝”两种截然对立的景象,既肯定了中国当代文学所具有的“世界性影响”,又从一个侧面说明文学评奖作为“十七年”时期文学批评的一种陪衬,始终未能建构起制度化的文学价值评判方式。
第二章,现代化诉求: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确立。本章主要从新时期文学体制的重构、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创立两个方面,在丰富翔实的史料钩吊中,深入探寻了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确立与新时期国家全新的现代性文化想象和文化意志之间;与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生动活泼的文艺局面,缓和文艺界内部分歧之间;与新时期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体制的合法性论证之间的密切联系。(1)新时期文学体制的重构。本节以新时期文学体制重构为突破口,进一步挖掘了文学组织恢复、文学刊物复刊、文艺政策调整对于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确立所起的重要作用。(2)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创立。本节以“1978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的开创性意义和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茅盾文学奖的相继创立为核心,从创设缘由、制度设想、实践操作、意义价值等角度入手,对以全国性小说评奖为核心、通向文学现代性并兼具中国特色的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确立进行了细致入微的透析。其中,对“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创立”的系统性研究、对“1978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从《设想》到《启事》以及评选中“三次篇目调整全过程”背后复杂机制成因的探求是本章力求有所突破的“难题”。
第三章,介入式探索: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演进。本章从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革新与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遭遇“拐点”两个方面入手,运用数据统计学方法,对20世纪80年代以全国性小说评奖为核心的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演进轨迹进行了系统的阐明。(1)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革新。本节主要通过奖项设置、评委组成、评选机制三个方面的制度性变化,对中国作家协会以介入性探索的方式改革文学评奖制度所作的努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2)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拐点”。本节主要通过对“非文学因素”的介入导致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文学评奖制度遭遇“拐点”的分析,从正反两方面既对评奖制度屡遭僭越进行学理批评,又对评奖审美范式发生的可喜变化持以肯定。尤其是对第九届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1987—1988)、第五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1987—1988)合法性地位的认识、辨析上所作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扭转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研究认识偏误的作用。
第四章,话语权博弈: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修正。本章从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困局、格局、变局三个维度着手,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为核心的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修正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1)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困局。本节主要从公共生态与自身存在两个方面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困局的出现进行了学理思辨。(2)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格局。本节以20世纪90年代的“评奖热”为出发点,对官方政府奖、文学传媒奖、民间机构奖等多元文学评价主体共同构筑的文学价值评判新体系作出宏观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判断。对以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为核心的全国性文学评奖中凸显出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与文学自主性、文学精英话语与读者大众趣味、市场资本话语与文学独立性等评价元素之间的相互博弈进行了富有理论思辨的界说。(3)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变局。本节在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历届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评选条例》的细致比较中,对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修正过程中奖项设置与干预机制、评奖标准与调节机制、评奖运作与创新机制、评奖纪律与回避机制的利弊作出了一分为二的判断。
[1] 参见诺贝尔文学奖官网:http://www.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literature/,英文原文为“who with hallucinatory realism merges folk tales,history and the contemporary”。
[2] 《李长春致信中国作家协会祝贺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人民日报》2012年10月13日。
[3] 《中国作家协会对莫言荣获201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发表贺辞》,新华网2012年10月12日。
[4] “走向诺贝尔”系列图书共两套14本,第一套《走向诺贝尔:当代中国小说名家珍藏版》共编选8位作家及其作品,分为“张炜卷”“莫言卷”“余华卷”“潘军卷”“叶兆言卷”“苏童卷”“格非卷”“刘恒卷”,由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二套《走向诺贝尔》共编选6位作家及其作品,分为“陈忠实卷”“王旭烽卷”“竹林卷”“邱华栋卷”“周大新卷”“梁晓声卷”,由文化艺术出版社2002年出版。
[5] 高建平:《诺贝尔文学奖的性质与评选过程》,《文艺争鸣》2011年第5期。
[6] 莫言:《诺贝尔文学奖及其意义——在中澳文学论坛上的发言》,《文艺报》2013年4月12日。
[7] 茅盾:《在一九七八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发奖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文学》1979年第4期。
[8] 袁鹰:《第一簇报春花》,《人民文学》1979年第4期。
[9] [法]皮埃尔·布尔迪厄:《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与结构》(新修订本),刘晖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第193页。
[10] [法]皮埃尔·布尔迪厄:《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与结构》(新修订本),刘晖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
[11] [法]罗贝尔·埃斯卡皮:《文学社会学》,于沛选编,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
[12] [英]雷蒙·威廉斯:《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刘建基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242—243页。
[13] 夏征农、陈至立主编:《辞海·第四卷》(第六版彩图本),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年版,第2949页。
[14] 王本朝:《中国现代文学制度研究》,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15] [法]皮埃尔·布尔迪厄:《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与结构》(新修订本),刘晖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第233页。
[16] 李树玲:《文学制度与文学的自主性》,《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17] [德]彼得·比格尔:《文学体制与现代化》,周宪译,《国外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
[18] 洪子诚:《问题与方法——中国当代文学史研究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81页。
[19] 刘锡诚:《在文坛边缘上——编辑手记》,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7页。
[20] [法]罗贝尔·埃斯卡皮:《文学社会学》,于沛选编,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3页。
[21] [法]罗贝尔·埃斯卡皮:《文学社会学》,于沛选编,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8页。
[22] [加]斯蒂文·托托西:《文学研究的合法化》,马瑞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3—34页。
[23] 彭玉斌:《文学制度·文学体制·文学机制》,《运城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24] [英]雷蒙·威廉斯:《马克思主义与文学》,王尔勃、周莉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3页。
[25] 王本朝:《中国现代文学制度研究》,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5页。
[26] 张丽军:《文学评奖机制改革与新时期文学》,《小说评论》2010年第6期。
[27] 邵燕君:《倾斜的文学场——当代文学生产机制的市场化转型》,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91页。
[28] 此处重要报纸刊物包括《文艺报》《人民文学》《诗刊》等。
[29] 例如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全国优秀新诗(诗集)奖等。
[30] 《中国作家协会章程》(一九五三年十月四日中国文学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人民文学》1953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