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6章 找工作
潘多多挑了一件淡雅的襦裙,买了一支如意簪,至于鞋子,还真没有找到一双适合自己的。印象中,明朝还不盛行缠足,为什么街上卖的差不多都是变态的三寸金莲鞋,这让人怎么穿啊。还是穿自己的休闲鞋,反正裙子长,能把鞋子遮盖起来。
回到客栈,潘多多便装扮起来。话说这古人的衣服穿起来还真麻烦,似乎把手脚都束缚住了。
明朝那些繁杂的发型她不会梳,干脆就全披下来,幸亏她长了一头齐腰的秀发,便挑一撮中间的头发盘起来用发簪固定在后脑勺。看看自己的造型,还真有那么一点古人的感觉。
潘多多掂了掂手上剩下的一些钱,刚刚她还问了老板,幸亏那个帅哥已经付过客栈的钱了,要不然她都出不了门了,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尽快找到一个包吃包住的工作。
她把自己的东西一股脑的打包,然后系在背上,就开始出门找工作去了。
潘多多的首要目标,便是去那些酒楼应聘大厨。
她从小就喜欢美食,毕业那会儿,她一度想放弃医生这个职业,当一个美食旅行家,边做边吃边走。甚至她还注册好了抖音账号,做吃播。
可这些计划还来不及实施,她就到了这里,全盘计划都打乱了。读书空隙,她还曾考了一本营养师证。可惜那个红本本放在家里没带出来,但是就算有人家也不懂啊,这不全给轰了出来。
这找工作,真的是说说容易,做起来难。在现代,就算是堂堂本科毕业生,也愁找不到什么好工作。可是在大明朝,能找什么工作啊,潘多多一不会女红,二不懂歌舞。人虽然长得还算干净,可如果没有倾城之姿,就算去夜店坐台,估计也没人看得上。
现在她突然有些佩服母亲的先见之明。小时候,母亲经常会在耳边唠叨,说什么女孩子学跳舞气质好、学唱歌声音好,这琴棋书画总得要一样能拿得出来。
早知道有一天会来大明朝,小时候,她就应该拼着小命去学一学这十八般武艺。后来她虽然拗不过母亲,挑了个画画。学画画也就算了,非得要学什么素描,学国画也是好的。
这能歌善舞,舞文弄墨在古代那可比素描强多了。她总不能在街上摆个画摊,给路人画肖像吧。
或者去做苦力,对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来说,这也太对不起自己了。哎,潘多多啊,潘多多,难道你要在大明朝饿死了不成。
不是说有大女主的光环吗?这光环在哪呢?莫非先前碰到大帅哥替她解围,还送她银子花,就是这一束光吗?
潘多多有点急了,继续找,她还真不信了,新中国培养出来的堂堂本科毕业生会在四百多年前的大明朝无用武之地。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外国友人,自己的英语水平还不赖,在明朝当个翻译家应该问题不大。
哈哈,大明朝的女翻译家,后人会不会在明朝的历史上书上一笔,也让潘多多百世留名。想着想着,她不禁笑出了声,一不留神撞上了一堵铜墙铁壁。
“小丫头,你走路不长眼睛,滚一边去,别妨碍本大爷办事。”
一声暴喝,把潘多多的魂都吓掉了一半,这明朝的人怎么都这样,一种人长相斯文,助人为乐;另一种人,长得困难,居然还态度恶劣。
潘多多看向那堵铜墙铁壁,一个很强壮的男人,一副家丁打扮。
“这位大哥,真不好意思,我也不是故意要撞你。”潘多多赶紧去捡刚才被她撞掉的一卷绢帛,顺便偷看了两眼。
绢帛上写着一些字,这明朝的文字应该和现在的繁体字没多大区别,潘多多基本上都能看懂。绢帛上的大概内容是抄送内掖司,替兴王府拟增家仆的。
潘多多把绢帛递给那个家丁,心里早已转了千万次,当不了女翻译家,想在短时间内找一个体面点的工作估计也有难度,不如就先进王府当个家仆。
王府,那就是现代豪门。如果进去了,一辈子吃穿都不用愁了,想想应该也不错。
看看红楼梦里的那些个丫头们,比一般人家的小姐都要过得体面。王府比起大观园里的荣宁二府,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虽然红楼梦里的那些个丫鬟个个都貌美如花,潘多多也比不了,但凭她的清秀之姿,以及一颗聪慧的脑袋,当个一般的家仆那绝对不成问题。怎么说她也有本科学历,比起那些不学无术的丫头们可强太多了。
不就是侍候人嘛,端茶倒水,洗衣做饭,潘多多也无所谓了,到哪里都是打工,在现代如果遇上一个苛刻的老板,也跟当家仆差不多了,总比在这里饿死强吧,先把自己安顿好了,等以后有能力了再谋出路。
打定主意,潘多多立马献上一副甜死人不偿命的表情。
“这位大哥,您家招人啊?您看我行吗?”声音腻得能让人起鸡皮疙瘩。
色诱?潘多多还嫩了点,这个家丁出身王府,什么美女没见过,更何况是潘多多这种姿色的。
“去去去,小丫头,本大爷没空理你。”家丁挥着手,理都没理潘多多,继续疾步赶路。
真拽,还自称本大爷,不就一奴才嘛,有什么了不起啊,等着,本姑娘有一天比你还要拽。
潘多多气呼呼地,脚步却不得歇,立马跟上了他。
七拐八拐,潘多多跟着这个家丁来到了内掖司。
这个内掖司管着给宫里选秀、送太监宫女和各府第之间增减家仆的事。哪个府里要用人了,先要抄送一份绢帛报送内掖司批。
在内掖司待招的家仆大多数都是从民间选上来的,不过,要想进入内掖司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经过一看二试三比。
这所谓的一看,是指看身材相貌有无缺陷。
二试,是指试头脑手脚是否灵敏。
三比,是指比全身上下有无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