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论行为的合宜性(9)
那些野心勃勃却碍于其处境而不得志的人,是怀着什么样的急切心情到处寻找能使自己出名的好机会呢?生不逢时总是让他们闷闷不乐,他甚至满心欢喜期待国际战争或国内冲突的到来,因为在伴随着战争冲突而来的那一切惊慌混乱与流血伤害当中,他看到了他所冀望的那些场面终于有机会自然地出现在他眼前,那些场面可以让他得到人们的注意与赞扬。相反,那些位高权重的人的全部声誉存在于日常行为的合宜性之中。他对此心满意足,他没有能力去追求更高的目标,更不愿意为了附带有为难或苦恼的名声而使自己卷入麻烦。在舞会上头角峥嵘是他的伟大胜利,在风流韵事上密谋成功是他的最高成就。他厌恶公众的一切骚乱,这不是出于对人类的爱,因为大人物从来不把地位比他低下的人看作同胞;这也不是由于他缺乏勇气,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他不可能会胆怯;而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素质不足以应付这种危机,怕别人抢了他的风头。他可能会冒点小风险,在群众运动中投机取巧。可是时势一旦要求他以一种百折不回的毅力做长期坚持不懈的奋斗时,他就会害怕得战栗起来。那些出身名门的人几乎看不到这些美德。因此,在所有的政府中,甚至在君主国中,在中等和下等阶层生活中受教育的人们虽然遭到所有那些名门之后的妒忌和愤恨,但是由于自己的勤勉和才干而得到提拔,他们通常占据着最高的职位,管理着行政机关的一切事务。大人物对他们的态度先是瞧不起,然后是嫉妒,最后只能像他们要求别人所做的那样卑躬屈膝。
从崇高的地位跌落,之所以如此令人难受,正是由于从此会失去这种不费吹灰之力便可左右人类感情的地位。当马其顿国王和他的家人,被保鲁斯·伊米尼乌斯带领着,走在凯旋游行的队伍里的时候,据说他们的不幸使得罗马人的注意力全部从征服者的身上转到了国王一家身上。看到国王的子女们,因为年纪幼小而对自己的处境毫无感觉的样子,旁观者深受感动,在群众兴高采烈的胜利欢呼声中,旁观者的内心最温柔的感伤与怜悯被唤起。在游行队伍中接着出现的是马其顿国王,他像是一个被临头大祸惊吓得分不清楚方向的人,丧失了全部情感。他的朋友与大臣们紧跟在他后面,当他们随着队伍移动时,他们的眼睛不时瞟向他们那位已经垮台的君主,并且一看见他,眼泪就夺眶而出。他们的一举一动无不表明,他们丝毫没想到自己的不幸,他们全心全意想着的全是国王的巨大痛楚。相反,高尚的罗马人却用一种轻视和愤慨的眼光看着他,认为这个人完全不值得同情,因为在这么糟糕的遭遇下还死皮赖脸活下来的人,完全没有尊严可言。然而,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灾难呢?根据大部分历史学家的记述,他将在一个很强大而且颇有人情味的民族保护下悠然度过他的余生,那是一种富足、舒适、闲暇和安全的境况,而那种状态本身足以让一般人羡慕不已,因而他绝对不会愚蠢到为了什么虚幻的尊严而放弃这种舒适的生活。不过,他的身边将不再围绕着一群只知道阿谀奉承的谄媚者,那些曾经在任何场合都追随着他的侍从附庸,也都离他而去。他将不再被民众所景仰,他也不再能够使自己成为他们所尊敬、感激、爱戴以及钦佩的对象,而且他的意向不再对民众的激情产生任何影响。全世界人民的情感,将不再随着他的意向改变而改变。这就是所谓让人难以忍受的灾难,它让那位国王丧失了全部情感,他的朋友们甚至为此忽略了自己的不幸,以至于慷慨豪爽的罗马人根本无法理解在这种灾难中还会有人品质低劣到甘于忍辱偷生。
罗斯福科公爵说:“爱情通常会被野心取代,却几乎从来无法取代野心。”那种激情一旦完全占据了人们的心灵,便不会容许任何竞争者或继承者进入。对惯于占有或者仅仅惯于希望占有民众的赞美与钦佩的那些人来说,其他一切愉快的事情都会变得令人厌恶和失去魅力。一切遭人唾弃的政治家为了宽慰自己,都曾经研究过如何抑制野心,藐视他们再也不可能获得的那些荣誉,但是,他们当中又有几个人能够真正做得到呢?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无精打采地、懒洋洋地打发着日子,在怠惰中虚耗他们的时光,偶尔为自己毫无意义的念头感到烦恼,对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消遣都不感兴趣。他们只是乐于谈论自己昔日的辉煌,并徒劳无益地忙于某一旨在恢复那种地位的计划,到头来却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你真的下定决心,绝不拿你的自由去交换宫廷里气派十足的苦差,而要生活得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并独立自主吗?似乎有一个办法,或许也只有一个办法,可以保持这种难能可贵的决心。那就是绝对不要进入很少有人能够退出来的那个处所;绝对不要进入充满雄心壮志的权力圈子;也绝不把自己同正在主宰世界的那些人进行比较。
在人们的想象中,置身在最受众人注目与同情的位置,显然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因此,这个位高权重的地方,能够使得所有高级市政官员的夫人们失和,成为一部分人毕生追求的目标,也成了一切骚动、喧嚣、劫掠和不义的根源。据说,只有真正有理智的人才会藐视地位,也就是说,他们不认为当领导有什么了不起;对于谁因为一些不足挂齿的小事而在朋友面前受到指责也漠不关心,因为只要有一丁点儿的其他优势便可绰绰有余地抵消这指责所带来的伤害。但是,没有人会藐视地位、殊荣与卓越,除非他的品行修为远远高于普通人,或者远低于寻常的人性标准;除非他的智慧与哲理的修为根基十分深厚,以至他觉得只要自己的行为合宜,就足以使自己成为众人赞许的对象,这对他来说已然足矣,至于有没有人注意到他或是否赞许他,他骨子里并不是很在乎;或者,他是如此习惯于自认下流卑劣,如此沉沦在懒惰麻痹的醉生梦死中,以致全然忘了往上爬的愿望,甚至几乎全然忘了这世上还有所谓愿望这回事。
正如功成名就的成功理所当然地会成为众人由衷祝贺与热切同情的对象,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比感到自己的不幸无法得到朋友们的同情,反而成为了他们轻蔑与厌恶的对象更让人抑郁烦闷的了。正因为如此,最可怕的不幸并非总是最难忍受的那些伤痛,相比之下,在大庭广众之下,显露自己不足挂齿的厄运,比显露自己巨大无比的不幸,更令人感到羞辱。前一种不幸不会引起任何同情;后一种不幸,虽然未必一定能够激起旁观者同受难者极其相近的痛苦感情,却可以唤起旁人相当强烈的怜悯与同情。在后一种情况下,旁观者们同受难者的感受已经颇为接近,因而产生的同情是其他任何情况下都无法比拟的,这种同情让旁观者更容易理解和体谅当事人的不幸。让一个绅士觉得最丢人的事情,是自己衣衫褴褛与满身污秽地出现在喜气洋洋的聚会上,而不是伤痕累累与血迹斑斑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后一种情况会引起人们的同情,而前一种情况则会引起他们的嘲笑。让某个罪犯带着手铐和脚镣游街示众所带给他的羞辱,更甚于判处他被枪决。历史上曾有过这样的事例,某个国家的君主,当着部队里所有士兵的面以手杖责打某位陆军将领,使那位将领的名誉受到无可挽回的损失。相比于这种惩罚,我相信如果可以选择的话,那位将领宁可选择被当众一枪射入胸膛。根据有关荣誉的习俗,以手杖责打,是一种羞辱,而以枪射杀,却并非如此,个中的道理毋须多言。对仁慈善良的民众来说,施加在绅士身上的即使是那些较轻微的责罚,这种责罚也会被视为恐怖,因为对一个有身份地位的绅士来说,让他的名誉受损就是对他最大的责罚。所以,对身居高位的人,那些比较轻微的惩罚通常被搁置不用,很多的时候他们也无法逃脱死刑的严惩,但是,法律会尽量尊重他们的名誉。无论以什么罪名鞭打一个有地位的人或让他戴着脚镣手铐等刑具示众,都是除了俄罗斯外其他欧洲各国政府绝对不允许的残暴行为。
一个勇敢的人并不认为被判处死刑是可耻的,但他一定耻于戴着脚镣手铐等刑具示众。在前一种情况下,他的行为也许可以为他赢得普遍的尊敬与钦佩;在后一种情况下,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都不会得到人们的喜爱。在前一种情况下,旁观者的同情和支持鼓舞了他,使他从羞耻中暂时解脱出来,一个人承担了所有的不幸;在后一种情况下,几乎没有人愿意同情他,或者即使有的话,也不是由于他受到的痛苦,而是因为人们意识到没有人对他的痛苦表示同情所引起的怜悯之情。这种怜悯是源于他所蒙受的耻辱而不是源于他受到的痛苦。那些可怜他的人,替他感到惭愧以至于抬不起头来。即便不认为自己有需要赎罪的地方,他也同样颓丧,觉得这种惩罚让自己蒙受耻辱,无地自容到了极点。相反,那些被判处死刑的人,由于他知道自己会被旁观者以充满尊敬与赞许的目光钦佩地注视着,所以他的表情中自然会带着那种刚毅与视死如归的神色;如果所谓的罪名没有使他丧失别人对他的尊敬,那么他所受到的惩罚就绝不会减弱或失去这些尊敬。他必定要担忧自己的处境会遭到人们的轻视或嘲笑,所以,他不仅能表现得十分淡定从容,而且会显露出兴高采烈的胜利者的姿态。
法国著名的神学家卡迪纳尔·德·雷斯说过:“巨大的危险,自有其迷人之处,因为即使在我们挑战失败时,亦可得到某种荣誉。但是,平庸的危险,除了可怕之外别无他物,因为名誉丧失总是与失败如影相随。”他的格言和我们上面就惩罚问题所作的论述有相同的哲理基础。
人类的美德不会屈服于痛苦、贫穷、危险和死亡,要蔑视它们也无须使尽全身力气。但是,如若它的不幸遭到侮辱与嘲笑,被羁押着走在凯旋队伍里游街示众,还要任凭周遭的人轻蔑地指指点点,并且毫无反抗的能力,此时人要保持一如既往的淡定绝非易事。同遭到人们的轻视相比,所有其他的伤害都是无足轻重的,也都是可以忍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