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NGO活动的社会领域
概况
多数广为人知的国际NGO关注环境、人权或妇女权利、发展、灾害救援或者劳工问题,但是这些领域只涉及国际NGO数量中很小的一部分。表2显示了三个时期成立的国际NGO活动领域的分布情况:截至1910年,国际NGO的数量达到第一个高潮;1911~1945年,包括了混乱的世界大战时期和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时期;1946~1988年,国际NGO数量爆发并开始细分为全球性和区域性的组织。排在第四列的是1988年活跃的国际NGO活动领域的分布情况。
表2 三个时期成立的国际NGO活动领域的分布情况(百分比)

从表2可以明显看出,占主导地位的是关注商业、科学、医疗、知识、技术、基础设施及体育与兴趣爱好的国际NGO,这些类型的国际NGO(前六类)在1988年所有活跃的国际NGO中占66.8%,在1945年之后成立的国际NGO中占65.3%,在1910年之前成立的国际NGO中占49.5%。关注权利、环境、救济和发展的国际NGO,可以分为关注“个人权利/福利”和“世界政治导向”两类(后者包括广泛关注全球的环境、国际法、和平、世界政府等问题等),这两类国际NGO相加,1988年只占总数的1/8,尽管早些时候稍多(1911~1945年的比例是20%)。数量占大多数的国际NGO——算上国际NGO所有的活动领域——与这两类国际NGO几乎没有共同点,而且这些国际NGO几乎不进入公众视线。其中许多国际NGO继续与政府间国际组织保持亲密关系,处理其他全球性的重要议题:医疗保健类的国际NGO和世界卫生组织有关联,工业类的国际NGO和国际电信联盟有关联,自然和人文组织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联。除了各自会员对这些国际NGO有一定了解,就连有影响力的商会和行业类国际NGO也在公众视线之外——少数因环境、劳工、社会公平之类的议题受到诟病的国际NGO除外。
表2也显示,有些活动在跨国层面进展糟糕。国际NGO在劳工/职业/公共管理领域的活动下滑,从早期占国际NGO总数的12.4%到二战之后占新成立的国际NGO总数的5%;政治意识形态/党派领域国际NGO的比重,从2.6%下降到0.9%;在宗教/家庭/文化认同领域的国际NGO比重,从10.3%下降到6.6%。劳工组织下降趋势尤为明显,综合三个时期,劳工组织从9.3%下降到2.2%,而职业和公共管理类的国际NGO略有增加,从3.1%增长到3.8%。至于宗教/家庭/文化认同领域,以宗教和家庭为导向的国际NGO数量下降明显,但文化认同类国际NGO占比基本未变。似乎围绕集体单位和集体身份(宗教、家庭、劳工联盟)而成立国际NGO,已经变得不那么常见,尽管20世纪后半叶各种形式的“传统”集体认同出现了复兴。跨国政治组织一直比较少见。
鉴于数量相对较少,我们如何解释人权、环境、救助、发展和群体权利领域的国际NGO具有高度全球化形象?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它们直接涉及国家和国家责任。权利和环境领域的国际NGO习惯性地对国家提出要求,敦促国家符合某种行为标准并推动具体的社会和经济政策。救助和发展组织介入,以弥补政府在维持内部秩序、国际和平(救助和难民工作)、促进国家发展(Rosenau, 1997)等方面的失灵。很多著名的国际NGO甚至挑战国家的存在及其合法性,提出国家和民族是促进和平、公正和人道的障碍。因此,最知名的国际NGO是那些近乎直接对抗国家,或者挺身而出纠正国家在满足公共福利职责上的失灵的国际NGO。
许多其他国际NGO——如体育、爱好和休闲组织,科学、基础设施和技术机构,人文和文学协会,宗教组织,医学专家,行业和贸易团体,以及以知识为导向的国际NGO——很大程度上独立于政府运作,并与政治保持距离。因此,它们不被认为与支配公共领域的议题直接相关。很多这样的机构与政府有相当多的间接互动,通过政府间国际组织或国际NGO组成国家协会,但一般情况下,诸如桥梁设计、外科手术技术研究、洞穴探查、图书馆管理和后现代哲学这些事宜,都被认为是国家政策不重要的领域或是跟支配公共领域的政治和经济力量不相关。
社会运动类组织
一类非常特殊并在全球事务中相当突出的国际NGO是社会运动类组织,其中包括上文提到的很多有关权利的国际NGO和环境类国际NGO,还有关注民主、劳工政策、工作环境、童工、全球和区域不平等、性虐待等领域的国际NGO。这些都是最近学术研究的主题(O'Brien et al., 2000; Tarrow, 2000;Waterman, 1998; Keck & Sikkink 1998; Smith et al., 1994; Smith et al., 1997;Lipschutz & Judith, 1996; Wapner, 1996),并且成为有关国际NGO全球讨论的焦点。社会运动类国际NGO号称代表贫困人群、边缘群体、被排斥和受到国际社会压迫的人们,从而在主流的全球实践和全球治理结构中凸显其观点的重要性。它们主要针对世界经济治理的三大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银行(Scholte & Schnabel, 2002; Fox & Brown, 1998)——也针对本部在发达国家、运营在欠发达地区的跨国公司(尤其是石油公司、服装和鞋子制造业、电子与计算机生产商及玩具公司),它们谴责这些组织剥削,谴责它们支持专制政府,谴责它们损害自然环境。它们也尽可能多地参加联合国主办的全球会议,围绕诸如妇女权利、环境、发展、劳工等议题,试图推动联合国机构及成员国采取并执行政策,这也带给国际NGO诸多生存机会(Otto, 1996; Pianta, 2001)。因此,社会运动类组织在全球政治中有其浓墨重彩的一笔,它们努力保持较高姿态,传播、建构其所代表的“世界公众舆论”并为之制造影响、调动资源,从而影响各国政府、政府间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
过去十年的研究已经识别出当代由国际NGO推动的全球社会运动的“先驱者”(Keck & Sikkink, 1998):由国际红十字委员会制定的战争规则(Finne-more, 1999), 19世纪的反奴隶运动、国际妇女运动(Berkovitch, 1999),以及19世纪后半叶的早期环境保护运动(Frank et al., 2000)。所有这些运动都取得了重要的成功,并为20世纪60年代晚期的社会运动类国际NGO爆发铺好了道路。截至20世纪90年代,国际NGO领导的全球社会运动变得如此突出、有效,以至于开始出现强烈抵制。各国政府、政府间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开始攻击国际NGO并予以诋毁,称国际NGO不够透明、对单一问题的关注过于狭隘、夸大诉求、不是通过民主监督与制衡对公众负责(Edwards, 2000b)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