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救济程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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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书的结构与内容

本书分为六章。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对我国行政救济制度特别是行政救济程序制度从各个角度进行了总体性的分析和研究;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则分别对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机制进行了专门研究。现对本书的主要内容简要分述如下:

第一章“构建和谐社会与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本章着重讨论了构建和谐社会与完善行政救济制度之间的关系,并根据行政救济制度所应具备的功能,分析了完善行政救济制度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同时,本章结合实践中有些政府部门对待行政纠纷所采取的不合理态度的实例,对在完善行政救济制度的过程中如何理性看待行政纠纷的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分析,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完善行政救济制度必须理性看待行政纠纷的观点。在具体研究中,笔者对行政纠纷存在的原因、实践中对待行政纠纷的态度以及应当如何理性地看待行政纠纷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第二章“现代行政纠纷解决机制:行政救济与行政救济程序”。本章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行政救济的涵义与范围、行政侵权的涵义及其与行政救济的关系、作为行政救济产生前提的行政争议三个方面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归纳了行政救济的内涵。同时,本章对行政救济程序的内涵、特征进行了讨论,并从实现宪法的维权功能,保证行政救济目的的实现,体现程序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角度,对行政救济程序在解决行政争议过程中的正当性功能进行了归纳和研究。

第三章“我国行政救济程序分析”。本章分为三部分内容:一是分别从法治背景下的我国行政救济程序制度和行政救济程序制度的组成体系两方面,分析了我国以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赔偿程序、行政信访程序、行政补偿程序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救济程序制度;二是分析研究了我国行政救济程序制度的意义;三是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救济制度的核心是完善行政救济程序制度”的命题,在这一目标之下,从制度和实践的角度,客观分析了我国行政救济程序制度与和谐社会建设所存在的不够协调之处,并对构建和谐的行政救济程序进行了必要的探讨。

第四章“构建和谐的行政复议程序”。我国行政复议程序在很多方面的不合理已经成为其应有的功能不能正常发挥的重要原因。本章分析了我国《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复议程序,研究了我国《行政复议法》中行政复议程序的缺陷,并运用大量的实例介绍了各地、各部门在完善行政复议程序规则方面所作的努力,在此基础上,对这些实践的尝试进行了必要的理论分析。同时,本章从完善与局限两个角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内容进行了归纳和评析,并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存在的局限,提出了修改《行政复议法》的设想。

第五章“我国行政诉讼程序规则的协调”。本章首先对我国行政诉讼观念与行政诉讼立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反思。在此基础上,分别针对我国提起行政诉讼的前置条件规则、加强行政诉讼对行政复议的司法监督的有关规则,并以被告的举证规则为视角对我国行政诉讼规则之间和谐与协调等问题,从制度、实践的角度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和探讨。

第六章“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专题研究”。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是当前法院所大力提倡的一种行政争议解决方式。本章根据大量事例,对各地法院在行政审判实践中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客观分析的基础上,从法律依据、法律保留原则的角度对现行的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必须以完善法律制度为前提的观点。最后,笔者对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深层次的探究。

应当指出的是,行政救济程序制度是一个内容丰富的体系,在构建和谐社会、继续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也需要对行政救济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本书的研究只是笔者对于我国行政救济程序中相关问题进行思考的一些成果,不可能包含我国行政救济程序制度已有的或者即将有的所有内容。如果笔者的研究能够对完善我国的行政救济程序、促进我国行政救济程序制度进一步走向科学、公正和规范有所帮助,笔者将非常欣慰,也必将这一问题继续研究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