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三、药物致病论
1.药物致病的依据
中药的药理毒理以及药源性疾病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俗话说“凡药三分毒”。《黄帝内经》将中药汤剂称之为“毒药”。《素问·五常政大论》曰:“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说明药虽治病,十药九毒,用药(不论是中药还是西药)无论是温、是清、是补、是消、是汗、是吐、是下、是和皆当“中病即止”。严格投药,不可不及,亦不可太过。在治病过程中,药不及病,固然无济于事,药过于病亦会伤害正气变生他患。小儿脏腑娇嫩,五脏六腑成而未全,全而未壮,稍有不慎极易受损。《幼幼集成》一书中专辟《勿轻服药》一章曰:小儿“未可轻药,盖无情草木,气味不纯,原非娇嫩者所宜”。治小儿病“不可妄用汤剂”,提出“小儿用药,贵在和平”。小儿脏气清灵,发病容易,易趋康复,临床以呼吸道及消化道常见病居多,且大多病轻易治,故用药宜少,用量宜小。正如张景岳在《景岳全书·小儿则》中提出“其脏气清灵,随拨随应,但能确得其本而撮取之,则一药可愈”。
在现代医学所主张的“量大、疗程足”等思想的影响下,中药的用量越来越大,有的用药量超出常规用量的10多倍,一付药多到要用头号砂锅煎煮。处方的药味越来越多,一张处方可开到30~40多味,一种中成药能治愈的病要开4~5种,两种药能治愈的要开到6~7种之多。要求服药的时间越来越长,一般小儿病后调理1~2周,最多1~2个月即可,有的嘱咐要服用3年,甚至更长等。这些都是有悖于中医药传统特色的不正常现象。
2.用药的最佳原则
众所周知,药物若被不合理使用,有可能使患者产生耐药性甚至死亡。很多的死亡患者并不是死于疾病本身,而是死于不合理用药。故世界卫生组织(WHO)特别强调合理用药,反对过度治疗。临床用药的原则应该是: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少用药、巧用药和最好别用药。
明代医家万全在《幼科发挥》中指出:“五脏以胃气为本,赖其滋养……如五脏有病,或补或泻,慎勿犯胃气”。中药中很多寒凉苦燥药,虽能祛邪但易伤正。因此,祛邪须顾护脾胃,方能达到祛邪扶正的目的。脾主运化、胃主受纳,一般伤正多先伤脾胃,故扶正首要顾护胃气。正如万全所说:“调理之法,不专在医,唯调乳母,节饮食,慎医药,使脾胃无伤,则根本常固矣”,“小儿久病,只以补脾胃为主,补其正气,则病自愈”。
人体是一个复杂的能够自我调节、自我控制、自我修复的巨系统。作为医生不应忘记患者自身的调节、控制和修复功能。如果一味以药物祛病,久而久之会将其上述功能埋没,以致出现一旦有病必须依赖药物的不正常现象。现代所主张的“量大、疗程足”的过度治疗,只适用于抢救一些严重感染及脏器功能有实质性损害的急危重症病人(即其自调、控制和修复功能已极度衰弱的病人),而不能泛泛用于临床。